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的殿下,如果您是为了拦截道格拉斯,直接委派我去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让这个肮脏而又无能的蠢货……”
“笨蛋,”骂了自己的手下一句之后,克拉姆王子的脸上闪过一抹残忍的神情:“施伯伦是个地地道道的蠢货,但道格拉斯绝对不是。”
“我绝对不怀疑道格拉斯的精明,所以才派施伯伦去拦截他。”施伯伦盯着跃动的烛火,冷笑着说道:“现在的局面,我已经把绝大部分的兵力用来攻打莫尔斯城堡,根本就拿不出多余的兵力去拦截道格拉斯。如果只用一点微不足道的兵力去拦截,完全就是拿我们沃尔夫族的战士去送死。只有施伯伦,只有施伯伦才能引起道格拉斯的注意,才能让他放弃支援莫尔斯城堡的原定计划!”
道格拉斯本身就是神子,而且克拉姆估计道格拉斯的神性已经远远超过了施伯伦,甚至已经到了点燃神火的关键时刻(其实道格拉斯已经点燃神火成为半神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另外一个神子去作为诱饵,那将是道格拉斯无法拒绝的巨大诱惑。
第六章 援兵何在(下)
莫尔斯城堡虽然重要,但是和不朽比起来,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对于别人而言,施伯伦早已经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小角色。但是对于道格拉斯,施伯伦就是最好的诱饵。只要看到施伯伦,道格拉斯肯定会不顾一切的去追逐。
克拉姆当然知道道格拉斯的实力比施伯伦要强悍的多,但是他不在乎这一点。
施伯伦是死还是活,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
克拉姆王子在乎的只有一点:先利用施伯伦把道格拉斯调离主战场,然后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攻占已经岌岌可危的莫尔斯城堡。
在克拉姆的心目当中,莫尔斯城堡就是一块肥肉,而自己则是急于吞下肥肉的那只饿狼。而道格拉斯,就是一直虽然有点实力却不会对自己构成太大威胁的猫,至于施伯伦嘛,最多算是一条已经死透了的咸鱼。
道格拉斯这只猫,不可能拒绝一条咸鱼的诱惑,何况这条早已经死掉的咸鱼就是专门为他准备的!
一直以来,克拉姆王子都把感激涕零的施伯伦当作是一个死人,而且是那种死去之后散发出腐臭气息的死人。只不过,这个死人还有最后的一点利用价值而已。
“明天你和施伯伦一起去拦截道格拉斯,如果能打败道格拉斯最好,要是不能打败就尽可能的拖延时间。”
这个副官的战争经验和克拉姆一样丰富,在没有真正交战之前,从不奢求必胜。既然这一战主要是为了拖延时间,那就简单多了。
就算不能打败道格拉斯,难道还不能拖延几天时间吗?
“事成之后,那个蠢货应该怎么处理?”
克拉姆王子拿起一方雪白的毛巾,擦干净了手上的水渍,毫不在意的说道:“随便你怎么处理他好了,反正我再也不想看到那个蠢货了。一想到他,我就恶心的吃不下饭,我听说他是躲藏在粪坑里才保住了一条狗命,真是恶心透了!”
“我明白了!”
第二日拂晓,兴奋的一夜睡不着觉的施伯伦如愿以偿,率领着一支狼兵队伍出发了,同行的还有那个沃尔夫族的副官。
客客气气的打法走施伯伦之后,克拉姆王子全身披挂,来到战斗的最前线。
眼前不远处,就是巍峨耸立的莫尔斯城堡。
薄薄的晨曦当中,古朴、厚实的莫尔斯城堡已经“伤痕累累”。城墙上巨大的方形石砖已经有好几处被撬了下来,露出里边的夯土层。城头上的垛口已经被扒平了好几个,光秃秃的好像掉了几颗门牙的怪兽张口血盆大口。城楼附近的建筑上,早已经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羽箭,还有火焰灼烧过后残留下的焦黑色……
城墙上到处都是深褐色的痕迹,那是鲜血流淌浸泡的缘故。城墙下的护城河已经被填平,只留下一片被踩踏的稀烂的泥泞地带,千百个形态古怪的尸体已经暴露在护城河边,一具具早已经僵硬的尸体似乎还在诉说着对生命的眷恋!
所有的这一切,都表明莫尔斯城堡已经饱受战火的蹂躏,表明这座坚固的堡垒已经经历了长时间高烈度的战争。
战争,尤其是这种强度非常高的攻坚战,对于战斗双方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就算是拥兵数万的克拉姆王子,也无力长久的坚持下去。
已经持续了好几天的战斗,让沃尔夫狼族的战兵们疲惫不堪,同时也损失惨重。但是克拉姆王子深深的知道,这种损失是会得到补偿的。
莫尔斯城堡虽然坚固,但是像佩姬公主这样把城门完全堵死绝对是一个错误的战术。
如果易地而处让战争经验丰富的克拉姆王子来守护这个堡垒的话,一定会在城门附近布置一定数量的军队,用来威胁进攻一方。
佩姬公主把所有的物资和军队都收缩进城堡之中,虽然最大程度的利用了城堡本身的防御工事,但这种被动挨打的方式主动不可能持久,而且让敌人可以毫无顾忌的进攻。
这是典型的死守待援。
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外部的援兵身上,这是一场豪赌。
就算守护城堡的是素有黄金种族之称的泰格族虎兵,但是他们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
只要蚂蚁的数量足够的多,完全可以把一头大象啃食的只剩下骨架!何况泰格族不是大象,沃尔夫的狼兵也不是蚂蚁!
克拉姆王子望着残破的莫尔斯城堡,迅速估算了一下,很快就得出一个十分确定的结论:只要拿出全部实力,完全有把握在今天的日落之前攻占这座堡垒!
回首望了一眼早已经准备好的数万狼兵,克拉姆王子大喊道:“沃尔夫族的勇士们,你们准备了没有?”
面对着的这几万狼兵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整齐呐喊:“准备好了。”
“敢死队,出列!”
沉重的脚步声中,由沃尔夫狼族最精锐的战士组成的敢死队已经越众而出,整齐的站立在克拉姆面前。
冷冽的寒风当中,精挑细选出来的敢死队身上散发出浓烈的杀气!
“悬赏!”
随着克拉姆王子一声呐喊,他的手下抬出一个沉重的箱子。
抽出佩刀,呼的一下斩断箱子上铜锁,一脚把箱盖子踢飞,露出满满一箱子的金币。
朝阳的映衬下,金币闪耀着诱人的光泽。
克拉姆王子命令随行的手下把箱子里的金币分给每一个敢死队员,一点吝惜之色都没有,就好像散发出去的不是金币,而是一文不值的石块儿。
克拉姆从来就是不一是个吝啬的首领,悬出的赏格从来就非常大方:“每个战士五十枚金币,只要你们能活着回来,我再给你们每人一百枚。”
用佩刀遥指巍峨的莫尔斯城堡,克拉姆继续高声大叫:“第一个冲上城楼的战士,我会封他为莫尔斯公爵,这个城堡就他的封地。”
“任何一个战士,杀死一个泰格族的战兵,我就赏他一百枚金币,杀死两个就是两百枚,上不封顶!”
“我以神的名义立下誓言,只要攻破这座城堡,里边所有的金银、所有的财物,所有的一切,都是你们的,我绝对不会拿走一个铜板。”
“我发誓,杀进城堡之后,你们可以随意抢掠,哪怕你们能抢到一座金山,那也是你们自己的战利品。”
迎着风,面对着数以万计的狼兵,克拉姆王子从肋下的箭壶中抽出一支箭矢,折断这支箭矢丢在敢死队的面前:“城头上那个白袍女子就是泰格族的第二皇位继承人,就是以美貌著称的佩姬殿下。不论是谁,只要能抢到那个美女,就可以把高贵的公主殿下当作自己的女奴,这是我的誓言,若有违背,当如此箭!”
“勇士们,无数才财富和美女就在城堡之内,能抢到多少,就看你们的勇气了。”
狼兵的狂躁和野蛮已经被克拉姆王子的赏格激动的满满溢溢,一个个怪叫着发出说暮拷小�
克拉姆的佩刀指向了高高的莫尔斯城堡,高声大喊:“我的勇士们,冲锋!”
眼看着城下的狼兵已经铺天盖地的冲了过来,一身白袍的佩姬公主回首看了看残破不堪的城堡,又看了看早已经甲破刀残的泰格族士兵,知道今天的战斗必然十分惨烈百分血腥。
对于兵力居于绝对劣势的自己而言,再大的赏格都是没有用的,因为战士们的士气已经十分低落了。这些虎族的士兵似乎已经不再相信自己还活着拿到赏格的机会!
能够让他们继续坚守下去的只有一个东西:希望。
佩姬公主要让自己的勇士们相信,这种血腥的战斗并非遥遥无期,期望中的援兵很快就要到来。
只要有了希望,就可以继续战斗下去。
眼看着狼兵已经疯狂的冲了过来,佩姬公主遥指肯特方向,以近乎尖叫般的嗓音高声大喊:“我的勇士们,为了这片你们曾经世世代代生息繁衍的土地,为了不成为狼族的奴隶,我将和你们一起战斗下去。我们从来就不是孤军奋战,我们的援兵马上就要到来。”
“莫尔斯侯爵,我的丈夫,唯一的半神兽人,已经派出五万肯特大军,正星夜兼程朝这边赶来。我们只需要坚守到日落之时,援兵就会到来……”
在佩姬公主的身侧,一个瘦弱的虎族少年忍不住朝着肯特的方向看了看,微微上前一步,有意无意的挡在佩姬公主的身前!
罗杰并不是很懂战争,但他已经看出了莫尔斯城堡的残破和虚弱,也看到了狼兵的凶残与野蛮。持续不断的战争,已经让很多泰格族士兵伤痕累累,更要命的是守城的器具大多已经损坏,这座城堡已经很难坚持到日落之时了。
到了那个时候,侯爵大人的援兵会来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谁也说不清楚,罗杰也不想弄清楚,他只想护卫公主殿下的安全,因为这是他最天然的使命!
席卷起漫天沙尘的狼兵已经冲了过来,战斗又一次打响了!
第七章 惊艳一刀(上)
“是施伯伦!”
对面的敌群中,有一辆由几十匹挽马拖拽的巨大瞭车,车上搭建着高高的木质望台,望台之上竖起高耸的大旗,旗帜之下居然是一个身披黄金(黄铜)战甲的犬人。
阳光之下,施伯伦全身都闪耀着金光,十分显眼。
施伯伦站立的位置十分显然,几乎每一个战士都清清楚楚的看到了。
来自同一位神祗的相同神性之间,存在最天然的微妙感应能力。对于道格拉斯而言,就算是不用肉眼观看,也可以清清楚楚的感知到他的存在。
施伯伦的出现,让道格拉斯心生激动。
在神格已经破损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干掉施伯伦夺取他的神性,对于封神之路有着很大的裨益,所以道格拉斯始终把目光锁定在施伯伦的身上。
夺取纯粹的忽而特神性,这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但是还不足以让道格拉斯失去狼。
从灰色平原位面归来之后,道格拉斯不仅见识到了高等的武技和魔法,见识到了对以力量和规则的运用方式,更主要的知道了神性的来源。
所谓的神性,并非只能单纯的通过格杀神子,要想获得神性,还有更加广阔的渠道。并非离开了施伯伦就不能走上不朽的神坛!
再次见到施伯伦虽然让道格拉斯很激动,甚至产生了一丝兴奋,却让他更加的情形了。
施伯伦怎么和沃尔夫狼族勾结在一起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已经不那么重要。
重要的是,施伯伦居然率领狼兵来拦截自己,而且一开始这么显然的站在那里,摆明了就是在告诉他的敌人:我在这里,快来抓我!
沃尔夫狼族的克拉姆王子阴险狡诈冷酷无情,而且随时都可以背叛他的盟友,对于这一点,道格拉斯已经深有体会了。
施伯伦和狼族勾结,并不是很奇怪。如果他率领狼兵在昨天晚上发动突袭,道格拉斯还不会想到太多,但是今天白天的情形实在有点诡异,处处都透着阴谋的气息。
“克拉姆这是在以施伯伦为诱饵,引诱我不顾一切的去干掉施伯伦,好为他的大战略腾出时间。”得出这个正确的结论之后,道格拉斯反而变得格外冷静。
真正不冷静的反而是道格拉斯的那些手下。
所有的肯特战士都知道施伯伦和领主大人一样,都是忽而特的神子。如果能够干掉施伯伦,领主大人将在不朽的道路上迈出很重要的一大步。所以,每一个勇士都在暗暗的摩拳擦掌:就算是不计代价,也要优先干掉望台上是施伯伦。
道格拉斯立刻就觉察到了手下的躁动心情。
沃尔夫狼族不是简单的对手,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击败的。克拉姆把施伯伦当作诱饵,就是为了引诱肯特军队不顾一切的一头钻进他布置好的陷阱。
以斯潘诺里斯的精明和稳重,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是施伯伦这个诱饵具有无法拒绝的诱惑力,连这个肯特大军中最保守最沉稳的首领都暗暗拿定了注意,准备不惜一切代价的干掉施伯伦。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苗头。
道格拉斯稍一思量,就坚定了心中的信念:既然克拉姆甩出施伯伦作为诱饵,分明是想把自己调离莫尔斯城堡这个主战场,这足以说明佩姬殿下那边的情况已经非常凶险了。
放弃施伯伦,以后还有收取神性的机会。如果放弃自己的妻子,佩姬公主就永远没有第二次机会了。
所以,道格拉斯毫不犹豫的做出了决定:“斯潘诺里斯!”
“领主大人,是不是要进攻了?我已经准备好……”
“不,先不着急进攻,我的命令是——”道格拉斯用很大的声音说道:“从现在这一刻开始,第二小队由我亲自指挥,你作为卫队长在我身边战斗。”
“第二道命令,解除萨菲隆的第三小队长职务,第三小队同样由我亲自指挥!”
这支从肯特各部抽调出来的精锐军队,总共有三个部分。除了道格拉斯的直属部之外,稳重的斯潘诺里斯负责指挥前导军队,而蜥人首领萨菲隆则负责断后。三个部分互相协同,各有职责。
在两军相遇战斗即将打响的时刻,道格拉斯突然解除了两个主要助手的指挥权,把所有的指挥职能都紧紧握在手中,并非是因为不信任自己的手下。
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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