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文人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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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文人那些事儿-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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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某在哭庙一案中究竟担任了何等角色——这个问题可以说困扰我已有多年。从他自*初起之际就给省里写信揭发任维初,以示呼应,并为之四处奔走这些事实来看,显然应该是这场运动的支持者,至少是同情者。这一点也正是他令朱衔恨的主要理由。好在因为与朱的上司——江浙总督朗廷佐的师生关系,才在后者的庇护下得免报复与株连。但紧接着发生的向官方提供闹事学生名单一事峰回路转,从而使任何打算确认此人在事变中真实立场的努力,再次变得非常困难。对此,我个人的推测是他与金之间可能有着某种不为人知的个人恩怨。考虑到金平素嘲弄礼仪,鄙夷名教,考试中多次胡作非为等放肆行为——对作为当地最高教育长官的程多有得罪——这样的分析应该也在情理之中。但不管怎么样,在朱喜出望外获取名单的第二天下午,金即在苏州憩桥巷的家中遭到逮捕。一则传闻说他即使在这样的生死关头仍然谈笑风生。当时他正在厕所里出恭,执行缉捕命令的公差在厅堂守候。也许“恭”“公”的刚巧谐音给了金灵感并使他忍俊不禁,以至一出来就迫不急待笑指着公差对他的朋友们说:“此谓之公人。”还有一则传闻相比之下也许更为可靠一些,那就是他临终前所写的那两句诗——是赠给前去探狱的一个朋友矍斋主人的。其时他被收押在南京总督衙门的死牢里已有三月之久。由于自知死期已近,诗中不禁对自己生平的未竟著作满怀担忧与怅恨:“且喜唐诗略分解,庄骚马杜待如何?”(总算唐诗评点工作的完成让人稍感欣慰,但庄子、离骚、史记、杜诗这些书怎么办呀!)我丝毫也不怀疑这条史料的真实性,因为对金这样的人来说,如果让他在自己的精神生命与物质生命之间进行选择,无论就其价值与重要性而言,前者都显然是较后者更值得关心的东西。
  在少年皇帝康熙登基的初期,有一种令历史学家值得深思的现象。那时正常运转中的国家机器突然出现一种心律紊乱般的恐慌。苏州与湖州由于被确诊为是作为主要发病区的左心室与右心室,很快受到包括斧钺刀剑在内的各种医疗器械的强行干预。“奏销案”“哭庙案”“庄氏史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相继发生,刚尝到几年太平盛世甜头的江南士子,转瞬间又吓得如同惊弓之鸟。连吴梅村、冒辟疆、余淡心这样的文坛领袖此后也都主动淡出了公众视线,那些一般的诗人作家更是要么醇酒美人消磨、要么钻进故纸堆里不敢出来。看来,没有比江山的稳固更值得统治者关心和重视的事情了——历史学家其实早就已经这样告诉过我们。在风尘仆仆的古运河两岸,一批批身系囚械被押解进京的缙绅名士就是最生动的说明。衙门开始收缴违禁书籍,各省的文教官员奉命即时检查各类自费出版的文稿。*结社宣布被取消。我们熟悉的苏州观前街前铺面气派的那些大小书局自然也不例外。尽管在不到一年以前,这里尚以全国最繁华的图书产销中心著称——此时却门可罗雀。

书评家的真面目(10)
金圣叹在此期间的不幸遭遇之所以许多年来一直让人同情与惋惜,是因为自始至终笼罩在他身上的那种悲剧色彩——作为一场未遂*运动的无辜的牺牲品。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事发当天他不在现场,或像余怀、李渔那样生平拥有多位政界朋友,那么事情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样子。至少保证他能有机会将评点进行到底并带给读书界更多的惊喜。我甚至还设想过他被捕后设法绕过朱,将自己的冤情直接向名声不错的江浙总督郎廷佐申述,或作为某种权宜之计,请人到程邑处说情、为自己平日的所谓放肆言行表示悔意,设法求得对方的宽恕——哪怕只有一点可能也該去试试。但现存纪录除了提到他初次提审时因在大堂上非常奇怪地哭着喊叫顺治的名字,以至被当场掴了三十记耳光外,没有任何资料表明他曾试图为自己的罪名辩驳与开脱。也许在金这样深谙佛理的人看来,人世的事情原本就如浮云过眼一样亦真亦幻。“为汲清泉淘钵器,恰逢青鸟吃小虫”,事实上在数年前所作、后来为周作人誉扬不止的《今春》一诗中,他对人生的谵妄与虚无,早就已经作过精彩的描绘并感慨良多。因此,以一种纯粹以身饲虎式的大慈大悲,受命定中的一切,可以帮助我们对他入狱后令人困惑的沉默作出精神上的某种解释。
  生活在一个由“博学鸿词”(一种破格选拔人才的制度)与“文字狱”交替组成的时代里的复杂感受是很难向后人描述的。国家的政治制度依然散发出理想的魅力,而作为运转机制的文官集团,却大多由庸才与贪官组成。知识阶层被允许享有包括同性恋、雏妓、经商、做官、学术研究、声色犬马在内的全部自由。一旦他们的目光试图从四书五经、程朱理学间抬起来,对循环中的现实秩序哪怕提出些微质疑,等待他们的很快就将是另外一种命运。而金圣叹作为这方面一个不幸被选中的代表,将对所有意图不守安分的那部份人,起到良好的警示与恐吓的作用——这就是他何以被强派为哭庙案主犯处决背后的真正含意。我们以下还将不无凄然地看到,即使在狱中,金的待遇也并不像后来的文明社会中那样,因他的知名度和*身份奢望有所改善。虽然据说精神看上去还不错,但那些年青闹事学生“时当盛夏,流汗积项成膏,腐肉满于铁索,其苦有不忍言者”这样的刑罚与虐待,想必他同样也不可能幸免。但那又怎么样呢?金当然不会对这样的小事在意。谁会相信一个不关心自己生命的人会关心自己的身体呢?
  据可靠记载,金圣叹临终前将事情变局的希望仍然寄托在帝王身上。他刑场豪言壮语的另一个版本是“杀头,至痛也,籍没,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若朝廷有赦令,或可免耳,不然,死矣。”(毛祥麟《对山书屋墨余录》卷一)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喊叫顺治名字这一细节也可看出,即使到了生命最后一刻,对作为自己读者兼知音的皇帝本人,金仍满充满了感遇之情。一个朝廷的拥戴者竟然被朝廷作为它的判逆者处死,天底下没有比这更大的笑话和讽刺了。正是基于这样的戏剧性效果,几天以后,当他在前面提到过的南京三山街的临时刑场被斩首,他的妻子默默地将他的头捧在手上,他的儿子、两个女儿哭叫着在人堆搜寻着他的尸身。在素有火炉之称的这座南方城市夏日灼热的阳光下,他的头颅仿佛一个盛放*两种极端物质的精美的容器,又像是为现实光线所勾勒的一团浓重、复杂的阴影。我们看见上面的须眉与皮肤,半白的鬓发、满脸的血污、与脖子连接部分切割后所形成的犹如灿烂花朵般的横截面、眼中的安祥之光,仿佛还在口吐珠玉的微笑的嘴唇。我们甚至还看见隐现在他头颅内部的思想的锋芒和智慧的莲座。当然,对由上述这一切所构成的他一生中的真正面目,尽管观察了很久——非常遗憾——最终我们似乎还是没有能够看清。
  

两个板桥(1)
多年以来,郑板桥郑燮愤激而自矜的形象,除了凸现在他生前手订的那部全集里,也凸现在他那些以竹兰梅自喻的线条夸张的书画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一生以民间疾苦代言人自命的艺术作派,更使他在两个世纪后的那些崇扬阶级斗争的文学史编撰者眼里,获得了广泛的青睐。而且,作为一名出身贫寒,没受过什么教育的小县作家,又身处经学大师、天才诗人辈出的雍乾王朝,要在当时宛如现在的彩票市场、证券交易所那样闹哄哄的文坛崭露头角,实在不是一件易事。好在他也懂得如何扬长避短并利用自己的卑微身份造势,更有意思的是他仿佛川剧名角似的能同时以清官、狎客、画廊老板、风月闲人等多种面目出现,并始终在它的中间隐匿自己真实的暧昧的面庞。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当初的时代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一个太平盛世,郑却依然乐此不疲地在作品中留下了大量的所谓关心民瘼的诗词,诸如《孤儿行》《逃荒行》之类。而事后,他瘦小、佝偻的身影可能立刻就会出现在扬州盐商的豪宴或妓院脂香粉腻的床上。他的成功在于他发出的这些声音虽然矫情而突兀,且不无政治功利,但在当时的文学大合唱中却因过于刺耳从而显得不同凡响,并穿越书页与时光最终抵达我们的耳边。由于中国的文艺批评向有化繁为简、化难为易的恶习,于是他被目为那个时代现实主义文学的典范躺在文学史上接受后人的敬仰。只要我们的批评家将作家分门归类的惰性思维有一天不改变,这种敬仰看来还得继续沿袭下去。
  在那个由南方士子统治文坛的时代,郑生于江苏兴化的事实显然从一开始就带有某种先天的缺憾。他的身世也非常简单,五十岁以前一直以苦读与卖画打发日子,其间除去过两次北京和一次杭州,主要生活舞台局限于他的家乡扬州一带。既无名师传授,也不见得有什么特殊的才气与天赋,因此终其一生被排斥在主流文化的核心圈子以外,得不到他自以为应该得到的重视与推举,倒也不能说是怎么委曲了他。如果我们有兴趣查一查他的朋友名单,就会发现其中大多是些和他一样靠自学成才,疏狂放诞,后来终于混出几分名堂来的文艺青年。四十四岁中进士应该可以说是他一生的一个重要转折,这得益于他对时文和制艺(考试大纲)的钻研,以及通宵达旦、下死功夫复习的本领。这种本领即使今天我们在贫困地区发狠考大学的农村穷孩子身上仍然不难见到。这以后他在山东的范县与潍县做了大约十二年的县太爷,然后又回到扬州卖画,并于十年后在那里去世。他的简历中至少有两处地方因语焉不详以至不免令人微有疑惑:一是他乾隆元年的赐进士出身到乾隆七年实授山东范县知县,中间当了六年多的空头进士,甚至连个混饭的都中闲职也没有,这在清代的职官制度上并不多见。二是有关他一七六五年逝世的记载年谱里可以详细到十二月十二日这一天,但于死因却过于珍吝笔墨以至没留下半点记载。
  与他的同时代作家相比,郑显然是一个复杂、矫饰、颇有城府,并且因爱说大话、言行相悖,因而总让人有些不大放心的家伙。长期以来他在读者心目中的声誉,不仅因为他的才华,还在于有关他作为一个时代叛逆者形象的种种轶事传闻。从现在所能掌握的资料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在他热衷于自我标榜道德情操的同时,身影却在扬州世俗的灯红酒绿间醉生梦死。而这个一到知县任上就将怜才爱士挂在嘴边的人,一旦心情不好时遇有读书人有事上谒,居然会作出“命皂卒脱其帽,足蹋之,或捽头黔面驱之出”(法坤宏《国朝耆献类征初编》)这样严重侵犯人权的野蛮行为。尤其令我感兴趣的是关于他六十一岁那年的被罢官,竟然也可以有“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叶衍兰《清代学者像传》)与“以进士选范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又如故,为上官呵斥”(蒋宝龄《墨林今话》)两种内容与性质都完全不同的版本。至于他平日好骂名流而又附庸名流,抨击权贵而又阿谀权贵诸种事实,更在不可枚举之列。这样我们面前就出现了形象与性情都截然相反的两个板桥:一个清高、内省、磊落坦荡,为民请命;一个世故、轻浮、追名逐利,工于心机。有时,当我面对他全集扉页上那张满脸皱纹,下巴有一撮山羊胡子,目光闪烁的尖脸,心中难免会产生这样难以释怀的困惑与尴尬:到底哪一个才是我所认识的郑板桥呢?

两个板桥(2)
兴化是清代属高邮州管辖的一个颇具几分水乡情调的小县。公元一六九三年,当心高气傲的郑板桥出生在城东鹦鹉桥与杏花楼一带的汪头时,父亲郑之本的现实身份只是当地的一名三家村塾师,家里穷得丁当响不说,甚至连炊釜也常常告罄。郑三岁时母亲汪氏的病故对这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由于郑发迹后对早年的回忆侧重于叹穷叫苦而少具体描述,我们无法知道那些年代他们一家是怎么生活过来的。仅从诗中偶露鳞爪的一些零言片语,依稀得知童年的郑由一个名叫费乳娘的邻居女人带大,并在父亲的私塾里完成了最初的学业。教他学习填词的老师是县里的一名老秀才陆种言先生。还有两件生活方面的大事是尿床和爱吃黄桥烧饼。在他三十岁父亲逝世前后,甚至他本人也做过一段时间的私塾教师。多年以后当他在山东做官,回忆自己当初的苜蓿生活,曾有“教馆本来是下流,傍人门户渡春秋。半饥半饱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课少父兄嫌懒惰,功名子弟结冤仇。而今幸得青云步,遮却当年一半羞”这样深沉的感叹。
  三十岁以后郑板桥到了扬州——出于愤怒和贫困生活的两重压迫,其情景完全相当于今天中国内地自觉怀才不遇的大学生到深圳打工。十八世纪前期的扬州由于盛产“瘦马”、盐商、文化经纪人、寺庙与风月,加上又是权势熏天的两淮都转运使衙门的所在地,(中央政府管理江南盐政的最高行政机构)其繁华富奢之程度非常人所能想象。一大批落拓不羁、*自命的才子、诗人、画家、骨董贩子、风水鉴赏师什么的于是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聚集在那里不亦乐乎地打秋风、吃白食、索赠请托,鬻画卖字。根据《扬州画苑录》的作者汪洌Ш罄赐臣疲笔毖镏莩抢锕庥械忝幕揖陀形灏儆嗳耍侵械酿ㄕ哂欣铟W、汪士慎、高翔、金农、黄慎等,加上稍后也欣然加入这一行的郑板桥、李方膺与罗两峰。由于作品风格以及生平事迹的某种相似性,“扬州八怪”云云也就成了后人对这些商品经济中游刃有余的风云人物的一个特殊称谓。很多论者习惯从纯粹艺术的角度来理解这一点,这在我看来未免过于天真。要知道当时的需方市场主要由权宦、贪官、娱乐业老板、暴富的盐商、附庸风雅的巨贾豪绅等所形成,艺术在他们看来理所当然只是一种体面的装饰。就像我们这个时代的某些机敏人物喜欢胸佩一枚据云出自郑手笔的“难得糊涂”的徽章招摇过市一样,当年把持扬州政纲的这些恶俗势力的代表,也非常希望能有高雅的书画来点缀他们糜烂、穷奢极侈的生活。他们的首选对象无疑就是象征清高人格力量的竹、梅、兰一类的风雅之作,而且构图愈怪、线条愈奇则出价越高。在商品经济中,市场需求总是代表一切。这就是为什么“八怪”中除当过宫廷画师的李鱓会画几笔仕女,罗聘、黄慎偶尔也画些鬼神外,其余几乎大都以铁棒磨成针的功夫在所谓“岁寒三友”身上耗尽了自己的一生,其情景颇似浙南、广东沿海地区那些几十家开在一起,生产同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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