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移动图书馆 第一章(1)
男孩叉着双腿坐在地上,舔着拳头上的灰尘,假装自己在品尝骆驼奶。站在不远处的爸爸正在与一株刺槐说话,哥哥则正在往一个白蚁巢上丢石块。尽管他们两个都不理会男孩,男孩却觉得他们三人是一个整体的存在。他觉得自己同时舔着灰尘、哀求着树、丢着石块。他认为这样的一体感是理所当然的。他还太小,脑中还没有“分离”的概念。他也不晓得“变化”、“害怕”和“旱灾”为何意。他眼中的人生还是平淡、永恒、安全的。
比如现在,这父子三人都笼罩在了熟悉的暮色中。微风止息,天色黯淡,阴影以同样的步调踏上了三人的面颊。男孩享受着这一时刻的到来,昏暗的光线会改变人的面容。再过一会儿,男孩便会想: 暮色中的人脸有着一种木炭画的效果呢。
可是,有什么东西搅扰了这个黄昏的安宁。男孩分了神,他不再闲适地舔着皮肤、感受尘土辛辣的味道。不远处,一个刚硬瘦削的黑影从幽暗的灌木丛中升了起来,静静地、颤抖地站着。这影子真怪。他只见过行走、奔跑、飞翔或在风中飘舞的东西,要么就是根植在地上的东西——会动的和不会动的,后者比较少见。如今却出现了一个立在原地抖动的诡异身影。这咄咄逼人、蓄势待发的东西是什么?他爬近了一点,然后坐起来再看。
这一次,他注意到了那长长瘦瘦的身形以外的一件东西: 一件小小的圆圆的有火焰色彩的东西。
确切地说,那东西是成对的。
啊哈,他心满意足地想,谜团就要解开了。那是一双眼睛。是的,一双像火光一样闪烁的眼睛,既是动的又是静的。如此说来,这个影子是人类咯?也可能是动物,或是祖先的魂灵。
无论它是什么,出于本能与直觉,男孩隐约觉得自己这三分之一的存在对付不过来。于是,他呼唤了自己另外三分之二的存在: 爸爸和哥哥。“我在这里。”他发出了温和的讯号。即使在他说话的时候,他的目光也没有离开那对眼睛和那条坚挺的尾巴。他看到这个影子变大了。影子一头扑了过来,与他合为一体,好像它也要加入这父子三人组。
他没有感到疼痛。他只觉得这一刻并不真实。他糊涂了。这感觉就像在听爸爸吟诵故事,听着听着便陷入了半睡半醒的状态,完全不知道故事的走向如何。刚才发生了什么事?现在又在发生什么?等天亮了问爸爸吧。
惟有听觉还在运作。他听到自己三岁的肉体被撕裂的声音,这个尖锐又潮湿的声音将在他的脑中回响一辈子。土狼从来不是友善的动物,更何况,面前这只带斑点的土狼已经饿疯了。它扑咬他的腿,啃噬他的腰,而后它的齿痕蔓延到了他的脸上。土狼发出满意的咕噜声。
稍后,他将听到爸爸转过身来,用一把刀直取土狼的性命。父亲会将自己的小儿抢抱在怀里,拔腿奔命。男孩的血将顺着父亲的手臂流淌下来。他以后会知道: 这一切只持续了不到二十秒钟。但是他很难相信这个事实,在他的印象中,那骨碎肉离的时刻有十年那么漫长,期间日升日落、乾坤倒转,万物分崩离析。他的世界从此变得恐怖骇人、乌烟瘴气、无可留恋。
第一部分
蚊子的生命稍瞬即逝,而且,它们几乎总是死得很惨。不过,在它们短暂的生命中存在着两个所向披靡、令人畏惧的欲念: 一是吸尽活人的鲜血;二是繁殖后代。 txt小说上传分享
骆驼移动图书馆 第一章(2)
——契林,《一只蚊子的一生》,1929年
2002年12月
纽约布鲁克林
美国人菲奥纳?斯威尼卷起一条牛仔裤,胡乱塞进紫色帆布袋的角落里。窗外纯净、湿柔的降雪声中划过一道呼啸的警笛声。这类怪异的机械悲鸣已经成了纽约市的一部分。这座城市里到处都是麻烦事,以致人们听到警报声都麻木了。但是,菲儿菲奥纳的昵称。特别注意到了这次的警笛声,或许是因为她知道自己将会有一段时间听不到这声音了。
她将注意力移回到帆布袋上。袋子还没装满,还有什么应该带上的呢?她拿起一个相框,照片上是年轻时候的母亲,她手上拿着钓鱼竿,脚上穿着雨靴,正涉步在一条小溪中。她审视着母亲。这是她珍爱的一张照片。在现实生活中,她从未见过母亲如此无忧无虑的样子。她认识的母亲是不会到非洲去的,确切地说,不会让她到非洲去。菲儿将相片倒扣在桌面上,环顾了一下房间。她的目光落到了床头上一本破旧的爱尔兰诗集上。她把诗集塞进了包里。
“蚊帐带了么?”客厅传来克里斯的声音,他正和戴薇坐在一起。
“带了。”菲儿回答。
“驱虫剂呢?”戴薇问。
“带了,带了。”菲儿像赶虫子一样挥了挥手,尽管在另一个房间里的克里斯和戴薇是看不见她的动作的。“我还是少说话为妙。”她喃喃自语道。
她刚开始调查肯尼亚的时候就发现这个国家每年有百分之一的人死于疟疾。她带了药和驱虫剂,理论上说来,她应该是安全的。只是面对那么高的死亡率,她依然有些胆寒。她变得有点神经兮兮,还跟克里斯和戴薇讨论了这个问题,不过,他们并没有消除她的恐惧。Mbu——意为蚊子——是她学会的第一个斯瓦希里语单词。有时候,蚊子甚至会闯到她的噩梦里狂轰滥炸。最后,“蚊子”成了她对这趟旅行所有恐惧的代名词。它象征了所有她所读到过的、与一块野蛮混乱的大陆有关的故事,也象征了她面对未知的惶惶不安。
那么,什么是已知的呢?她惟一清楚明白的只有自己此行的原因。菲儿的妈妈不是一个会说大话的人,但她是一个英雄,她独自一人把四个孩子抚养长大。现在,是菲儿做一些正经事的时候了。
“菲儿。”克里斯站在卧室门口,摇了摇一张纸。那张纸上写着他认为她应该带上的东西和注意事项: 腰包、帽子、燕麦棒……“你有写备忘录么?”他带着训诫的口吻似笑非笑地问。
“我讨厌写备忘录。”菲儿说。
他观察了她片刻,“好吧,”他说,“那么你要不要休息一下?”
“是啊,菲儿,休息一下吧。我们可不想自顾自地把你的酒喝光。”戴薇的声音传了过来。客厅里正轻柔地放着恩雅的CD。
菲儿将一头乌黑的鬈发拨到脑后,用发夹固定了起来。她走进客厅,一屁股坐到了戴薇对面的地板上。穿着长裙的戴薇正伸展着四肢躺在沙发上。克里斯给菲儿倒了一杯红葡萄酒,然后在紧挨着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如果他们三人相互伸出手去,他们就可以牵到对方的手。菲儿感觉到与另外两个人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同时,有一部分的她又漂离到了另一个时空的另一个地点。一道柔软的光线从窗外洒了进来,浸染了整个房间。在这温暖媚人的光华中,她愈加感到身边万物的虚幻迷离,感到自己既身在此间,又抽身事外。
骆驼移动图书馆 第一章(3)
“你知道么,那个国家的文盲一抓一大把。”少顷,戴薇说道。
“正因为如此,我才报名做这份工作的,”菲儿说,“他们的情况与我们不同。那里的人从来没有见过图书馆。有些人从小到大连一本书都没碰过。”
“听起来,情况比你想像的还要危险,不过,菲儿倒是挺乐在其中的,”克里斯一边对戴薇说,一边摇了摇头,“内罗宾汉。”
虽然他说得很轻,他的话却让菲儿想到了她的哥哥和两个姐妹,尤其是她的哥哥。她早已准备好了回答。“我大部分时间都会待在加里萨肯尼亚东北省省会和加里萨区首府。,而不是内罗毕肯尼亚首都。,更不是你说的什么‘内罗宾汉’,”她说,“那里怎么也危险不过纽约。更何况,我正想要尝试一下冒险,各式各样的冒险。我不想再平庸无奇下去了。我想做点有意义的事。”尔后,她换了一种玩笑的口吻:“没办法啊,谁叫我是个理想主义的爱尔兰人呢。”
“理想主义有时候靠不住的,”克里斯说,“弄不好那里的人想要的只是食物和药品。”
“你知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认为书本是他们的未来,是连接他们与现代社会的一条纽带,”菲儿咧嘴笑道,“而且,我们也希望让《哈克贝利历险记》比《欲望都市》早一步到达那里,对不对?”
戴薇探过身来,捏了捏菲儿的肩膀:“记得三月的时候回家来。”
家。菲儿环顾四周,试着有意识地记住身边的事物。她本想把房子租出去,这样既可以省钱又可以增加收入,只是她前阵子太忙了,所以只能作罢。现在,她注意到克里斯已经把她的杂志整整齐齐地摞了起来,她的蜡烛也被收了起来,免得蒙尘。克里斯告诉她: 她去肯尼亚以后,他会过来把她留下的脏杯子脏碟子洗掉,确保邮局会保存她的邮件,并且把她养的花草带到自己的公寓去。他考虑到的事情她都没有考虑到。她一直提醒自己: 他在表示什么。尽管如此,她还是伸出手去翻乱了咖啡桌上的杂志,同时对克里斯调皮地一笑。这么做让她很有满足感,虽然她知道他过后就会把杂志重新整理一遍。
克里斯正在纽约大学医学中心热火朝天地进行一项人脑研究,研究的重点是海马状突起。他的同事们称这项研究为“里程碑式”的研究。他想要一个妻子,将来还想要几个孩子。她的哥哥和两个姐妹都觉得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但她不为所动。菲儿哥嫂的堂兄娶了菲儿的一个姐妹,他们现在住的地方离他们童年的家不过八个街区。他们视菲儿为游子,仅仅因为她从布朗克斯纽约五区[曼哈顿(Manhattan)、皇后(Queens)、布鲁克林(Brooklyn)、斯塔滕岛(Staten Island)和布朗克斯(The Bronx)]之一。一路搬到了布鲁克林。他们希望看到她“稳定下来”,至于她会和谁或为了谁而“稳定下来”,她觉得他们并不关心。
就算是经由伊朗来到布鲁克林的戴薇,在克里斯的事情上也没有异议。“他是一个研究人脑记忆部位的科学家,而你工作的地方是保存记忆的。想想看,”戴薇有一次说,“你们两个不是很般配吗?”
菲儿一边想,一边饮了一大口葡萄酒。她发现,人们对他人的揣测无一例外都是错误的。是啊,她是一个图书馆馆员;是啊,他是一个研究员。但是克里斯中规中矩、严谨理智,而她——她喜欢把自己看作一个反复无常的人。她怀疑如果相处到最后,她的自发性行为会把他逼疯,而他什么都要管的强势心态也会压抑她的天性。有时候,菲儿觉得,克里斯是为了进入一个他可以分析定义的世界才成为研究员的,但她可不会为了这样的原因去做一份工作。书本给了她品尝无限变化的可能,但是书本无法抹杀她到大千世界去冒险的渴望,恰好相反,书本让她相信世上还有别的东西存在——一些无法解释的直观存在——这些东西不断地撩拨起她的欲望。
可是,偶尔,她会被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惧打击得腿软。毕竟她已经三十六岁了,又没有孩子,而她所追寻的“别的东西”即使在她自己看来,也是虚无缥缈的。她不知道自己追寻的究竟是什么;她只希望自己找到那个东西的时候能够认出它来。
要是最后,她迫于世俗与社会的压力嫁给了克里斯,生了几个孩子,在后院举行烧烤派对,什么家庭杂务都干尽了,就是不能穿松松大大的家居服;要是在中年之后的平缓日子里,她突然醒转过来,回顾自己受人尊重、有条不紊、但狭隘的一生,然后发现这样的人生并不适合她,到时她该怎么办?会这样吗?这样的事情不是经常发生在人们身上的吗?
“好了,敬骆驼移动图书馆,”戴薇举起了酒杯,“敬非洲荒野中的扫盲运动。”
“正是如此,”菲儿赞同道,“图书馆将为那些人打开通往新世界的大门。”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同样也会为我打开,她想,但是没有说出来。她由于期待而陶陶然。
“我小小的图书馆传道士。”克里斯用讽刺的口吻说道,同时摇了摇头。
“得了吧,快来干了这一杯。”戴薇催促道。
“好吧,好吧,”克里斯说,“敬肯尼亚。敬那些骆驼。”他捡起桌角一本有关骆驼饲养的书——这是菲儿的同事玩笑式地送给她的——他用一只手举起来,另一只手举起了酒杯。
2003年2月
肯尼亚东北部省
米帝帝玛
骆驼移动图书馆 第二章(1)
女孩第一缕尘灰飞扬的阳光还未照进屋内,卡妮卡就被一阵不祥的嗡嗡声吵醒了。Mbu。不止一只,而是一大群,正聚集在她的肚子里。她从未听说过蚊子会跑到人的肚子里来,但是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如何解释肚子里嗡嗡的振动声。列祖列宗啊,这些蚊子究竟是怎么进来的?她想像这些吸血的虫子在她的血管里繁殖,在她的胸腔里产卵,它们的头贪婪地低垂在她体液的源头,将她吸食得一干二净。
“尼亚尼Nyanya,斯瓦希里语,意为“奶奶”。。”她惊慌地叫道,一手按在自己鼓鼓的肚皮上,想要弄清楚体内的状况。一定不止十只或十几只蚊子,起码有一百二十只蚊子,这个数目的蚊子足以将她分食殆尽。
睡在她身边的奶奶尼玛微微睁开了眼睛。随后,她的眼睛瞪大了,她一屁股坐了起来,向卡妮卡伸过手去。
就在这一刻,卡妮卡清醒了过来。嗡嗡声不是虫子发出的,而是一种微妙的、稀奇到叫人害怕的情绪发出来的。那是期待。她揉了揉眼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接着睡觉吧。”她说。
尼玛晃了晃脑袋,好像要让头脑清醒一点:“你吵醒我就是为了告诉我‘接着睡觉’?”
“我被肚子里的一阵瘙痒吓到了。不过,那只是书的缘故。”
“书的缘故。”尼玛对这个回答比较满意,于是放下头来。但是她的眼睛仍然睁着,望着卡妮卡。
这天是图书馆日,是书到达的日子。书是放在几只木箱里,由一头骆驼背负而来的。很快,卡妮卡就会抚弄到书籍的封面,她的手指会随意地划过各处的文字,最后决定两本要借的书。她会像抱着宝贝一样把书抱回家,放在屋子中央。为了充分品味这份甜蜜的喜悦,她会忍上很久不去翻书。有时候,天还没黑,她就挨不住了。她会放弃忍耐,一头扎进书本里,无穷无尽的英语单词或斯瓦希里语单词层层叠叠地喷薄而出,汇集成句子和段落。随着卡妮卡的阅读领会,这些语句跃然有了生命,它们喋喋不休地向她讲述秘密,直叫她头晕目眩。
卡妮卡读起书来可以像蝗虫扫荡庄稼一样快,这个本事是她从奶奶那里学来的,奶奶年轻的时候读书也很快。很多年以来,卡妮卡拥有的惟一一本书便是一部破破烂烂的英文版的《圣经》。这部《圣经》是一位英国传教士送给尼玛的母亲的。尼玛的母亲是卡妮卡家族里第一个学会读书的人。在卡妮卡眼中,这本书与宗教无关。她像她的邻居们一样信奉“百足神”即放射出万道光芒的太阳。,并且相信万事万物皆有灵魂。尽管如此,到了卡妮卡九岁的时候,她已经把亚当、亚伯拉罕和大卫的故事读了五十多遍。就在这一年,她意识到自己再也读不下这些故事了,还有参孙、约瑟、该隐、埃布尔以及其他人的故事,她受够了遭到遗弃的羔羊和相残的兄弟,受够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