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见到鱼龙舞的时候,以为老妖精的心上人是肖克拉的时候,见过肖克拉画像的时候,曾经,心中生出了怎般的翻江倒海,何曾想到,自己的情敌,自己羡慕嫉妒恨的对象,竟然会是自己?何曾想到,那般天仙似的人物,会是自己?何曾想到,那个在外人眼里,已然死去十多年的人,会是自己?
与其说造化弄人,倒不如套用荣华的话语,这世间上,有太多的事情,超出了我们的预计,更不在我们的掌控之内。
意识一时有些走偏,待回神过来,赶忙看向公子刑天。
公子刑天不作答,而是看了我一眼,浅声问道:“如此时辰,你不在屋中睡觉,起这般早做甚?”
“昨日的任务,已完成,特向您禀告一声。”嘴里答着,我将书放回了原处。
公子刑天神情一怔,似乎思索了片刻,“就这事?”
“嗯!”我答复道,想了想,问道:“受伤了么?”
“受了一点轻功。”公子刑天答道:“并无大碍,不必担心。我要去里屋用功疗伤,你回去补觉去吧,晌午过后再来。”
瞅着他离去的身影,心里,顿时五味杂陈,最后,并未走,而是站在门外守候。
昨夜,快马加鞭回来之时,已过午夜,算着时辰,他应还未入睡,便来到无常宫,想告知他一声。
来到他的卧房门口,正欲进门,耳旁忽听一道女子的声音传来:“怎么,你那小情人未归,担心了是吗?”
步子,顿时止住,停在了门外。
又听那女子说道:“你对我,若有对她的一分好,我何至于沦落到此刻这般凄惨和幽怨的模样?”
公子刑天的无常宫内,除了我之外,从未有任何女弟子单独留下过。
此道声音,听着极为陌生,似乎不是昆仑山之巅的弟子。
“夜深了,本尊要歇息了,请离去吧!”这是公子刑天的声音,他明显下了逐客令。
“哼!”女子冷笑一声,“我就当你是对她怜悯,可怜于她,你既然不会爱上我,那就不要爱上任何女人。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你清楚我的手段,你若和她在一起,我绝迹会扒了她的皮。你能保护得了她一时,你能保护得了她一世吗?即便你把她带在身边,即便你时时刻和她在一起,你也知晓,我若想要一个人三更死,她绝迹不会活到五更。”
“那你就试试看!”公子刑天答道,语气当中,有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冷厉。
“哼!”女子又是冷笑一声,“就算我杀不了她,但你别可忘了,你修炼的可是天魔神功。如今,你已然练到第七层,正是凶险之际,你若动情,会有什么后果,难道不知吗?”
许久之后,才传来公子刑天的声音:“第七层,本尊前两日已经修炼成功。”
“什么?”女子惊呼一声,“那你对那丫头,究竟是何感情?以前的时候,一直以为你喜爱的是男子,可自打那丫头出现之后,你对她,太过特殊,不由得让我产生怀疑,你真正喜爱的,只怕是女子。如此一来,你用来拒绝我的那些借口,岂非没有一个成立的?”
“男女之间,除了爱,就不能有别的感情么?”公子刑天问道,语气极为平静。
女子答道:“你是否想说,无论你对那丫头是何种感情,但你对我,永远也不会有爱?”
公子刑天没有作答,女子亦没有提问,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半盏茶的功夫之后,女子的声音再次传来:“也罢,只要你没有爱上她,于我而言,总归都算是好消息。”
那女子并非是从门走的,而是从窗户走的,我守在门外附近,始终未曾见她出去,但却听到了开窗户的声音,想来,还是怕被昆仑山之巅的弟子给瞧见,为了避人耳目。
没有看清她的长相,实乃遗憾。
心中更好奇的是他们方才的话语,好想进去询问,但见着房中的灯已灭,便止住了步子。
一宿未睡,翻来覆去,待天刚亮,便来到了无常宫。
正午时分,公子刑天打坐完毕,出门,瞧见我后,眼眸当中,有过一丝稍纵即逝的变化,“刚来?还是没回去?”
还说自己伤地不重,连我一直在门外都不曾知晓。
心中,霎时涌现出一种极为莫名的情愫,又联想到昨夜他与那名女子的话语,开口问道:“你所喜爱的,究竟是男子,还是女子?”
公子刑天抬眼看向我,看了足足半晌,道:“旁人的言语,不足为信。”
对于此种非正面的回答,我自然不会罢休,重复道:“你所喜爱的,究竟是男子,还是女子?”
“男子也好,女子也罢,重要么?重要的是,那人绝迹不会是你。”公子刑天答着,走出门外。
那人绝迹不会是你,这八个字,犹如一道烙印一般,印在我心田,数日挥之不去。
公子刑天何以突然之间,说出这般的话语,想了许久,想了许久许久,都不曾明白。
此番突然想到这等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顿时困意全无,从床上坐了起来。
………………………………
第166章 :未老先衰
这一猛然坐起,把公孙狗贼给生生吓了一大跳,一副惊魂未尽的模样:“做噩梦了?”
“非也!”答完之后,我问他:“夜这般深了,你还没歇息啊?”
“我若歇息了,谁看着你呢?”公孙狗贼反问道,从凳子起身。
公孙狗贼若不提及,房中有炭盆一事,只恐我早已抛诸九霄云外。
方才,那或许是在做梦,但又并非是梦,而是真实,而是昔日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过往,而是尘封在我记忆深处的一段前尘。
公子刑天对我,怕是那个时候就已经动了情,只是,他不愿意承认罢了。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今夜,又将是一个无眠之夜。
“你回屋睡去吧,我自个看着。”见着公孙狗贼马上就要来到我的床前,赶紧打发他走。
公孙狗贼一笑,问道,“怎么,当真做噩梦了,睡不着啦?”
“难道只有做噩梦才会睡不着么?”我反问道。
这一年来,我岂非做过一场噩梦,夜夜做的都是美梦。
然而,虽是美梦,可醒来之后,比做噩梦的感觉还要令人抓狂。
噩梦带给人的,只会是恐慌和畏惧,这种恐慌和畏惧,所持续的时间,并不会长久。
美梦呢?愈是美梦,愈脱离现实,带给人的,会是失望,会是沮丧,甚至会慢慢开始绝望。
这种折磨与痛苦,是长年累月的,甚至是累加的。
人活一辈子,最害怕的事情,便是失去失望,便是绝望。
以我为例,若是没有记起方才的事情,也不会如今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公孙狗贼的脚步止住,看着我,“三更之前,我若没有睡着,之后便很难再睡着了。”
此语的意思,很明显,是我打扰了他的作息规律,因而,今夜,他是不会打算再离去。
也罢,反正我也睡不着,有个人陪着,起码还能说说话。
你也“派人做两盘点心来。”对着公孙狗贼吩咐道,又问:“你在外头守着这么久的时辰,就不觉得肚中饥饿么?”
公孙狗贼答道:“素来没有深夜用膳的时候。”
“好吧,那我自个吃。”我摊了摊手,“你们这些富贾权贵的公子哥与千金小姐,就是臭规矩多,臭毛病多。”
“二更之后,不易再食用任何东西,对身体不好。”公孙狗贼补充道,俨然一副大夫的模样。
我砸了砸舌头,不屑道:“那您就好好养生吧!”
“不止我,你也好好养生吧!别以为自己是个毒手,就可以任意糟蹋自己的身体,也不想想,你那一副身子,还能经得起折腾吗?”公孙狗贼恨铁不成钢道,显然是拒绝了我的要求。
好吧,不吃就不吃,一顿又不会饿死。
其实,狗贼也没说错,中毒也好,患病也罢,但凡用药医治,是药三分毒,俱都会对五脏六腑产生损害,短期之间,或许不会有太大影响,时日一长,便会慢慢彰显出后遗之症。
我这一副破身子,大大小小的毒药加起来,可谓是体内装过不计其数,在这种状况下,与其说是个人,倒不如说是个毒罐子更加贴切一些。
公孙狗贼许是见我并未反驳、并未拒绝,一时之间,极为讶然,“难得你竟肯听我的劝阻。”
“少在那自作多情,我是突然又不想吃了。”
事实上,并非是在狡辩,而是被他这么给一说,顿时少了兴致。
雨,约莫比之前小了几分,但仍是滂沱大雨,间或伴随着几道闪电。
〃方才,打雷闪电不断,也不晓得你是怎般睡得着的。”公孙狗贼小声嘀咕了一句。
“太累了,太困了,自然便睡着了。”说着下床,瞥见公孙狗贼一直盯着我瞧,似乎想从我身上看出朵花来,啐骂了一口,“少在那联想翩翩,省得我废了你这一双招子。”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是这般阴雨连绵的情景,为了防止这狗贼浮想,我只得和衣而睡。
即便如此,从这狗贼目前的眼神来看,显然是想到了某种勾当上去。
男人若变起禽兽来,别说对面是个女人,就是头母猪,有些也能下得去那毒手。
女人是情感动物,而男人则是本能动物。“
这种特性,决定了自古男儿多薄幸,千金难买有情郎。
“你也少在那浮想翩翩,我是看你的气色,你照照镜子看看,你此刻的模样有多吓人!”
公孙狗贼这一说,我急忙找了一面铜镜,拿起细细端详。
这不端详还好,一端详,差点把自己给吓晕过去。
惨白惨白的面容,比今日白天时分,朱佑樘的脸色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般的模样,你看了半晌,也不晓得提醒我一句。”嘴上没好气道,心中则犯起了嘀咕。
想我数次中毒,还从未见过自己有如此苍白的面色,倘若没有这火盆,那此刻,岂不当真见了阎王?
“你醒来的时候,比此刻还要吓人,那眼神,仿佛要吃人一般,脸色,比此刻还要惨白。”公孙狗贼补充说道,“我若不是知晓你身中剧毒,只怕早已吓地逃之夭夭。”
“您汝定侯就这点胆?”我不耻道。
公孙狗贼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你自个是没见着,你那眼神,就仿佛魔鬼的眼神一般,让人浑身不寒而栗,忒吓人!”
把这狗贼都能吓着的眼神,究竟会是何种眼神,我是十足好了奇。
犹记得,自己刚醒过来的时候,意识还处于混沌当中,当时,只记得自己想起了过往,待向四周打量,看到公孙狗贼,才反应上来身处汝定侯府。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记起来的,明明是好的东西,为何眼眸里会出现魔鬼一般的神色来。
“魔鬼的眼神,是何种眼神?凶神恶煞?”我向公孙狗贼求证道。
公孙狗贼思索了片刻,答道:“倒不算是凶神恶煞,不过,极为冷厉,反正,让人瞧见之后,有种小命不保的感觉。若不然,我何以断定你是做噩梦了?”
他所说的,虽则仍是有些抽象,但我约莫明白了几分,“是否就像十殿阎罗里头,秦广王的雕像一般?”
公孙狗贼听闻秦广王三个字后,眼神顿变,看向我,目光颇为莫测,“是有几分那种意味。”
自我控制的能力,点天灯的朱佑樘极好,公孙狗贼也不赖。
他显然知晓我话中带有双重试探的意味,但并未揭穿,也未有动怒的迹象。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原本以为,三个木炭盆,足够,如今看来,还得再加上几个。
吩咐道:“狗贼,派人再准备三个炭盆来。”说完之后,想到什么,赶忙又阻止道:“罢了,这个时辰,想来都在熟睡当中,今夜,就先凑活一夜吧。反正比这惨白的脸色你都见识过了,就继续忍耐着看呗!”
脸色惨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毒发,是毒发之后的痛苦和迷糊。
“你方才要吃食的时候,为何没有想起这茬来?”公孙狗贼问着,转身朝外走去,“等着,我这就去吩咐,为了防止姑奶奶您大半夜起来再折腾人,早都给你准备好了。”
话说,这狗贼,是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么?
闲地无聊,又拿起铜镜看,这一照,发觉右鬓角之处,似乎有一缕白发。
对的,没错,不是一根,不是两根,而是一缕,一小缕,唯有鬓角的位置,长度约莫指甲盖大小。
余光瞥见公孙狗贼进门,急急喊他:“狗贼,快过来,帮我看看,我头上是否有白头发了?”
若论我对自己最满意的部位,首先是眼睛,其次便是头发。
模样虽则与肖克拉那时候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那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却是保留了下来。
其实,眼睛也并未发生变化,只不过,心境变化太大,因而眼神所流露出来的神采,与往日截然不同。
公孙狗贼凑近我的身子,看了半晌,眼神,蓦然突变,但随即恢复如常,“没有,你这年纪轻轻,上哪来的白头发?”
年纪轻轻,原本,我也以为自己年纪轻轻,以为自己只有双十年华露头,可自打知晓自己就是肖克拉之后,才感叹自己即将迈入而立之年。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公孙狗贼显然是在信口扯谎,那就表明,事态,或许比我想象中还要严重。
“狗贼,你说实话,莫不是头顶全白啦?”我再次急急问道。
公孙狗贼答道:“倒不至于,就唯有右鬓而已。”
若是其他地方也有白发,那还好,那就说明的的确确是正常的现象,可若是只有右鬓,那问题就严重了。
公孙狗贼显然也知晓此点,因而,面上虽则平静,但心中,绝迹已然有了初步结论。
红殇和星光灿烂中和之后的新毒,一直不晓得会按照怎样的趋势走向,但知晓的是,绝迹会是一种奇毒。
短短片刻之内,就出现未老先衰的症状,明日,还不晓得会出现怎般的情景。
看来,《具原书》中的记载,也不见得全是真理。
火盆对别人,或许有用,但对我,显然没有一丝用处。
尽信书,不如无书,还是得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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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想哭就哭出声来
原本想让公孙狗贼把炭盆重新拿出去,反正又没什么用,转念一想,深更半天,还是不要再折腾别人了,于是便作罢。
他汝定侯府,财大气粗,又不缺这些木炭,浪费就浪费掉吧,反正又不是花我的钱财,我何必替他觉得可惜呢?
出奇的是,公孙狗贼并未追究,也未开口询问,而是象征性地说了一句安慰的话语,“就那点白发,不必介怀,明日让大夫替你瞧瞧。”
我直接回击道:“你又不是女子,自然不知晓美貌与青春对于女子的重要性。”
“对别的女子固然重要,但对你,亦重要吗?”
透过铜镜,发觉公孙狗贼正盯着我一个劲瞧,眼眸里的神色,并非探究,而是有一抹好奇。
我再次回击道:“你这话说的,好像我不是个正常的女子一般?”
公孙狗贼问:“你是个正常的女子吗?我可没有看出来,也没有感觉得到。”
“狗贼,你这是夸我呢?还是在贬我呢?”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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