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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女儿不孝。不但不能理解爹爹的苦心,还一度责怪爹爹心狠,为了家族能更进一步,将女儿送人,一点也不为女儿考虑。”王晓宛扑倒在王振峰的身上,哇哇大哭。她就知道,她的父亲这般宠她,必定不会为难她。
抱着自己的女儿,王振峰轻声安慰:“傻孩子,为父还能怪你不错,儿女都是债啊!”
看着自家女儿安静了下来,王振峰拍着王晓宛的背,轻声问道:“我儿,你想好了吗?到底是要怎么样。”
王晓宛从王振峰怀里出来,抽出一张帕子擦拭了脸上的泪水,顶着红彤彤的双眼,哽咽的说道。
“父亲,我想好了,我还是留在这儿吧!”
“哦!”王振峰失望的应了一声,但还是强颜欢笑了一下。“既然我儿都这么决定了,那么改日我就到李家,和亲家商量一下你们的婚事。正好,这亲,还没有退呢!”
“父亲,你误会了,女儿只是想留在这儿。”王晓宛温婉可人的说完,然后看了看四周,见没有其他人在场,就神神秘秘的从怀里拿出一本书,轻手轻脚的递给了王振峰。那本书,正是在石碑下从小少年那儿花了十个灵珠买下的那一本。
“父亲,请看,这就是女儿想留在这儿的原因。”
王振峰拿过书册,只看了几页,就知道了这是什么。他作为一家之主,又是富贵之家,消息来源有不少,这东西倒是看过。
“女儿,你是什么意思?”王振峰惊疑不定的问道。
“父亲,我想修习上面的功法。上面不是说了吗?女孩子,特别是未成婚的女孩子练气只要三年。再加上筑基,也不到四年。”王晓宛看着自己的父亲,言之凿凿的说道,“父亲,你要明白,我们胡阳成已经有几百年没有筑基强者了。”
“女儿留在这儿,若是修行这上面的法门。成了,那自然是好,我们王家就多了一位筑基有成的修士坐镇。到了那时候,崛起之日还会远吗?这总比攀上什么皇子,要好得多。若是不成,也没有什么关系。不过是四年的时间,我们都等得起,到时候嫁人也没什么。而且,女儿也想在这四年里,看一看李大哥到底养不养了的我。还要看一看,他能不能共患难,陪我过这粗茶淡饭的日子。”
王振峰惊讶的看着王晓宛,拍了拍她的手,赞同的说道:“我儿想的周到,为父不及也。这般,为父就在府中等候我儿的好消息了。”
王家拥有筑基有成的修士,这一点,明显打动了王振峰,让他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下来。就算是只有一个希望又怎么样,有希望总比绝望好。
和自己女儿谈好了条件,王振峰就将随身携带的灵石给了王晓宛。“我儿,这些灵石你拿着,不要让李家小子看到,要是有个万一的,你也好应应急。”
王晓宛也不矫情,将灵石接下了。长者赐,不敢辞。自家父亲给的灵石,拿着就是了。
将王振峰送出门,王晓宛回到自己的房间,琢磨自己过会要怎么说。
树荫下,云珏收回目光,重新躺在木榻之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下了好大的雨,冷死我了,手都冻僵了。
更新不容易啊!就这么点字,我从下午五点赶到七点多钟,两个多小时,晚饭都没吃。
看在我努力更新的份上,撒花怎么样?
好了,不多说了,我要吃晚饭去了。
放入存稿箱,明天六点放。
☆、第六十七章 他们的结果
金乌当空照,金辉满人间。
王晓宛盘膝坐在窗边的木榻上,迎着光亮,研究着手里的练气法门。神情认真,看的投入。看来,她想要成为筑基有成的修士的想法并不只是说说而已。
她抬头,看了看天色,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尝试修行。书上记载,子时、卯时、午时和酉时这四个时辰是最佳修行时间。
别以为书上说的简单,只需要按部就班的就能炼气大成,以至于筑基,就以为修行很容易。事实上,困难还是容易,其实是分人的。
众所周知,修行是一件十分考验人的悟性、耐性和勤奋的事情。
一般的人,你让他一动不动的盘膝坐上一个时辰试一试,一天四次,十年毫不停歇,恐怕,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吧!
王晓宛并不是云珏等人那种天才妖孽之辈,前几次修行根本就不是一族而就,而是断断续续的。一个时辰的连续修行,她表示,她现在还不习惯。
王晓宛修行还没有完毕,李晨就回来了。这段时间,外面除了孩子,哪有什么大人,他们都在家里修行。
李晨回到家中,看了眼王晓宛紧闭的房门,知道她在做什么,也不说话,竟直回到自己的房间修行。
王晓宛和李晨并不是在一个房间,而是各睡各的。尽管他们有婚约,但作为大家族出来的子弟,无媒苟合的事情是不会做的。谁都知道,没有父母亲人的祝福,日后的生活是不会幸福的。
王晓宛睁开眼睛,拿过放在一旁的书籍又看了起来。几盏茶的功夫后,她才放下来。
对镜梳妆,好生收拾了一下自己,王晓宛这才走出房门。
“李大哥,你回来了。”王晓宛看着客厅里的人影,高兴的说道。
李晨一脸沉稳的盘坐在木榻上,轻轻点了点头。
王晓宛微笑着,走上前去,盘坐在木榻的那一边。她含情脉脉的看着李晨,轻声吐出一句让李晨心惊胆战的话语。
“李大哥,今天上午,我父亲来了。”
“宛娘,你说什么。王伯父他来了,他有没有对你怎么样。”李晨惊讶的说道,担忧的看向王晓宛。
“李大哥这是说的什么话?”王晓宛似是不满的瞪了一眼李晨,埋怨的说道,“我是爹爹的亲生女儿,他自然是不会逼我的。”
李晨被王晓宛风情万种的一瞪,顿时,被迷住了。听明白王晓宛的言下之意,他兴高采烈的说道,“这么说,王伯父是答应了。”
“是的,父亲答应了。”王晓宛看着李晨,柔情蜜意的说道。“他给我四年的时间,若是四年后,我还是这个答案,他就给我们主婚。”
“太好了,”李晨高兴的叫了起来。说到底,李晨还只有十五六岁,还是个孩子。
等李晨平静下来后,王晓宛问道:“李大哥,你此番出去,找到活计了吗?”
李晨愣了愣,有些羞愧的说道:“宛娘,我现在还没有找到活计。不过你放心,我会再出去找找,一定会找到的。”
“李大哥,没关系的,毕竟万事开头难嘛!”王晓宛安慰道,“不就是活计嘛!总会找到的。”
王晓宛听着李晨的保证,看着李晨在他人看来是白斩鸡的身体,突然想到了自己父亲说的话。
李家的晨小子只是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文弱书生,也没什么一技之长,你认为他能养活的了你吗?
王晓宛摇了摇头,将脑海中突然出现的一句话甩到了天边去。低下头,无奈的笑了笑,自己怎么会想起这样一句话。
王晓宛不知,有时候,一粒微不足道的种子,迟早就长成参天大树。
活计,李晨最终还是找到了。那就是做一名农民,栽种各种灵植,然后在河流交汇处的三角地区贩卖出去。
玉京山诸界的农民,在其他地方,其实有一个很美好的称呼,那就是灵植夫。
其他世界的灵植夫怎么样,玉京山界的人并不知道。他们只知道,在他们这个地方,种植灵植很简单,没有一点技术含量,比其他世界的凡人种田还要简单。没办法,谁叫玉京山诸界位于道祖鸿钧的道场,灵气多的是,各类法诀应有尽有,这是谁也羡慕不来的事情。
就这样一份简单的工作,李晨竟然也做不好,整天唉声叹气的。不是嫌弃这份工作收获太少,就是埋怨少有的需要体力的地方害的他腰酸背痛。
粗茶淡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忍受的。渐渐地,李晨对王晓宛感情越来越淡,后悔自己放着荣华富贵不要,来吃这种苦头。
刚开始,李晨对王晓宛的感情还很深。他看着手中的灵石快要用完,没有多想,只是烦恼的睡不下觉。这样下去,生活都成问题。于是,他趁着王晓宛修行的时候,偷偷的回了一趟家,找自己的父母要了一些回来。
王晓宛默默的看着,又想起了自己父亲说的话,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叹了一口气。一如既往的趁着李晨不在的时候,打下几个法诀,让田地里的灵植长得更好。
随着李晨使用灵石的手笔越来越大,去自己家要灵石的间隔越来越短,回父母家的时间越来越长,王晓宛垂下眼帘,默默下定了决定。
三年后,王晓宛闭关,冲击筑基期的时候,李晨就经常呆在李家了,在自己父母膝下尽孝。这没什么的,不是吗?呆在自己家没错的,对吧!至于王晓宛,那是谁,他知道吗?
云珏盘膝坐在云床上,眼眸碧光闪烁,看向远方。
那个对外称闭关中的玲珑剔透的女子,正趴在木榻上,失声痛哭,仿佛要将自己一生的眼泪都要哭出来。
王晓宛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不是说好了嘛!再苦再难,都要一起走过。
三年,这样的苦日子不过只过了三年,他为什么就反悔了呢?
母亲说的对,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女人,绝对不能将自己的心交给一个男人。什么执子之手,白头偕老都是假的,唯有相敬如宾才是真的。
王晓宛止住哭声,静静沉寂下来,好像与平时没有什么不同,唯有那双眸子,再也没有少女时的思春情怀。
收回目光,云珏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及淡,几不可见。如同春风徐徐吹过,树上落下几朵花瓣。
我的路,没有走错。
情爱之事,如同水中月,美丽却不真实,不堪一击。
作者有话要说: 好伤心,都没有人撒花的,这让我情以何堪。
☆、第六十八章 人参果树
印证了自身道路,云珏的心境进一步圆满。若是他现在尝试结成中品金丹,十有八九会成功。不过,云珏没有就此闭关,而是进一步打磨心境,直到它水到渠成。
云珏的心气高,眼光不会局限于眼前,唯有上品金丹才能满足他。
上一世因情爱之事于心境的一丝破绽,已然弥补。云珏躺在树荫下,心想,过不了多久就能成就上品金丹了。
一丝淡淡的清香传出,云珏一脸享受的闭上了眼睛,轻轻的嗅着。
睁开眼睛,云珏看着大树上,枝桠见挂着的有些泛黄的果实,心中了然。
三十年的时间转瞬而过,人参果就要成熟了。
这是人参果树历经九百年的风霜雨雪长成后,结的第一茬果子。虽然数量稀少,仅仅只有百余颗,但是功效最佳,一颗果子就能延寿百年。当然,每个人只能吃三颗,最多也只能延寿一百八十年。后面的,基本就没有用了。抗药性,真是个神奇的名词。
第一茬过后,人参果树上结的人参果,数量会越来越多,但是功效会比第一批果子减少三分之一。
这些果子对于金丹道人以及已经修炼成仙的仙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未曾结成金丹,特别是寿元将近的修行之人来说,那可就是致命的诱惑。
一连几天,云珏动也不动的躺在树荫下,眼睛直愣愣的盯着上方人参果树。神识笼络在其上,感悟着天地的奥义。
灵感一闪而逝,云珏似乎是感应到了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有察觉到。
他愣了愣,追随者那丝灵感前进,领悟其中的道理。
或许是老天看不惯云珏吧!正当他沉浸在其中,领悟到关键部分时,一声响动不知从何处传来,惊醒了他。
碧绿的眸子睁开,里面一片淡漠,没有丝毫情绪。如同死水一边,古井无波。
云珏抬手,一掌拍去,没有留情。毕竟在修真界,打扰他人悟道可是与其不死不休的过节。
只见数十丈高的大树上,那个隐隐绰绰的,蹲在枝桠间的人影刹那间消失了,什么也没有留下。而其他地方,没有丝毫损伤。
没有给消失的那个人一个眼神,云珏竟直坐起身来,环视四周。不过几天的时间,怎么自己房子周围就多了这么多小虫子。
暗中盯着人参果树的人看见那个鬼鬼祟祟的人消无声息的消失,魂飞魄散,只余一点真灵转世,不由的觉得自己的脖子有点冷。又见云珏冰冷不善的目光望来,顿时,被吓住了,出了一身冷汗。
收回目光,云珏不慌不忙的起身,拿了一个金击子开始采摘人参果。三十年的时间,第一批人参果已经成熟了。
云珏手中拿着的的金击子,跟传说中镇元子大仙的金击子的描述很相像。一条赤金,有二
尺(六十六厘米)长短,指头粗细。一头是一个蒜疙疸的头子,蒜瓣间有缝隙,不是密封的,可出入。另一头有眼,系着一根绿绒绳儿。
金击子是云珏以前在商店中买的,这个造型也不知是巧合还是炼制的人故意的。
传说中,人参果树乃天地生成的灵根,在万寿山五庄观内,为镇元大仙所有。该树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方得成熟。短头一万年,只结得三十个。人参果树有缘的,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结出的果子遇金而落,遇木而枯,遇水而化,遇火而焦,遇土而入。敲时必用金器,方得下来。
云珏这两世没有见过天地灵根人参果树,不知道这上面的描述正不正确。他只知道,他自己栽种的人参果树有点那个意思。
人参果成熟后,头顶有紫色纹络,像是娃娃的头发。它的白皮表面有一层细细的绒毛,这个东西可不能有丝毫损失。一旦遭到破坏,过不了几天白白胖胖的小娃娃就会变成干瘪老头。因此,金击子就是采摘人参果树最好的工具。而且,采摘下来的人参果必须放在一层丝绸中,这样它才不坏。
人参果克五行,或许是真的有吧!
人参果遇到金击子会落下,上面已经说了。
遇到火会焦,这种情况大部分水果都有,不单单是人参果。
遇到土,人参果会消失,不过要到几天后。白皮表面的一层细细的绒毛,一旦遭到破坏,白白胖胖的小娃娃就会变成干瘪老头。然后,风化,消失。
遇到木,会枯,这个很好理解。人参果内含有水属性的灵性物资,水生木,木头吸收了水,人参果就会变成枯的。这个所需的时间,则要看灵木的质量。
遇到水,会化,这个更好理解。还是那句话,人参果内含有水属性的灵性物资。水遇到水,不融为一体那可能吗?
一手拿着金击子,一手捧着放有一层丝绸的玉盒,云珏凌空而立,摘下已然成熟的人参果。
看着树上一片空落落的,云珏不为所动,竟直回到了房间中。
暗中的人眼睛都充血了,直勾勾的看着云珏手中的玉盒,就是不敢往前走上一步。刚才云珏下的死手,大家可都看见了。
周围的小虫子,云珏当然知道,但他哪管得了这么多。西宁小世界里面,那一片的人参果树上的人参果现在还挂在枝头呢!至于这些小虫子,反正都是些小人物,除去他们也就麻烦些,没什么大不了的。
云珏累死累活的在西宁小世界的忙活了几个时辰,人参果才采摘完毕。不过是千年的灵植,贵重不到那里去,云珏拥有一片林子没有什么稀奇的。只有这个偏僻地方,才有人把它当宝。
对于云珏来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