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黑鹰的人已经全线撤离。
雪国的原本的人,也已经全军覆没。
陈诺一个人,那个叫傲的男人带了上百人追辑他。
陈诺没离开雪国,他选择留在原地了结是非。
他想,如果能死在那里也挺好的,那个粉色衣裳的姑娘,她的魂魄一定还在这里等他。
傲本是帮派之外的人士。
傲的父亲是某**方高层。
这位军方高层,并不爱他儿子的母亲,曾不止一次想亲手取她性命。
这个女人就是后来如恶魔般不择手段的“妈妈”。
傲从小在军营养大,身手和各方面的素质自然不差。
但他还是小瞧了陈诺。
被他妈妈从万死一生中培养出来的杀手,怎么可能是只软柿子。
陈诺只有孤身一人。
为了不止被傲仗着人多而灭口。
陈诺选择跟他打游击战。
傲并不熟悉雪国,只是有探子告诉他母亲被害。
他是赶来报仇的。
而陈诺,他曾在雪国生活了将近二十年,这里的每棵草每棵树,他都熟悉到骨子里。
打起猫捉老鼠般的游击战,他自然胜了傲一筹。
整整三天三夜,陈诺滴水未进,他跟傲拼性命拼耐力拼运气。
当终于消灭掉傲那边最后一个人时,陈诺身负三处重伤,轻伤不计其数。
这三处重伤,一处伤在喉管,一处伤在心脏边缘,还有一处,伤在腿部。
他离开雪国的时候,用树枝绑在伤腿一侧,支撑自己站起来。
一路连滚带爬离开那个雪冢的时候,陈诺的身体又被极度寒冷的天气冻出了几处内伤。
后来,他支撑不下去,晕倒在雪地里。
在即将变成狼口中的食物时,被深山雪林里的原始狩猎人给救了。
陈诺在人家养了几个月的伤。
黑鹰的人之所以找不到他,是因为,深山狩猎人,是地球上一个很神秘的种族,他们从不跟外人打交道。
他们甚至没有语言,也没有文字,一年四季光着脚,用棕榈叶或者兽皮制成简易的衣服穿在身上避寒。
他们不接爱外面的人类,也不允许外面的人类接近他们的领地。
他们甚至伺养狼做宠物或者狩猎帮手。
陈诺幸运,遇到一个壮年男性深山狩猎人。
他将陈诺背回雪林深处的洞穴。
这一年大雪封山,大伙儿的收成并不好。
洞穴中的一群未被现代文明浸染过的人类,在看到白白嫩嫩的陈诺时,立即双眼大放异彩。
他们将陈诺视作可口的食物了。
陈诺半死不活间,也明白自己的处境。
锈迹斑斑的大铁锅被架在篝火上。
大锅里翻滚着由雪块融化的沸水。
一帮狩猎族的男人在一起商量,如何处理陈诺,他们当中的女人抱着饥饿的孩子,眼巴巴地看着陈诺。
这个冬天着实难熬。
在上百年前,他们的祖先生活在这里时还是不愁吃的。
现在不知什么原因,狩猎一年比一年艰难。
再这样下去,他们将由灭族的危险。
狩猎族的族长由一位瘦巴巴的,身上披着虎皮的老头子担任。
他点头首肯,杀了陈诺,熬骨吃肉。
陈诺在心里默默地估算了一下。
如果他硬拼,干死这帮人的机率有多大?
狩猎族男人都高大,女人都强壮,他们的人数加在一起,大概有七八百人。
他们的地盘,紧邻之前由“妈妈”控制的雪国。
如果没受伤,他一点都不会担心的。
可是身负重伤的情况下,陈诺对自己没把握。
“我可以帮你们离开这里,找到新的生活来源!”陈诺抓住一个说话的机会,对族长说道:“今天你们吃了我,以后呢?没有食物的时候,要自相残杀吗?自己人吃自己人,一直吃到你们种族灭绝!”
他喉管受了重伤,这几句话,已经是拼了命在挤。
族长不知道自己已经活多久了,他比族里其他人见识要广袤很多。
陈诺的话,他早就想过。
他也暗暗叹息过不知多少次,自己种族的命运真的逃不过互相残杀这条路吗?
“治好我的伤,我带你们去另一座山,那片林子之前的主人被我杀了。她的地盘,现在是我的,我送给你们,我还可以为你们提供一万头牲畜幼崽,让你们自己训养,以后再也不用为食物烦恼。”
大概是陈诺规划的远景太诱人。
族长命令他,立即带他们去新的领地,他需要用事实说话。
………………………………
第911章 一家人
他们简单地为陈诺疗伤,不顾他命悬一线,直接抬了他就走。
陈诺靠着毅力坚持。
他将他们带到先前妈妈占领的雪国。
这离狞猎族的地盘不远,他们来到雪国就相当于在拓展地盘。
狩猎族长很满意,尤其是看到厨间那堆积如山的肉食时。
他和族民们至少向后三年的粮食得到解决。
陈诺承诺的一万头牲畜,他可以晚点要。
他立即命人为陈诺疗伤。
虽然狩猎族传承千年的规矩是不与外界接触。
但作为他们的头人,族长早就想有所改变,他不能眼睁睁看着族人走到途穷末日的那一天。
但他又不敢与外界真正接触,毕竟,千年的闭塞,造成他们跟野人差不了多少。
陈诺的出现,成了族长心中的一盏明灯。
他想借助这个来自现代文明的小伙子建立新的种族体系,重新将种族发扬光大。
陈诺躺了三个月才再次清醒过来。
可怜的他,活生生被狩猎族用最原始的方法以及靠自身的毅力从死神口中夺回一条命。
只是,他再也没有办法开口说话。
他的喉咙中了弹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伤口虽好,声带却受了无法扭转的伤害。
陈诺能起身走路后,族长命人为他熬了一锅肉汤。
吃饱喝足后,他拿了钱,走出雪国,从外面买了一万头牲畜回来。
这些牲畜,主要是些雪鸡,雪兔,雪鹿什么的,适应极寒会自己觅食的动物。
族长看到牲畜种子回来的时候,带着全族人,跪在陈诺面前。
当初幸亏没将这个现代人类炖成汤。
陈诺感激这些人,他写的字他们看不懂,就在地上画图给他们看。
首先,他告诉他们,人是不能吃人的。
其次他说,他有可能还会回来,回来看望他们,会带礼物给他们。
这些从未接触过现代文明的人,个个乐开怀。
他们无比向往能跟陈诺一样,有几个姑娘甚至请族长说媒想嫁给陈诺。
陈诺摆摆手,离开了。
这些人类,带着动物最原始的向往。
他们送他,一直送到雪国边缘,再走出去,就是他们未知的现代文明社会了。
陈诺不转身去看。
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最最阴险恶毒的那个人已经被他亲手杀了。
除她之外,这个世上,在陈诺眼中,全是温暖的人。
至少,没有人会伤害一个无缘无故的迷路姑娘。
陈诺临走时想,他将整个狩猎族带到雪国,她一定会开心的吧,不用孤零零一缕芳魂跟一帮恶人的魂魄整日为武了。
陈诺又回到从前的生活圈,不一样的是,他从此可以光明正大的活着。
他将匕首还给二少。
这把刀,他一直当宝贝般保护着。
看似普通的物件,却代表了世界上最至高无上的权力。
“早点睡吧。”林馨很想知道陈诺这几个月去了哪里,怎么过的,他却一句话不能说,也没有表示要拿笔写的样子,她只好压住自己的好奇心,安排他休息。
好不容易才回来,来日方长。
这一晚,林馨失眠了。
她开心得睡不着觉。
不管咋样,哪怕变成哑巴,只要陈诺回来就是好事儿。
二少有些耿耿于怀。
“这个混蛋,为什么不能早些回来?”如果早回来,林馨就不会因为伤心过度而流产了。
不然,他现在就第三次做爸爸了。
二少很爱孩子。
他小时候没体会过家庭温暖,有了孩子过后,在给予下一代温暖的同时,他也在重温自己的儿时路。
“小诺气色很不好,他一定在外面吃了很多苦头。”
林馨想的跟二少不一样,她在思索如何给陈诺补补身体,纯粹是一个姐姐对弟弟的关怀。
“一个大男人补什么补?”二少表示鄙视。
林馨却突然想起什么,她一骨碌坐了起来,“铭赫,你说,我把贝儿介绍给陈诺做女朋友怎么样?”
“陈诺能配得上我妹妹?”贝儿虽然顽皮,在二少心目中的份量却一点不轻的。
好不容易才找回来,他还没疼够她,小时候欠她的爱,要用一生来慢慢补偿。
“小诺长得帅,又有钱,还很有才。”林馨扳着手指细数陈诺的好处。
可是数来数去,她居然想不出第四点。
“他冷得像冰。他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他没有父母没有家人,他不温暖不风趣也不解风情,他搞不好不孤独成性。”
二少说得比林馨利索,也比林馨多。
他很了解陈诺,越是了解,越舍不得把宝贝妹妹嫁给这样的人。
“小诺明明富有爱心,孝心。他没有父母没有家人不是他自愿的,他的温暖一直在行动表达,他很有人情味,你岳父就是他白白帮忙照顾了两年多。”
林馨跳起来掐二少,她骑在他身上,就不许他说陈诺不好。
“郑铭赫,你说,小诺到底配得上配不上你妹妹?”
他只要敢说一个不字,林馨打算换老公。
“行行行,陈诺好呀!”二少投降,他赶紧把林馨拉下来,将她塞进被窝,“这种事,顺其自然好了。如果他和贝儿有缘,男未婚女未嫁,我当然没意见。”
“有你这句话就好,我打算为他们俩安排个相亲会!”
“噗!他们俩还需要相亲会?”
二少发现自己真搞不懂女人心里在想什么。
陈诺和贝儿早就认识,现在以后更是可以天天见面,还要相什么亲?
他们俩谁不了解谁?
“你们男人不懂的。贝儿这样的花季小少女,都喜欢仪式感的事情。办个相亲会,正儿八经地让他们俩认识一下,小诺那么酷帅,到时再打扮一下,贝儿一定喜欢。”
“好!”二少不敢反对,“你们去办吧。我最近有点忙。”
他哪里是忙,根本是不想参与。
“你忙吧,我会弄的。”林馨终于又活了回来。
心情一好,连空气都觉得新鲜美好。
这一夜,她睡得香甜无比。
二少早上起床的时候,发现林馨居然已经去厨房指挥做早餐了。
他顿时有点酸涩,这姑娘,多久没对他这么好了?
羡慕陈诺。
陈诺醒来的时候,二少和蒋晖他们都吃过了。
最近,因为苗雨要照顾孩子的缘故,蒋晖干脆搬过来住,省得她来回跑。
“小诺。”林馨一见楼梯上清冷笔挺的陈诺,立即双眼大放异彩,手朝厨娘一摆,“上早餐啊。”
上早餐?餐桌旁其他几人愣了一下,难道他们吃的这不叫早餐?
他们吃的当然叫早餐了。
只不过,跟给陈诺准备的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
他们吃的不是是三明治,鸡蛋,火腿,牛奶,水果沙拉,蛋糕之类的。
人家陈诺吃的是什么?
老母鸡炖老参,汤汁橙黄浓稠,只见微微点点的油星,可见是花了功夫处理过的。
还有鲜虾瘦肉馅的馄饨。
那薄薄的一层皮,里面包着红红的熟虾尾巴,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动。
馄饨汤水中还飘着几片绿油油的青菜叶子作点缀。
厨娘将两只中号盆端上来放到陈诺面前时,陈诺抬头看看其他人的早餐。
又看了看自己的,立即明白了林馨的心思。
他的眼神在众人身上转了一圈,像是想问谁要吃,但他说不出口。
刚好贝儿下楼,她昨晚因为开心而失眠,故而今天起晚了。
贝儿坐在陈诺身边,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我简直怀疑自己在做梦啊,小诺居然真的回来了。”
小丫头没心没肺般,抱住陈诺手臂,脸枕在他肩上,“小诺,你回来真好,有你在,我们大家都好快乐。”
陈诺没有推开她,只是将那盆老母鸡人参汤推到她面前。
“不行不行,这个大补的,必须你吃。作孽,这根老参,是义父之前带回来的千年老参。我二嫂对你真是好到没话说。”
贝儿急忙将母鸡参汤推了回来,“我很好对付的,随便吃几口就好。”
嘴上这样说,她的眼睛却直往那盆鲜虾馄饨上面飘。
那么香的味道,她在楼梯上就闻到了。
还以为今早有好东西吃,结果呢,只有陈诺面前有一碗。
贝儿眼馋得要死,却利落地拿起三明治放进嘴里嚼。
陈诺乖乖地将馄饨推到贝儿面前,事实上,他也想吃这碗馄饨,母鸡炖参的香味太过浓郁,一大早,他也不太想吃。
贝儿看到那碗馄饨向自己飘来,顿时眼前一亮。
可是立即,她又客气起来。
推回去,“小诺,你吃啊,我想吃,随时可以让厨房弄的。”
她瘦得跟小排骨似的,这会儿胃里多么期望有一碗这样鲜香扑鼻,又清淡可口的馄饨啊。
陈诺又给她推了过去。
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在他们俩之间来来回回好几趟。
林馨朝二少使了个眼色,意思是,你真是够没眼光的,昨晚居然说陈诺不够温暖,瞧瞧人家,分明温暖得不得了。
那边厨娘,又端了几碗馄饨过来。
“锅里还有多的,我就都盛过来了。”
终于不用再礼让,大家都有份,除了已经吃饱的。
早餐过后。
贝儿在林馨的建议下,今天就不去上班了。
她们姑嫂决定,今天带陈诺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
苗雨很贴心,“你们去吧,今天我带孩子们在家等你们,我们三个就不出去了。”
林馨很感激她,“苗雨,等你有了孩子,我就在家里带他们。让你想干嘛就自由自在地干嘛。”
苗雨摆摆手,知道林馨过意不去,她就更要做出无所谓的样子。
“我是喜欢孩子啊,我小时候,没被人细心呵护过,现在天天陪着大宝二宝,不知有多开心。”
苗雨现在确实开心。
她为了让蒋晖和二少兄弟俩化干戈为玉帛,费了不少心思。
对于这种有钱有势的人家,唯有真情才能感动人。
所以现在,二少和蒋晖可以共住一个屋檐下。还有每天在同一张餐桌旁吃早餐和晚餐,周末兄弟俩偶尔还会约出去打打球。
这是苗雨希望看到的情形。
她爱蒋晖,就想他开心。
蒋家最大的问题就是兄弟不和。
如今,她已经用自己的辛苦付出,让这两个男人,跟普通人家的亲生兄弟没有区别。
“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吃好吃的吧,顺便庆祝小诺归来。”林馨提议。
其他人立即同意。
陈诺不声不响坐餐桌边吃完一碗馄饨,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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