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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遥远的时光深处,曾有过这样一个朝代,它并未被正史载入,唯不辨端倪的野史里存着几点零星笔墨,几个破碎片段,似是在向大家轻诉着那段传说。
可即便如此,那片段中的一句话却是家喻户晓,说的是,“世间风云,与之相比,不足一提。阅尽千载,乾元之后,再无传奇。”
鲜为人知的一段历史,我却清楚,简直让人得意到脚趾头都翘起来。
然而这次我要说的并非家国,仅是一段感情。
只是恰巧,那段感情的主人公,便是传说中那个一手创建乾元盛世,冷血冷情的绝世帝王――即墨清。而这个故事,该是始于乾元未建,大覃灭亡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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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相见
大覃三十六年春,万物回暖,一场战争刚刚结束,还没给人喘口气的时间,皇城里的一桩大案又勾得人心惶惶。
往常最重气派的荣王府如今放眼只见满目缟素,说来,那世子死得怪蹊跷,连王府中人都不知是怎么回事,外边却有传言讲,杀死小侯爷的人是来自林家堡。
须知江湖与朝堂几乎从无交集,可这次的事,一边扯上了江湖中最负盛名的林家堡,一边牵连着荣王爷最疼爱的世子,倒真叫人难得不去注意。
长街之上,路边摊贩无几,并不热闹繁华,许是流年不利是非多,这才少人行。
即墨清想着这桩案子,不自觉摩挲着指环,眉头微皱若有所思。
可就是这时……
“我的坠子!”
那声音几分娇俏,几分急切,从身后传来,即墨于是微顿回头。
女子一身水绿衣裙,眼底满满都是焦急的颜色,紧紧盯着那小黑狗,步子迈的飞快,带了几分小女孩的天真莽撞。
小黑狗腿短,跑得却快,一溜烟就跑到即墨清脚边,他本不愿管,但它居然冲着他的小腿撞上来……
于是下意识的一提,即墨清将那小狗捉起来,这时他才注意到小狗的嘴里竟叼着一块玉坠。再抬眸,便看到那女子微喘着停在了他的面前,小小的脸涨得通红。
“终于被捉住了。”欢颜还未来得及平复呼吸,便伸手将那小狗嘴里的玉坠取了出来,待得仔细观察确认了那玉坠无损之后,才终于松了口气,“还好,还好未有损坏……”
顺着女子的目光看过去,那是一个雪色玉坠,上边雕刻的是一个类似流云的纹样,刻工极为精细,纹路边上泛出晶莹的红,不突兀,反而更憎韵味。玉坠下边吊了一串小小的绛色玉珠流苏与之相映,看起来倒是颇为悦目。
尤其那雪白的玉珠颜色无暇,与她的手竟是没有一丝差别。
是在检查完玉坠之后,欢颜才顾得上抬头看一眼帮她捉住小狗的人。
记忆里的那一刻,她是想道谢的,但不知怎的,抬起头看到他静静站在那里,神若秋水,丰神绰约的样子,竟一时呆住了。
沉默间,暖融细风带动他衣带发丝,惹得人心随之蹁跹,她眨眨眼继续看……真是神仙一样的人啊。她好像,好像能够相信话本里那些天花乱坠,描写得不切实际,宛若天神一般男子的存在了。
与欢颜正正相反,此时的即墨清微皱了眉,他并不喜欢别人盯着自己,尤其还是陌生的人和这样热烈的眼神。于是面色一沉,放下小黑狗便准备转身离去,可刚刚移了脚步,他的袖子却被人一把拽住。
欢颜吐吐舌头,不好意思似的,手上却抓得紧:“那个,谢谢。”对上他的眸子,她牵起一个大大的笑,扬扬手上玉坠,“多亏公子相助,我才得以取回这个,它对我挺重要的。”
即墨清不语,只大力地甩袖挥开那只扯着自己的手,留下一脸懵懂愣在原地的欢颜。
望着男子渐渐远去的背影,欢颜原本明朗的笑于是微微僵在脸上,半晌才回过神来,于是嘟囔一句:“怎么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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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可狼狈?
都说感情里最刻骨的是初相见,可对于如今的即墨清而言,那不过是平常生活里极为普通的一日中的一个小片段,不值得放在心上。于是他不消几日便忘了个干净。
天气是难以捉摸的东西,和人心因果命运一样,说变就变。
天色阴阴,街上行人少,酒楼却和往日一样热闹。也不知道是关心时事的人都不喝酒,还是酒楼里的人都不关心时事。不对……要说全不关心么,也不尽然。
“哦,竟是出了这样的事么?”劲装男子唇边含笑,饮尽的酒杯在他手中打了个转才被放下,“难怪近来这般热闹,是出好戏。”
“把这些事情当戏看,唯你而已。”
清冽的声音,如水如醇酒,顺着声音望去,那是一个容貌极为出众的男子,从眼角眉梢到下颌的线条都极为柔和,甚至柔和到了阴柔的地步。但不知怎的,就算这样,那男子给人的感觉却是利,寒风一样凛冽,或许,是因为他有着那样一双眼睛。
劲装男子连连摆手:“小侯爷这句话可说不得!常言隔墙有耳,万一被人听见再传出去惹了什么麻烦,老爹还不……”说着,他将手做刀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比完又笑笑,挤挤眼压低声音,“再说了,谁不把这件事当戏看的?别人只是没直接讲出来而已。”
即墨清勾唇,带出一个极轻的笑:“既知隔墙有耳,便更该明白谨言慎行,免得祸从口出。”
“嗯,甚是,甚是。”念着,宋歌复又给自己斟了杯酒,忽然换上了无辜表情,“所以我方才是讲了什么吗?在下难道不是一直在与小侯爷谈论天气,小侯爷怎的忽然说了这般话,叫人惶恐!”
若论装傻充愣脸皮厚,宋歌是绝不会输过谁的,却除了……
即墨清淡定举杯:“却不知,本侯方才,又说了什么?”
除了某个道貌岸然的家伙。
靠近门口的地方猫着一个女子,腰间玉坠一晃一晃,正探着脑袋往里边看。
本来不过一个偶遇,可不知怎的,那个人的脸这几天老往她梦里跑,真叫人觉得奇怪,而且不是一般二般的奇怪。其实怪就怪吧,左右就一面之缘,不多时便该忘了,然可巧不巧,方才她出来正正看到这个男子,脑袋一蒙,腿脚不自觉便跟上来……
小二见门口女子一副奇怪模样,又不似来吃饭的,于是便准备赶人。但也不晓得是天意还是天意吧,他这厢刚走过去还没开口,楼上却忽然传出吵架声,不多时从天而降一壶茶水将那女子泼个正着……
女子一愣,抬头,又是一愣,低头。良久睁了一双圆圆的眼睛望向他:“我是被泼着了?”
小二哥一时哑口,只得点头:“泼着了,泼得极准极准。”
“可狼狈?”
小二哥是个实诚人:“咳……若姑娘头顶上没有茶叶渣子、今日穿的不是白衣裳、那茶又不是红茶,或许便不会……咳,便不狼狈了。”
于是女子眼睛睁得更大,涌上满脸悲愤,深深朝店里望了一眼,捂着脸旋身快步离去。
即墨清未曾注意门口动静,倒是宋歌,看完嗤一声转回身子。
“笑什么?”
宋歌耸耸肩:“小事而已,侯爷不会感兴趣的。”
宋歌出身武将宋家,宋老将军数十年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圣上封其勋国公之位,并且定下世袭罔替。意思是,只要宋家没有绝后,勋国公一位永远属于这一家,别人无法取代。
“嘿,”宋歌闲闲,曲着手指敲桌子,声音低低,“荣王爷和三皇子一向不和,你掺这一脚,若没掺和的好,只怕是……”
“正因为荣王与三皇子不睦,我才要插这一脚,虽然有些事情不做也没什么,但若做了,却会有不一样的效果。”
宋歌眼睛一转:“哟,你这是给三皇子送礼呢?所以你今日找我来,是为了这件事?”
即墨清一笑,刚想说什么,却在余光瞥到窗外身影的时候顿住,于是眸色一暗。
既然这个人在这里,那谈什么都是诸事不宜。
思及至此,他淡定否认:“今日找你,只为喝酒,不谈别的。”
两人相识许久,不过一个眼神,宋歌便了然,于是不再讲这些,只嘻嘻哈哈将话题带过。说是喝酒谈天,但因有所顾忌,这一顿酒吃得特别快,菜还没上齐两人便已经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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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又是她
酒罢散去,即墨清与宋歌分开,但那个跟着他的人却没有就此离开,反是一直隐藏行踪于后。那个人隐藏得很好,混迹人群中没有半分显眼突兀,若不是即墨清生性警惕,根本不会发现,若是他记性差些,那便是发现也无处可查。
然而不巧,他的记性好得很。他记得这个人,自己见过一次,是去年夏狩的时候,那人跟在三皇子身侧,为他递过一支箭。
挑眉,即墨清笑笑,这样说来,三皇子果然还是不信他。不过也无所谓,这么多年生活在明里暗里的监视下面,早习惯了,而且,总归那个人也查不出来什么。
与其烦心这个,还不如想想这桩案子。荣王府放出话来,但凡有人能解此案,找出凶手,必有重酬。即墨清不在乎什么重酬,他把这当一个契机。
虽是交易,但要对方完全放心,也得显示出来一些诚意。
不过那林家堡……
即墨清的眸底闪过一抹华光,很快又湮没在笑意里。做得太多若被发现也容易招人顾忌,便将它先搁置着,日后再说不迟。
身为大覃唯一的小侯爷,在别人眼里,即墨清无疑是备受荣宠,更别说他还是异姓封侯,更是至高的荣耀。可这都不过是表面,事实是怎样的,永远只有当事人清楚。
是啊,若这份荣耀的代价是全族的性命,有谁愿意要呢?
即墨清抬眼望天,眸色悠远。
孤天月寒,便是回暖,但早春的夜里总还是冷的。冷得厉害。
侯爷是个虚职,最没事情做,尤其即墨清总是一副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的样子,皇上体恤他,更是从不给他安排什么东西,只常常送些珍宝过来,在侯府用度上也偶时关心一下,以表自己的亲切以及对即墨清的重视。
但若是真的重视,断不可能任他这般闲散度日,过度的富贵容易让人颓废,因生活没有追求。可这就是皇上所希望的。即墨清晓得,所以当然不会蠢到明着和他对上,这个小侯爷的身份做事方便,他虽有恨,却还在意。
玉石店中,即墨清轻抚一块上等的玉石料,他的手指纤长,动作很轻,仿佛这双手天生就该做些文雅事情,不该沾染半点血腥。
“包起来吧。”
掌柜满脸堆笑,哈着腰点头:“侯爷可是待会儿派人来取?”
即墨清想了想,勾唇,一副慵懒做派,和市井纨绔比起来,除却多了几分贵气之外,好像没有半分差别。
“不必了,我现在带走。正好顺路去缓雨轩刻个章子。”
“好嘞~”
即墨清环视四周,店内装饰雅致,但真正的好玉并不多,甚至他刚刚挑中的那一块也不算顶好的。但他喜欢玉石,也许因为父亲去世,给他留下唯一的东西就是一枚玉指环,所以,在潜意识里,即墨清总觉得这是一种很温暖的东西。
皇城子弟大多喜欢玩玉,但不过是图个乐,附庸风雅罢了。
今日的太阳很大,刺得人眼睛疼,拎着包好的玉料走在街上,他的步子放得慢,散步一般闲适。正是这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那人跑得很快,一路上似乎撞到不少人,即墨清刚刚准备往旁边让开,却在这时候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别跑!喂,站住!抓贼啊――”
是昨日的那个女子。
确认之后,即墨清一顿,却仍是向旁边侧身让过,他最不喜欢管的就是闲事,除非那件闲事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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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叫欢颜,林欢颜
因缘这种东西,信命的叫它做注定,不信命的叫它做巧合。可不管怎么个叫法,该发生的都会发生,很多东西由不得你不信。
就拿此刻来说,即墨清本不愿管,甚至都准备躲了开,但说巧不巧,那小贼本是准备往左边跑,即墨清想让开,退的偏偏也是左边……
不比前一日的小狗,这小贼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大活人,一个高高大大成年男子猛烈的一撞,足以将任何没有防备的人撞倒。可即墨清却只是退了一步便稳住,回身,他虚了虚眼,伸手便提着男子后领将他拎起来,男子一慌,手中玉坠就这样掉下去。
几乎是条件反射的一接,转瞬间玉坠便落在即墨清的手里,可他手中的小物却摔在地上,盒子摔开,玉石料磕碎了几个小角。即墨清见状皱眉,那小贼或许也是知道这人不像看上去那般虚弱好惹,得空一溜烟便逃了。
捡起玉石料,即墨清随意看了一眼便拽在手里,转而望向那玉坠。
那坠子触手温润,一看便知是极好的玉料。
只是不得不说,前几天被小黑狗叼走,今日又被小贼顺走,这玉坠也是怪倒霉的。女子好不容易追上来,撑着膝盖大口喘气,眼都没抬人都没看便断断续续开口。
“谢,谢谢你啊,壮士,路见不平,侠肝义胆,你……”
欢颜好不容易撑起身子,在对上那张脸的时候,一个你字便卡在喉咙口,既惊且喜。
“你,你……又是你啊!”
即墨清脸色一沉,将玉坠塞到她手上转身便走。
见即墨清转身,欢颜步子飞快追上去,拽着玉坠一脸欢喜:“这位公子且留步,说来真是极巧,以前这玉坠我带在身上从未丢过,刚来这儿却丢了两次,且两次都遇见了你!简直是天意么……哎,公子怎么不做言语?哎呀我知道了,像你们这种侠士最喜冷厉清疏,这样才够得上一个风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不求回报的,可是……”
“好吵。”
即墨清的面色无波,眸色却冰冷,周身散发出一种强大的气势,昭告着主人的不爽。
可欢颜却没看出来似的:“你愿意和我说话了!”说完觉得不对劲,欢颜想了想,“好吵……是在说我?”
即墨清望一眼拽着坠子抬着脸的女子,忽然一阵无力……
不论是皇室中人还是寻常官宦,哪个没点眼力见?可这个女子……似乎没有办法沟通。即墨清很不喜欢不懂看人眼色的人,不管是说话还是交流都很困难,让人心烦。
“等等等,等我一下……”
见男子不发一言却默默加快了步子,欢颜一把拽住他的袖子:“你帮了我两次,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哦,对了,我叫林欢颜,你可以叫我欢颜……嗯,我刚刚来这个地方,算起来你该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顺便再说一句谢谢。”
欢颜生得娇俏,性格虽然有些马虎张扬,但也张扬得讨喜,一如花开向阳,炽热而温暖。没有谁不喜欢温暖的阳光,除了冰块,因它一旦化了,就等于死了。
即墨清虽没有什么不喜欢与人接触的习惯,却也皱着眉抽回了手,满面不快。
这下子不用察言观色了,但凡有眼睛的人应该都能看出他的情绪,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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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这就跑了?
“啊,对不起啊。”
眼前女子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原本带着的大大的笑被收回去,眼底也带上一丝紧张。
即墨清松了口气,心想她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