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意如何》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公子意如何- 第7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不是即墨清经历过最危险的一场仗,却是他此生最为难忘的,许是所有的第一次都总有特别的意义,而既是如此,这第一次沙场相搏,当然也不易忘记。直到很久以后,他都还无法忘记那一场令人胆寒的战斗。

    敌方早有准备,我军却疲乏连连。那个夜很是昏暗,棣国之人却一把火油撒过来,霎时间帐营雄雄幻成火海一片,将四周映得极亮,亮得刺眼睛

    烽烟肆意缭乱,四周的嘶喊狂乱简直震耳欲聋军旗染血,重得厉害,却依然有人努力地将它举起,每一刻都有人砍倒别人,亦是每一刻都有人随刀光倒下,再起不来

    利刃携着寒芒挥来,宋歌于马背上后仰下去,旋即横起一刀,带落那条向他砍来的手臂鲜血滚烫洒在他的脸上,可他只随手一抹将眼边的血色擦去便再度提刀向前此时,他目呲俱裂,发上有血块早已凝结,眼底满是红色血丝。

    而另一边的即墨清亦是如此,他驾驶战车穿梭于尸堆之中,战车的攻击性大,目标更大,极是显眼,故而多少刀剑锋芒是朝他而来偏头躲过一只流箭,即墨清扳动扣手朝着前边敌军一骑而去,这时耳侧锋芒一闪,即墨清堪堪避开,发带却被挑落下来

    青丝散下,月白如素,那个染上几点血色的侧脸,在火光的映衬下竟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感。只是来人还没来得及惊叹,便已是从马背上跌落下去,缨枪在离手的瞬间被驾车之人接下,其间变故不过电光火石

    低头,腹上一把长刀已然贯穿,而在尚未抬得起眼的时候,眼上已然一阵剧痛袭来

    “啊”

    是即墨清举枪一格将凌空袭来的火箭挥向身侧,于是原本朝他而来的利箭深深扎入那人的眼睛脚下传来叫声凄厉,即墨清却置若罔闻,只继续驾车前去,手上缨枪舞得熠熠生辉,顷刻间取下多少人命

    薄唇紧抿,若是即墨清没有记错,那烽火燃烧肆意的某个帐篷里,还住着一个瘸腿的老兵。老兵路上受寒走不动,只能在那儿休息,他曾在吃饭时目含关切地望他,讲自己曾经历过的战事。他讲自己的婆娘死得早,家里没人,只能将儿子带在身边,可惜他儿子在许多年前的一场战事里被烧死了,还讲,若是自己的儿子活下来,应该也有他这么大了。

    眼前的场景忽然变得模糊起来,冲杀在战场之上,这是即墨清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心底有些东西似要喷涌而出,在随手提上来一个己方负伤的小兵之后,他嘶吼出声,马鞭一样将战车驶得更快

    尸山火海,满眼凄厉

    这一场仗,从深夜持续到黎明。

    直到在沙地上呆坐很久之后,即墨清才终于回过神来,抬头望一眼天。天亮了,许多的人世界却永远停在这一夜的黑暗中,再醒不来。

    在这场仗之前,他没有怎么和军中之人打过交道,可在沙场之上,救人和被救都是那样正常的事情。因为大家是一边的,所以便都是兄弟,既是如此,在自保的同时给对方搭个力便是极为正常。简单的一条逻辑,他却觉得那样难得。

    此时的即墨清与场上所有人都一样,发上是灰尘与血污结成的块块暗色,脸上全是血色疙瘩,半点不像从前那个不染纤尘谪仙般的清雅男子。

    可这算得了什么?能活下来便是最好,其它什么都不是大事。

    望一眼自己的手,他怔怔盯着左手小指,那一处的指节被削去了一半,而血却早凝固了。在没有看见的时候,他甚至没感觉到疼。又或许是疼的地方太多,他已是麻木了。

    即墨清深深吸一口气,他不晓得这场仗是什么时候结束的,不晓得自己杀了多少人,不晓得身上到底几处刀痕。他能感觉到的,只是手臂酸得抬不起来,满身刺痛疼得厉害。低下头在肩膀处蹭一蹭眼睛,时却被牵得倒吸一口冷气……

    是这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脸上拉了那样长的一道口子。

    真是疼啊。

    然而,能感觉到疼,也真是一种幸运。

    此时的火早灭了,因为所有物资都已经烧完,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供火舌舔舐的。

    另一边的宋歌亦是有些楞。

    他靠在死去的战马身上,一下一下为它顺着被血凝结的毛。这匹马很是听话,虽然路上会与他闹些小脾气,但也只几根胡萝卜就能哄好。偶尔在他摸它头的时候,它会一个马鼻喷他一脸,以前的他总会有些生气,会教训它。可现在再看,他便是想被喷,却也很难了。

    一夜之间不知道挥了多少刀,是想着,大概比从前二十年加起来的都多吧?也不晓得自己流了多少血,估计够喂饱一篮子水蛭。

    手臂无力地垂下,顺着马身直接滑在了旁边弃置的刀刃上。那刀原是很锋利的,把根头发放上边吹一吹就能断,可此时他的手指蹭过刀锋,却没有半点疼痛感。

    低眼,恍然,原来那刀锋早已经卷口了。

    一片寂静中,不晓得是谁敲响了那停歇下来的战鼓,仅仅一声,并不有力,却将所有活着的人惊醒了来,宋歌和即墨清极有默契的同时抬起了头。

    烽火硝烟散,天明鸟不闻。刃旁横白骨,许是旧时人。

    隔着尸堆,两人相望一眼,在对方的面上看见个寡淡的笑,无力而清寂,却偏生带着点可耻的侥幸。侥幸的是自己活下来了,可耻是因为身边明明有这样多死去的同伴,他们却居然还笑得出来。这个时候或许应该没有表情,应该要严肃以待,可活下来,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不是吗?

    便是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笑声,那个声音很是沙哑,却又放得极大,那人明明都笑得喘不过气来,那人的眼角明明都有些湿润了,可他仍是兀自仰天大笑

    “你们这些个崽子说走就走了,走得好,走得好”

    那人摇摇晃晃站起来,几近癫狂,即墨清闻言不禁皱眉,却在他下一句话出口之后,不觉心底一动,酸涩得很。

    银甲破损得不像样,那个汉子浑身是血,明明是那样的豪放地笑着,指天问地的豪迈模样,却让人感觉那样哀伤,单是看着就让人酸了眼睛。

    他说:“你们现在先走了,先把那里打点好哇你们记得在那个地方等老子过两天老子给你们多祭些酒肉,再等些日子,老子和你们一起去吃给我留着点儿,咱们一起吃”
………………………………

第一百五十六章:壮志不酬,不死不休。

    倘若真有那样一件事情,但凡去经历,不需多久便能改了你过去攒下的所有思绪看法,那该是什么?究竟是怎样的事情,才能有这样大的威力?或者……到底有没有那样一件事情,能达到这般的效果呢?

    有的吧。

    这个答案,或许很多人是不会相信的。

    总有人坚持这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改变,就像总有人坚持世间没有毫无来由的爱恨。

    可情绪和情感这样的东西,古今多少人探研了多少代都没得的出答案,它们看起来这样深刻,真的可以仅凭是否二字便作出结论么?

    如若能让那些心存怀疑的人经此一番,他们或许便能改变自己的看法。一如江湖朝堂混迹半生之后归隐的高人侠士,他们见得多,想得多,自然便看得清了。既是如此,他们当然也就知道,这世上真是存在这样一件事的。虽然这个存在,不一定能被每一个人所感受得到。

    倘若真有什么,在遇到它的时候,你的心情不自主便被它左右,而它对你的过往造成强烈的冲击,或者甚至不需要惊心动魄,你便已觉震撼。遇到这样的事情,多会对一个人造成冲击,冲击过后的结果是好坏不论。但纵是这样,那也是很幸运的。

    因为多少人连听到都觉得不可思议,你却在亲身经历。

    说起来。就外表而论,或许真有人能够十年如一日,便是经年不见,再见之时也能叫故人感叹一句依稀如昨。可人心却是会变的,且总会变,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变化。

    而对于即墨清而言,这份改变之初,便在于这一战。

    谁也不是真正的冷漠无情,更何况身为男子,即便看着再是如何淡薄,心底都总存着一腔热血。以前不觉得,只是没有东西将他唤醒。

    可此番西北征战,即便没有这一夜的敌军偷袭,只一路征程,他的心底已是有一把火雄雄烧起。何况于,如今的他并不止于一路壮志,他还经历了那晚的腥风血雨烽火连天,疆场万人厮杀,宁死犹不卸甲?

    只可惜,打仗的满心热血宁死不卸甲,做皇帝的却早早便放弃了挥洒一纸降书只待时候,当真讽刺,也当真可笑。

    来时人五万,依稀闻笑谈。

    可如今再上路,留下的却只是两万不到的残兵败甲。队伍依旧有序,却是一片死寂,而那些运了一路的粮食物资,早都没了。

    即墨清左手失了的小指处只是粗粗包扎了一下,血迹渗出来,濡湿了那块包扎布。他的脸上也再没有做什么易形掩饰,左右如今落了这样长一道疤,还需要什么掩饰。转过头略略看一眼身侧众人,大家都是一样的形色,静得像块石头。

    说来,那一战,棣国怕是收获不小。

    一来打击了他们的士气,二来援兵变成了残兵,三来支援物资尽付一炬。这三点已是叫他们几近毁灭,可真要说来,最重要的,却不仅仅是这三点。

    而是那刚刚从总都统被提成安北将军的曹肃松,他竟趁着昨夜战乱,跑了。

    将者,军魂。作为一军之首,他却竟那样懦弱不堪,丢下一切,就那么跑了。

    说起来也真是可笑,只是,在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笑得出。愤怒过后,不多时,大家忽然便陷入迷茫当中……主将都溜了,他们还有战胜的可能吗?虽然说谁也不是求死来的,但依如今景况来看,却真是不容乐观。

    心路历程,讲得难,发生得却总是快,因心念只需那样一动便已经转了千百回。是以,他们从愤懑到麻木,好像也不过一瞬间的事情。

    这场仗打不赢了,将军都溜了,昆嵩要失了,我军要败了。

    这一次的大覃援军还未到来便已遭受到覆灭性的打击,叫人不得不扼腕而叹……

    此番,或许真是命书注定天亡大覃。

    可万幸之至,他们还有个左将军。那一战过后,宋歌在即墨清的建议之下重整三军,手持长剑指天而言,一番慷慨言辞振奋人心

    依稀记得,那个眉目清雅的男子显得格外凝重,彼时,他对着同那些将士一般怔楞的他义正言辞:“如今曹肃松不在,你便是众将之魂,倘若你都这样一幅半死不活的样子,你叫他们怎么办?还是干脆大家都一起抹了脖子好上路?”

    以战时为证,宋歌并不是害怕,只不过,那是他第一次经历这样大的一场厮杀,战里似乎不死不休,初历难免心绪难平。可是,同样是厮杀之后,他不晓得即墨清怎么可以这样冷静,冷静得让人叹服。

    不过不论如何,那涣散不齐的士气总归是再聚了些起来,虽然不可能如同来路时一般血气满满,但也算是有个补救。而对于那些士兵而已,许是夜战极疲,许是往日把酒言欢的兄弟忽然便失了踪迹,许是主将逃走的绝望在心底蔓延得太过肆意,这样的时候,稍稍有一点希望,他们都愿意去抓紧。

    在这个时候,有人愿意站出来给他们希望,纵是不讲,但也真是太好了。

    也便是如此,他们才得以继续上路。

    长路漫漫,但再长的路,只要愿意去走,也总会到的。抬起一直低着的头,众人看了前边几眼,他们已行至昆嵩城口,那便证明他们离昆莱关也不远了。

    只是,即便如此,众人却多是死气沉沉,即便是入了那关口,也没有半点别的情绪。除却看到城中荒芜景象之时,许多人那明显的一滞之外。

    这哪里是什么城呢?

    入眼废木四处零散,脚下全是烧过打过的痕迹,有些地方燃着烟,墙角处蜷缩着几些孩童几些老者。而那些稍稍年轻的,没骨气的便如所谓的“安北将军”一样早已溜远,而有些血气的便投身了军队,抵御外患,满心保家护国,为此视死如归。

    而驻守昆嵩的大将胡鼎在接到援军消息的时候,心底亦是沉得厉害。抚额而立,盔甲下裹着的肌肉绷得死紧,胡鼎只觉得原本得知援军将至的喜悦霎时便被冲散了,立于城墙之上,他望向狼烟肆寂的远方,重重落下一声叹来。

    身边的二虎不由一愣,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将军。

    在他的心底,将军应是英明威武,毫无畏惧,铁血善战的真汉子。可今日看见他,即便仍是站得枪杆一样笔直,即便仍是目光如炬,即便仍是那样连泰山都压不弯的背脊,但他却分明在他的面上看到几分哀色,几分怅然。

    不是情爱中小儿女的哀怅,而是属于一个战士的担忧和无奈。

    这个世界上,有且总有那样多的事情,是非人力所能转圜的。

    “二虎子,你说,倘若昆嵩要死在这儿,你会同这座城一起死吗?”

    原来将军也会有这样感叹无力的时候,二虎还没回得过神来便听见将军低沉而坚定的声音,他说着,像是一个承诺。

    “我戍守昆莱关三十余年,自大覃建国至今,虽未必在什么时候都做到了尽善尽美,勉强也算个尽职尽责,自问也是尽了全部心力了。”他微微扬了头,望一眼身侧旗帜,“以为能守这昆莱关直至老死,却未曾料到这一番。不过,不能老死,至少能守到死。如此,却也能算得个圆满。”

    二虎子心底一动,单膝跪下地来,拱手至于头上:“誓死追随将军”

    相较之二虎子的激动,胡鼎只是微微侧头,睥了他一眼,再未说得半句话。

    远天烟云弥漫,便是青天白日,那黑灰色的云却也压了极低,好像马上要塌下来。

    塌吧,塌吧。左右也顶不住了,索性塌个痛快,以天为被覆上那未得掩埋的尸骸,星辰相缀替了那总烧得过快的烛火,让他们不需费力抬头便能看见久违的阳光。若是这样,那些长眠的兄弟们也该瞑目了。只可惜一点,他们纵然牺牲了自己,也还是没能顶得住这天。

    没能护得住一直想守住的昆嵩。

    按照行程,宋歌一军该是人定时候到的,可事实上,他们比预计的时辰早了许多。不过日央之际便已经到了昆莱关口处。不是因为别的,只是棣国举兵再次进攻,而他们于半路上得到消息,于是立即加快速度。虽然一路奔波疲乏,这样的军队很不适宜打仗,但援军是做什么的?将士是做什么的?

    纵然满身疲乏,却仍能在接到消息的第一刻对此做出反应,能在军队有需要的时候立即奔赴于沙场,解得所需。这才是将士,这才叫作兵。

    虽然,若是宋歌再这个时候能有半点办法,都不会让这些兵立即前去支援,或者说,前去送死。即便呆在一起的日子并不算久,但这种看着身边人去赴死的感觉却并不好受。

    关口前边还飘扬着大覃军旗,那旗降了一半,是本处戍边之将下的令,降下半旗已示哀悼。而讲到哀悼,悼的自然是宋歌带来却未能到来的那三万人马,三万英灵。

    前边是鼓声阵阵,那一夜的情形又浮现眼前,宋歌只觉得心底一阵沸腾,于是嘶吼一声,转向身后兵将:“棣国猖狂,毁我领土,屠我弟兄今日出战,不求其它,但望以贼军之血肉,祭慰我军亡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