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至于吧,老安。”切斯特抱怨道:“这样的话就算她不来袭击咱们,咱们也会被自己吓死的!”
“这只是暂时的。”安德森笑道:“咱们只要等两个星期…嗯…应该是十二天就可以了。”
“等什么?”格林问道。
“别忘了,格林,咱们还有一步棋。”安德森转动着手中的酒杯:“麦克戴斯的妻子——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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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难得的安逸
“怎么样?”我躺在摇椅里,问推门而入的妮可。
“我去看过了,他们放着旅店不住,却在郊外扎了营。”妮可往床上一趟,一脸安逸的说。
没错,现在我们已经在双山镇了。
首先,我们找到了一间民宅,三室一厅,家私齐全。客厅有餐桌,厨房有火炉,厕所有马桶,卧室有床,仓库…有人。
当昨天半夜我们决定住进这所民宅的时候,妮可让我先等在门外,然后拿着两把剑走了进去,五分钟后,她拿着两把带血的剑走了出来。接着我们分别将三个卧室中的五个人搬到了仓库里,我保证他们睡得像我们进来之前一样香。妮可说今天夜里得把他们埋了,如果他们老是睡不醒的话。
“他们每十五人一组,每组四人站岗,每两小时换班一次,两军对战也没他们那么警惕。”妮可的嘴角挂着一丝轻蔑的微笑:“没见到安德森,不过他肯定在中军帐里。”
“嗯,我不是不敢去,只是觉得没什么必要。”妮可补充道。
“他们如此紧张该不是因为你吧?”
“不是因为我,难道是因为你吗?”妮可略带得意的笑道:“安德森终于怕了,之前他总是知道我在哪儿,追的我一直挺狼狈,可现在局势反过来了。我知道他在哪儿,他却不知道我在哪儿,嘿嘿,现在该我追他了!”
“这么说现在优势反而在我们这边喽?”
“那到还不至于,各有优势吧。他们的优势在于人多,而我们的优势在于人少,你来说说…”
“我是个诗人,不是个侦探。”
“人多的优势在于,只要他们能找到我,就能杀了我。劣势在于他们找不到。而人少的优劣跟人多相反,我很容易就能找到他们,想把他们端掉却很难。麦克,我认为你没事儿的时候也应该学学这些,随时分析战局也是成为优秀战士的必修课之一。作为一个战士,你不仅要在武技上…”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这两天妮可的话好像开始多起来了,甚至有点儿喋喋不休的感觉。那些她对我爱答不理的日子仿佛还近在眼前,倒让我对现在的她不太习惯了。
“明白了吧?”妮可问我。
“嗯,对,没错,可不嘛,确实是的。”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会用这么方式跟向我提问的老师插科打诨了:“那你又什么计划?”
“先歇着。”妮可笑道:“他们紧张他们的,咱们歇咱们的。等他们觉得我已经跑远了的时候,我再去找他们。”
“难道咱们就不能…真的跑远一些吗?”
“当然不能!”妮可立即打消了我这个想法:“这是自逃亡以来我们最好的机会,我一定要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可你刚刚才说过这很难啊!”
“没错,我是说过。但是总会办法的,不是么?”妮可的眼神开始变得锋利:“我总会想到办法的,一定会的!”
我不再说话。我知道当妮可进入这种状态时,你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了。
“你与其在那儿发愣,还不如把早点给我买上来。”
“啊?”我愣了一下。
“去买点儿吃的来,我饿了。”
“你自己怎么不去?!”我抗议道。
“我是通缉犯,出去会被官兵大老爷抓起来的。”妮可冲我做了个鬼脸,趟的更舒服了些。
我看你才是个大老爷!我没好气儿的嘟囔着,拉着脸向早点摊走去。两分钟后,我拉着脸回来了,两手空空:“早点不是白给的,妮可大老爷,你不得赏我两个?”
一个星期后,我开始怀念曾经的荒野生涯了。这些天里我承担起了一个家庭主妇所要做的全部工作,而妮可就像甩手掌柜似的什么都不干。好像通缉犯都不用扫地、洗碗一样。
我每天的工作是这样的:起床,给妮可打水洗脸,帮妮可把水倒掉,买早点,陪妮可聊天到中午;做饭,洗碗,陪妮可聊天到傍晚;做饭,洗碗,扫地,拖地,陪妮可聊天到深夜;给妮可打水洗漱,帮妮可把水倒掉,给妮可铺好床,陪妮可聊天直到妮可睡着,睡觉。对了,这还是只是我的常规工作而已,当妮可一时兴起时我还得陪她练会儿剑什么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剑不会觉得多累,但是我会。
其实我挺羡慕那些大街上忙忙碌碌的人们的,因为他们每天除了陪老婆,或情人,或女朋友,或跟他什么关系都没有的女人聊天之外,至少还能养养猪、种种菜什么的。
“**瘫了吧!”有一天傍晚我忍无可忍的骂道,接着屁股上就挨了一脚,然后我瘫了整整一晚上。
关于这一个星期的总结:坏处…好吧,省略一万个字;好处,首先我的睡眠质量提高了许多,基本粘床就着,其次我发现在做饭方面我还是挺有天赋的。
“麦克!你这是在菜里放了几斤盐啊,想齁死我吗?!”
嗯,她这话绝对不是对我说的…
“哎!哎!”妮可用手指在我腰上戳了两下。
“又怎么了?”我闭着眼睛迷迷糊糊的问道。
“我睡不着。”妮可幽幽的说。
“照床头上撞一下就睡着了!”
腰被膝盖顶了一下。
“那你想怎么着?”我捂着腰翻过身来,疼得呲牙咧嘴。
“要不…你给我讲个故事吧?”妮可从被窝里探出半个脑袋,撇着嘴,一脸无辜的看着我。
“都几点了?!”我质问她,义正词严。
“哎呀,你讲不讲嘛…”她晃着我的胳膊。
“好了,好了,好了。”我连连答应着,在我这副身子骨被她晃散架之前:“你想听什么?”
“随便啊,你会什么就讲什么吧,只要是故事就好啦。”
“灰姑娘的故事你听过吧?”我想了想,问她。
“没有啊。”
“没有?!”
“是没有啊,就讲这个好了。”
“你的…”我本想说的是,你的童年也太乏味了吧?可我立刻想到了她的童年远远不止是“乏味”就可以形容的,多亏我没把这句话说出来。所以我改口道:“…要求还真不高啊。”
“那就快讲呀。”她凑了过来,就差钻进我怀里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摸了摸鼻头,觉得被她的发丝弄得痒痒的
“从此王子和灰姑娘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我长舒一口气,如释重负。从杰西卡八岁那年开始,这个故事我已经有至少十四年没有讲过了。
“完了?”妮可问道,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完了!”我斩钉截铁的说。
“这个故事不合逻辑。”几秒钟后,妮可皱着眉头,一脸认真的分析道:“比如说灰姑娘只是换了身衣服而已,王子怎么会就认不出来了呢?还有用穿鞋这个方式找人不太妥当吧,要是遇见一个脚跟灰姑娘一样大的女人呢?还有…”
“所以一般超过十岁的孩子就不会听故事了。”我没好气儿的打断她的话:“行了,我可要睡了。”
“不如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不听,困着呢。”我连忙把枕头盖在脸上。
“不听你可要后悔的哦。”
呼…呼…
“一年前的秋天,在诺伊维尔…”
睡意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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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诺伊维尔战役(死守)
“杜洪,立即带一队突围!查理,你带二队殿后!里瑟,你召集所有人在西门集合,跟我从那里撤退!”
“打断一下,佩德罗,我认为我们不需要撤退。”
“妮可中校!”杜洪喝道:“现在还轮不到你说话!”
“嘿,杜洪,我劝你说话客气点儿。”
“你又算什么东西?!”杜洪的声音更大了。
“我叫高斯。”高斯轻抚着手中的长枪,面带笑容:“如果你再在我面前乱叫的话,我可能要叫你闭嘴了,嗯,永远。”
高斯话音刚落,一个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的红发女子举起一柄比她矮不了多少的斩马刀,大踏步的直奔杜洪而去。
啪!一声轻响,高斯长枪横出,恰好碰到了红发女子的胸甲上,将杜洪和红发女子隔开:“放松点儿,费雷娜,我只是在警告他而已。”
“参谋长,我们没时间跟这些下级军官磨蹭!”查理对佩德罗说:“雷顿人马上就要把我们包围了!”
“说说你的想法,妮可。”沉默片刻后,佩德罗问道。
“先把军队的控制权给我,所有的!”妮可立即说。
“只怕是你也想当叛徒吧?”里瑟冷笑道。
“如果我们也想叛变,直接把你们杀了岂不痛快,何必多此一举?”高斯笑道,同时继续挡住跃跃欲试的费雷娜:“保持冷静,我只是打个比方。”
费雷娜再次把扬起的斩马刀放下。
“那你们要军队的指挥权干什么?!”里瑟步步紧逼。
“当然是赢下这场战争!”雷德不耐烦的说。
“别相信他们,佩德罗。”查理一脸轻蔑:“这些哥特帮只是一群屠夫而已,他们根本不懂什么叫战术。”
“如果要我把整支军队交给你,至少得让我先听听你的计划。”佩德罗对妮可说,不理会查理他们。
“我当然有时间给你讲讲我的计划,可城防没时间了!”
佩德罗将怀特的狮头徽章交给了妮可。
“有多少雷顿人进城了?!”妮可骑着雷霆,一边向被叛军占领的东门狂奔,一边问道。
“将近一万五千人!”她左边的西蒙立即回答。
“你和恩里克带三千人立刻去守住北门。”妮可冲西蒙喊道,随后又转向右边:“高斯,你和费雷娜带三千人去南门!雷德,你…”
“让费雷娜陪雷德守南门吧!”高斯打断妮可:“我自己带三千人去守西门。”
“安德森,带剩下的人跟我去把东门抢回来!”妮可默许了高斯的提议,猛甩缰绳,绝尘而去。时不我待,她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把精力放在人员分配上了。
“我陪你去!”一个模样清秀的女子喊道,声音清脆而甜美,她手持两把长刀紧随高斯而去。
“跟上,劳拉!”高斯头也不回的笑道。
“得尽快截断他们,把已经冲进城的逼进内城!不然他们城内城外里应外合,咱们这点儿人根本挡不住他们。”妮可面容冷峻的对安德森说,手起剑落,眨眼间已砍翻了四个人。
“那要先把东门夺回来才行,否则所有雷顿人全会冲进城来。”安德森挥矛横扫,连将三人扫落马下。
“我带一千人直接从门口杀进去,把城里、城外的人隔开。你兵分两路,分别从两翼夹击叛军,不必深入,只在外围砍杀,把他们往内城逼,让他们没法跟城外军队汇合。”
“这怎么行?!”安德森立刻反对道,却没忘了把一个直冲而来的骑士挑落马下:“你只带一千人,就算冲进去也会马上被包围起来,还是让我去截断他们吧!”
“包围怕什么,我再冲出来就是了!”妮可大笑道,一剑掷出,正中左前方骑士的咽喉。在他倒下去的瞬间,妮可顺势抽出了他腰间的佩剑,一声长啸便带兵杀进了乱军之中。
在如汪洋般的敌军中,妮可的队伍就如同一叶扁舟,仿佛随便一个浪头就能将她们彻底淹没。然而正是这条微不足道的小船,此时却正在乘风破浪,勇往直前,固执的、坚决的、迅猛的在潮水中前行,哪怕是滔天巨浪都休想阻拦半步!不过十分钟,妮可的这支千人队已如神兵下凡般在重围中杀到东门,牢牢封住门口,挡在了叛军与敌军之间!
本已濒临绝望的守城方见此情景,立时军心大振,无不舍生忘死,奋勇杀敌!而原以为胜券在握,只等守军自行溃逃的攻城方则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打乱了阵脚,手忙脚乱之间他们突然发现守城方的主力已经从两翼压了过来,并迅速突破了前两道防线,眼看就要对他们形成合围!措手不及的叛军立刻慌乱起来,甚至忘了兵力上的优势其实是在他们这边了。
不过叛军却并没有因此而崩溃,他们的上校毕竟也是个久经沙场的狠角色。他迅速稳住己方阵脚,同时立即与已经冲进城里的近两万雷顿军队合流,派塔盾手和重装骑士压住两翼阵脚,缓缓向内城转移。同时派出一万人马,兵分三路,分别向北门、南门、西门而去,配合城外的雷顿人对三处大门两面夹击。
“奥德杰,扬科,我给你们留下三千人守住东门。安德森,你带一千人去北门,另外一千人跟我去南门。剩下的人继续拖住叛军,全力防御,不准进攻,切不可冒进,深入!”一脸血污的妮可刚刚突出重围与主力军队汇合,就向周围所有还在身边的将领下令道:“安德森,你击溃北门的援军后立刻回来,继续指挥这里,西门那边也交给我就行!”
“你没受伤吧?”安德森看着浑身是血的妮可,满脸尽是关切。
“不知道,顶住这波进攻再说!”妮可头也不回的向南门奔去,长发飘起,血色飞扬。
“弓箭手,不要管步兵和骑士,先射骑兵!”高斯喊道。
步兵行动力差,总是跟在后面,就算死了也不能减缓队伍冲锋的步伐;骑士装备精良,身手不凡,三、五箭内很难致命,把精力耗在他们身上只能事半功倍;只有骑兵,他们速度虽快,防御却差,而且总是冲在最前面,不但容易被射杀,他们的尸体还能延缓后军前进的步伐。
“长枪队,等敌军靠近后着重对付他们的马!刀斧手,一旦有人落马,你们立刻一拥而上将他们砍杀!肉搏战的时候,塔盾手在前,依城门而据,不要跟他们大面积接触。消耗他们,咱们以逸待劳,对耗下去优势一定在咱们这边!”
高斯看着逐渐靠近的叛军,从容不迫的安排着战术。这些在兵书上都有记载,虽然他只在皇家军事学院呆了半年,却已经将四年来所要学习的全部书籍烂熟于心,估计当时就算不开除他,他也不愿意在那个鬼地方待下去了。
“劳拉,你那边怎么样?”高斯一边身先士卒的在乱军中左右冲杀,一边冲城楼上喊道。
“还在往上冲,不过已经被我们压制住了!”劳拉兴高采烈的回答,挥刀将一个刚刚翻墙而入的雷顿人砍翻在地。她割下他的头颅,转回身来,面向城内高高举起,引来了守军又一次山呼海啸般的欢呼。
“你小心点儿!”高斯提醒她。
“我只怕他们上来的不够多,让我杀不痛快呐!”劳拉笑了,反手一刀,将另一个试图偷袭她的雷顿人捅了个对穿。
冲到西门的叛军数量并不太多,而城外雷顿了的实力好像没想象中的那么强,局势很快被稳定下来,双方如期进入了拉锯战。看到敌军疲惫的神情和低落的气势,高斯知道此战胜局已定。
既然雷顿人已经开始进攻西门,说明妮可已经成功夺回了东门,并把叛军逼进了内城。这么说来诺伊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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