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骨宠婚:大牌娇妻有点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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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骨宠婚:大牌娇妻有点萌- 第3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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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少搬完东西,特意洗洗手上楼看看妻子和女儿。

    “你今天乖不乖啊?”

    小家伙皱巴巴的,一点没她母亲漂亮。

    不过粉嫩嫩的一团肉,也煞是可爱。
………………………………

第837章 郁风来了

    宝宝太小,懒得像只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都不愿意睁开。

    勉强睁了条缝,水莹莹的。

    二少亲了亲孩子嫩嫩细细的小手。

    不知道是**还是什么香,总之,这抹初生婴儿的气味,让二少心都酥了。

    生活方式的改变,不仅没让二少觉得失去什么。

    反而,有妻有女,还有田,这日子满足得很厉害。

    二少中午为林馨炖了鱼汤,放了林子里采来的白蘑菇和一把秋香椿。

    他的厨艺很一般,目前每天都会看看厨艺三百招和月子宝典之类的书籍。

    林馨不挑剔。

    得益于二少照顾得好,她奶水充足。

    而且,郑千金吃得不多,白天吃饱,晚上根本不吃。

    奶涨得实在很了,她就用吸奶器吸出来,放在冰箱里低温保护着,前两天还让二少给镇上福利院送了几瓶过去。

    郑千金这个名字,是二少取的小名。

    他说要是叫郑公主太俗套了。

    郑千金又古典又高雅,且一听就很有份量。

    林馨没想明白这个名字到底哪儿古典了,哪儿高雅了?

    分明是个粗俗又没文化的名字好不好?

    不过,二少叫得高兴,她也不反对。

    宝宝的大名尚未取好,二少说他需要时间好好翻一翻书,大名务必要慎重仔细。

    林馨每天看到二少神采奕奕的忙里忙外,她心头的伤疤不知不觉就好了。

    虽然偶尔还会想起过去的种种,也会偶尔感慨人生与命运的冲突。

    但她绝不会希望时光倒流。

    也不会期望过去那些龌龊的事从来没有发生。

    经历过黑暗,她特别珍惜现在的阳光。

    “我们家郑千金长得像谁?”二少抱着孩子仔细看了又看,“这小孩眼睛鼻子嘴巴,全长到一起去了,什么时候才能长开?”

    “过几个月就好了!”

    林馨随手拿起一旁的育婴宝典,翻到其中一张给二少看,“这上面的孩子一出生,都丑得像小猩猩!”

    她和他,都没有生育孩子的经历,也没有长辈在旁边指导,所以在生产之前,买了不少这方面的书籍。

    遇到问题就翻书找答案。

    日子倒也过得顺水顺风。

    郊区的空气新鲜又美好。

    中午的阳光暖得让人陶醉。

    等林馨喝完鱼汤,郑千金吃完妈妈的奶,二少才给自己做了份炒面。

    突然,木屋前守屋的狗突然一起吠了起来。

    二少放下碗筷。

    走了出去。

    楼下,郁风穿着一身严肃的黑色风衣,正在从一辆拖拉机上往下搬东西。

    开拖拉机的是一位白皮肤,金色头发的师傅。

    郁风付了双倍的车资后,这位师傅欣喜地谢了好几次。

    “你怎么来了?”

    二少蹙眉。

    他和林馨在此定居的事情,只有郁风一个人知道。

    其他人,一概不知道消息。

    包括义父,二少也抛在脑后。

    说起义父,二少虽然十万分感激他各种恩情。

    但在二少带着林馨临出国前,义父突然和盘托出另一件事情的真相。

    原来,义父之所以对二少百般照顾,不惜将家财传给他,居然也有私心。

    义父年轻时爱慕二少的母亲。

    但二少的母亲却对郑振雄一往情深。

    义父始终没放弃这份感情。

    哪怕二少的母亲最终葬身大海,他也将她留下的孩子视同亲生。

    这些年,义父因为不能忘情,一直处心积虑希望助二少找蒋家报仇。

    老头子甚至是幕后推手,一手策划林锦宣整容冒充林馨的事。

    所以,林馨会跟蒋晖分开,差点死于非命,也都在老头的算计之内。

    只是,千算万算,老爷子从没想过二少和林馨会有一段剪不断理不乱的姻缘。

    因为他曾经差点害死林馨,所以二少暂时切断跟义父之间的所有联络。

    他带着林馨远走天涯,不希望再带上过去一丁点影子。

    “二少!”

    郁风面色僵硬,整了整蓝色领带。

    他脚下放了至少八个大箱子,还有两个小皮箱。

    二少双手撑在木质阳光上。

    一张冷漠的脸,十分有气场。

    郁风抬起头,站在原地,一句话不说。

    “你是打算搬来跟我们一起住?”二少勾唇,一抹讥讽自他唇边扩散。

    郁风嘴巴动了动,还是没有开口。

    “不是叫你不要来么?”二少冷冷地看着郁风,就像看着一个做错事的小孩,“你带这么多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

    他和林馨在这里住了九个月,安安静静,不喜欢有人打搅。

    尤其是像郁风这种来自过去的人!

    林馨只听到二少一个人在讲话。

    她加了件外套,戴上帽子,从屋里走出来。

    一见郁风,林馨立即眉开眼笑。

    “郁风,哇,你更帅了!”

    这郁风,又瘦又高,身材好得就像个衣架子。

    而且,大概是这些日子杀伐决断做了当家人,气质明显提升,周身隐忍着自信和成功男人的成熟气质。

    “哪里帅了?”二少不服,斜睨郁风,这小子,是好像长大了,由过去那个毛头小子长成一个不容人小觑的大男人。

    但一山不容二虎,二少才不会承认。

    “快下去帮他搬东西!”

    林馨推了推二少。

    郁风可怜兮兮,被二少用眼神一顿饱饱的凌迟。

    现在林馨对他这么热情,他提起的心总算放下一丁点。

    “我也不想来打搅的!”郁风坐在餐桌边,低着头这样检讨。

    “但你还是来了!”二少的语气很不客气,好像在驱逐一个来讨饭的乞丐。

    “三个月前,蒋家老爷子天天往我们公司跑,只要我不见他,他就要跳楼!如果我见了他,不说出你们的地址,他就拿出随身携带的nong药,当我面自尽!”

    郁风的声音越来越轻,说到最后,完全没声了。

    二少和林馨对视。

    “老头子是不是得了神经病?”他问郁风。

    “没得神经病!”郁风吸了吸鼻子。

    他容易么?

    在国内被蒋家老爷子折腾了几个月,鸡犬不宁,瞧他深深的黑眼圈,就知道他的压力有多大。

    “那你不会反过来天天去缠着他?你每天一早就去蒋家报到,当他面喝药跳楼……我就不信吓不倒他!”二少脸上突然笼上一股狠戾。

    “我不敢,他得了小脑萎缩,我没得!”
………………………………

第838章 他不要走了

    郁风声音有点小。

    他真心敬佩这对父子。

    老子折磨他,整得他在国内再无没法安静工作安心生活,只得打包逃离。

    儿子呢?劝他自杀!

    人生果然艰难,走到哪儿都没有自由的空气。

    二少一脸不悦,“小脑萎缩?老年痴呆?”

    他对人体科学一向没有研究,不知道这是种什么毛病。

    “严重吗?”林馨比二少着急,毕竟老爷子曾经待她不薄,她还唤过他几声“爸爸”。

    “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只是有时神智像个孩童!老爷子担心自己时日无比,天天逼我交出你们的地址,他想看看孩子!”

    这是个无可厚非的要求。

    爷爷想看孙女。

    二少冷笑,“他喜欢孩子,叫他儿子生啊!我的孩子不给他看!”

    那些痛彻心扉的陈年过往,哪能那么快遗忘?没将老头子当仇人就算很好了,如果还期望他能回去跟他父子团聚,让他安享天伦,简直是没有可能的事。

    郁风低着头看着餐桌上的花纹。

    “老爷子其实,特别想你们……!”

    “说完了吗?说完你可以回去了!”二少下逐客令。

    林馨坐到他身边,抱住他手臂,“铭赫,留郁风吃顿饭吧!”

    这一路风尘,还不知道怎么个折腾法呢?人家郁风好不容易找到这儿,他却立即就让人家走。

    这种待客之道,也只有郑铭赫做得出来。

    “不用了,太太,我在路上吃过了!”

    郁风哪敢劳二少大驾。

    路上吃过,那分明是昨天的事。

    天知道,这两位住得有多偏僻。

    他简直像大海捞针般寻找,好不容易才寻到这里。

    再不到,他不敢保证自己要么打了退堂鼓,要么就饿死或累死在半路。

    二少站起来走到窗边。

    9个月的农夫生涯,让他身形越发修炼得矫健完美。

    黝黑地皮肤,散发着健康的黑芒。

    侧脸英俊的轮廓,还是过去那个桀骜不驯的男人。

    即便身上不再穿着天价的定制款衣裳,他还是那个如人中龙凤般的男人。

    林馨将她吃剩的鱼汤用微波炉热了拿出来给郁风吃。

    家里还有前两天二少从镇上买回的糕点,她也给郁风装了一盘。

    郁风感激不尽。

    太太真是菩萨转世。

    他再没见过比她更善良的女人啦。

    看着郁风吃得狼吞虎咽,林馨悄悄又倒了杯牛奶放他旁边。

    透过粗犷的木制窗棂,二少的心绪早已飞远。

    虽然脸上极力掩饰,可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在听郁风说那个人得了小脑萎缩的时候,像被针扎了似的疼了一下。

    一直对那个人心存余恨。

    没料到,不知不觉,他也老了。

    老到会像个孩子一样,缠着郁风要死要活的地步了。

    “郁风,不够吃的话,冰箱里还有东西,你可以自己动手!”

    林馨还在月子里,不方便碰冷水之类的东西,她招待郁风也不能太过热情,不然窗边立着的那位男人分分钟会赶客。

    郁风嘴里塞得满满。

    这些天赶路,袋里钱虽不少,但有的地方根本没有食物可以买来果腹。

    “太太,楼下那些个箱子里全是老爷子让我带给你们的东西!”

    汤足饭饱过后,郁风指了指楼下,“如果我不送过来,他就要切腹自杀!”

    “他在家里也这么闹腾吗?”林馨不知该这老头现在到底是可怜还是可爱。

    “自打你们走后,他主要闹我!几乎没有时间回蒋家,白天他在我们郑家公司闹腾个不休。晚上跟我回家,在家里继续闹,我睡床上,他硬要挤在我旁边,一起睡!”

    唉,林馨有些心酸,蒋家那老爷子,一生争强好胜,做生意要做得比别人好,生的儿子要教育得比别人好,任何事都不落人下。

    那蒋家豪宅,楼中栏杆都是千足黄金做的,更别提其他配饰了。

    在h市富人圈中,蒋家是许多人遥不可及的存在。

    老爷子一生活得像个国王,老了,病了,却变成了老顽童。

    很难想象,郁风这数月来是如何与老爷子同床共枕的。

    “一日三餐,老爷子都是跟我一起吃。我出差到外地,他会让蒋家司机载他过去,总之……这些个日子,他和我,如影随形!”

    郁风吃饱喝足,也倒完苦水,坐木椅上悄悄睡了过去。

    郑千金在屋里哭,二少率先拔腿往屋里跑。

    林馨走进去的时候,二少已经熟练地在为郑千金换尿布。

    “铭赫,这世上的人,几乎家家都爱小,新生的婴儿不仅是父母,还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乃至全家上下的宝贝!可是人老了之后,有几个晚辈会将老人当成心肝宝贝?我们天天亲这个孩子,等我们老得不能动了,面容可憎,浑身臭味,这个孩子,她会像我们今天这样天天守着我们,亲我们的脸,牵我们的手吗?”

    二少换尿布的手停顿了一下。

    他熟门熟路包好郑千金。

    林馨的话,他懂。

    无非是想劝他给蒋振雄一个爱孩子的机会。

    “让郁风拍些视频带回去!孩子还小,不适合拔山涉水!”

    二少没有让林馨纠结,这已经是他最大的让步。

    ……

    郁风的到来,瞬间让家里多了个劳动力。

    干起农活的时候,郁风才后悔自己没多带几个人来。

    第二天一早,他就被二少派出去挤牛奶和羊奶。

    用过早餐后,两个男人又一起到附近林子里去摘野生柿子。

    二少想将这些没人要的柿子制成柿饼,给林馨冬天时做干粮。

    经过两人的努力,整整拖了一拖拉机半熟的生柿子回来。

    午餐后,二少又马不停蹄的带着郁风去田里割豆子。

    第二天,又收了一天玉米。

    第三天,二少开着拖拉机到镇上买了不少猪肉回来,准备腌制冬天吃的腊肉。

    第四天,两人又去更远一点的林子摘了半拖拉机的红枣回来。

    这样天天忙碌,一晃林馨出了月子。

    郑千金每天除了吃就是睡,除了偶尔换换尿布,倒不用太费心的照顾。

    郁风一句没提要走。

    事实上,他有点不想走了,为什么要回去呢?这几个月他一边要照看二少的公司,一边要应付二少的爸爸,好累人的。
………………………………

第839章 一切都是浮云

    大概是防止主人撵客。

    郁风住习惯后,日渐勤快。

    除了陪二少忙各种农活,他甚至还包揽了许多其他活计。

    比如他到二三里外的小树林砍了不少红柳回来,为二少和林馨的三层小木屋植了圈篱笆。

    再然后,他又开着拖拉机到几十里外的山上搬了不少石头回来,在红柳内侧,又砌了一层石墙。

    三层小木楼在郁风的打扮下,变成独门独院别具风情的小别墅。

    林馨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带孩子,偶尔下厨为二个男人做餐饭,但更多时候是二少动手为她做。

    就连每天一家大小换下来的衣服,也是二少在清洗,熨烫,整理。

    这天晚上,林馨坐在楼上给郑千金喂奶,郁风在院子里拾掇过冬用的柴木,二少则坐在三楼阳台的小灯下给女儿缝尿布。

    白天的时候,他去了一趟镇上,买了一大捆纺织娘用棉花制作的布。

    林馨不懂这个男人怎么会懂这么多,居然晓得要用棉布给孩子做尿布。

    他甚至还知道,棉布吸水好,不伤孩子皮肤。

    无师自通的奶爸呀!

    让人崇拜!

    最不可思议,这个男人,他居然会拿针缝东西。

    林馨好多次都想开口,郑铭赫,过去拿惯刀枪,或者总裁印鉴的手,现在拿起针来是何种感受。

    正想着,二少突然发出一声低低的抽气声。

    “扎到手了!”二少举着冒着血珠的手指头晃了晃,“用力过猛!”

    林馨咯咯笑,这个男人,外表还是那般年轻气盛,手臂上的肌肉还是像铁一样硬,眼神却溢满过去无法想象的温情。

    在木屋的这十个月,他为她营造了世外桃源般的世界。

    过去所有心伤,不知不觉,全部放下,林馨甚至都不会想起过去……

    “没良心的女人!”二少朝楼下张望,面露凝重,若有所思,“唉,郁风做客的时间会不会有点太长了,待会儿我就赶他走!”

    “我觉得多个人也不错啊!至少有人陪你干活,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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