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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莹,你知道有什么办法能令这两人停下来么?”舸妮问紧靠在身边的楼诗莹,现在众人都已经席地而坐了,凡是稍有眼力的人都知道场中两人已经陷入了胶着状态。
“为什么问我?”楼诗莹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二哥武功竟然好到如此地步,虽然平时很少见到这个二哥,也听闻了他的传说,但却没想到他会强到这种地步。
“我认为你应该会想到办法。”舸妮说,“每次都是在我毫无办法时,是你给了我启发。”
“我虽然会一点武功,但比起他们来说只不过是日月与萤火。”楼诗莹略为惆怅。
“你再仔细想想——”舸妮道,“在武学上,你比我懂得多。”
楼诗莹低头凝思,半晌喃喃道:“我曾听传我武功的那人说过一种隔物传功,这种隔物传功并不等同于传说中的隔物传功,这是一种专门转化强敌功力的武功,只要是会这种的,即使武功没有别人强,将别人的强劲内力传到其他东西上,再强的敌手也无法伤害他。”
话未说完,便感觉舸妮离开了自己身边,转眼一看,见舸妮已经如飞般卷入了清玉与楼惊贤的战圈中。
“不要,舸妮回来!”楼诗莹惊叫声未落,便见舸妮被楼惊贤与清玉两人的手掌同时拍中。哪能阻止得了半分!楼诗莹脑袋翁的一声便可住了,手蒙住自己的眼,不忍见这般惨剧发生在舸妮的身上。
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流苏和钱克岳根本未发现舸妮已经被卷入战圈,待发现时,已经见清玉和楼惊贤两人发白着脸停手,均不停颤抖地望着场中的舸妮,两人害怕得不敢上前确定,更不愿相信眼前的事实。流苏第一次尝到了心胆俱裂的滋味,发疯般过去抱住舸妮一探,感觉到了舸妮体内的筋脉紊乱,血液倒流的迹象,手指飞快地在舸妮身上翻飞。
“清玉公子,这场比武你要怎么说?”流苏语气冰冷,一股冷寒无比的气势飘散出来。
清玉苦笑道,“一个小姑娘能轻易分开我们世间两大高手,我纵是再狠辣,愿赌服输这点胸襟倒是有的,清玉认输。请英姑娘说出你的条件。”
舸妮只觉得自己全身气血上涌,感觉筋脉在体内扭转个不停,从来没有这样的难受,但却强忍着缓缓从怀中掏出三本小册子,几乎是十分艰难地交给清玉流苏与荆凤各一本,“清玉公子、流苏公子,我的要求全部写在这上边了,荆凤,多谢你这几年对我的心血,希望你能亲自完成它。”
清玉与流苏和荆凤打开小册子一看,都愣了,“你所作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三国疏通河道,引水为渠?”
“没错,苍月年年遭受涝灾,只有这样将两江疏通,苍月才能民生安泰。但据我所知,对云苏来讲,也能减轻云苏的旱情,腾国也会变得更富饶。所有方案我经过仔细考察后都一一画在小册子上了,你们在修渠当中所遇到的问题大部分我也考虑进去了。”舸妮转头看着钱克岳道:“钱大哥……”
“小妮,钱大哥在。”钱克岳眼中泪花涌现,抓住舸妮的手,哽咽道:“小妮……”
“喜欢苏珊吗?”
“喜欢,喜欢,小妮让我喜欢的女子我自然是喜欢之极。”
“好,我真想看见你们马上成亲,钱大哥可要好好待苏珊。”
“小妮,你别管我了,你现在哪儿不舒服,告诉大哥。”
“钱大哥,若是他们能满足我的心愿,也不算我来这一世白走一遭。”舸妮笑道,钱克岳更是心酸,楼惊贤胆颤心惊地晃了过来,要来抱过舸妮:“舸儿……”
“走开,你若不想她马上死,就不要碰他!”流苏冷冷地瞪着他,楼惊贤不甘心地收回了手。
“楼大哥,谢谢你这么多年来照顾我。”舸妮说,“流苏公子,你的王嫂和侄儿在楼大哥的府中,你这次回去将她们一起接回去吧。”一口气交待完所有的事情,舸妮便昏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惊贤心语:我不会拿舸儿来作赌注,那样只会辱没她!
不希望女主死赶快拍砖啦
苏随心语
“小姨,小姨抱抱……”一个乌黑细发柔软地伏贴在脑门上的稚嫩的一岁多的女娃娃双手伸开蹒跚着步子向慵懒地倚坐在门楣上晒太阳的十五岁娇美的少女跑来,少女一把抱住踉跄奔来的小娃娃,笑道:“小昭又淘气了,这样溜出来了,你娘找不到小昭又该着急了。”
“小姨,亲亲。”红红的小嘴儿落在少女的脸蛋上,弄得少女满脸的口水,少女不以为意,咯咯大笑,“小昭,这太阳好暖,要不要与小姨一起晒?”
“懒懒,小姨,懒懒。”小娃依在少女怀中,倒是安静下来,学着小姨的样子,眯着眼,任太阳暖暖地照在身上。嘿,连一岁的小娃都知道自己是个极懒之人,成天无所事事,懒得只知道晒太阳。记不起自己的名字,也记不起自己的过去,不过,最主要的是我懒得再去寻找那些反正已经失去的记忆,他们说我是谁就是谁,管他呢。
拥着小昭软软的小身子,我便觉得自己的心情会更加高兴,小昭特别爱赖在我的怀中,只要小昭一来,通常我会拥着小昭就这样懒懒地睡在太阳底下,时间会被我们不知不觉中睡过去,记不得有多少次醒来,天早已全黑,而我与小昭也一定会在梦中被“搬”回了房中。而搬我们回来的人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那个淡雅如梨花般的男子。
记得醒来第一眼,一个淡雅如梨花的男子定定地看着自己,虽然眼神太过深刻,但我认为那种眼神并不适合他。他应该是那种淡雅而其韵味却绝不容忽视的男人,他的眼神却露出了太多的情绪。我不能确切的形容那种眼神,但我却深切的明白那是一种——复杂!
见我醒来,他的高兴与担忧全都在他的眼中闪现,没错,那的确是高兴,而更多的是担忧,虽然他掩饰得十分迅捷,但却已经足够我明白。
“宝贝,你还记得我吗?”淡雅如梨的男子力持平淡地问。
“你是问我吗?”思索了片刻,我才谨慎地回答,因为,几乎在这一刹那,我发现这个男子我并不认识,接着在我试图要想起什么时,更发现脑中一片空白,“你是谁?”
“我叫苏随,宝贝,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苏随语气几乎有些急促了,“仔细想想,宝贝,你一定能够记得我的!”
摇摇头,我的确记不起他是谁,与我有什么关系,但令我更惊异的是,我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越想脑袋越痛,最后想得脑袋都快炸了,苏随见我痛苦的模样,略微心痛,将我搂在怀里轻叹一声,似有着一分小心翼翼:“宝贝现在想不起我来不要勉强,但是宝贝是否还隐约记得自己的名字呢?”
“不记得,我什么都不记得。”想令我头痛欲裂,我不想再用脑袋了,“或者你能告诉我是谁?”
“你是我最爱的人,是我的宝贝,自小两情笃深,我们本来打算要在你成年之时再成亲,但你在一次采药时从悬崖上掉下来,到现在才醒过来。宝贝,你吓坏我了,以后再也不许做那些危险的事情,我也不允许你再离开我……”记得苏随当时紧紧的抱住我,那种害怕失去我的心情我好象能体会到一点了。
后来一位长得极魅又浑身充满霸气的男子拥着一个十分美丽的少妇带着三个孩子进来,少妇告诉我,她叫于燕,这三个孩子和她的命都是我一手救的,而且是划开肚子救的。现在看到他们一家人美满幸福我就从心里笑,虽然我对救她的事实在想不起来,但我见到还是有人这样幸福我就打心里高兴,我喜欢看到别人比我幸福,我就会觉得自己也是幸福的。那三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是个女孩儿,叫小昭,与我挺投缘,自从会走路后,每次都趁她的爹娘不留神,摇摇晃晃地跑到我的院子里来找我玩。可是我很懒,就喜欢一动也不动地呆在院子里,但小家伙还是特别喜欢赖在我的怀里,哪怕是睡觉也要赖在我的怀里,唉……
快两年了,我没出过院子,因为不想动,苏随也常常想带我出去,但我都懒得理他,任凭他将我搬来搬去,我认为自己就这样下去也没什么不好,整天晒晒太阳,倦了就睡,睡了醒,醒了又睡。
苏随很忙,忙得起早贪黑,他老是对我说:“宝贝儿,我要完成宝贝儿以前交给我的事,等我忙完了,我一定带宝贝儿出去游山玩水,宝贝就不用这样困在院子里了。到那时我们到哪都不离不弃!”
“苏随,不必介意,我喜欢这样。”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生活,无忧无虑,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但是苏随却不干了,“宝贝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但是你一定要想我,因为我可是时时都念着我的宝贝,所以宝贝也得时时想着我!”看着苏随的固执神情,我不敢老实告诉苏随,其实自从他一离开,我一般是不会想到他的。因为脑中空白,没什么值得我挂念,我便可以什么都不想的懒懒地睡在太阳底下。大多数情况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房的,却知道一定是苏随在我睡着之时,将我又搬回房中的。
抱着怀中两个软软的小女人,心里就盈满了幸福。一大一小,同样的毫无心机的笑容,同样的贪婪睡颜,都是我所百看不厌的。呵!我终于真真切切的拥有着她!
在我流苏公子的二十五年的岁月,自命清高,自认为天下之才尽在我的胸壑中!哪可能将世俗女子看在眼中,只道这一生不可能有能与我比肩而站的女子!想不到玄玉一行,不仅被一个小女人给彻底打败,连心都输给了她,而她打败我包括清玉,只为了让我们三个国家出面替天下百姓修渠筑堰。为达到她的目的,竟然以身承受当世两大高手的一击。在那一刻,我震憾于她的聪慧的同时,更震憾于她的悲悯苍生之心!我的高傲,我的睥睨世俗,在她面前都化为齑粉。早在她打败我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情愿化为绕指柔紧紧的对她缠绕。
早就知道,楼惊贤深爱着她,清玉对她势在必得!在楼惊贤面前我没有得到她的机会,若她落入清玉手中,我更没有机会。于是,在那两人没有回神之前封住她的大穴,尤其是损伤了她的记忆之神,借口天下只有我一人能医治她,最后用上古秘药让她假死,然后又偷偷将她从坟墓里扒出来,抱着专属于我一人的宝贝回到了我的意苑。从此只有我一人守着我心爱的宝贝了,再也没有人与我抢我最挚爱的宝贝。
害怕宝贝醒来还有先前的记忆,小心试探,发现宝贝果然一点记忆都没有,我心中狂喜——从此宝贝就真的是我一个人的了!果然,在这两年来,没有人知道宝贝还活在这个世间,更没有人打扰到我与宝贝。
看见怀中的宝贝长长的睫毛动了动,知道她要醒来了,忙收敛好自己的神情,果然:
“苏随,回来了?”爱死了宝贝这种慵懒的神态,我几乎要醉死在她的笑颜中。
“嗯,宝贝儿今天过得好不好?小昭有没有调皮?”宝贝儿越来越惹人怜爱,越来越令人不想分开片刻,可是,我还得再忍耐一段时日,我一定要亲自完成宝贝儿交给我的任务,否则,我就对不起宝贝儿的一片苦心。
“嘿,小昭怎么每次都把我当成了她的娘了,光赖在我的怀中睡得香甜。”宝贝傻笑着看到躺在自己怀中依然睡得香甜的小昭说,我也如她那般傻笑着看着宝贝。
“宝贝儿什么时候与我也生一个像小昭这样漂亮惹人怜爱的小小宝贝?”我傻笑,象往常般,宠溺地吻吻宝贝的额头,但这次我却不想那么快移开,宝贝的香甜让我忍不住向下延伸,宝贝有一双独一无二的眉毛,不同于别的女人那种弯弯,而是那种稍稍斜向鬓间飞去,柔中带着几分阳刚,很有点英气的味道,给人一种飞扬的感觉,宝贝的独特就是从眉开始的;如果眉能显出宝贝的刚性,(女人之中这种特色是绝无仅有的),那么,那双蕴含着无数风情的黑眸就将眉柔化了,为眉添上了另样的风情;而那秀挺的鼻头更会将眉眼媚化;嫣红的唇瓣更是引诱我一亲芳泽的罪魁!温柔缠绻,宝贝的香甜柔腻是我白尝不厌的。内心轻叹一声,两年了,宝贝还是如此僵硬,看来我还得加紧努力让宝贝熟悉我的碰触!终于不得不放开宝贝,却发现宝贝满脸通红,我那稍微沮丧的心情随即飞扬起来!呵!功夫不负苦心人,宝贝儿终于对我有反应了!贪婪地看着脸色红润的宝贝,只觉一股更燥热的气流从某个地方冲上脑部,俯到宝贝耳边低笑道:“宝贝,可不要再引诱我!我不能保证在宝贝未成亲前不会要了你。”
宝贝的脸更是通红,不错,这就是我要的效果!我是个正常的男人,我要让宝贝儿知道我对宝贝□裸的□!宝贝的情思未开,只有让宝贝习惯了我以及我对她的□,她或许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接受我!
将宝贝儿和小昭放到床上,把小昭从宝贝儿的怀中挪过一旁,却想不到这个小家伙有时也很黏人,但她却只黏我的宝贝。虽然小家伙与宝贝一样逗人喜,但我还是喜欢这个小人儿不要在这个时候打扰到我与宝贝的亲热!看吧!宝贝见小家伙离开她的怀抱,将要醒来之时,马上又将小家伙抱回到她的怀中。我只得暗哼一声,从身后拥住宝贝。嘿,我马上发现这个姿势也不错,因为宝贝也更能感受到我的僵硬与灼热,在宝贝身上抚摸流连……每当将宝贝儿完全拥在怀中的时候,我还是不免有些得意,得意于在宝贝最初醒来之时便决定与宝贝同屋而居,同床而眠。
我在宝贝的脖颈蹭着,啃咬着,轻噬着宝贝的耳垂,低声附耳:“宝贝,我真想等到你赶快长大,可是我只怕会等不到那一天就会做出伤害你的事来……”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看文的亲亲大人,翎还是十分有道德的,坚持爬了上来更文。不过只先更本章的一半,另一半今日之内一定会送上来。唉,原谅翎吧,其实我本是个很坚强的人。
原因:真是奇怪,翎与老公在半月前同一天大脚指头被感染化脓,老公在我的指导下下狠心将脓全部挤出来,不出三天就全好了。可翎对自己下不了狠心一拖再拖,时至今日才想找个小医院准备做个简单的处理,可是居然连跑了几个比较大型的医院都被回绝:没有医脚趾头这项服务!翎郁闷极了!后来只得跑到距家较远的一家前十年常去光顾的中医院
医生见了翎的情况,二话不说,硬绑绑地甩出三字个:拔趾甲!
呜……我就知道是这样,所以才拖到今日才来的!好歹翎的医学知识可不比那些专业挂牌的医生差!
可是在翎的心中,原装货再差那也是原装,不是盗版!
好在翎的身体比小强还小强,自小没什么毛病。但翎也是小心之人,害怕因小感染而惹出什么大麻烦,所以才光临这鬼医院。花了一百元钱(实在心痛啊),还得亲自指导那医生怎么给我拔,那医生脸色青白交加,最后实在忍不住我的罗索,吼出一句:我知道该怎么做!
翎心里十分腹诽:若非在我这个内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