这些人形npc最大一个特点就是忠,他们的出现就是为了那些命格高贵的人服务,助他们成事的。
所以,在道中,如果一个玩家有一两个对你好的一塌糊涂的死忠,那这玩家绝对是有福气的。
一般情况下,贼基本不会去碰这种有福气的玩家,因为干系太大了,容易被关注。
啊呀,还是太急了一点,还是没经验算了算了,都已经附身了,办完事再退吧。苏恪有些懊恼。
这时,那npc已经发现了路上的异状,马蹄声变急,小跑着赶过来。
随着对方的接近,苏恪看清了对方的模样,这人大概二十五六岁,身材壮实,面相忠厚,眼神淳朴,让人一看就感觉到安心。
他脸上有风霜之色,显然已经赶路很久,身上穿着普通人家穿着的麻布短袍,胯下骑着一匹瘦弱的枣红马,他先看到毁损的马车,然后就看到一旁靠树半躺着的苏恪。
苏恪这肉身是秀才,身上一袭材质上好的青衫,面容白皙,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物。
这人惊地哎呀一声,急忙跳下马背,大步冲过来,冲了几步,他又拍了拍脑袋,似乎想起了什么,大跨步回返到枣红马边上,从马背上刮着的行囊中快速掏摸,拿出了个小瓷瓶,这才重新走过来。
到了苏恪跟前,他蹲下身,伸手探了探苏恪的鼻息,口中道了声:“万幸”
他果断伸手撕开苏恪肚皮上的衣服,露出伤口,然后拧开小瓷瓶的木塞,轻轻往伤口上倒。
似乎有粉末落下来,落在伤口上,苏恪感到了丝丝凉意,伤口上那火辣辣的疼痛顿时减轻许多:应该是金创药之类的东西,这npc倒准备的齐全。
没猜错的话,这个npc应该是给这个王守仁准备的一个追随者。当然,对方最后会不会追随王守仁,得看王守仁自己的表现。
道这游戏虽然有命格,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命格只决定你这辈子的人生底限,但上限在哪,那就要看你自己的表现了。
也有王侯之命当最后却兵败被俘,一辈子当俘虏的,比如三国时的刘禅就是如此。但他虽然被俘,但也是一辈子衣食无忧,得了善终,下限摆在那呢。
这汉子在伤口上倒上药粉,又撕下苏恪内衫上的干净布条,绑紧了伤口,手法很是熟练,等处理完了,他轻轻将苏恪的身体扛起来,放在了自己的瘦马上固定好,然后就驮着一路走。
一边走,这人一边自言自语。
“算你小子运气好,碰见我马三,要不然今夜你就得喂了野狼去。”
“也不知你小子是积德呢还是报应,说积德吧,这又遭了贼吧。说报应吧,还能留一条命,还能被我马三碰上。也就我马三艺高人胆大,不怕人报复,敢救你。”
“哎,我说你小子可要撑住啊,别让我白白好心一场。”
“”
就这么一路说着,走了大概十多里路,前面出现了一个小村子,马三嘿嘿一笑:“终于到家喽。”
他走到苏恪身边,又伸手探了探鼻息,苏恪也适时让鼻息变得粗大些,这马三就笑起来,轻轻拍了拍苏恪的胳膊,声音满是欣慰:“得嘞您这位爷,这鬼门关算是过了。”
他的嗓音听起来很是沉厚,天生就给人一种可靠憨实的感觉,属于那种有点本事,平时很老实做人,但一被欺负就会炸毛犯倔的实在人。
这样的人,实在是追随者的好人选。
马三牵着马儿进了小村,到了一间木屋前停了下来,这木屋的正屋里还有火光,显然里面的人还在等着他回家。
“婆娘,快出来帮忙,今天有点儿麻烦事。”马三喊了一声,同时牵着马进了小院。
“咋了”木屋门立刻开了,一个身材微胖,模样普通的女人急急忙忙地走了出来,自然,这女人也是npc。
她一下看到了马背上的苏恪,同时看到了他身上的血,惊地呀地一声叫起来。
“当家的,你伤人啦”
“嚷嚷啥撕了你那张破嘴这人遭贼了,躺在路边,还有一口气。我碰上了,难道还能见死不救”马三伸手将苏恪从马背上扛下来。
他婆娘一听不是自己当家闯祸,也就放了心,嘟囔了一句:“现在越发不太平了,哎。”
说着她就过来帮忙。
“娃儿睡啦”马三轻轻问。
“睡啦。临睡还念叨你答应给他做的竹蜻蜓哩。”
“这小兔崽子,好好好,赶明儿就给他削个。你别在这瞎忙了,快去煮个小米粥,稀一点,我估摸他也快醒了,弄点稀粥给他润润肠子。”
“哎,好。”这女人就转身进厨房忙去了。
马三扛着苏恪进了房间,把他安置在自己卧房上,随后也转身出去,苏恪听到院门开关和远去的脚步声,估摸着这马三应该是去请村里的郎中去了。
过了大约小半时辰,门外传来说话声,不一会儿,一个头发华白的老头走了进来,身后跟着马三,他身上还多了个药箱子。
这老头就是郎中,给苏恪看了下伤口,又诊了下脉,点头赞道:“你救治的及时,他这条命应该算是保住了。”
他开了几副补气生肌的药,然后就走了。
这时候,苏恪知道自己该醒了,便缓缓睁开眼睛,口中轻轻咳嗽了几声,作势要起床。
马三一直看着他呢,见状急忙走过来,伸出手将他按住:“小哥,可别乱动,小心伤口迸开”
苏恪一脸焦急,挥手乱拨:“你别拦我,我娘子被掳走了,我要去救他”
如果是王守仁本人,以他们夫妻恩爱,大抵也是这个反应吧。
一听这话,马三就重重拍了下大腿,同仇敌忾:“这帮狗东西,真是作孽小哥,不过你还是不能乱动,须安养一夜。
苏恪见挣扎不脱,便双眼垂泪:“我心如油煎,如何躺的住”
马三见他模样,沉默,好一会儿,他长长叹气:“唉,救人就到底这样吧,我去给你打听。明早一定给你带消息回来”
苏恪一怔,不由看了眼马三,这人赶了一天路,已经是一脸疲累,救了他一命还不说,现在竟然愿意为他这个陌生人去贼窝打听消息,而且苏恪能看出他心中的犹豫挣扎,他其实不大愿意去,他最终还是这么选择了,或许只是出于一种义愤。
这样的人,实在是值得一交。
这npc值得收留。王兄,我就替你留下了。苏恪紧握马三的手,承诺:“兄台,你的恩情我记住了。此事不管成败,我愿与你结为异姓兄弟”
这么一说,马三也十分动容,站起身对苏恪抱拳:“小哥,我做此事乃出于义愤,兄弟的事不要再提。我看你也不是普通人物,承蒙你看的起,我马三必不负所托”
说完,他转身出了房间,屋外传来他婆娘的声音,似乎不愿意,马三哼了声:“妇道人家,懂个什么”
屋外静了一会儿,过了一会儿,马蹄声起,马三已骑着瘦马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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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风起青萍末(一)
第二天早上,五点的时候,天蒙蒙亮,马三回来了。
苏恪不知道他这一夜是怎么过的,见到他的时候,苏恪几乎认不出他来了。
他是走回来的,那匹瘦马已经不见了,他身上的衣袍已经几乎成了烂布条,上面被露水沾湿透了。脸上、身上到处都是淤泥,脸色更是发青,眼窝都凹了进去,这一夜,他定然过的极其幸苦。
他一瘸一拐地走回来,他婆娘看到之后,当场就哭成了泪人儿。
这副惨样,就算苏恪知道这人是npc,也不由得心中震动,将心比心,若有一日真有人如此对他,他一定将之视为生死至交
不过他现在不是苏恪本人,而是王守仁,却得克制。
睡了一夜后,他肚子上的皮肉伤已经基本无碍,已经能走动,见到马三的时候,急忙从床上爬起来,却先不问自己妻子情况,而是问道:“兄台,可伤到哪了”
马三眸色一暖,摆手道:“不碍事,都是皮外小伤,一晚上在山里打滚,就是脏了些。”
“那就好,那就好。”苏恪连连点头,然后就看着马三,脸上却是期盼之色。
不用问就知道他在等什么。
马三脸色很沉重,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兄台,有什么事你直接说,不要瞒我”苏恪心一沉,他已经猜到情况了。一个女子被掳上山还能发生什么事呢
果然,马三哑着嗓子道:“小哥,消息打听到了,我说了,你可要挺住。”
苏恪脸上顿时血色全无,艰难地道:“兄台,您请说。”
“你妻是被二十里外山里的黑炭头那伙人劫走的,我去的时候,人是见到了,但却已经死了,被扔在寨子外不远的草丛里,身上没了衣服,心口插着根头簪子,应是自尽而死。”
苏恪踉跄了下,几乎摔倒,扶着床沿才站稳,眼眶已经红了:“芸娘,我对不住你啊”
当术士时,对手都是贼,大家都当这是游戏,不太较真,没多少感触,但此时附身普通玩家,亲身体会这王守仁对芸娘的深情记忆,而这玩家的挚爱之人却又被如此折磨而死,苏恪才真正感觉到了痛苦和仇恨。
这感觉让他心口闷闷地,似乎里面堵了一口淤血,不吐出来不爽快。
一发觉自己肉身异常,苏恪顿时醒悟:不好,刚才我自己也入了情局,心神震动,伤了心包了。
古人说伤心伤心,这里的心不完全是真实的心脏,还包括心脏外一层几近虚无的胞膜,被称为心包。
这心包十分奇妙,它是通神的,一旦人动了心,在心包以及从中连接出的手厥阴心包经上就有反应。
正因为如此,如果一个人过于动心,或愤怒、或悲伤、或狂喜的,都有可能伤了心包,心包伤了,若还不注意保养,病就有可能病虚转实,真正伤到五脏六腑。兄弟们要长寿,得先养心。心平静了,日常小病至少少一半,就算生病也好的超快。
俗话说: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其实这些情绪先伤的都是心包。
这些因为情绪变化出现的病,一开始都是情志病,只要刺激心包经,调整自己情绪,不需要吃药就能好。
苏恪感觉到自己身体细微变化,立即沉下心神,神守手厥阴心包经,用特定的手法,一个一个地刺激经上穴窍。
稍过一会儿,苏恪就感到胸口心脏位置暖洋洋地,胸口那股郁闷感已经消失无踪。
心神影响身,身体又反过来影响心神,身体舒适了,苏恪之前的郁闷和愤怒也大为减轻,稍稍调整,他就重新恢复了平静。
虽然心平静了,但外在却还需要表演一番。
这一回,苏恪没让自己落泪,他紧紧咬牙:“前日,我才得知我妻肚中已有身孕,今日她就遇害。这黑炭头杀我妻,害我子,此仇不共戴天,我必杀之”
既然没法帮王守仁夺回妻子,那就帮他把仇报了,也算对得起他了。
一听苏恪说他妻子肚子里还有孩子,马三顿时满心愤慨:“黑炭头这伙人真是天杀的,竟做出这等恶事”
“我这便去寻他了断”苏恪站起身来,捏着拳头,牙齿紧咬,竟是准备拼命。
马三大吃一惊,没想到苏恪竟然如此冲动:“小哥,报仇的事急不来,人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总的先养好伤再说。”
“我身上的伤已经不碍事,你无须担心。”本就是皮肉伤,激发自愈本能,又修养一夜,伤口已经基本痊愈,的确已经无碍行动。
马三见苏恪神色坚决,又劝:“小哥”
“我姓王,名清,字守仁,兄台称我叫守仁即可。大哥又如何称呼”苏恪问。
“我啊我叫马马三。”马三很不好意思,他一个粗人,起名字可没读书人那么讲究,又是名啊又是字的,一听就很高大上,他却只知道自己姓马,至于三,那是因为他在这辈排行老三。对应的,他们这青山村里还有马一马二,一直排到马十五,都是堂兄弟。
“哦,原来是马兄。不瞒您说,我也习武,会剑术,我身上的伤我清楚,没伤到要害,都是皮肉伤。昨夜承蒙您搭救,又赖您打听到我娘子近况,此次我复仇若生还,必回报兄之恩情。”
苏恪说的极诚恳,神色之间更没有半分对马三的轻视,马三听了,心中舒坦,也越发感念苏恪这人对自己发妻的厚情。
在他看来,一个人能对自己妻子如此情深意重,那必定坏不到哪里去,而这读书人醒过来之后,一直对他礼敬有加,没有一点儿鄙视,这让他感到了对方的敬重。
这人如果不是读书人,就这性子,定然也是个江湖豪杰,值得我马三一交。看来这次我马三没白救人。马三心中暗忖,但他还是觉得苏恪有些怒火上头,又劝:“守仁,我就斗胆这么称呼了,我还是那句话,要报仇,需养精蓄锐,蓄势而发。”
苏恪还是摇头,他有自己理由:“马兄,兵贵神速。我此刻去寻仇,那山贼必然没有半点防备,我半夜偷偷潜入,定然能成功杀了那贼首”
这话在理,马三点头认同,不过他还是觉得太快,想了想,他说道:“守仁,我马三是个粗人,斗大的字认不得一箩筐,承蒙守仁你看得起,倘若你能再留个两日,我便陪你同去。这么一来,你我之间也有个照应,成功几率也大。”
“马兄,你为我做的已经够多,不必再陪我涉险。而且你家中还有妻子,要是出什么意外,他们怎么办”苏恪摇头拒绝。
没想到他这么一说,马三却忽然跪倒在地:“贤弟,你是读书人,前程似锦,你的命比我金贵百倍。我马三跟你去,必冒死护你周全,我若是不幸,只求你照拂妻小,若能教他识得些许字来,那就是我马家祖坟冒青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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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风起青萍末(二)
在大魏,那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虽然此时大魏国势有些动荡,但却没人认为大魏一朝会因此崩散,武将卑微,而文官地位依旧极高,所以这句话却还是被黎民百姓视为真理。
苏恪身穿秀才才能穿的青衫,青衫腰际还悬有剑鞘,这青衫佩剑的打扮,那都是有功名的读书人才能有的待遇。
加上苏恪言谈举止,就更确定了马三的想法,他如此为苏恪尽心尽力,除了义愤,很大一部分还有为自己小儿前程考虑的心思。
马三心思很纯,苏恪一眼就看出他说的全是真心话,眉头微皱:“可我只是秀才而已。”
秀才虽然也是功名,但却是最低级功名,能受人尊敬不假,但想要人成为自己死忠,甚至不顾性命,这点功名就有点不够了。
在苏恪想来,要做到这单,至少也该是个官,比如县太爷这类人物才行吧
但很明显,马三却有不同想法:“贤弟,你文武双全,气宇轩昂,是读书人不假,但身上还有男儿的血勇之气,却不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可比,将来成就必然不止于一秀才。我马三活了这么多年,看过很多人物,自认不会看错人,只求相公成全。”
说道这里,他竟然要磕头了。
苏恪怎么能让这个救命恩人给他磕头,急忙伸手扶住,见马三神情坚决,轻声叹道:“既如此,那就依马兄所说,我休养两日再出发。”
马三神色顿松,说道:“正该如此。贤弟的剑丢了,村头李铁匠手艺不错,我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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