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理说,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中小姐,能做到如她这般张弛有度,随心应手,可是少见。
柳仁贤也是曾中了科试的,却不强求谋官,平日里不是帮着父亲打点生意,就是外出会友,对于交际场上的谈笑往来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为人也颇豁达,言谈举止很是张弛有度。最欣赏的就是直率不做作的人了,而眼前的金鑫身为女子却能做到这一点,让他心生好感之余,还有几分赞赏惊喜。
柳仁贤看着金鑫,突然说道:“幼时,倒也曾见过金二爷。金小姐和二爷很像。”
金鑫转过头来看向他:“是吗?我外祖母也这般说过。我爹爹是个怎样的人?”
“在我看来,他是个品貌出众的聪明人。”
“品貌出众的聪明人……”金鑫咀嚼着这句话,而后,笑着,说道:“是吗?”
两人正说着话,外面,传来一个小厮的声音,说是柳先生回来了。
话才落,就看到一个人从外面走了进来,对着柳仁贤就问道:“仁贤,刚刚听底下人说有客来了?”
金鑫此时已经站了起来,柳仁贤也已起身,指着金鑫,对柳云道:“就是这位。”
柳云这才转眸看向金鑫,一看金鑫那样貌,一时有些愣神,觉得像是在哪里见过般,很是眼熟,却又认不出来是谁,正在疑惑时,却见金鑫上前,微微低头屈膝,施了一礼,说道:“金鑫见过柳世伯。”
“金鑫?”柳云还在发愣。
柳仁贤说道:“爹,还傻愣着做什么?不是老念叨着不知金二爷的独女如今怎样吗?这不,人都到跟前了。”
儿子的一席话,这才把柳云的整个心神都拉了回来,喜出望外着,忙请金鑫起来,一边,上下的打量着她,见她出落得亭亭美丽,一时赞叹:“真是,我说总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原来是像二爷!啧啧,不愧是二爷的女儿,出落得果真标致。”
金鑫听到这话,抿嘴笑着,也不沾沾自喜,只说道:“世伯过奖了。”
打过了招呼,几个人分别落座。
柳云看着金鑫,嘘寒问暖了一番,先是问老太太身体如何,又是问金鑫这些年可还好,几时到的月城等等。聊到了后面,柳云突然问道:“没记错的话,今年二十了吧?”
金鑫点头:“是。二十了。”
“可出嫁了?”
金鑫轻轻地摇了摇头:“还不曾。”
柳云有些意外:“怎么,如此出众的人儿,为何到如今还没安排婚事?”
金鑫也不好讲,只好应道:“总有些原因的。”
柳云听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而后,目光似是不经意地瞥向了儿子柳仁贤那边,接着,又问金鑫:“早前有收到老太太让人托人捎来的信,说是你近期会到月城来,本还想着算算时间打听打听,去看你,没想到,你如此有心,竟先找我来了。”
***
情节有些慢热。想快点,但发现实在又加不快。只好继续按现在的节奏来了。大家多见谅。
………………………………
第四十三章 机会(一更)
金鑫说道:“父亲去世的时候,我还年幼,许多事情都不晓得。也是近来听外祖母提起,才知道父亲年轻时有个私交甚好的挚友,很得父亲信赖。外祖母说,柳世伯就住在月城,我便盘算着,此次来,定要登门拜访下。”
“是这样。”柳云了然地点头,笑了:“难为你晓得到这里来找我。”
说着,他叹了口气,有些惋惜地说道:“说真的,二爷实在是少见的出众男子,能与他成为至交一直是我引以为傲的事情,遗憾,天妒英才,他那样年轻竟就走了――若他还活着,一定能在商场大有作为的。”
金鑫看着柳云,看他一脸真诚,一时,也是默然。
过了会儿,金鑫想起什么,才说道:“实际上,世伯,我此次来,主要还是有事相求。”
第二天。
金鑫一大早就又带着子琴出门了,刚出了客栈,就看到柳仁贤已经站在街的一头等着了。
她走过去,笑道:“等久了吗?”
柳仁贤看着她,笑道:“也没多久,我才刚到。爹已经在四金酒肆等着了,我带你过去。”
“好。麻烦了。”
金鑫原以为,在封建的王朝,经济发展肯定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却没想到,在昨天仔细地向柳云了解了一下后,她才知道,在这个历史上没出现过的月尹王朝,竟是给了商业足够自由的空间,而这无疑也给了一众商人很好的发展平台,使得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商场上大展拳脚,获取自己想要的利益。
柳云说,金鑫的父亲是一众商人中绝对的佼佼者,他名下经营着酒肆,银号,绣房等等,产业繁多,而且样样都是出类拔萃的业中翘楚,除此之外,他还做成了自己的产业链,每一个部分都可说是环环相扣,绝对的好利翻滚。
曾经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短短几年内就一跃成为月尹有名的巨商之一。只可惜,这样的经商能人却意外早亡,自从金二爷病故后,他名下那些产业就都交到了老太太手上,金母起初还管些,后来年纪大了,也渐渐脱手不管了,本来蒸蒸日上的众多生意也因为经营不善,而日渐颓落,甚至有大半都关门了。
原来享誉天下的“四金”名号的大大小小的大店大坊,纷纷关门大吉,时隔二十年,便也日渐地淹没在了浩瀚的商海里,默默无名了。
金二爷留下来的众多产业,真正还用得上的,也就零零散散屈指可数的几家。
老太太本来转交给金鑫的时候,也不过是想着她早晚得出嫁,这个时候也该给她了,却也不过是权充嫁妆,想着日后每月有点银钱进她的帐,日子过得自在充裕些,除此之外,全无别的意思。
然而,金鑫在现代的时候,就是混迹商场的人,眼下,这些东西既然落到了她的手里,岂有像老太太想的,只放在那里当摆设,赚点零花钱那般地放着不管的道理?
………………………………
第四十四章 四金酒肆(二更)
原来享誉天下的“四金”名号的大大小小的大店大坊,纷纷关门大吉,时隔二十年,便也日渐地淹没在了浩瀚的商海里,默默无名了。
金二爷留下来的众多产业,真正还用得上的,也就零零散散屈指可数的几家。
老太太本来转交给金鑫的时候,也不过是想着她早晚得出嫁,这个时候也该给她了,却也不过是权充嫁妆,想着日后每月有点银钱进她的帐,日子过得自在充裕些,除此之外,全无别的意思。
然而,金鑫在现代的时候,就是混迹商场的人,眼下,这些东西既然落到了她的手里,岂有像老太太想的那般,只放在那里当摆设,赚点零花钱那般地放着不管的道理?
以她看来,有好东西不善利用,绝对是傻子!
显然,她不是个傻子。
所以,天知道她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心里有多兴奋,商人敏锐的直觉告诉她,这些东西,大有作用,而自从穿越以来,一直被压抑着的**的人格也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挣扎着从心底里攀爬出来。
她清醒地知道,这是她的机会,一个摆脱深宅囚笼获得自由的,最好的机会!
她决定抓住这些机会,通过金二爷留给她的这些萧条的产业。
金鑫知道,金二爷留下的产业多数已经落败,但其中也不乏经营得好的,这还是多亏了柳云。
自从金二爷死后,柳云因念着两年的交情,时常帮忙照顾着金二爷在月城的生意,故而,金二爷在月城的产业倒都还经营得不算差。
这四金酒肆就是其中一家。
二十五年前,金二爷在月城开了第一家四金酒肆,因为这里的酒类繁多,酒味醇美,很快地就颇受美誉。
然而,真正使四金酒肆声名大噪的,却是当年一场文人大战。
据说,当时,初战商场的金二爷在开了这家店后,因为苦于同业竞争太厉害,而自己的酒肆又初出茅庐,酒虽好,名气不响,便想出了一个方法,在门口贴了张挑战帖,扬言自己酒肆里的酒是世间少有的好酒,非肚有文墨者不可喝,而他自己则更是宣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才情学识天下第一,即日起,整整三个月,但凡想进四金酒肆喝一口酒的,都要先同他这个酒肆老板论论文墨学识,只有赢了比试,才能入内喝一口。
然而,想要和他比试,却也不是想比试就能比试的,首先就要对上写在挑战帖上方的对联,才能入内比试。
而且,这场比试还是公开的,允许聚众围观。
刚开始的时候,这张挑战帖的内容并未引起大家的任何关注,只是,因为平日里会来这里饮酒的客人看到了,想要进去却都被赶出来了,从此,才慢慢地传开了。
尽管如此,大家也仍旧没把这个当回事,仅当是老板无聊,拿出来闹玩笑的,以为过几天见没人搭理,就算了。
却没想到,金二爷却是十足的有耐性,一连整整半个月,愣是没让一个没通过要求的人进内饮酒。
大家不过是为着喝杯酒而进去,其实进不去自可到别处去。
………………………………
第四十五章 商人金二爷(一更)
一次两次三次,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败兴而归,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也多了,跃跃欲试的挑战者则更多了,不出一个月,四金酒肆有一场斗文会的消息就传开了,都说这个酒肆的老板学富五车,才学极高,从无敌手。
这样的消息不胫而走,自然也传到了当时负有盛名的那些大文豪大才子们的耳朵里,渐渐地,就开始有一些文人界的名人前来挑战。
不论这场比试的结果如何,反正,金二爷的目的达到了,至少,四金酒肆自那场比试起,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金鑫听到这件往事的时候,由衷地会心一笑,这是通过制造舆论和名人效应从而达到广而告之的目的,使得四金酒肆短时间内便家喻户晓,甚至从此之后,但凡有文人切磋的集会或场合,人们首先想到的举办地点,就是四金酒肆。不管从哪个方面看,这都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营销策略,放在这样的时代,实属难得。
必须承认,这个金二爷果然是个名副其实的商人。
柳云啧啧称赞道:“古往今来,但凡有些名声的大小店铺,那声誉不是日积月累的深入人心塑造出来的,就是无心插柳的机缘巧合获得的,像二爷这样,主动绸缪,并在之后坐收渔利的,可真是从未有过的。所以说,他真是个经商的能人。”
金鑫笑而不语。商人,最忌讳的不就是守株待兔?真正有胆识有谋略的商人,总是更乐于主动出击,先发寻找商机,抓准了机会,获取自己想要的利益,如若找不到机会,更会自发地制造机会,为自己谋划出一条商机,由此得到自己想要的。
这就是商人,真正有野心的商人。
相对于那些传统的,按部就班,执着于固守一小块领域的商人,金鑫显然属于激进派,她喜欢冒险刺激的商战,凭借自己的聪明和经商手段披荆斩棘,杀出一条自己的康庄大道,这所带来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是金鑫所着迷的。
她享受那样的过程,哪怕其中有惊险,有阻碍,可能可能失去所有,她仍旧乐此不疲义无反顾,她认为,作为一个商人,努力地工作,收获工作上的成果,这就是她人生价值的体现。
大概是同为商人的惺惺相惜,金鑫本来对于金二爷没什么感觉,毕竟,他是“金鑫”的父亲,而她,是从现代穿越而来的,名字也不叫金鑫。
金鑫,金鑫,说起来,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得知这副身体的主人名叫“金鑫”时,还无力吐槽了一阵,只觉得这名字太寻常大众,四个金砸下来,还特别的俗气。后来想想,她在现代就是经商的,更自认是个满身铜臭味的人,想来,这名字多少也是蛮贴自己的,便也慢慢说服自己接受了。
不管怎样,既然来了,愿与不愿,她都必须舍弃现代的身份,以金鑫的身份在这个王朝生活下去。
何况,得知金鑫的父亲是个如此有商人气质的人后,她似乎找到了关联点,再提起金二爷的时候,反倒心理上觉得不那么遥远漠然,而是有些亲近感了。
***
今天第一更。之前有读者反映女主名字太大众了。本来还想着要不要改个,不过后来想着自己当初给女主定名字时的想法,果然还是不改了。我会好好写的,争取大家看的时候不会想到身边的某个“金鑫”……对了,上次有读者问包月的事情,我问了下其他的作者朋友,好像是说以后只有完结的作品才有包月呢。
………………………………
第四十六章 迂腐(二更)
金鑫一路跟着柳仁贤走着,心思却是七转八拐,若有所思。
这时,突然听到柳仁贤的声音:“听我父亲说,五小姐的名字还源自四金酒肆呢。”
金鑫愣了,转头看向他。
柳仁贤笑了,说道:“当时四金酒肆生意非常的好,金二爷也因此得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心情很好,就邀请了我父亲和其他几个好友欢聚庆祝了一番,酒过三巡,金二爷就说,四金是他打造出来的第一个店铺名号,又让他第一次获利,对他来说意义不一般,他想好了,以后自己的第一个孩子,不管是男是女,就取名金鑫。”
金鑫听得傻眼,还奇怪是怎么着会叫这么个名字,没想到竟然就是这样的信手拈来取的?
还真是――
她哭笑不得,也罢,既然她如今是金鑫,那么,金二爷就是她的父亲了,父亲给取的名字,怎么着她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当然了,叫金鑫,俗气是俗气了点,大众是大众了点,可又如何?不过名字而已,取名可以信手拈来,打造名字可不简单了,今后,她会慢慢经营这名字,毕竟,只要她这个人成功了,她也能让这俗气的名字与众不同起来。
想着从今往后她就能够凭借金二爷留下来的这些资产而拥有发挥自己所长的途径,金鑫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心底里压抑着的某种跃跃欲试的情绪更加强烈,她很清楚,这是她的起点,更是她主宰自己未来的唯一机会。
一旁的柳仁贤并知她心中所想,而是问道:“对了,五小姐,你为什么突然地想要了解二爷的名下的产业状况?”
金鑫转回头来,看着他,说道:“我要把它们重新做起来。”
柳仁贤的脚步在听到她的话后倏地一顿,侧过头来,愣怔地看着她,仿佛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他问道:“五小姐,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要经商,把我爹爹名下的那些产业重新做起来。”
柳仁贤怔怔地看了她好一会儿,问道:“五小姐,你是认真的吗?”
“自然是认真的。”金鑫笑道。
柳仁贤不自然地笑了下:“你一个女儿家,怎么能从商呢?”
“怎么,女儿家就不能经商吗?”金鑫好笑地应着,张望了四处一眼,然后,指着街旁一家布店里柜台坐着的妇人,说道:“看,那不就是有女儿家在做生意吗?还有那里,那里,那里……女儿家做生意,也没有多少见嘛。”
她又接连地指了几家,口吻里的漫不经心,像是在说着什么习以为常的事情一样。
柳仁贤却又笑了:“是,人的确是女子没错,可你仔细看看,人已是妇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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