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伦·艾弗森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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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伦·艾弗森传-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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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年后,他还会如此补上一句:
  “我最怕的是妈妈死去。所以,为了免得痛苦,有时我真希望在她死时我已不在世上了。”
  因为,在那风声鹤唳的岁月,当上帝、政府、父亲和朋友都似乎靠不住时,只有母亲在他身后,把手放在他肩上,对他说那些温煦的话语。母亲与自己的努力便是生活的全部,是与这黑暗之街战斗的武器。
  如果艾弗森没有去打职业篮球……他会成为NFL的超级四分卫吗?至今迈克尔·维克等天才橄榄球手都为这个可能性而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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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橄榄球少年
2001年,美国橄榄球联盟(NFL)的亚特兰大猎鹰队,在美国橄榄球大联盟选秀会上以状元签选中了四分卫迈克尔·维克。记者们纷纷问这位爷:“您和阿隆·布鲁克斯哪个才是老家新港出过的最好四分卫?”维克一笑:“都不是,咱老家出的最好四分卫,现在打NBA呢。”他指的是阿伦·艾弗森。这是阿伦·艾弗森少年时最爱的运动:只要有空,他就会把时间消磨在橄榄球场上。没有护具,场地危杂,都没法阻挡他去寻求刺激。每场比赛,他会在进攻时长传指挥或亲自跑动,在防守时拼力阻截对方。在开球时,他需要独自带球向对方腹地冲刺,在被那些怪物们——合计重量不啻为一卡车大肥猪——按倒前跑得越远越好。他爱上橄榄球的过程顺理成章。他没机会在少年时接触公子哥儿们喜好的高尔夫球,也不可能好整以暇地摆弄球杆去对付桌球。橄榄球是美国街头巷尾最热烈的运动。碰撞、冲刺、斗智斗勇、瞬间决胜负。他是在枪械与毒品的街区长大的,子弹在窗外飞过时,死亡离他曾经只有几厘米。他什么都不怕。只有橄榄球这样刺激的运动,才能点燃他的血液。面对列阵而来的敌人,他一个人独对,把他们甩在身后,在倒地前扑过码线,然后起身嘲笑大个子,对他们做鬼脸,看他们面红耳赤。这是他的最大乐趣。
  他的朋友被街区的罪恶不断吞噬,因此,他习惯了自己一个人。他习惯一个人模拟与全世界战斗的游戏,然后满身大汗和伤痕回家。他的体格并不健壮,但正因为此,他才更爱橄榄球——因为除了打架之外,他还能把握橄榄球场上的机会来对抗更健壮、更凶恶的对手,然后战而胜之。
  他的母亲和他的街区,教会了他丛林法则——丛林中的动物不懂得怜悯,只有弱肉强食才能生存。而他,就是在这残暴、智慧、弱肉强食的运动中获得了生活下去的乐趣。也在这项运动中,无意间,他获得了一些能力。在四分卫位置上,他学会了迅速决策、快速突袭和灵巧躲避对手,就像一只飞鸟逃避群兽的围击。在角卫位置上,他学会了捕捉球飞翔的线路,学得了纠缠对手的韧劲。在接球回跑的位置上,他更学会了末日狂奔的一往无前、始终不渝。在橄榄球中,他变成了一头眼光锐利、快似闪电,同时又坚韧不拔的猛禽。
  速度、强韧、扼杀对手、末日狂奔、弱肉强食、你死我活。这些字句,随着橄榄球刻进了阿伦·艾弗森的灵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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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篮球?
安·艾弗森曾经打过教会女篮。她念念不忘孩子出生时的长胳膊,她觉得那是儿子的未来。阿伦·艾弗森九岁了,妈妈像赶一匹倔脾气的小驴子一样,把他拖去篮球场。孩子沿路号啕闹腾,简直像被逼着上刑场。
  他从小养成了逆反心理和不顺从的脾气,所以,即便是亲妈,他也不愿意乖乖顺从。何况,篮球?80年代初的篮球运动在电视转播中呈现的是运动员们短衣短裤,不戴护具,发生冲撞时裁判便犯规制止——拜托!这和身披盔甲、横扫千军的橄榄球差太远了。这种运动,温柔到近乎娘们。那应该是小姑娘们玩的游戏吧。
  2001年,安·艾弗森对《SI》杂志谈到艾弗森第一次打球的情景时,回忆起自己曾板着脸恶狠狠地喝令:“今天你必须去练篮球!”
  阿伦·艾弗森第一次被揪上了篮球场,开始了自己首次与篮架的对决……那里有许多他打橄榄球的朋友,一群穷极无聊、精力过剩的孩子们,这缓解了他的情绪。既然兄弟们不会因为他打篮球这种娘们运动而嘲笑他,那就无所谓啦……回家之时,他心里还是满揣着职业橄榄球员的梦想。
  可是,篮球?这运动其实也不坏嘛。
  安·艾弗森忙于家务,有时每天要工作18个小时。做爹的弗里曼工作有一搭没一搭,于是有闲来教阿伦打球。不过,他摆老师资格的时日也着实短暂。儿子无师自通,老爸不久就瞠乎其后。阿伦·艾弗森的个头始终没高起来——每天在齐膝深的污水里走路,打开冰箱空空如也,当然不可能跟每天火腿熏肉热狗高热量的白人胖子们比身高。然而他快而健壮,却是来自天生。对他来说,篮球最容易过的第一关就是对抗——一个打惯橄榄球的孩子,视冲撞若等闲。篮球等级的碰撞对抗,在他看来犹如搔痒。
  但是,弗里曼至少给了艾弗森一样东西:他是个粗人,打篮球时也不会轻声细语。和艾弗森一对一,在孩子面前得一分,他也会得意洋洋吼着:“来呀,小子!”他一点都不像个慈父,但这对艾弗森有好处:从一开始他就明白,篮球场上,没有情面和怜悯可讲。
  篮球进入他的生活后,他便时常跑去附近的街头球场、公园里打球。与他唱对台戏的,是同样的贫民窟孩子,或是穷极无聊的小混混们。野路子厮混,压根不知道学院派篮球为何物。水准良莠不齐,动作七枝八叉。不规则的吹罚、野猫般的抓挠、恶意犯规、推搡、吵闹、垃圾话。阿伦·艾弗森在人群里跌跌撞撞地学习着篮球,对那些乱七八糟的聒噪甘之如饴。小孩子们即便凶恶,总比人高马大、不留情面的弗里曼好对付。
  自己的家庭,除了母亲之外的一切都阴暗得令人绝望。橄榄球是光辉梦想但充满了奔杀、冲撞和令人喘不过气的紧张。只有篮球——这项还没来得及成为阿伦·艾弗森的未来理想的爱好,于是成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一个小桃花源。这里的对抗不算激烈,这里的对手迅速被他赶超。他可以把篮球当作纯粹的娱乐。他在橄榄球上的速度、强韧和敏锐,使他在篮球场上随心所欲。
  而且,篮球还有一项橄榄球没有的特质。橄榄球强调整体配合,强调队友之间的信任,众志成城方能百战百胜。所以他必须在进攻端独自面对山呼海啸而来的对手,需要寻找队友……可是,篮球允许你独自去挑战对手。四目对视,晃动,欺骗,猜透对方心思,先出一步。玩弄对手,晃过,得分结束进攻。就像西部牛仔们在仙人掌与夕阳下的决斗一样过瘾。在每个一对一得分的瞬间,艾弗森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满足自己当英雄的欲望。
  街头篮球不像学院派或职业球队:铁打营盘流水的兵,公园与篮架不变,队友则今是昨非。哪家的孩子又被拘留了,哪家的大人又被打伤了,哪家正忙于逃避警察追捕了。阿伦·艾弗森最初的篮球世界没有固定的队友。于是,他习惯于做一个英雄。街头篮球是若干组简化的一对一;拿著名街头篮球痞棍大师哈蒙德的话说,“如果你在街头篮球回避单挑或者规行矩步,大家就会像笑个娘们一样嘲笑你。”互递垃圾话,叫阵,一对一,战而胜之。艾弗森成为汉普顿街头篮球的名人。
  他的风格逐渐成形。因为把篮球视*好,次于橄榄球,所以他从来没有把篮球技艺去仔细雕琢、打磨和矫正。没有人教导过他学院派篮球的标准,所以他也无所谓——以他的性格,即便有人告诉他篮球“应当如何打”,他也未必会当真。很多年后,他的投篮姿势依然不算标准。他的出手奇快,他的运球手让人产生翻腕的错觉,他有各种不规范、不标准的醉八仙姿势。实际上,他的大多数篮球技术细节,都是为一对一而生的:出手过快?因为他需要把握稍纵即逝的一对一空间;大幅度左右拉球?那是为了摆脱对手。学院派不会理解他的招式和套路,因为学院派从没经历过他在汉普顿的安德森公园那些摸爬滚打。在街头,胜者可以继续打球,败者就必须被淘汰出场,并且被嘲笑和羞辱。
  13岁上,他去参加了退役球员博·威廉姆斯在堪萨斯举办的篮球夏令营。这是他第一次跑这么远,去做跟篮球有关的事情。在那里,他初次领略到汉普顿之外的掌声。他的胆子正一点点变大。他发现,原来他也可以依靠篮球来博取掌声和荣耀——一种与橄榄球截然不同的玩意。当然,同样需要对抗那些强悍的对手。妈妈早就挥汗如雨地告诉他,世界上没有一个行当是容易的。
  多年以后,阿伦·艾弗森这样说:“我总是觉得我会投失前20投,并且相信那第21球一定会进。我只是不停奋斗。”那是夕阳下的街头球场给他的教训,一如他的街区一样,他的篮球世界也在告诉他弱肉强食、胜者生存的法则。
  

4。 高中的明星,以及艺术家(1)
进入20世纪90年代,安·艾弗森把她的儿子送进了贝泽高中——就是十几年前,她被那个叫阿伦的混蛋搞到怀孕的学校。美国的高中与大学偶尔势利,但还算宽容。艾弗森的逃学、街头晃荡,在他们来说都不算罪名:
  孩子,只要你能打好橄榄球和篮球,为学校争面子,只要别把学校烧了,随你便。
  虽然与母亲当年生自己时年岁相似,但阿伦·艾弗森已经是当地名人。黑人贫民区最容易招人注意的,就是唱歌的和运动健将。20世纪90年代,家家户户的屏幕上闪映着三位MJ的形象——辉映了80年代的魔术师约翰逊、流行乐之神迈克尔·杰克逊,以及刚开始其伟大王朝的迈克尔·乔丹。黑人文化音乐人和体育明星正在不断击败骄傲的白人们。一个年轻的黑人篮球手?嗯,也许他将来能成名呢!
  人们蜂拥到贝泽高中来看他打球,这是阿伦·艾弗森第一批固定的球迷。在此之前,他的名气,都是靠着街头口耳相传出来的。“有个叫阿伦·艾弗森的小子很快,你知道吗?”“嗯,你说那个小子,我和他打过球。”“是吗?……”诸如此类。现在,大家看到了他的能力:快若旋风,动似电闪,让你眨完眼后得拉着身旁观众的袖子问:“我错过什么了吗?那小子又干啥了吗?”
  另一边,他还在继续打橄榄球。他那新港史上头号四分卫的名气,就是在这时逐渐攒起来的。连对手都在置疑:“听说他还打篮球……他哪来这么充沛的体力?”1991年,贝泽高中以不败战绩,拿到了球队十五年来首个分区赛冠军。1992年,贝泽高中拿下橄榄球州冠军,阿伦·艾弗森成为弗吉尼亚州AAA级橄榄球第一阵容,而且当选MVP。球探们在场边对他虎视眈眈。不等他毕业,佛罗里达州、北卡、马里兰们已经纷纷打来了电话,像拍卖抬价一样喊出奖学金:来我们学校打四分卫吧,孩子!
  可是,他甚至都没决定是不是要继续打橄榄球。
  1992年,当季首场高中篮球联赛,他得到37分。30场比赛下来,他一共948分,场均分外加个篮板、次助攻。从第一场到最后一场,他的对手都像木偶般任他戏耍,就像拖拉机和跑车同一条跑道竞技。这是自然的:早在他的高中生涯之前,他在街头球场遇到的那些或老或少的家伙,就给了他足够的一对一经验。应用到高中篮球场上应付孩子们,就如杀鸡用牛刀一样爽脆利落。
  在高中篮球界,他遇到了一个可以当作朋友的长者:他的篮球教练迈克·伯利先生。伯利赏识他的能力,给他自由发挥的空间,督促他训练,教导给他各种比赛中的小技巧,矫正——但却并没有强制修改——他的一些不良习惯。开车送他上学放学,资助他的家庭。当然,他也不时耍点手腕,像父亲给孩子糖一样,用买一些东西来诱惑艾弗森“去训练”或者“去补习。”他的关爱,让阿伦·艾弗森可以对他开诚布公地说出那句话:
  “教练,我有时真不想回家过夜。生活有时真他妈不是我所期望的样子。可是,现实就这样了。”以及:“教练,将来我如果能够进NBA,我就要买美洲豹车给我妈妈开。”
  篮球可以让他远离家庭,逃避那些烦恼。因此,他喜欢把时间倾洒在高中球馆里,直至深夜,偶尔通宵。在篮球中获得快乐是那么简单:肆意舞蹈,把球抛进篮筐,这简单而明澈的小小乐趣令他开颜。而回家,意味着继续面对那些令人颓丧的现实。他对伯利教练,以及那些帮助他、鼓励他的邻居和老师充满感恩之情。“他们一直在支持我,鼓励我,照顾我的家人。”

4。 高中的明星,以及艺术家(2)
也因此,在高中联赛的进程中,敏感的艾弗森可以接受伯利对他的挑剔。在对汉普顿高中的比赛里,伯利下半场雪藏了他。在对蒙奇维利的比赛中,伯利在中场批评了他。“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但你不能让我们输球。不管你怎么胡闹,你必须保证我们赢球。”
  话说得很重,但艾弗森听进去了。他没有像在街头打球时那么敏感,那么好斗,甚至有逆反情绪。因为他了解伯利对他的真心关爱。很多年后,伯利教练这么说:“和他交流一点都不困难。我用真心对待他,于是获得了回报。我们彼此信任。他尊敬那些支持他、帮助他的人。你对他越真心付出,他就越会把你当作朋友。最忠诚的朋友。”
  高中的阿伦·艾弗森如此简单。他的人生法则一目了然。打好篮球,打好橄榄球,热爱那些帮助自己、对自己付出真心的人,争取胜利,改善生活。高一的夏天,他取下了博·威廉姆斯篮球夏令营的MVP。他的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开始有人悄悄耳语:
  “他能成为职业球员。”
  “他也许能成为伟大的职业球员。比如,迈克尔·乔丹?……”
  而他依然在打着橄榄球,因为他不想放弃自己的兴趣。他的体能足够支撑他接着玩。也就在橄榄球中,他获得了自己最重要的一课。
  他的橄榄球教练丹尼斯·科兹洛维斯基先生,同时也兼任着贝泽高中的运动指导。他像艾弗森的私人医生:告诉他哪些事情有害身体,哪些习惯对健康不利,如何恢复,如何饮食,如何锻炼身体才能既增长力量又不失灵活。艾弗森去领年度最佳橄榄球员奖时,科兹洛维斯基出钱给艾弗森买了件新衣服。
  当然,这位先生还是个心理控制的爱好者。科兹洛维斯基提示艾弗森,不要为各种成见或心理阴影所迷惑。他指了指艾弗森的鞋:“你先把鞋带系好。”
  艾弗森单膝跪地,双手系鞋带,一面抬头迷惑不解地看教练:“有什么问题吗?”
  “看到了吗?”科兹洛维斯基说,“你系鞋带时,甚至都不需要看自己的鞋?你系鞋带时连想都不用想?对了!我就是要你这么打球,就跟系你的鞋带一样——想都不用想,自动化。在做一件事前,你脑海里先已有一幅图画,然后你就自然操作完成——就这样!”
  不久之后,科兹洛维斯基自食其果了一次——他教给了艾弗森“做事情自然而然,服从心里的反应和景象”,结果艾弗森回报给他一次抗命不遵。高中橄榄球锦标赛决赛,艾弗森拒绝了冒雨训练。当然,这并没妨碍之后他们夺冠。
  只是,从那之后直到今日,阿伦·艾弗森有一个奇妙的闲暇爱好——一支笔,一张纸,绘画。如果你去看他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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