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梦想:易中天文集 第一卷·高高的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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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梦想:易中天文集 第一卷·高高的树上-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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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索坨无理非法的异常之举,为什么不但没有引起公愤,反而受到了普遍的崇敬呢?这是因为,在科学和逻辑的原则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即道德和情感的原则。人不同于机器,没有谁为其事先设定程序。所以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就往往表现在其非程序性的行为中。惟其如此,他能选择。因为选择就是非程序性和超程序性的。如果程序既定,无从更改,那就不必费心选择了。
  这就告诉我们,当选择的难题摆在我们面前时,对立双方的合理性和功利性一定是“二律背反”的。我们的选择,只能超越逻辑和功利,也只能以道德和情感为原则。
  索坨正是以此为原则进行最后抉择的。不是背叛豺群,也不是逼死豺娘,而是代替豺娘去英勇赴难。这个决定,也许不尽合理(科学、逻辑),却维护了正义,维护了群体,维护了道德,维护了良心,维护了亲情,我们也就不能不为之赞叹!这一选择的直接结果是:索坨的母亲——豺娘霞吐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站到了石洞口前,心甘情愿地去充当必死无疑的炮灰(苦豺),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儿子也为群体换取生存。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豺娘辉煌得“就像是太阳的一块碎片,就像是天宇吐出的一团霞光”。
  道德和情感终于战胜了利害,战死的霞吐和未死的索坨都获得了永生。因为他们都在生与死的选择面前证明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于是我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明明无论怎样都只有悲剧结局时,人们仍不肯放弃选择的权利,还要在最后关头再选择一次。难道不正是为了通过这最后的选择,来证明自己无愧于生命,无愧于人生吗?
  而这,正是《暮色》给我们的证明。
  我还要说,这也是人的证明。
  注:本文原载1992年第3期《芳草》,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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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思就是外婆的味道
离开长沙那年,我六岁。
  六岁的孩子记事不多,就连我家是住在韭菜园还是贺家塘,也记不住。只记得舅舅家住马益顺巷,因为成年以后还去过。外婆家住的地方,就记不清了,只记得小时候经常到外婆屋里玩,每周一次。妈妈是外公的长女,我是外公的长外孙。外公早逝,我没见过,只见过外婆。外婆是妈妈的继母,对我倒是不见“外”,当亲外孙疼,好像比对孙子(也就是我的表弟)还疼些。长辈们说那是因为我长得乖巧。这也未必。反正外婆喜欢我,每次都要为我做一道菜——辣椒豆豉蒸腊鱼。这菜百吃不厌,因此老惦记着去看外婆。
  临走那天,到外婆家告辞,照例吃了辣椒豆豉蒸腊鱼。吃完饭,表弟送我上火车,一路走一路哭。表弟叫周奋生,小我一两岁,是兄弟也是伙伴。伙伴走了,没人跟他玩,自然要哭。我去武汉,没有辣椒豆豉蒸腊鱼吃了,也哭。后来回长沙,点过这道菜,仍然好吃,但没有外婆的味道,表弟亦不得其祖母真传。表弟现在也做外公了,不亦乐乎。他让小家伙叫我“diadia”,小家伙不叫,说是“不像”。其实我看表弟,又何尝像外公?
  除了到外婆家吃鱼,上街吃粉也很开心。那时不像现在,上街吃饭稀松平常。当时要说下馆子,可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尽管不过只是吃一碗米粉。何况长沙的米粉是何其好吃啊!汤好、粉好、浇头好,品种又多。不过我的偏见,是吃面可以随意,吃粉就一定要牛肉的。滚烫地端上来,稀溜稀溜吃下去,真是大快朵颐,身心俱泰。所以现在我回长沙,早餐仍不肯在酒店吃,要到街上路边吃粉,就像我回武汉一定要在路边店吃热干面一样。
  武汉的热干面和长沙的牛肉粉,都是我的最爱。武汉也有牛肉粉,也极好吃。但如有可能,还是面吃武汉的,粉吃长沙的。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武汉有许多湖南米粉店,现在似乎少见了。武汉也有牛肉做得极好的,比如汪胖子牛肉馆,哈胖子牛肉馆,现在也不见了。不过我在北京已经发现了正宗的长沙米粉,这可真是让人喜出望外!可见乡思无处不在,乡愁也有法可解,虽然未必都有外婆的味道。
  让我念念不忘的还有“家园茶”。此茶的做法,好像是用瓦罐煮茶,倒进碗里后再加芝麻、黄豆、盐。吃的时候,要将芝麻、黄豆和茶叶一起吃下。这种吃茶的方式,不知是不是长沙的,但肯定是湖南的。小时候我在长沙吃过,因此记得。
  第一次吃家园茶是在哪里,记不清了。可能是在伯父家,也可能是在姑爹家。姑爹和伯父都是有学问的人。姑爹在湖南大学,伯父在长沙一中。伯父易仁黄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历史系,与夏鼐、吴晗,翦伯赞先生同学。他老人家熟读二十四史,但述而不作。一肚子学问,便只能讲给我们这些少不更事的伢子听,也不管我们听不听得懂。长大以后,与伯父见过多次,每次都能听他老人家讲史,但每次都只是听听而已。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当初如果好好听,用心听,到《百家讲坛》岂不是能讲得更好?可惜再也听不到了。人,就是这样。当我们轻而易举得到时,往往是不珍惜的。等到发现这些宝贵的东西已经一去不返,这才追悔莫及。人的不可救药,大约如此。
  也许,正是为了记住,我们才有了许许多多优秀的文学作品,比如这本《长沙百咏》当中的诗词。有这么一本诗集,或许多少可以弥补我们的许多遗憾。诗集编好后,编者嘱我作序,我实在是不敢当。又恐却之不恭,是故犹豫再三,勉为其难。卑之无甚高论,只能说点个人感受。但愿这“佛头着粪”,不至于坏了诸位的雅兴。
  

春来不是读书天
——兼论读书的理由
  快开春了。
  春来不是读书天。春天里诱惑太多:“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春天里应该去远足,去踏青。当然,最应该的还是谈恋爱。就连小动物都知道,春天是恋爱的季节。所以,春天即便要读书,也只该读“情书”。
  但,春天里读不得书,其他时候就读得么?也读不得的。春来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收拾书本好过年。没什么读书的季节。
  读书也未必有什么用。“书中自有黄金屋”云云,不过是一帮穷酸秀才编出来自欺欺人的鬼话。穷酸秀才们总是要编出诸如此类的鬼话来哄骗自己的,否则他们的书便读不下去。当然极个别读书读发达了的也有,但这并不能证明读书有用。因为他们一旦升了官发了财,先前读过的书便都束之高阁了。可见还是没有用。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读书?
  或者说,读书的理由是什么?
  我不知道别人是为什么。在我自己,则是因为害怕。
  一个人的童年,大约难免是要伴随着恐惧的。如果他还曾经有过在黑暗中独处的经历,这种体验就会更加刻骨铭心。记得小时候,最不喜欢或者说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到了晚上妈妈还不回家。所以,一到太阳下山,我就会站在路灯下等妈妈。那时正好在搞“三反五反”,我妈妈虽然只是一个小职员,也不能按时下班的,因此我常常在路灯下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当时负责看管我的三姨还是个中学生。她这个大姑娘拿我这个小男孩毫无办法,怎么哄也哄不回去,直到她后来学会了讲故事。
  讲故事,大概是人类克服恐惧最古老的办法了。
  恐惧是人类一种不可磨灭的远古记忆。正如婴儿落地的第一反应是放声大哭,人对世界的第一体验也是恐惧。对于初萌的人类来说,世界是美好的,更是恐怖的。它固然有温暖的阳光,和顺的风雨,可口的野味,却也有狼虫虎豹、凶禽猛兽、水怪林妖。尤其是一到晚上,它就变得狰狞恐怖、阴森残忍、鬼哭狼嚎。赤身裸体一无所有的人类只能躲进洞穴,相互偎依在火堆旁苦熬,不知那漫漫长夜何时才是尽头。
  长夜这个概念就是那时形成的吧?如果那夜晚很美好,人们只会嫌“春宵苦短”,不会说“长夜难明”。夜长梦多啊!
  这时,年长的人大约就会讲故事了。
  我们现在已经无法知道最早讲故事的那人是谁,但我们根据自己的经验可以得知,那些被黑暗和恐惧包围的洞穴人将会平静下来,最后安详地睡着,就像婴儿在妈妈的歌声中睡熟一样。正如“诗是我们悲哀时的催眠曲”(格罗塞《艺术的起源》),故事也是我们恐惧时的镇静剂。谁都知道,人们讲故事最多的时候是晚上,而晚上的故事中最吸引人的又是鬼故事(恐怖故事)。黑暗中听一个人讲鬼故事,那种体验是惊心动魄却又极具快感的。几乎没有人能抵御那挡不住的诱惑(太小的小孩子除外)。事实上,只有故事中虚拟的恐怖才能战胜生活中现实的恐惧。这是人类运用自己的智慧进行的一场“以毒攻毒”的自卫反击战。向着荒蛮的外部世界,也向着脆弱的内心世界。
  故事一讲开头,就止不住了。于是又有了别的故事:神奇的故事,美丽的故事,悲壮的故事,感伤的故事。当然,仍然还有恐怖的故事。
  后来,又有了书。有了讲故事的书,也有了不讲故事的书。
  没有人会愚蠢到把书等同于故事,但据我个人的经验,读书的爱好却多半开始于听故事。一个人,如果从小就特别爱听故事,那么他长大以后也多半会爱读书。我之所以要说“特别”,是因为几乎没有不爱听故事的小孩,但特别爱和一般的喜欢还是有区别的。特别爱听故事的孩子不会满足于只听大人讲(大人能讲的故事毕竟有限,何况讲故事的要求也未必总能得到满足),他还会想办法自己找故事来听。最会讲故事的是谁呢?是书。于是,他就会养成读书的习惯,成为一个读书人。如果他不但爱听故事,也爱讲故事,那他就还有可能成为一个作家,一个写书的人。
  我现在好歹可以算是一个读书人甚至写书人了。但我仍然爱听故事,尤其是爱听鬼故事。我最爱看的书是侦探小说,而看过以后终身难忘的,则是两个英国作家讲的两个恐怖的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和《隐身人》。记得那是上中学时,一天夜里读完《隐身人》,竟不敢走出房门去上厕所,因为我不知道那隐身人是否就站在门口。也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原来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看得见的东西,而是看不见的东西。书的好处,就是能把看不见的变成看得见的。从此,每当黑暗包围恐惧袭来,我便读书。而且,正是因为读书,我还变得喜欢一个人独处,哪怕窗外北风呼啸,一团漆黑。我不再是路灯下等着妈妈回家的小男孩,也不在乎是不是有很多人和我在一起。当然,我也不一定要读故事书。
  不过,这似乎不该是春天里讲的话。
  春来不是读书天。春夜里即便闹鬼,那施施然前来造访的,也多半是帅呆酷毙的男鬼或美艳绝伦的女鬼,怕什么呢!
   。 想看书来

心存敬畏
现在,读书已经是一件很随意的事了。
  所谓随意,就是说,读不读,读什么,怎么读,都随各人愿意。当然,我这里说的不包括学文件、查资料、做学问、应付考试等等。在我看来,那叫学习,不叫读书。
  读书在古人那里,是一件神圣的事情,至少曾经神圣过。特别虔诚的,或者读特别重要的书,还要斋戒沐浴,焚香净手,把几案擦干净了,铺上毡子毯子,才敢开卷。最起码,也得正襟危坐,恭恭敬敬、规规矩矩地“拜读”。拜读这词现在也用,但谁都知道那是当不得真的客气话。没有谁会对那书鞠躬如也,反倒八成是随便翻翻,甚至压根儿没读过。
  这也没什么不好。读书原本是读书人的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过去看外国电影,常见老外一觉醒来,脸也不洗,牙也不刷,坐在床上就吃起早饭来,心里很是不以为然。后来自己也觉得好笑。人家又没在你床上吃,关你什么事?同样,咱们一大早起来,抄起一本书就往厕所里跑,也用不着别人来说三道四。
  但,随意归随意,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却总还得心存敬畏。
  这份敬畏不是对某个人的,也不是对某本书的。一个人,哪怕他学问大得跟钱锺书似的,也没必要对他点头哈腰。人,无论贵贱贤愚,人格上都是平等的。然而对于人类的文明,以及那文明的传承方式和传承载体,却应该有恭敬之心。这也是一个民族有没有出息的标尺之一。日本人就懂得这一点。日本人,不管表面上如何狂妄,不可一世,口气大得让人反感,心底里却总是保留着对某些东西的敬畏。在日本,一些国宝级的文物是必须跪下来看的。小泽征尔甚至说《二泉映月》是应该跪下来听的。中国人就不会说这句话。中国人只会对皇帝、对强权、对能够决定或改变自己命运的人(比如救苦救难的菩萨或明察秋毫的清官)下跪,决不会对一个什么瞎子拉的什么小曲下跪,何况那瞎子据说还“品行不端”!不把它弄到垃圾车上去做开道的声音,就不错了。
  也许,这正是日本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向全世界叫板的原因之一。
  中国人也不是没有敬畏。农村里一直有“敬惜字纸”的习俗,读书人至少也知道敬畏孔孟。但前者是巫术的,就像怕鬼,怕符咒,怕妖法;后者则是功利的,就像小孩怕大人,老鼠怕猫。因此,一旦孩子成了大人,或者知道了世界上并没有鬼,就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了。你看现在一些人,书没读两本,只要混得一两个头衔,大小是个人物,就什么人都敢说,什么事都敢讲,什么场子都敢上去练把式,和当年的“斗批改”有什么两样?这可真是耗子成了精,连猫都敢打!
  不是说谁谁谁就批评不得,也不是说只有谁谁谁才有批评权。但搞批评毕竟不是开黄腔,总得要有一条底线。有底线才会有底气。这根底线就是“无知”,或者说,自知其无知,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敬畏。惟其敬畏,才要读书。我在《春来不是读书天》一文中说过,读书原本因于恐惧——对未知世界和陌生世界的恐惧。这恐惧只有敬畏才能战胜。什么敬畏?先是对鬼魂的敬畏,后来是对神灵的敬畏,最后是对真理的敬畏。对真理为什么要心存敬畏呢?因为真理是天下之公器。它不是哪个人发现的,不是哪个人的私有财产,也不掌握在哪个人手里,只存在于一代又一代人不懈的追求中,而且永远没有穷尽。心存敬畏,就是要明白,任何人都不是真理的化身,已知也不等于全知。与未知领域相比,我们整个人类其实都知之甚少,没什么可狂妄的。
  中国的学术界却似乎缺少这个传统。在中国古代的“圣贤”们看来,真理是可以穷尽的。岂止是可以穷尽,而且是已然穷尽。唐尧虞舜,文王周公,“先王之道备矣”。只要掌握了那一套,就是圣人——人人皆可为尧舜嘛!那么,我是尧舜我怕谁?即便当不成尧舜,流氓总做得了吧?那么,我是流氓我怕谁?
  没有了敬畏,也就没有了底线。除了怕强权、怕暴力,什么都不怕,还怕你几个读书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连只鸡都杀不死的,怕你个鸟!
  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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