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小乞丐般的小女孩仙儿,在离开自由集市后,闪入街道人群之中,七闪八闪,不时还回头张望一下,最终来到一间药铺前。
“你怎么又来了?”店铺伙计像赶苍蝇一样赶她走,“别再来捣乱,都说了那枝红掌参不是你这小乞儿买的起的!快滚!”
仙儿脸上闪过一阵恼怒,可还是生生忍住,她终于张开一直紧握的右手,掌心上,三枚金元光芒灿烂,然后郑重地放在桌上。
“金元!”伙计眼睛一下子瞪的溜圆。在这片大陆上金元是最值钱的硬通货,由纯金制造。一枚金元可以换上百枚银元,一枚银元可以换上百枚铜元。而一枚铜元,可以买四个馒头。
普通老百姓积攒一辈子的家底,最多也不过几个金元而已。
没想到,一转眼半个时辰不到的时间,这小乞儿手里竟然有了这些金元!怕是偷来的吧。
伙计想着,不过作为商家的伙计,他可管不着金元的来路,有钱就是爷。于是从药柜里拿出一个药盒,打开,一阵馥郁的药香顿时传来,里面躺了一枝鲜红色的肉参,根分五瓣,正如人的手掌一般。
“这参的价格之前说好的,三金二十五银。”伙计说。
“叮!叮!……”连续几声脆响,又有二十五枚银元落在柜台上。
店里一个矮胖的掌柜模样的人走了出来,皱着眉看着面前这小女孩,“你刚才还是身无分文,现在哪来的钱?可不是偷来的罢?莫要连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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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杜长老
听到那个偷字,仙儿像受了很大的侮辱,脸色一下子胀得通红。她下意识地望望身后,身后空荡荡的,“我的狗,我的豆子,卖了。”
“是么?”掌柜的仍很怀疑,“就你那只狗,扔在街上都值不了一个银元!”
仙儿很生气了,真的很生气。她可以被人轻视,可以去变成乞丐,可绝受不了被人诬为偷盗。父亲从小到大一直都告诫她,偷盗是这个世界上最可耻的事情,比娼妓还要可耻。
猛地她从荷包里掏出一枚黑色令牌般的东西,“砰”的一声,重重地拍在柜台上!
“臭丫头,还撒野!”掌柜的刚要出言喝叱,眼光过处,却猛地脸色大变。他略带颤抖,仔细捧过那枚黑色令牌,只见上面正面是一个“敕”字,背面却是四个方方正正的字:茉氏丁爵。
掌柜的一下子蔫了,马上换了种脸色,带着谄笑将令牌恭敬地放好在柜台,然后砰的一声跪倒在地:“草民无知,不知道是丁爵大人!请大人恕罪!”
永夜仙帝战胜天极,一统仙界之后,大力封赏有功的追随者或战死者家属,除封官一千二百万位外,前后并封爵三百六十万席,共分八等:公、候、伯、子、男、部、曲、丁。每爵均有封地。后又立下规矩,爵位虽然可以世袭,但后人若无功绩,每辈递减一等。若有功绩,按功论赏,可加官进爵。
在仙界大陆,拥有爵位是非常荣耀的事情。因为每一个爵位的晋封或剥夺,都要由永夜仙帝亲自决断。很多仙士,劳碌一生,即使仙力再强大,也未必能够得到封爵的机会。
拥有爵位的人,是帝国的贵族阶层,一般来说,在各地都是管治层的官员,且拥有养仕的特权。一般的仙士,如果没有贵族爵位,擅自养仕,会被冠以意图不轨的罪名抓捕的。因为,大陆上没有爵位的仙士,大多都依附在贵族麾下。而这些贵族,祖上均是跟随永夜仙帝出生入死的,基本对于仙帝无比忠诚,也使这片仙界大陆形势极为稳定,很少听过谋反造反的事情。
各级贵族,哪怕是一个小小的丁爵,不管走在哪里,也会受到人们非常的尊重。因为贵族有权以“不敬”的罪名对平民和一般的仙士进行处置。同时,丁爵的封地最小是一个村庄,可以养仙仕十人以下。
此时,见到这小乞丐般的女孩竟然拿出了丁爵的令牌,药店掌柜和伙计想到自己刚才不敬的言行,两人浑身冷汗直冒。他们没有爵位,冒犯一位有贵族,若被对方揭发,告到当地乡主府,自己只怕马上要面临牢狱之苦。
可是,可是这样一样尊贵的爵爷,怎么穿得如此破烂如乞丐一般?
没有人敢冒名顶替爵位,仙帝对此十分看重,这是自己统治的基础,冒名者一旦抓到,证据确凿,则会被分尸曝晒,诛连十族。
此时,见到二人如此模样,仙儿迅速收回了令牌,说道:“我目前落魄成这样,但祖上的余势仍在。今天的事,我就不追究你们。不过,你们不要跟其他任何人说起这事,否则,我要你们好看。”
掌柜的忙不迭地点头:“是,是,大人就是个普通人,决不是什么贵族,我们就从来没见过大人。”说着,又轻凑过去,“大人,这红掌参的煎法,小人比较熟悉。由小人来熬制,药效可比一般人熬制增加两成。小人看大人也未必擅长煎熬药汤,不如就由小人代劳可好?一些辅佐材料也方便取用,不需要另买。”
仙儿一想也是。跟随着他们来到后堂,看他们忙碌煎药,又扔了一把银元过去,“我也不白麻烦你们,这是你们煎药的钱。”
坐在椅子上等候,不由得想起那些旧事来。
自己是家中的独女。父亲三个月前病死后,世袭的曲爵被降成了丁爵。按理来说,这丁爵是由自己来继承的。可是那些叔叔伯伯们,以自己一个女孩,又年幼无力承担家族大业为由,集合起来向自己逼宫,要求把丁爵爵位交由大伯的儿子,茉锋,一个高级仙师来继承,理由是茉锋是家族的修仙天才,是家族未来发展壮大的希望。
自己没没有当场拒绝,这个世界重男轻女,她也觉得一个女孩自己没有能力带领一个大家族前进。可只是想了几天,还没做出决定,就被他们误认为不肯交权。家族叔伯们就派人强抢,但被自己的护卫们和父亲的仙宠、一只巨大的啸月犬所击退。
这一下双方终于撕破了脸。仙儿心气高傲,这下不肯了。
家族分裂为两派,一派占少数,支持茉仙儿继任家主、承袭爵位,另一派占多数,支持大伯和茉锋。双方爆发了几次冲突,终于死人了。于是一发不可收拾。在一次激烈的战斗中,自己这方全面战败,父亲托孤的心腹门客杜长老等,拼死护着自己带着爵位令牌杀出一条血路,冲了出来。冲出的过程中,那只大的啸月犬战死,仙儿带着它的孩子,刚出生不久的啸月犬豆子和专为啸月犬特制的狗链逃生。一路上自然遇到了种种围追堵截,及至这灵山乡时,虽然摆脱了追兵,可自己身边也就剩下两个人了。
他们在这隐姓埋名养伤。杜长老受伤极重,自我诊断需要一枝红掌参吊命。另一名护卫、高级仙士郑荣,则每日外出工作挣钱维持三人生计。因为受袭,走的时候匆忙,他们身上并没有带什么钱。仙儿没有办法,只得每日伪装成肮脏的小乞丐,在钱实在不够的时候,不得已想出了卖狗的方法。这些日子,自己身边的熟人离开得太多了,她实在不想自己敬爱的杜爷爷再离开自己。
她不由得想起上午所见的那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来。他真可爱,竟然告诉自己那条链子很贵重,可他却不知道,真正贵重的是那只小啸月犬。他身上似乎有点自己看不透的东西,仿佛是个仙士,又仿佛不是。他竟然把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买豆子,一个铜元也不剩,真有意思。
药终于煎好了,药铺附送一个药罐。茉仙儿提着药罐,走了一段路,又拐了几个弯,来到一处偏僻破落的房舍内。
这房舍虽然有三进间宽敞,可很是破烂,没有什么家具,连张像样的床铺都没有,屋主仍收了他们每月五个银元的租金。
好处就是,这里很偏僻,不引人注意,周围巷子里还有很多乞丐,最适合躲藏。
在房子墙角,斜躺着一个六十来岁的老人,胸前有一大滩血渍,已经干涸,散发着难闻的腥臭气息。他的一只手里,死死握着一把有些变形的精铁拐杖,上面同样是染了许多干涸的鲜血。
一大群苍蝇嗡嗡嗡嗡地在屋里四下盘旋轰叫着。
听到仙儿的脚步声,这老人睁开了眼睛,有些不忍地看着自己的小主公变成这副乞丐样子,长叹一声。
“杜爷爷,你别叹气了,赶紧把药喝了,身体好起来才重要。”仙儿费力把他搀扶起来,递上药罐。
杜长老一闻药气,脸上一惊:“仙儿,你真弄到那红掌参了?你哪来的钱?你暴露自己的身份了?”
仙儿说:“杜爷爷,你先喝吧。别问了。你要知道,只有你好起来,才能保护仙儿啊。你这样伤着,万一表哥他们的人找上门来,仙儿可怎么打得过。”
杜长老当然明白这个道理,要不也不会明知这红掌参极昂贵还要仙儿去弄来。于是把药汤喝得干干净净,一点残渣也没剩下,就开始运用仙力化开药力疗伤。
约有小半个时辰后,杜长老苍白的脸色上显出一阵红晕,人睁开眼睛,显得精神多了,于是又追问钱的来历。
仙儿隐瞒不过,只好说:“我把豆子给卖了。”
杜长老神色极为惭愧:“都是老奴无用,逼得主公要卖掉自己心爱的宠物。”
仙儿急忙说:“杜爷爷,你可别说这话。我感觉得出来那人是个好人,豆子先跟着他,吃不了亏。我有他的地址,到时候我再找他要回来。而且,你想啊,我带着这狗太招摇了,大伯他们一眼就能认出我来。”
杜长老点点头,“说的也是。不过,那可是啸月犬啊,也不知道他应不应付得过来。”
仙儿一惊:“这,应该可以吧。那链子不是可以压制豆子的戾气吗?”心里顿时没底,仿佛,仿佛那小子,是把链子给拆了下来?天!忘了跟他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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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不要怕不要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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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完了自己的事,晋凌等人想去乡主府找杨朴。毕竟,杨萱他们与杨朴有好几个月没有见面了。而晋凌,更是有两年之久。
“现在过去,会不会再遇上宋宁他们?他们找人报复怎么办?”杨萱有些担心。
“怕什么?除非他宋宁脑袋秀逗了,才敢为这事在乡主府跟我们争吵。”晋凌说。
杨萱瞪大眼睛,不明白他说的“秀逗”是什么意思。
来到乡主府前,说明来意,却被护卫们拦下了,“几个仙士学徒,乱闯什么!里面的学徒们一分一秒都不敢耽误地在修炼!你们可别耽误他们的时间!回去吧!好好回去修炼!”
四个人苦求无果,护卫仍不放行,只得回去。
路上看有个煎饼摊,一个煎饼只要一个铜币,索性买了几张煎饼,边啃边逛自由市集。
晋凌掰着煎饼喂豆子,小家伙也不知道饿了多长时间,吃得可香了。
“表哥在这乡主府里面,想必进步会很快吧。他早已经有了武器,资质又好,都说他是上乘之资。说是乡主大人,收了他为徒了。”杨萱说。
“真的?”晋凌等人都吃惊不小。
“差距啊。”杨力生望着市集上琳琅满目的仙士用品,叹着气:“我父母都是普通的牧民,家里环境一般,没钱啊。”
杨力宣看着一柄精铁斧子,眼泪汪汪:“我父母说,养了个吃货,我比别人多吃的东西花的钱,都足够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杨萱也叹着气,她父亲不在人世,母亲一人带着她,日子过得也不容易。
也就杨朴这小子、这村长儿子的日子过得还算可以。他在灵山仙乡,只怕每天都在争分夺秒地修炼吧。乡主府,能给他足够的修炼资源,又有一个乡主师傅,他的进境,想必也是一日千里。
“回去吧。”四个人越逛越没心思,市集上的东西多是多,好东西也不少,没钱买又有什么用?
“等等。”晋凌说。
前方一个商人,推着两车青梅在卖,无奈青梅酸涩,吃多了牙酸,销路并不是很好,正在路边叹气。
想起那被孙先生赞不绝口的青梅酒来,再想想父亲晋南山给自己的酿酒心得,晋凌心中渐渐有了主意,“你们身上还有多少钱?”
大家手里还有些许银元,不多。
“你可别再花钱了!”杨萱提醒说。
晋凌点点头,坚定地说:“相信我,我会给大家找一条赚钱生财之道!”
前去问价。两车青梅,六个银元。价格还算公道。问题在于运送。还好双石仙村里同行的商人所售的草场牛羊皮料肉干等货品也极为抢手,早早地卖完,看在同村份上,便答应将空车装上这两车青梅回村。
晋凌又借了些钱,把小伙伴们剥削得两手空空,买了一车酒坛、酒桶及相应的一些酿酒设备、用料等。
“你酿的酒,能卖得出去吗?”小伙伴们的眼睛里充满了怀疑。
不过,他们很快就忘了这事。晋凌的外号是什么,小酒鬼!让他折腾去。
几个少年骑在马上,行走在由灵山仙乡返程的途中。他们见识了这仙乡的集市的场面后,每个人似乎都成长了一层。话少了。
“我总以为,我们长大后,随着修为的提升,会成为孙先生故事中的那些人物一般,飞天遁地,无所不能。”杨萱说,“可去了灵山之后,才知道,那些毕竟是故事。现实之中,如果说有人能成为那样的人,这人也只可能是我表哥杨朴,不是我们。”
这话让大家的心思更重。
是啊,本来资质就好,又有仙乡的全力培养,又肯用功修炼。这样的人,才是未来这片大陆的主人。而不是自己等人。
他们看着胸口初级仙士的标识,原来的荣耀,现在似乎也变得有些讽刺。
自己等人,代表着家族的荣耀来到仙乡,正式注册登记,领取徽章标识,成为了仙士。可是,原来几个人打算买基本的精铁武器,都没有钱。连武器都没有的仙士,还叫仙士么?
“别那么担心啦!”唯一的乐天派晋凌说,“我还记得,永夜仙帝手下九大仙将之一、雨灵仙大人曾经说过,年轻是人一生中最好的时光,这时候,他们不管要去做什么,就只有三个字:不要怕!同时,他们不管做过什么,还是三个字,不要悔!”
这话让大家的精神一振。
不要怕!不要悔!
确实是不要怕,不要悔,这小子一趟出去,买了条狗,把家里这么多年的积蓄花得清洁溜溜。要去酿药,这还靠谱些,可也还欠了伙伴们的钱。
貌似他还是开仙失败,没有仙力的!他都不怕,我们怕什么!
晋凌把马鞭在空中甩了个响花,让大家精神一振,“我们还年轻,前路还长,有的是资本!我们来赛马吧!”
“赛马!”几个小伙伴们精神顿时一振。赛马,可是草原村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深受男女老少欢迎。
晋凌率先提议后,也不管他人的反应,一马当先,率先冲出去,把大家远远落在后面。
“等等我!”杨萱紧跟而上。
杨力宣和杨力生不甘落后,阳光下,也挥着马鞭追了上去。
奔马在阳光下的草野里驰骋,远山悠悠。翻过青山,大草原远远在望,原先大家的郁闷被一扫而光。
。。。。。。
草料场的一间空置的工具仓,被晋凌清理出来。随后,在杨萱等人的齐心合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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