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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雪藏事件”的最后化解,是双方都作出了一些让步,在“三不”默契之下,刘德华与“无线”之间达成和解。
所谓“三不”,是指“三点不向外界透露”,即是:一、续约多长时间不透露;二、签剧多少不透露;三、薪酬多少不透露。
在被“雪藏”前期,刘德华心高气傲,满不在乎,经常大吃大喝睡大觉,足足长了17公斤,使他体重增至80公斤。到后来,再也吃不下睡不稳了,心烦气躁,居然又掉了20多公斤肉,人看上去明显消瘦,但也因此恢复了标准身段。
“雪藏”复出后,“无线”在为刘德华的形象作重新设计的同时,也加强了他在灌录唱片方面的分量,“雪藏”前未完成的个人大碟,好些歌曲获准重录,这是刘德华十分得意的。
这时,往歌坛发展,已成为刘德华的一大宏愿。
几经尝试之后,他的歌星梦又受到一些舆论攻击,认为他的歌路与张国荣相近,他唱歌无异于抢张国荣的饭碗。对此,刘德华辩解说:“虽然别人说我与张国荣歌路相近,但我却不以为然,因为张国荣的形象很斯文,声线轻柔,而我的形象较为硬朗,又顽皮,声线也强一些。”
刘德华出道之初,赏识他的周润发曾送过他一句金玉良言:“别管人家怎么说,尽力做好本分就是。”刘德华把这句话当作自己为人处世的座右铭,但是真的遇到一些闲言攻击,他还是忍不住要起来反驳。这是刘德华的个性使然。
1986年3月,刘德华与“无线”的长约届满,他终于成了自由艺人。但“无线”仍然对他有所制约,据有关人士透露,与“无线”的长约虽满,但部头约还在继续。
脱离“无线”之后,不断有制片商找刘德华洽谈片约。刘德华挣脱“无线”的基本目的,也就是想自由自主地拍电影。独立拍电影收入高,是他考虑的重点。
在香港市场,经久不衰的影片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武打片,一类是搞笑片。当时行内的领潮人物,武打片有成龙,英雄片有周润发,搞笑片有许冠文、周星驰,而使香港影片打进国际市场的惟有武打片。
刘德华志向高远,他想走武打片和英雄片相结合的路子。他的悟性是颇高的。他认为:“论真功夫,我想比成龙、洪金宝及元彪厉害的一定有不少。然而,在镜头前面耍功夫还是要算他们厉害,毕竟他们知道怎么才能在镜头前面打得漂漂亮亮。”
因此,只要一有空闲,刘德华便租了一大堆成龙、洪金宝及元彪的作品带回家观摩,用慢动作分解他们的一招一式,然后仔细地模仿,看看哪些是自己做得到的,哪些是自己做不到的,之后,再请一位练自由搏击的老师来,教自己演练这些有难度的动作。
刘德华曾这样描绘自己的奋斗目标:“在35岁之前,我把人生目标定在工作上,希望影、歌两路都能到达巅峰。在此之前,我想我大约不太有时间来谈感情(不过缘分如果提早到来,将又另当别论);35岁之后,我希望在演艺工作上仍能多姿多彩,但也要开始构筑我自己的家庭,或者买个牧场,偶尔客串做农夫,体验一下踩踩泥巴的田园乐趣。”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从1988年开始,刘德华大量接受片约。他所主演的电影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文艺片、动作片和喜剧片。他的文艺片代表作是《法外情》,这是他离开无线电视台后的第一部影片,他的合作者是老搭档叶德娴。该片曾在香港引起轰动。剧情梗概是这样的:当律师的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被控杀人的妓女母亲辩护。刘德华扮演妓女的私生子刘志鹏,在这桩其他律师纷纷躲避的凶杀案中,挺身为被告——一个年逾半百的低贱妓女当辩护人,但他始终不知这个妓女就是他的生母。该片有几场非常重要的感情戏,刘德华都表演得极为成功。同年台湾电影金马奖评选时,刘德华以此片被提名角逐最佳男主角,其演技受到肯定。
接着,刘德华又主演了《法内情》及续集。刘德华主演的其他文艺片还有:1989年与钟楚红合作的《爱人同志》、与梅艳芳合作的《富贵兵团》,1990年与台湾歌手吴倩莲合作的《天若有情》等。
刘德华主演的喜剧片数量不多,但市场反应不俗。比如1988年6月,正当他离开“无线”之时,他主演的喜剧片《最佳损友》上市。当时市场并不看好,但该片竟然连映三周不衰,破同档期中西影片票房最高纪录,达2300万港元。同年7月,该片在台湾推出,又创下2000万台币的票房,成为当年暑期三部最卖座的影片之一。于是,片商又邀刘德华拍了续集《最佳损友闯情关》。
后来,他还与周润发合作了《赌神》,与周星驰合作了《赌侠》等,都是创造了票房佳绩的喜剧片。
总的来说,1988年刘德华拍了14部电影,1989年拍了13部,1990年又拍了14部,因此香港观众送了他一个“刘十四少”的称号。他的片酬也从出道之初的每部7000港元上升至每部150万至300万港元。1991年,刘德华又拍了10部电影,数量几乎赶上周润发。
在一般人看来,刘德华连年拍这么多电影,真是名利大丰收。其实并不尽然。因为有不少片约并不是刘德华心甘情愿接受的,而是受到黑社会势力的逼迫所致。80年代后期,香港表现黑社会生活的电影层出不穷,这似乎从另一角度提醒了现实黑社会中的那些人物,他们觉得投资电影是赚大钱的门路,于是纷纷向娱乐圈渗透,投资拍戏,以暴力逼迫当红明星签约,和他们合作拍电影。
刘德华离开“无线”之后,正因为是自由艺人,所以也就没有任何公司做自己的后台,黑道人物找他拍片,他敢拒绝吗?刘德华曾与永盛电影公司合作过《魔翡翠》,“永盛”的老板向华胜曾向外界说过这样一番话:“恶势力入侵电影圈已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但这两年情况日趋恶劣,相信除周润发未受影响外,其他‘大牌明星’,例如刘德华已吃尽苦头,其经理人张国忠曾多次被人用枪指着额头‘要人’。”
黑道人物不仅逼迫演员签约,而且在片酬方面也只有一家发言,不容讨价还价。因此可以说,刘德华连年高产,最大原因是身不由己。事实上他曾多次要求减产,以求在演技上有所长进,但都无法做到。刘德华的最高纪录,是一年拍片17部。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刘德华对人们奉送的“刘十四少”这个称号并不喜欢。
谈到被黑社会人物的要挟,有记者问他为什么不报警。刘德华说:“报警又有什么用?他们保得你一时,保不得你一世。”
由于刘德华具有票房号召力,成为香港许多公司争夺的目标,而这些公司说不定就有黑道背景。他成为争夺目标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由于他当时是一名自由艺人,没有签定任何一家有能力与黑势力抗衡的大公司,因此没有什么人充当他的保护人。1991年,曾有一家公司找他拍一部40集的电视剧,答应付酬500万港元,如果他答应,可以一口气与他签四部电视剧,先付2000万港元的定金。但是刘德华拒绝了。
这是因为刘德华在此之前采取了自我保护行动,当然也是为自己的事业发展考虑。在此之前,他也曾试过拒接某公司的影片,但在拍片现场遭人用枪指吓,甚至夜晚在他的居所附近也出现过数名大汉徘徊。刘德华的经理人张国忠,更是经常遭到黑道人物的威胁,要他借出刘德华。张国忠为了保护刘德华,曾借故推辞,结果被四支枪指着头部。在这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下,张国忠后来只好淡出影坛,以摆脱黑道人物的压迫。此后,刘德华作出了两项重要决定,第一是与美国ICM经纪人公司签约;第二是自己开设一家天幕电影公司,和几名圈中伙伴合股,自己担任老板。
有了美国公司做靠山,加上有了自己的公司,自己得为自己的公司拍片,此后,黑势力找他麻烦便少了。
1991年,刘德华还办妥了移民加拿大的有关手续。据有些人说,这也是因为被黑势力吓怕了,到万不得已时好抽身飞走。这种说法或许有点过头,但把这种做法看成是提前买一份保险是不过分的。
客观地说,作为一名香港两栖明星,移居国外,多少是对香港的背离,香港毕竟是培育他的地方,热心观众若知道他这样做或许会感到伤心。因此,刘德华尽可能不让自己办理移民的消息传出去。但是在一个无法搪塞的场合,刘德华还是坦白了自己移民加拿大的实情。他说:“其实在1991年1月移民纸已经批出,我属于投资移民类别,但我实在太喜欢香港,也觉得加拿大生活未必适合我,当时我打算放弃移民资格,但经律师劝告后,也觉得无谓浪费了25万加币和一个保险机会,所以上次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典礼之后,我便正式入境报到。”
天幕电影公司成立后,创业作是《九一神雕侠侣》,这部电影原名叫《花好月圆》。编剧是曾导演过《阿飞正传》的王家卫,导演是元奎和刘镇伟。刘德华任男主角,和他配戏的女主角,是已从演唱舞台退下来的梅艳芳。担任第二男主角的,是当时歌坛崛起的新星郭富城。尽管经过精心策划,编、导、演阵容也不能说不强大,但上市成绩却未能尽如人意。
天幕电影公司的第二部影片是《九二神雕侠侣》。1992年春天,刘德华率一班人马前往加拿大的多伦多。他此行有两个目的,第一是为《九二神雕侠侣》举行开拍仪式。担任该片女主角的不再是梅艳芳,而是关之琳。第二是到多伦多举办个人演唱会。
在香港娱乐圈中,唱而优则演是不乏先例的,而刘德华则基本上可以说是“演而优则唱”。事实上,刘德华在多年前便已经是影、视、歌三栖演员,只不过从1990年起,他加大了朝歌坛发展的步伐。
早在“无线”演员训练班时,刘德华就曾在香港富瑶餐厅驻唱。1985年,他开始在香港推出粤语专辑,但成绩平平。他首次被歌迷接受,是凭着一首名叫《可不可以》的歌曲,这首歌曾获得最受欢迎歌曲奖。如果不是遇到这首好歌使他崭露头角,他后来会不会朝歌坛发展,恐怕是个未知数。
刘德华第一次在歌艺方面获得的奖项,是1988年由台湾唱片界颁发的最受欢迎男歌手奖。当时赴台湾领奖,刘德华激动异常。他后来这样回忆说:“在出席颁奖典礼的时候,心情还不太紧张,可是轮到颁发最杰出演员奖部分,心里便卡卡跳。这个奖是大会颁发的最后一个奖,如果没有就肯定成败局了。”
当时给刘德华颁奖的嘉宾是好莱坞红星波姬小丝。波姬小丝在发过奖后还特别吻了刘德华一下。刘德华简直有点受宠若惊,因为当时成龙也拿了奖,波姬小丝只不过和他握了一下手。1990年,刘德华终于获得香港“十大中文金曲”金奖,由此确立了他在香港歌坛的地位。此后,他的歌唱事业迅猛发展,仅1990年至1991年,就推出五张国语专辑,同时他并没有停止拍电影。
1991年,香港乐坛权威人士戴思聪这样评价刘德华,他说:“事实上,华仔是属于男高音,声底不够圆润。但现时既具备了足够的歌唱技巧,在音域方面亦已很阔,只要他在乐理知识方面再加充实,并加强掌握运用技巧来唱,他的成就应可更上一层楼。”戴思聪还认为,虽然刘德华的歌唱资历不如张学友那么深,但他的演唱才华在好歌的配合下,可以发挥得十分出色。
1992年,刘德华被香港流行乐坛尊为“四大天王”之一,位列张学友之后,黎明与郭富城之前。同年,刘德华加盟华纳唱片公司,“华纳”为他推出的第一支歌是《真我的风采》。从此以后,直到1997年,在香港电台、电视台每年一届的评奖活动中,刘德华几乎次次拿奖。
1992年春天,刘德华率一班人马前往加拿大的多伦多举行个人演唱会,向西方世界的摇滚巨星麦当娜挑战。演出地点安排在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这家体育馆位于多伦多闹市区,能容纳5万多名观众,平时只用来举行大型球类比赛。以歌星身份在这里开演唱会,能座无虚席的只有国际女歌星麦当娜,华籍艺人在这里开演唱会的,刘德华是第一位。
这次个唱会名称叫做《刘德华SKYDOME传情达意演唱会》,主要观众是当地华裔少女,门票每张高达88加元(相当于600港元)。
在天虹体育馆的这次演出,是刘德华演艺事业的一个小高峰。其次,也是为他1993年将在香港红勘体育馆举行演唱会作预演。
1993年初春,首次在香港红勘体育馆举行的个唱会,可以看作刘德华十三年来演艺生涯的顶峰。
客观地说,在香港娱乐圈中,像刘德华这种“货真价实”的多栖明星并不是太多,虽然他的实力在流行乐坛和影、视方面都当不了“老大”,比如在流行乐坛他超不过张学友、谭咏麟等人,在影、视方面超不过周润发、成龙等人。但是,张学友、谭咏麟等人在影、视方面无法跟刘德华相比;而周润发、成龙等人在流行乐坛又无法跟刘德华相比。
从刘德华的个人经历可以看出,他并没有进过专门的音乐学府学习,唱歌只是半路出家,那么他是怎么学习演唱的呢?据刘德华自己坦白,他有一招“偷师术”,一直以在歌坛上极有影响的“谭、梅、张”作为自己的“偷师”对象。
“谭”是指谭咏麟。刘德华所“偷”的是谭咏麟可贵的刻苦钻研精神。刘德华较早时就留心到,谭咏麟在许多场合都会仔细地听歌,连坐飞机也会捧着一个微型CD唱机,特别之处在于他所听的永远是自己的歌。或许他在一面听一面推敲、分析,从每一个音符里找出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然后加以改进。从那以后,刘德华在公司里、家里和汽车里,都摆放着CD唱机或录音机,随时审听自己唱过的歌曲。
“梅”是指梅艳芳。早年当梅艳芳还只是一名普通歌手时,就整天不停地对着一面大镜子练舞、练表情,成名之后,梅艳芳还是不断地改变自己的艺术形象,因此被人称为“百变歌后”。刘德华主要是学她的不断创新精神。
所谓偷“张”,是指学习张学友的苦练和博闻强记。刘德华认为张学友简直就是一本歌曲大全,几乎所有的歌,不管是自己唱过的,还是别人唱过的,词曲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可是刘德华连自己的歌都还不十分熟练,曾出现过台上忘词的情况。那次在情急中他编了一个谜语让歌迷去猜,让歌迷去演唱他忘掉的那段歌词。那种处理手法虽然有人称赞他机灵,但他事后还是感到惭愧,认为应当向张学友学习(其实张学友也有忘词的经历,前面已经说过)。
在香港舆论中,不时可以听到刘德华与黎明之间出现矛盾的说法,甚至出现两人旗下的歌迷互相闹事的报道。这种情况或许有或许无,但是,刘德华对拥护自己的歌迷们是倾注了很大爱心的。
曾经有一些少女,将刘德华的名字刻在身上,作为对偶像的永久性崇拜。刘德华知道后,呼吁少女们不要这样做,认为这样会对身体造成损伤,在长辈眼中也太不成体统。
为了使拥戴自己的歌迷们能做些健康有益的事情,刘德华成立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