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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食者与猎物的眼光是不同的,这眼光指的是对食物链层叠规律的大致感觉,温切尔的眼光已经不再是那些猎物的眼光了。当他对自己充满信心的时候,也把费恩的警告抛在了脑后,他觉得费恩关于那些打牌时出老千的说法肯定是夸大其词了。
在圣塔·海伦娜,事情进展得不妙。把他算在内共有七个人,正打着直接的抽补式扑克。温切尔觉得自己打得不错,可却持续地在大注上输钱。有两个人似乎赢去了大部分的钱。其中一个面如土色,脸庞窄小,好像被消毒水洗过一样坑坑洼洼,手很快。另一个是个大个子,留着胡子,举止粗鲁,身穿棕色法兰绒衬衫,头戴一顶褪色的灰色软呢帽。这个地方是用煤油灯照亮的,在三米开外的另一个房间里,一个留声机里的人一遍又遍地弹奏着同一首波尔卡舞曲,这声音把场面渲染得更为迷乱,人的本性倾向、这夜晚,以及那些前行或经过所带来的痛苦,使人们的醉意越来越浓。
输了九美元之后,温切尔开始怀疑这牌桌上不止有坏运气,还有别的什么在暗箱操作。他开始在脑子里把所有的识别方式都过了一遍,那些费恩灌输给他、但他已久未想起的花招。
然后,他看到了。一个人用右手从上方洗牌,一边洗一边弯曲另一只手的手指,手指环笼着那叠牌。但当土色面孔的男人把牌从底部抽出时,他的左手手指有时会下垂,动作几乎难以察觉。这是一个近乎一流的底部发牌者的手势。
温切尔谨慎地又玩了几手,继续观察着。那个精瘦的男人一直在偷看丢牌,并从中挑选出自己想要的牌,在洗牌之前把选出的牌放在牌叠的底部。底部的牌要么到了他自己手里,要么到了那个留胡子的男人手里。在那时,温切尔已经输得只剩十美元,已经暴怒不已。也许他们看出来了。
“好啦,牛仔,今晚你没能心想事成,是吧?”那个底部洗牌的瘦男人说道。
“我想会发生这种事是有原因的。”温切尔答道。
“那可能是什么原因呢,牛仔?”土色面孔的男人露出一个得意而下作的微笑。
牌桌上一片寂静。四个墨西哥人在打牌,再加三个外国人。墨西哥人互相交流着眼神,开始把筹码往回拨。
《漫漫长夜》第十章(7)
温切尔指向发牌者并开始说话,但他没机会把话说出来,而是无声地连人带椅向后翻倒,留胡子的男人用手背狠狠地揍了他。由于从事牛仔工作,温切尔结实强壮,肌肉发达,但他还没拥有一个男人的力量。他挣扎着想站起来,但这个大块头的拳打脚踢雨点般地落在了他身上的每一寸地方。
几小时后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躺倒在小酒店后面的尘土里。村庄已经熄灯了,而他遍体鳞伤;至少有两根肋骨裂开或折断了,他很可能还有点脑震荡。他脸上布满了干涸的血迹,嘴唇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他猜这伤口是那大块头右手上戴的土耳其玉戒指造成的。
日出时,他终于坚持来到了河边,撑着自己的左半边身子,依然头晕目眩。当然,他的口袋已经是空荡荡的了,但船夫依然把他渡过了河。“这是个不错的村庄,先生,但在周六晚上会有些出格。我以前也见过这种情况。你可以下次再付我钱。”
船夫指了指坐在船首的一个小男孩:“这是我的孙子,名叫帕布罗。他将来会又高又壮,像他父亲那样在这片土地上辛勤工作。”
在圣塔·海伦娜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十一年,这次是在德里奥,在一家叫作边境狗的沙龙里,他们在半夜里锁上大门,从事激烈的运动。罗斯科越过牌桌向温切尔使了个眼色。牌变得很奇怪,牌局的味道也有点不对。温切尔对罗斯科抛来的询问眼光心领神会,他以旁人难以察觉的动作耸了耸肩,表达的意思是:“再等几手看看情况吧。”
他已经对坐在和罗斯科隔开一个座位的那个男人观察了一段时间。每次当他看向那个男人的时候,他的记忆里就会有某些久远的呼唤持续地推动着他,提醒着他。在一次中场休息时,这个男人就自己数年前在洛杉矶如何识破了一次老千夸夸其谈着。说那家伙是个真正的公子哥儿,在靴子里藏着一把掌心雷。当时温切尔正瘫在椅子里休息,大拇指挂在背带上,但当他听到有人提到掌心雷、公子哥儿和一次在洛杉矶的枪击事件时,他立刻弹了起来,注意力高度集中。费恩就是这么死的。
接下去的几手牌温切尔都早早认输了,这让他有了个仔细研究这说故事人的机会,他当下正在洗牌。他研究着这个人苍白虚弱的气色……还有……他的左手手指在洗牌时几乎不为人觉察的下垂。原来是这么回事:圣塔·海伦娜。时间和增加的体重掩盖了这个男人的面目,但现在温切尔认出了他。甚至那晚他说的那些话也飘了回来:“好啦,牛仔,今晚你没能心想事成,是吧?”
罗斯科又一次看过来的时候,温切尔点了点头,罗斯科抄起自己的二百八十英镑,越过坐在自己身边的人,把它们全都扔到了洗牌者的身上。温切尔立刻站起身来打掩护,眼睛飞快地扫过其余的每个打牌者,他知道底部发牌者不可能是孤军作战的。有人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温切尔也同时从靴子里抽出了柯特枪。刀掉落到了地上,拿刀的手被打飞到了天花板上,罗斯科正狂揍着那个老千。
“够了,罗斯科。拿上我们的钱离开这个鬼地方吧。”温切尔咆哮着说道。
温切尔猛地把那个七荤八素的底部洗牌者拉上了一张椅子,用柯特枪指着他的鼻子上方,他对这种欺诈感到愤怒,对费恩的死感到双倍的愤怒,尽管费恩并不是尽善尽美,但他就这么死在这个坐在他面前、被痛扁得浑身是血的无耻之徒手里,这实在让他悲愤难平。“以前在圣塔·海伦娜你捉弄过我一次,当时我还只是个年轻的牛仔,只想公公平平地打牌,你那时卑鄙透了,现在也没一丁点儿变好。顺便告诉你,你在洛杉矶杀死的那个人是我的朋友。”
温切尔的目光徐徐扫过其他牌手,然后又向下注视着发牌者,再一次对他说:“将来,你得给我留点神,因为如果再让我看到你在得克萨斯或其他任何地方打牌的话,我就一枪轰掉你的屁眼。”
现在过了这么些年,到了一九六七年的纪念日,他正从阿比利出发,朝西向大斯普林驶去。时年他正四十来岁,一切都挺不错,在得州的几家不同的银行里有十万美金的存款,在他的凯迪拉克门上的镶板里还藏着一万美金,更不用提他零散地塞在衣服口袋里的赌金和昨晚赢来的钱。对于那阵子来说这已经不错了,扑克牌手赶上了好时光,他们的光辉年代就要来临了,那时他们会终日奔波,绕着南方的一圈城市——包括俄克拉荷马、阿肯色、得克萨斯跑来跑去,在那儿寻找牌局——好的牌局、找地方领取不菲的薪水,同时也建立起自己作为一个能干的扑克牌手的良好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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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长夜》第十章(8)
在圣塔·海伦娜的那个糟糕的夜晚之后,这种生活就已经开始了。他在R9又住了几个月,弄了一小把赌注,然后又抽了出来。他行了一百万里路,也许有几百万里也说不定,先是上了长途汽车,然后上了普尔曼火车,当火车提供的服务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艰难的时候,他又坐上了自己的车。
这些年来你可能在什么地方见到过温切尔,可能即使你见到了也没怎么注意他。他的外表没有任何引人注目之处:身量较高且瘦,身着灰色衣服,深棕色的发梢修剪得整整齐齐,当他看报纸或查看火车时刻表时会戴上眼镜。既不英俊,也没别的出众之处。脸有点太瘦了,在迈步时有点不好意思。可能是个银行家,你会这么猜,虽然作为一个银行家,他的黑靴子显得有点朴素过时了,除非他是在得克萨斯或类似的地方工作。
也许之后你瞥进头等房间的玻璃窗,会注意到他正和六七个男人在里面打牌。在冗长的火车旅程中消磨时间而已,你会这么想,你不知道的是,温切尔从不在扑克桌前仅仅为了消磨时间而打牌。
如果你盯着那窗户看上一会儿——时间不能太长,因为有人会注意到窗帘是拉开的,并且会当着你的面把它拉上——你会看见温切尔的双手就像魔术师的手那样活动着。他洗牌洗得很快,发牌手法坚定而敏捷,牌就好像扁平的子弹那样射了出去,总是稳稳地落在应该拿到牌的那人面前。温切尔到了三十五岁的时候,就成了牌桌上把牌玩得溜溜转的风云人物。
如果有个牌手说:“我要三张牌,温切尔。”在八分之一秒的时间里牌就会出现在桌上,放在他手边。
你也许还注意到,他的面部表情总是那么愉快而超然。他为此已经努力了许久,对着镜子再三练习,直到他总是知道自己的表情在那些盯着他看的人眼里是什么样的,那些人总是在寻找暗示,而他从来都没有什么破绽。
大路和扑克牌就像一架冷酷无情的机床,这些年来温切尔一直都开着这架机器,直到所有生涩的粗糙边角都被磨平成形。最后一年里,他思忖着去拉斯维加斯。他听说拉斯维加斯越来越不错,但那地方到处都是在几场牌局中拼个你死我活的硬骨头,并不适合拿着大笔钞票、总是想赚外快的二流牌手。人们说,如果你想上那儿去的话,你一定得再考虑一番,除非你真的相当不错并且颇有自知之明。和一些无耻难缠的男孩头碰头地打牌意味着,你在数年里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赌本可能在几个晚上就烟消云散,消失在一片香烟的愁云惨雾中,消失在一阵霉运的气息中,不管你最好的衣服熨得有多整齐。然而,正如布鲁·格林费斯和其他人即将证明的那样,温切尔已经达到了拉斯维加斯水准,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小车轻巧稳当地向大斯普林驶去,此时收音机里正嘈杂地播放着在印第安纳波里举行的一场比赛。温切尔调了台,找到了音乐节目,一个不错的得州男孩正在唱道:
街道那头的吉他
有点儿跑调,
但可以看到边境那头
从我们房间的窗户。
在像今天这样的日子里,要是真能这样就好了,温切尔深思着,从一扇窗户里望出去,在房间里的另一边有个女人躺在皱巴巴的床上睡觉。这种情景曾经发生过一回,那时他十八岁,在墨西哥的圣卡洛斯度过了一个周六之夜。清晨他靠在窗台上,往外向得克萨斯的方向望去,望着刚刚醒来的奇索斯山群。
那女孩名叫莉莉安,是个狂野的小家伙,既原始淳朴,又老于世故,她是R9所有者的女儿。当她的父母在一个周末去克里尔塞格诺谈生意的时候,她和温切尔就跨上了两匹马向圣卡洛斯骑去。
他依然记得她的穿着:黑色的裙子,裙边正好荡在黑色的皮靴顶部,浆成白色的衬衫,衬衫袖子偏长,样式也松松垮垮,一顶斯泰森毡帽压在她的黑发上,她的头发向后梳,搭在背上,整齐而漂亮。那年她十七岁,骑起马来就像个卡曼奇人,她爱上了骑马,而温切尔最终成了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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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长夜》第十章(9)
在朝着得州打道回府的那个长长的午后,莉莉安说道:“温切尔,你应该更经常地放纵自己一下。当你不摆着那张扑克脸而是尽兴去玩的时候,你是一个非常懂得玩乐的人。”
她用靴子踢了踢那匹跑得飞快的小母马,回头向他喊道:“来啊,让我们扬起尘土,冲到河里去玩个痛快!”
在莉莉安几个月后出发去莎拉劳伦斯学院或类似的地方之前,他们两人经常偷偷地潜入峡谷。当天下雨,雨水滑入岩石的时候,泰纳河积满了水,他们在河里赤着身互相泼水,然后在粗糙的溪沙上做爱。通过莉莉安裸身时与干正事时处之泰然的样子,温切尔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并不是第一个在她的旅程中出现、和她一同在河里漂流的牛仔。在她去上大学之后,他再也没有看见过她。
大约上午十点,温切尔启动了凯迪拉克,出发去一家在科罗拉多市里的咖啡馆。他点了培根和半熟的鸡蛋,环顾着四周,心里思忖着是否有个什么温切尔餐车之类的东西存在,要是有的话应该只有一个座位。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直到那个一九六七年的纪念日那天,露辛达取走了他的点菜单,过了一会儿又从得克萨斯的科罗拉多城里的一所厨房里走了出来,她穿着一套粉红色的制服,手里托着他要的培根和鸡蛋。
《漫漫长夜》第十一章(1)
在两对牧场房舍的桌球室里,球都整整齐齐地摆放着,索妮娅把它们紧挨着放在架子上,这是她清洁工作的一部分,主球搁在球桌的另一头。温切尔把夹克挂在一张椅子上,拿掉球架,连打了七球,然后让自己放松注意力,让全身松弛下来。当他在桌边弯下身子时,点三八手枪从他的腋窝处悬垂下来,这让他不太舒服。他取下了肩上的枪套,把手枪塞进了靴带里。
厨房的电话响了起来,铃声短促,又响了一下,然后就沉寂下来。有时候当风暴来临时它就会这样,即使那风暴是在一百七十公里开外。电话线可是拉得很长,覆盖了整个得克萨斯。温切尔走向一个书架,从一个匣子里取出了一把小提琴,它曾经属于一个名叫阿克·威廉姆斯的牛仔。温切尔从来都不算什么音乐家,但这把小提琴多年来陪伴着他在大路上度过了那些漫长的岁月。他知道的六首歌里有一首是《西伐利亚华尔兹》,他在边境的那段时间里,莉莉安很喜欢这首歌。他调了弦,关上了桌球室的灯,在黑暗里站着,拉起这首华尔兹。
露辛达也喜欢这首歌。但她最喜欢的是《银铃》。所以他开始拉《银铃》,并开始思念露辛达。他喜欢思念露辛达。在一种似乎被砂砾和烟尘、上千个旅馆房间里的旅客带进来的泥土,以及上百万双打扑克的手所弥漫的生活里,在他的记忆里,露辛达总是散发着一种甜美的气息,像刚梳洗过那样清新脱俗。当温切尔第五次奏响《银铃》时,高原沙漠上已经敲过了凌晨两点,他努力地像鲍伯·威尔士乐队那样,尽量不露痕迹地把主音从一个键调到另一个键,偶尔漏掉一段旋律,心里一直都在想着,自己和露辛达应该永远都不放弃那些他们曾经一起拥有的东西才对。
当林肯大陆沿着前街(这是九十号公路的当地叫法)开过去的时候,得克萨斯州的克里尔塞格诺镇正睡意沉沉,林肯车在一个闪烁着的红灯前停了下来,这是通往城镇的道路上唯一一个需要停下的地方。
“嗨,看哪,火车站里有辆美铁全美铁路客运公司的简称。火车。”马蒂指着自己的右侧说道:“我打赌我们本来可以坐这辆火车离开这儿的。我们本来可以有个包厢,并且在休息室里打牌或干点儿别的什么。不会有爆胎,什么烦恼都不会有。我们怎么就没坐火车呢?”
司机注视着从他前头穿过交叉口的一辆黑白色警车:“克里尔塞格诺警署,保护公民,为公民服务。”他给了那警车充分的时间开得更远些,开向它要去的地方,然后才从闪烁的红灯前把车开走,继续向东方行驶。
“美铁正喷着汽出站呢,和我们正同路。我们怎么就没坐火车呢?”
“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