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女见鬼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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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女见鬼的夜晚-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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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看看你的脸。”我忽然说。

  “不要!”她退了一步,像只受惊小鹿。

  “为什么不?”

  “好难看噢。”

  “难看也要看!”

  “就不给看——!”她几乎大喊起来。

  别人见面柔情蜜意,我们却是鱼死网破。

  我心灰意冷,彻底绝望。如果看不到她的脸,不知道她的病情,那我鼓起勇气联络到她有什么意义,我想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我冷冷说:“那我走了。”

  她没声音。

  我转过身。

  “你等一等。”

  我走近她。

  她低下头。

  我颤抖的手解开口罩,又赶紧给她系上了。

  胸口一紧,咽了回去。

  幸亏早饭没吃饱。

  我调整一下自己,发现那双眼睛正盯着我。

  不知道说什么好,搜肠刮肚之际,“哇”,纤细柔软的身躯已经扑进我的怀抱。

  她大哭着。

  我懵了。

  “我会对你负责的。”我对她也对自己,说。

一。 第四个人。 10。
一个男孩莫名其妙地要对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孩负责,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我们走遍这座城市大大小小的医院。时而游荡在古色古香曲径通幽的小巷,时而徘徊于车流纵横人来人往的街头,先见长袍马褂仙风道骨的老中医,又见金发碧眼态度傲慢的洋大夫,吞下黏黏糊糊辛辣刺鼻的草药,接受巨大仪器五花八门的辐射。

  结果,林娇对着镜子默默流下两行泪水,镜中有一个猪头般红肿的影子。

  我赶忙掏出手绢给她擦泪,手却被死死抓牢。

  不敢正视那张面庞,倒不只是因为负罪感,而是中午实在吃得太多。

  “看来我是治不好了,我绝对不会拖累你。”林娇斩钉截铁地说。

  “啊!”

  我当然不能这样回答,虽然我还没想好如何回答。拼命抽出我那天生丽质弱不禁风的小小手儿,只见上面几乎渗出鲜血的十个指痕。

  “我绝对不会拖累你,看来我是治不好了。”林娇再次斩钉截铁地说,同时又有两行泪水簌簌而下。

一。 第四个人。 11。
在我抓耳挠腮心乱如麻之际,爷爷奶奶代表老爸老妈正式找我谈话。

  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里,处处体现儒家思想:上一代管着下一代,下一代管着下下代。“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我处在食物链的最底端。

  爷爷奶奶都是一家四百年老字号“寿源馆”的退休职工。

  “寿源馆”兴建于明末清初,前店后厂,经营糕点,清朝中期已经享誉关内关外,大江南北。蛋糕用香油刷模,方炉烤制,10斤面加10斤白糖加130个鸡蛋,色泽均匀口感鲜香。油茶必炒两遍,不生不糊,芝麻去皮油炸,除掉苦味,色白味美。虾酥色泽殷红,栩栩如生,青丝红丝层层叠叠,入口即化回味无穷。是为“寿源三绝”。

  爷爷父母早亡,流落江湖,乞讨为生,“寿源馆”一个姓苗的老师傅见他可怜,就收为徒弟,传授技艺。爷爷生性好学,刻苦钻研,不久已是“寿源馆”数一数二的高手,制作“三绝之首”寿源蛋糕的最佳配比就是爷爷发明,并且一直沿用至今。苗老师傅有一独生女儿,年方二八,眉目如画贤淑温柔,远远近近前来提亲的人踏破门槛,她偏偏都不答应,没人知道她的心思。爷爷被派往省城开设分店,一去八年,音讯全无。寒来暑往春风秋月,花开花谢雁字长空。少年郎成了男子汉,小姑娘作了老姑娘。二人重逢。一个未嫁一个未娶,四手相执一时无语,远方升起久久不散的尘烟。她就是我的奶奶。

  如此二人相濡以沫四十余年,经历几番天灾人祸,世事变迁沧海桑田,将我老爸拉扯成人,娶妻生子出现了我。老爸老妈事业为重远赴边疆,我由爷爷奶奶亲手带大,其间辛苦自不必说,终于到了合家团圆,他们却已风烛之年,两鬓苍白。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一。 第四个人。 12。
“遥遥,你最近忙什么呢?”奶奶率先发问。

  “没。没忙什么。写小说,上上网,聊聊天。”我若无其事,说。

  “我可听说,最近你的电话特别多,比平常多了好几倍。”奶奶继续说道。

  “我是和人家聊写作的事。”我只能胡说八道了。

  “那个女孩也喜欢写作啊?”

  “女孩?!”我叫,“你们怎么偷听人家打手机?”

  “我们倒是想听,可惜耳朵不中用了,要是有你妈那样的耳朵……”奶奶忽然不再说了。

  凡是林娇的电话,我都不敢在家接听,跑去阳台或者楼梯,没想到还是被老妈发现了。唉——纸里包不住火,何况还是熊熊大火。

  爷爷沉默片刻,说:“有什么难处一定要告诉我们,爷爷奶奶才好帮你拿主意。”

  “是啊,你们怎么老是医院医院的呀,是不是……”奶奶又说不下去了。

  我差点晕倒。

  天呐!你们想到哪去了!少男少女,偷偷摸摸谈恋爱,偷偷摸摸去医院。这叫什么逻辑推理啊?

  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看来只有坦白交待了。

一。 第四个人。 13。
3

  巴士停了。

  我下了车。

  站在空无一人的站台,心头一阵莫名的疲惫。

  我没有先写大纲的习惯,《和白领试婚的岁月》那三十万字都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写到哪里再想到哪里。

  这种写作方法要有强大的记忆力,不然肯定越写越乱,前后矛盾,人物性格发生变形,自然就写不下去;还要绞尽脑汁构思情节,小说的发展和转折必须承前启后,相符大局,而且合情合理,自圆其说;更要时时刻刻保持大脑的兴奋状态,让源源不断的灵感像缺氧的鱼蹦出水面。没有灵感也就没有创造,停滞不前的小说只是一潭死水。

  因为写作用脑过度,我有神经衰弱。失眠成了正常现象,不失眠反倒提心吊胆。

  五天写八千字,其实并不难。

  起点中文那些牛人每天可以写几万字,如果网站需要并且稿酬充足可以连续写几万天,写到须发皆白还可以子承父业,子子孙孙无穷匮也。与之相比,我就逊色。状态好的时候最多六千字,还要休息三天;状态不好的时候半个字也憋不出来,心情突然郁闷一下可能删掉几百字,神智瞬间模糊一下可能多删几百。

  关键在于这八千字是一个大纲,一个从头到尾有模有样的完整故事。

  这个机会不知道多少人在磨拳擦掌跃跃欲试,月入三万,还能出版。两者其一已经足够诱人,何况鱼和熊掌在一只盘子里!

一。 第四个人。 14。
我关上房门,打开电脑,拉出键盘。

  刚刚进入构思状态,“呱呱呱呱”,该死的硬盘像饥饿待哺的小鸭子一样叫了起来。

  这台电脑在二手市场活蹦乱跳安然无恙,到了我家三天就开始进入半休眠状态,该响的地方不响,不该响的地方老响。拿去退货,老板翻着白眼说是你操作不当造成,与我们富有良知的商家无关。我说刚刚用了不到九小时啊,老板说九小时也是时间哦时间就是金钱效益就是生命你懂不懂嘛。我差点被他气死,扛着电脑欲哭无泪,又白搭上来回出租车费。

  回家以后安慰自己,破烂电脑好歹也是电脑,总比手写要强。二十万字改一遍四十万字,改两遍六十万,改三遍八十万。电脑就简单了,手指一动就复制文本文档,想复制多少就复制多少。

  没想到电脑虽烂还耍大牌,动不动地自动关机,而且毫无规律,时而三天一次时而一天三次。辛辛苦苦反复推敲的几千字,屏幕一黑彻底消失,我恨不能掰开硬盘让它吐出来,冷静了想掰开硬盘也只能吐出线路,只好平心静气一字一字重头再来。打几个一保存,保存完打几个,打字和保存的数量不相上下。

  我写出了第一部长篇《和白领试婚的岁月》。

  《和白领试婚的岁月》就是一部人类与计算机共存且抗争的血泪史。

  在硬盘的尖叫和风扇的呼啸声里,我写下第一行字:“这是一本写不完的恐怖小说,我是第四个写它的人。”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一。 第四个人。 15。
房间没有开灯,窗外夜幕低垂。雪白空旷的屏幕,只有这样一句。

  我面对着。

  似乎感到将要发生一些什么,又茫茫然找不到一丝头绪。这种感觉在写《白领》时从来没有过,现在却不请自来,忽然出现——唉,只是一篇恐怖小说而已,何必自己吓唬自己!

  如果写恐怖小说就要担惊受怕,网上那些整天编鬼故事吓唬人的家伙还不早给吓死了。现实是人家非但没有吓死,还一本接一本出版,粉丝无数,到处签售,还不签盗版。

  人比人,气死人!

  同在一个网络上写汉字,做人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家之计在于和,一生之计在于勤。

  一篇小说之计在于开头。

  开头决定了小说的基调。

  哥伦比亚魔幻老头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如此开篇:“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陕西著名作家茅盾文学奖得主陈忠实在他第一部长篇《白鹿原》写道:“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越活越幽默越活越明白的刘震云《一地鸡毛》:“小林家一斤豆腐变馊了。”

  比动物还凶猛的王朔的《动物凶猛》:“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其实可能是个贫困凋敝毫无诗意的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地遐想自己丢殆尽的某些东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个一无所知的故乡,从而自我原寡和自我慰藉。”

  当然,还有这个最神秘最火爆最经典的开头:“盗墓不是游览观光,不是吟诗作对,不是描画绣花,不能那样文雅,那样闲庭信步,含情默默,那样天地君亲师。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

一。 第四个人。 16。
小说其实和作文一样。

  字数少了不行,不够一本书的容量;字数多了不行,增加定价书不好卖。分段太少阅读没有停顿,排版也不美观;分段太多版面过于零乱,世间又有几人堪比古龙。作文要有一个中心思想,小说也要有一个表达主题,全篇以此围绕展开,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必须体现文章主旨,为之服务。

  这是一个命题作文。

  跑题就要被扣分了。

  一本写不完的恐怖小说。

  为什么写不完就是我该写的内容。

  现实中怎么会有写不完的恐怖小说呢,网上有人一年出几本恐怖小说,手上还积压着另外几篇稿子。再以“起点速度”计算,日产四万,五天就达到一本书的字数,十五天就是一个三部曲。

  如果小说都不容易写完,那作家们还不喝西北风去!

  当然,也有写不完的小说,比如写到一半作者没有灵感放弃了,或者买彩票中五百万退出文坛享受人生去了。我认识的那几位就更不靠谱了,有改行当编剧的,有升级做书商的,有结婚造人不写的,有看破红尘不写的,有把毁灭网络文学当作毕生事业的,还有为了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以及奖金从ABC和音标学起用英格力士写的。

  《红楼梦》没有写完,那是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止于前八十章。乾隆二十七年,幼子夭亡,曹雪芹陷于忧伤和悲痛,当年除夕,贫病无医而亡,卒年四十岁。脂砚斋批语:“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哭雪芹,泪亦待尽。”

  写完的书未必成为经典,半部红楼却名垂后世,千古流芳。

一。 第四个人。 17。
灵感无影无踪的时候,我会看林青霞李连杰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也不知道为什么,边看边有灵感闪现。

  金庸原著,徐克编剧,程小东的武术设计,张叔平的服装造型,女扮男装的林青霞,坦荡潇洒的李连杰,这样的阵容这样的演绎恐怕再也没有了。

  尤其喜欢其中诗句:“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不知看过多少遍,表面早已伤痕累累。

  这张DVD是我从网上淘来,售价九十元。价格虽然不菲,但画面和音效堪称完美。

  灵感是什么?

  人类思维活动中的一种特殊状态。灵感一词,源于古希腊,原指神的灵气,表示一种神性的着魔,当时对处在这种情况下的人,称为神性的着魔者。英语中灵感(inspiration)的意思与希腊语基本相同,它被用来说明艺术家或诗人进行创作时,似乎是由于吸入了神的灵气,从而使作品具有一种超凡的魅力。大约20世纪20年代,这个词被译入中国,起初据英语音译为“烟士披里纯”,后来才意译成“灵感”。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中所谓“天机”“兴会”“神来”“顿悟”,指的就是灵感。

  灵感具有如下特点:1。它以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为基础,与其他心理活动紧密相联。2。它具有突发性,且消失得很快。3。是创造性思维的结果,新颖而独特。4。具有情绪性,灵感降临时,人的心情紧张,高度兴奋,甚至陷入迷狂境地。

  我感觉仿佛用火柴点篝火。

  在深夜里,森林深处。刚刚下过一场大雨,断枝枯叶被水浸湿。漫长跋涉的旅人跪在地上,忍受寒冷与饥饿,无比虔诚地划着火柴。没有点燃的火柴像无数普通的念头,自生自灭不留痕迹;燃起熊熊大火的那根火柴才是灵感,可遇而不可求,给人光明与温暖。

一。 第四个人。 18。
我把《笑傲江湖》放进光驱,光驱缓缓退回。

  突然一股白烟冒了出来,悄无声息宛若幽魂。

  我一声大叫,跳了过去,我的碟片,我的灵感!

  光驱仓门已经关闭,像保持缄默的嘴。

  我用螺丝刀撬开仓门,不管死活拉出光驱,机箱里不停闪出火花,白烟越来越大,一股烧焦的气味。

  《笑傲江湖》热得烫手,不过似乎没有变形。

  我这才想起关机,点击程序已来不及,扑向墙上的插座。

  就在这时,一种怪异的声响蓦然出现,我想不回头都不行,然后目瞪口呆彻底傻掉。

  17英寸显示器变得异常明亮,发出刺眼的银白光芒。

  还是那个新建的文本文档,我才写了一行字,只是每个字已经变得和屏幕一样大小,电脑里没有这种字号,我也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字。

  更可怕的是它们居然在自己移动。

  从第一个字开始,从左到右依次滑过屏幕,而且每个字的速度在变化,时快时慢没有规律,就像一条浑身花纹黑白相间的巨大蟒蛇在扭曲爬行!

  “这是一本写不完的恐怖小说,我是第四个写它的人。”

  最后,砰的一声,屏幕漆黑。

  一切消失。

  我醒来。

  阳光照在脸颊,一点暖暖温度。

  我躺在地板上,一个舒服的姿势。

  是不是又做噩梦了?

  该死的神经衰弱,不过却睡了一宿觉,看来这个噩梦做得还值。

  如果每晚都能睡着,那么每晚都做噩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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