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孤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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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 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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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旨。”墨丁领命,招来亲兵下达命令后又绕回王诩身边“大帝,我们如此行军速度,是不是有点过慢了。”

    “怎么?有急事儿?”王诩笑着打趣道。

    “臣能有什么事儿。”墨丁笑道“臣只是心疼大帝,跟着我们一群人在这里餐风饮露,受蚊虫所侵还有野兽所扰,大帝您最近都瘦了,回去后司徒肯定要扒臣一层皮。”

    王诩微微晃神,捏了捏手臂上结实的肌肉“瘦了吗?”

    “嗯。”墨丁点点头“长途跋涉不说,而且环境还如此恶劣,休息不好吃不好的,臣看着都揪心,不如我让翟仇护送大帝绕回襄平从平刚还朝吧,估计半个月就能到,咱们这么走,至少还要一个月。”

    “还朝只是次要的,咱们主要的是摸清楚辽东以东的地貌,寻找重建殷都之地。”王诩笑了笑“至于怜儿要扒你皮的事情,放心吧,她没那么多闲心管你。”

    墨丁讪笑两声“那这次咱们在昌县修整两天吧,大帝好好休息休息。”

    “确实要在昌县停留两天,昌县以后是我们重要军事枢纽和矿产地,需要好好探查清楚。”王诩笑了笑“让后军也拔寨吧,启程。”

    “领命。”墨丁去下达命令。

    王诩看着依旧一眼望不到头的山岭丛林,轻轻叹了口气嘀咕道“没想到我这个挖坑的,竟然有一天能够翻身成钢铁玉矿大王,真是世事无常啊。”

    鞍山,因为有一座形似马鞍的山脉得名,在后世有钢都玉都之称。

    这两个戴好简单粗暴的象征着一个名字土豪。

    鞍山探明的矿石种类有三十几种,铁矿超过一百亿吨,华夏第一,菱镁矿超二十亿吨,占据世界总量十分之一,这种矿石除了本身价值之外,更珍贵的在于它的共生矿丰富黄铁矿,褐铁矿等产量小的不说,造玻璃水泥用的的石英矿,萤石,方解石,重晶石等石矿是王诩目前最看重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盛产大理石,花岗岩,还有玉石。

    这些东西以后都是可以拿去秦国或者西域骗物资的好东西,现在都埋在这些参天巨木之下。

    王诩以前对于物质就没太大的n,来到这里之后成了大矿主之后更加单薄了,但是到了鞍山地界,王诩都忍不住有点躁动,总觉得感觉脚踩的地方不是土地,都是金币。

    “富强、n、文明、和谐、、平等、公正、法治。”王诩正念叨着核心价值观来平静心情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了躁动声,撩开帘子问马车旁边的剧亢“怎么了?”

    “我去看看。”剧亢策马探查一番回来后报告“沚戛将军抓到了几个怪物。”

    “怪物?”王诩皱起眉“带来看看。”

    不一会儿翟仇和几十个神奴拽着平时拉车用的铁链,捆着几个熊一般的庞然大物过来,喝骂声和咆哮声十分吵闹。

    王诩掀开帘子要下车,被剧亢和翟仇拦住了。

    “大帝就在这儿吧,此怪物凶残,以免惊扰大帝。”翟仇沉声道。

    “是熊?”王诩皱眉问道。

    因为距离十几米,王诩只能看到这些家伙身高都在两米以上,块头比过度催肥后的神奴更加庞大,身高更是高了两个头,而且浑身毛皮,不过有烧焦的痕迹,看不到面部。

    “有点像是巨猿,跟青娘养的山魈有点相似,不过更加庞大。”翟仇回答道“臣带人去围攻昌县的时候,这些怪物投掷巨石,而且被城中人放出来后悍死无谓的冲阵,被臣活捉。”

    “跟乌青部的大力士一样?”王诩微微挑眉,之前翟仇攻打乌青部的时候就被大力士伤到过,只不过那时候大力士被愤怒的孤竹军给分尸了,不过听说也是身高两米以上。

    不免让王诩想起,后世有学者怀疑古代东北地区应该还有巨人人种残留,人类对于巨人始终有着好奇,后世患有巨人症的人类最高将近两米七左右,而且不管中外,都普遍有两米以上没有巨人症的存在,比如篮球运动员们。

    巨人症算是一种基因突变,但是没有患巨人症的人基本都是基因问题,昆岗古墓更是出土的大量两米五以上的棺木,还有五具保存完好的两米三干尸,所以很可能在上古时期,是存在这种身高基因两米以上的种群。

    在史书中也有记载,比如巨无霸的来源,就是后汉书中记载,王莽手底下有一个叫做巨毋霸的巨人,身高两米三左右,腰围有十围,而且擅驯服虎豹野兽,。

    还有就是史记索隐中记载秦nn二十六年,有长人见于临洮,故销兵器,铸而象之。

    正义引汉书五行志记载: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于临洮,故销兵器,铸而象之。

    这段就是补充为什么秦始皇会铸造十二个铜人,就是因为在秦nn二十六年的时候,临洮出现十二个身高十一米的巨人,秦始皇从他们身上找到了灵感。

    身高十一米,应该肯定是记载换算错误,但是出现巨人很有可能是真的。

    因为还有记载秦始皇当年手底下也有个身高近三米的巨人叫做李翁仲,司马贞的索隐说“石人重千石,坐高二丈,号曰翁仲。”

    就是记载秦始皇按照李翁仲的样子在咸阳造了千石重的石人来震慑天下,咸阳被烧毁后石人却无损,后来刘邦在此地修建了长乐宫。

    长安志引关中记云:“长乐宫殿前石人,其胸前铭,李斯篡,蒙恬书也。”

    山海经中记载的大人国,就是在东北地区。

    雷泽氏就是夸父氏的祖先,本来是炎帝的直属氏族,后来黄帝取缔炎帝的首领位置后,雷泽氏迁徙到东海之滨的山东地区,然后经常划船去蓬莱,在渤海湾东北建立大人国。

    关于这类猎奇的记载多了,也就让人产生了兴趣,不过实际推断,上古身高两米以上基因的部落应该是真实存在的,例如马赛人那种。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慢慢灭绝了,毕竟两米以上身高的族群,寿命都有些短,而且对于食物的消耗也大,目标大更容易被击杀。

    所以看着这些怪物的模样,王诩觉得他们不像是巨猿,也不像是野兽,于是命人往他们身上泼水,洗干净后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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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夸父逐日于夷族(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章夸父逐日于夷族求全订

    在封建制度中,奴隶是不能定义为人的,他们的地位与鸡鸭牛狗等牲畜的地位都一样,属于一件附属在贵族身上的物品。

    而且这种习惯,很可能是在几十万年前古人类文明时遗传下来的。

    因为现代人,也就是智人,在十几万年前,并不是地球上唯一的直立人属,按照现场已知考古出土的古直立人属,一共有十四种,智人只是其中一种。

    而在这几十万年之中,除了一些被自然灭绝的人属之外,大部分古直立人属,都是在互相残杀和征伐中,最后只剩下了智人一属。

    奴役,残杀同类,似乎是人类一种遗传的习惯。

    也似乎是动物界中,同类相残最频繁最残酷的动物。

    在各大古人类遗址中,都会找到其他人属的尸骨残骸,因为在那个时候,这些同类不同属的直立人,与其他动物一样,都是食物。

    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人类文明石器时代,出现是氏族利益,文明也趋近启蒙时期,人类对于其他氏族同样报以这样的看法。

    所以当氏族击败了b氏族之后,理所当然b氏族的人类就会变成氏族的战利品,与兽皮,石器畜牧一样,于是便有了奴隶。

    这是最原始的阶级形成雏形。

    这种雏形奠定了人类文明的整体发展方向,连以礼仪之邦自称的华夏都难以避免这种奴隶制,更别说更加蛮荒偏远的东北古族了。

    而且在这种制度下,人类发现奴隶有时候比驯化其他动物都有价值,因奴隶不但能够听得懂话,吃的也少,而且还能从事很多基础劳动,于是像驯服畜牧一样驯服奴隶,就成为了一门学问。

    这门学问让人毛骨悚然,但是核心目的就是两个字。

    服从。

    后世人类进入文明民族时期,依旧存在这样的驯人学问。

    这种学问充斥在大街小巷中,那就是乞丐。

    乞讨是一种普通人预想不到的暴利行业,尤其是在初期时代,这是利用刚刚摆脱了温饱问题的国民善心形成的行业。

    如何激发陌生人的同情心和善心,视觉冲击是最简单的方式,于是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身体残疾凄惨乞丐,大多数都是这个行业的工作者。

    只不过这些工作者,都是非自愿,被人残害成这样的。

    这种学问,叫做采生折割。

    采生折割最开始是一种封建迷信的巫蛊行为,歹徒残害人命,折割生人肢体,采取其耳目脏腑之类,用以和药,以欺骗病人,或者用于迷信祭祀行为,妲己采比干之心,就属于最早的采生折割行为,不过妲己是为了震慑人心。

    而后期一些丧心病狂的人类,将这种巫蛊行为,演变成了商业行为。

    简单地说,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及其它方式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的怪物。

    清稗类钞记载,在乾隆年间的长沙县街头,有两个乞丐牵着一条狗在乞讨。这条狗跟往常的够有些不同,体型要更大一些,尾巴也稍微短一些。

    令人惊奇的是,这条狗跟普通的狗一样,也长着毛发和脚趾。但令人惊奇的是,它居然着跟人一样的眼睛和鼻子,而且还会唱歌、说人话。

    这种奇异景观吸引了很多人的围观,靠着别人的赏赐,两个乞丐赚了不少钱。

    而这个跟会说话唱歌的狗,就是一个为采生折割的可怜孩童,这个孩童从小被一点点剥皮然后植入狗毛,当伤口愈合后,狗毛就与血痂一起长在身体上了,时间长了,孩童身上就长满了狗毛,变成了人狗。

    而制造这样一个人狗,需要数百个无辜的幼童生命,因为伤口感染致死。

    发展到后来,这种人狗制造成本太大,于是就用更加残暴的手段直接将幼童致残发配去街上乞讨,造成了大量惨案。

    王诩以前资助的孤儿院,就曾经出现过这种将孤儿卖给乞丐人贩子采生折割的事情,之后暴怒的王诩发动了自己的人脉力量,将一伙千集团丐帮给彻底清理。

    所以对于采生折割的了解,王诩比大多数人都清楚。

    这就是一个考古专业的职业习惯,对于任何自己不了解的领域,都有想要涉猎的好奇心,当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之后,王诩就将这个词的来历,从头到尾彻查了个遍,掌握了几百种采生折割的方法,让他一度受到不小的。

    所以在知道了神奴的培养方式之后,王诩才会如此动怒,提前制裁了墨奎。

    但是没想到,在这儿碰见更残忍的。

    跟王诩的猜想一样,这些个两米多高的怪物,确实不是熊也不是其他猛兽,就是人类,但是他们身上基本上是很难看出正常人类的模样了。

    因为他们也被人用植皮法,导致身上皮肤全是兽毛,而且他们的脸上,都是用利器划破后,变成疤痕,这些疤痕扭曲了他们的面部皮肤,但是因为是人工造成又有一种特殊的神秘感,而且他们的额角,被人工植入东西,像是长了肉角一般。

    用怪物来形容他们,确实不算过分,只不过,他们是被人工残骸的可怜怪物。

    王诩了解过很多神秘原始部落的人体改造习俗,比如越南的长脖族,非洲的鳄鱼皮雕,唇板族,刀疤族,鼻塞族等等。

    这些原始部落族人继承了上古时期的古怪文化和审美,比如长脖族是以脖子能够套的铜环越多为美的,造n体发育扭曲,最长脖子者超过三十厘米,看上去毛骨悚然。

    鳄鱼皮雕族也是这样,把皮肤上留疤弄成宛如鳄鱼皮一样的感觉。

    这些都是刻意违背人类正常发育的畸形文明,但是他们的形成,似乎都很神秘。

    但是如今王诩看到这群被改造的怪物,不禁有些怀疑,世界上那些畸形审美,畸形文明的远古部落,会不会曾经就是奴隶民族,将这种奴隶主千百万年的奴役驯人的手段,当成了自己部落的文明?

    以前王诩对于奴隶的定义都是来源于书籍资料的一个抽象概念,但是在真实的接触了被驯化了三代以上的真实奴隶后,王诩对于奴隶认知已经具象化了。

    奴隶是真的比犬类更加聪慧,比牛羊更加听话的群体,若非有人激发他们最深处的本能,他们真的无法将自己与畜牧区分。

    王诩早就感受到了,现在看似孤竹国内的民众们已经渐渐有了人的概念,但是这些都只是假象,这些民众的本质依旧是服从奴隶主给他们灌输下达的所有任务。

    所以孤竹国这么久,从未有人生事端,因为他们都太听话了。

    王诩知道,很难改变这些人的生命轨迹了,所以希望他们的血脉能够延续下去,这样至少能够慰籍他内心深处的一丝人道主义道德观。

    但是看到这些被改造成怪物的巨人之后,王诩难以克制自己的愤怒,不过他还是按耐着将乌青王叫过来,问问他认不认识这些被改造的巨人,毕竟他的部落中也有一个巨人。

    乌青王看到这些怪物巨人后惊叫了几声,然后对着剧亢叽里呱啦的开始介绍,而且手舞足蹈的样子十分兴奋,眼神有点像是女人看见钻石时的贪婪。

    不需要翻译王诩都能猜到,这些巨人在扶余国中,应该是十分重要的战略物资。

    “回禀大帝,这些怪物,是于夷族人。”朱家察觉到王诩越来越阴沉的脸色,心中一惊,走过来做起同声翻译。

    “嗯?”王诩深吸了口气,皱起眉“于夷族?听说过这个族群嘛?”

    “于夷族应该就是夸父族。”朱家听了会儿乌青王的叙述,皱起眉“相传夸父是炎帝的第九世孙,因为天生身材高大,目光如炬擅长观测天象,尤其是日象,臣在古籍中曾见过夸父逐日之说,夸父逐日行而造晷,被封于伯侯,在祖地雷泽之东海建于国,夏禹治水时求助于国以巨力开山,夏禹封于国为侯爵,后来帝汤灭商时,因于国助桀为虐,被帝汤灭国,逃亡东荒,称之为于夷。”

    王诩眉头紧锁,夸父追日这个神话自然是从小耳熟能闻,不过毕竟是神话,但是考据党确实考据出夸父部确实是存在的,但是没想到竟然也是个天家,而且还造出了日晷,这样说来,夸父逐日似乎科学了不少。

    “而且禺春的禺氏族人跟于夷应该也有关系。”朱家又继续说道“禺氏族跟于夷族为盟友,当年都是背叛大商被发配于此的。”

    王诩皱眉点点头,看向剧亢。

    剧亢开口道“乌青说于夷是扶余国千百年来的羁縻部落,是扶余王室的私产,拥有于夷战士的数量,决定这个扶余王室的地位,这里竟然出现了头于夷战士,这里附近应该有个扶余国万众大部。”

    “昌县攻下来了嘛?”王诩问翟仇。

    “城墙上有巨弩,大军正在围攻消耗,在日落之前定然破城,把弩炮架起来,破城。”王诩冷声说道。

    翟仇微微挑眉,领命前去。

    “这些于夷战士本来就这样?”王诩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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