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谓的看着她,霍笙很悠哉地等虞欣给他个理由。说不出来,哼哼…
说什么他都不会把东西借出去。
开玩笑,这可是爹给他的宝物,哪能说借就借。
瞪着他,虞欣气得直磨牙,脑子飞快的转,细想着何必安和霍鹚有什么共同的特征。
但实在超级悲哀的是,他们的穿着,很大众。
发型,很大众。
就连手里的扇子都是街上那些公子会拿的那种啊啊啊!!
磨牙,磨牙……
☆、第七十二章
虞欣很头痛,非常的头痛,谁让她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何必安和霍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以说,几乎没有!
叹气,虞欣很无力,但也知道如今只能孤注一掷了。她深吸口气,道:“我知道你爹去了哪里。”
“嗯?”这一说,霍笙倒是动了一下。
抬头看他,虞欣说:“你爹年前离开了霍家一年多,是出去办事,很不凑巧我也是一员。之后两个月前,你爹回了霍家却又马上离开,同样是为了办事,但他却没有再回来。难道你就不想知道你爹怎么了?”
“我爹怎么了?”听到父亲的事,霍笙果然动容,在他心里,父亲是重要的。
“你爹受了伤,现在昏迷不醒。我把他安置在一个地方,如果你和你哥哥想见他,我会带你们去的。”想到何必安和张明和,虞欣心里就难受,口吻也带了点淡淡的悲伤。“霍笙,我只求你把那东西借我,答应你的事,我虞欣一定说到做到。”
“…………”霍笙没有说话,他锐利的眼看着虞欣,似乎是想看看她脸上有没有一丝撒了谎的动摇。但令他惊讶的是,虞欣的面上除了淡淡的悲伤和诚恳外,再无其他思绪。如果她说的是真的……
“爹他…真的受了伤?”霍笙迟疑地开口。
点头,虞欣已经不想说话了。
见她这样,霍笙深吸口气,道:“他伤到哪了,有多严重?”竟会让爹昏迷不醒。
“他被一把大剑贯穿腹部和胸腔,虽然救了回来,但他到现在都没有醒…”说到这里,虞欣已经说不下去了。直到现在她还很后怕,如果他们晚了一步,如果他们没有拼命吊住他们的命,如果任天行没有及时赶到,他们可能就……
“妳说什么?!”霍笙一听立刻激动,也不管自己在哪,直接吼了出来:“他伤得有多重?还有现在是什么情况?!”
“他的伤势已经稳定下来,也开始愈合,只是人还没醒。”
烦躁地抓抓头,霍笙在原地走来走去,现在也不管虞欣的身分是什么了,话都说到这他还能不信吗?爹的朋友才不会拿他的生死来开玩笑。
深吸口气,霍笙压下内心的焦急,对虞欣说:“这东西我可以借妳,但妳必须和我到霍家见哥哥。要借此物,只有我同意是行不通的,另外妳也要把爹的事完整的说一遍。”霍笙此刻已经不管他哥霍坚是不是还在气头上,爹的事要紧,就算被砍他也要回去!
“好。” 虞欣点头,抬脚和霍笙一起走,和他一同前往霍家。
※
属西
千雨默默地回到属西皇城,自己的家。
看着正在重建的前院和大厅,千雨朝和他打招呼的颔首,然后朝里头走去。路上,千雨遇到了萧卫之。萧卫之现在很忙,倪三郎不知道什么原因暂时外出,到现在还没回来。王府的公务都落到了萧卫之头上。所以现在他比王府里的任何人都忙。
和他寒暄几句,千雨往父母亲的房间走去,敲敲门,在里头传来回应后,他开门进去。
“千雨。”
“爹。”对床上的人笑笑,千雨走过去,搬过凳子在床边坐下。他左右看看,问:“娘不再吗?”
“她进皇宫去了。”半躺在除上的杰斯笑着说。受了重伤的他现在脸色仍显得苍白,但伤势却已经好了大半,接回去的手也愈合,只要再休养一阵子就行。
点头。千雨看着父亲仍是苍白的脸色,心里有点痛。
为这人的身体状况,为自己的决定,为了他们日后的伤感而心痛。
看看千雨沉默的样子,杰斯把手贴在他脸颊上,道:“怎么了?愁眉苦脸的。”
握上他的手轻轻放下,千雨笑笑,“没事,我很好。”握着的手,却迟迟没有放开。
对他的话,杰斯没有多做表现,他笑了笑:“没事就好。就怕你有烦恼又自己闷着。”
“不会的。”
看着杰斯带笑的脸,千雨突然一阵鼻酸,他突然抱住杰斯,把脸埋在他胸口,咬牙忍住快掉出的眼泪。
突然被抱住,杰斯没多说什么,只是轻摸他的脑袋,道:“怎么了?长这么大了还会撒娇啊。”
“我是爹的儿子,多大我都会和你撒娇。”略带着点鼻音。
轻轻一笑,再千雨看不见的地方,杰斯的笑也带着伤感。他轻拍千雨的背,然后一把抽走他头冠上的簪子。
“你长这么大,又离家多年,爹什么东西都没给你,觉得挺对不起你的。”转着手里的簪子,杰斯带着点自责地说。
“什么话。爹什么也不欠我,所以不用说对不起。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才对。”千雨又感伤了。
拍拍他,杰斯不知从哪拿出一支新簪子,簪子是用白玉做成的,顶部还有颗晶莹的珠子。杰斯抬手,千雨顺从地低头,方便杰斯给他戴上,然后听他说:“这支簪子早想给你了,但一直没机会,就趁现在,把他交给你了。”
摸着头上的新发簪,千雨笑了:“谢谢爹。”
对千雨笑笑,杰斯说:“这簪子你可得收好,不能弄丢,知道吗?”
“知道。”
“千万不能丢啊。或许有一天你会用到。”杰斯说。
“千雨一定记住,不弄丢。”千雨给杰斯保证。这是父亲送给他的礼物,说什么都不能丢。
微微一笑,杰斯又和千雨寒暄几句,直到清宁回来,看到他们父子俩都在,尤其是千雨,清宁又是一笑:“原来千雨你已经回来啦。这些天去哪了?娘都找不到你。”
“有点事出去了。”展开双臂让清宁抱住他,千雨也紧紧抱着这辛苦生下他的人,他的母亲。
抱了抱自己失踪多年的儿子,清宁抬头笑着说:“对了。千雨啊,娘给你带了新衣裳,现在去换换吧。”
“好。”千雨笑了,他跟着母亲往自己房间走,心里却是感伤的。
他的时间已经不多,能和家人相处的时间也不久,他必须把握当下。只要是他们所希望的,他都会做到,为了不留下遗憾。
回到自己的房间。千雨看着自己住不久的房间,眼里是思恋。这里是他对言星第一次展露脆弱一面,也是他和言星第一次喝下交杯酒的地方。
他一生最美好的回忆,都在此了……
“来,千雨,这是娘给你选的,穿穿看吧。”清宁拿了长袍和外套过来,给千雨穿上。
“好。”千雨接过衣服,把自己的外套和长袍换下,穿上清宁给他的。此刻的千雨,一身白色长袍,和青蓝色外套,在配上他头上代表着身分的头冠,一身属于上位者的气势不怒自发,更显出千雨修长高大的身躯。
看着千雨焕然一新的模样,清宁轻轻一笑,对铜镜中的千雨道:“你和你爹,越来越像了。”
“千雨也很像娘啊。”千雨侧头笑道。
“当然像,你可是我辛苦生出来的,不像我像谁。”被千雨的话逗笑,清宁指指他的眼睛和鼻子,道:“你的这里和这里,和你爹很像。剩下的地方啊,不用说,自然是像我。”
“是啊,我可是爹和娘的综合体呢。”
“什么综合体,你是我们优良的后代,也是我们最珍贵的礼物。”微微笑着,清宁轻声道:“也是我们血脉相连,无人能取代的孩子。”
轻轻闭上眼,清宁轻声道:“千雨,不管你去了哪,做了什么,永远不要忘记,你,是杰斯.迪斯特,是我清宁公主,最宝贝,最重要的孩子。因为有你,我们的人生才会完整。因为有你,我和他才能真正的结合,真正的成为一体。”
一切只因有你,人生才变的完整。
你是上苍送给我的,最好,最棒,也是最珍贵的礼物。
也是无人能取代的,无价之宝。
“娘……”抱住这人,千雨鼻酸。
“好了,这么大还撒娇,不害躁啊。”拍拍千雨,清宁拉下他的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道:“你现在还有其他事要做吧?要做就快去,不然娘可就不放你走了。”
“娘。”千雨很无奈。
“别喊了,要办事就快去吧,别在这打扰我和你爹亲热。”清宁拍拍他,然后给他转身面对门的方向,轻拍。“快去吧。”
被清宁推出去,千雨来到门边,打开,在踏出去时,他最后深深看着自己的母亲,然后在对方的微笑中关上门,离开。
千雨离开了,清宁脸上的笑渐渐消失,最后,她红了眼眶,低低啜泣。
“清宁……”后面,杰斯不知何时来到千雨的房间。他来到清宁身旁,搂住她,把她揽住怀中,让她哭。
“杰斯……”把脸埋在杰斯的胸膛,清宁抬起头,“我这样,是不是个坚强的母亲了?”带着泪的眼里是分离的悲伤和对儿子的欣慰。清宁哭得不能自己。她知道儿子总有一天会离开他们,所以她让自己坚强,让自己以最好的状态和儿子相处到最后,让他安心的离开,专心去做要做的事。
“妳是。妳一直都是个坚强的好母亲。妳对千雨的爱,是无人能及的。”抱紧伤心的人,杰斯眼里也是深深的悲伤。作为千雨的父亲,他清楚儿子最后会做下哪种决定。
所以,他把那东西给他了。
即使痛苦,也不愿看他遗憾一辈子。所以他选择让自己痛苦,也不让自己唯一的儿子后悔一辈子。
抱紧清宁,杰斯缓缓把头低下,和她的头靠在一起。一行清泪,再他闭眼的瞬间滑落,落在发间消失无踪。
※
离开了王府,千雨面无表情地走出城门,走在一片树林中,他终于忍不下去,痛哭了出来。
靠在树边,千雨摀着眼睛无声痛哭,身体颤抖,哭着低喊:“爹…娘…对不起,对不起…明知道你们会伤心,我还是选择这么做了。对不起…对不起……”
早在杰斯抱住他,早在清宁抱住他,给他换新衣又假藉要和杰斯亲热的理由把他赶出去时,他就已经知道,父母,已经知道他会离开了。
明明知道这么做他们会伤心难过,但他还是自私的选择这条路。他明明知道的,明明就……
“对不起……对不起……”无力再支撑,身躯靠着树木缓缓滑落。千雨靠着树痛哭失声,嘴里低喊着对不起,就这样一直重复,一直重复,直到他重新振作起来,踏出新的一步。
☆、第七十三章
离开了属西,千雨往边境地带的烟国前去。烟国再姜国南方,也是离海岸线最近的一国,他的东方边境靠着天苍山底部,从那翻过去就是雪国的邻近国,丰都。
这片大地上,以天苍山为界限,在过去就是名为黑暗大地的领土。雪国,丰都,都是黑暗大地的一部份。雪国长年下雪,几乎见不到阳光。丰都则地处阴邪,理论上是不该住人的,但那片国土上仍是有诸多子民,而他们也从事驱邪行业,可以说,那里的子民没有一个不懂这的。
但也因为丰都地处阴,所以阳光并不多,到了晚上街上更是一个人影都没有。按当地人的说法,晚上并非属于他们的时间,所以他们绝不能出门。所以丰都还有另一个称呼,鬼郡。
为了完成那件事,他必须得到阎王令。而阎王令,就在丰都。为了拿到这样东西,千雨说什么都得翻过天苍山抵达丰都。但丰都不是个安全的地方,可以说是危机四伏,没有绝对的实力,到那里也有可能回不来。
穿过属西和姜国间的高树林,千雨在太阳即将落下之际进入姜国边境,来到镇上找到客栈住一晚。千雨洗漱完便早早上床休息,明天一早他还得继续赶路呢。
躺在床上,千雨闭上眼,赶了一天路的他很快睡着。但他却做了一个梦。梦境在讲甚么他记不清,但他知道,这个梦,让他很不舒服却又无法抗拒。第二天醒来,一身的冷汗。千雨再出发前又重新洗漱一番,用了早膳才又继续上路。
这回,千雨买了匹马,速度比之前快了许多。姜国并不算大,千雨又是清晨时候出发的,到了午后,他已经抵达烟国,只要再加快速度马不停歇的赶,太阳西下时就可以抵达天苍山山脚下。
事实上,千雨也确实这么做了。再累坏一匹马后他终于抵达天苍山山脚,仰头看着被浓雾覆盖的天苍山,千雨眼微凛,握着缰绳的手紧了又紧。
这里,就是天苍山了。丰都,就在这后面。
眼里闪过犀利,千雨驱动座下马匹前进,进入浓雾踏上天苍山的土地,越深入,雾越重。雪也不断落下,积雪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厚。气温,急转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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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看四周,树林中很安静,非常安静,安静到连个细小的东西掉落,声音也会听的清楚的地步。但这些都不是千雨皱眉的原因,真正让他皱眉的,是这完全没有活物活动迹象的宁静。
不管是在哪座山,哪座树林,里头或多或少都会有小生物存在。但天苍山第十三峰却完全没有活物的迹象,过分的安静,甚至诡异。
天苍山有十三峰,第一峰在西琴之后的边境地带,依照顺序穿过姜国直至烟国,其中大小山峰共有十三座。第十三峰是最低峰,最高峰为姜国东方的第十巅。第十巅,是最高,最冷,也最危险的一区。那里几乎,可以说是完全没有人会去靠近,也没有人从那翻越而过。
当初千雨还是陈忠时,他追着言星前去雪国,还是从西琴和姜国边境的第八峰巅翻过去的。换到其他山峰,他还真不知道翻不翻的过去。天苍山是座十分危险的高山,真正可以徒步越过去的,就只有第八山峰,其他不是太高就是终年积雪过都过不去,不然就是悬崖峭壁,路直接断。
第十三峰虽然不会太高,没有悬崖峭壁也没有太多的雪,但雾太浓,离丰都也太近。很快的,千雨就发现了这里为何一点活物都没有的原因。因为这座山峰不只离丰都太近,连山峰本生的地脉都有问题。
越往里深入,千雨就更能感觉到一股冰冷刺骨的阴气。这实在是意想不到,天苍山第十三峰,居然和丰都的鬼脉是相连的,所以才会没有活物敢待在这。
座下马匹开始焦躁不安,千雨摸摸牠让他安心,但马儿还是很不安。千雨看了看,决定下马。这时,翊也出现在他身旁,同样深邃的眼看着被浓雾覆盖的道路,拧眉。
“千雨…”
“我知道。”千雨眼神一凛,低声道:“但这里是前往丰都最快的路径,除了这里没有别条选择。”
看看千雨,翊说:“我保护你。”
“嗯。”
把缰绳和马鞍拿下,千雨把马匹带到一条最安全的道路,拍拍马屁股让牠离开,自己则和翊往深处前进。
经过一段时间,当千雨和翊越过天苍山看到远处黑暗中的零星灯火后,天际已经完全暗下来。活人的时间结束,接下来,是属于鬼魅的世界。
看着远方的丰都,千雨眼里是无法看清的思绪,唯有坚定的信念支撑他到现在。迈开脚往山下走,千雨毫无畏惧的往夜晚的丰都前去,翊虽然想阻止他,但千雨是他的剑主也是造主,主人坚持要前往,身为剑灵的他说再多也无法阻止。
穿过黑暗的树林,在无月光的道路下,千雨终于来到丰都城门口。看着城门上高挂的门牌,千雨眼里是冷冽也是坚定,还有无畏惧的勇气。
他的手缓缓按上漆黑一片的城门。瞬间,一股不属于人间的阴寒气息袭卷全身,让千雨不由打了冷颤,眼里的警戒更盛。
放下手,千雨低头看着自己的掌心,拧眉。而同样感觉到那股气息的翊来到他身旁,道:“夜晚的丰都,不简单。”
放下手,千雨淡淡道:“丰都是鬼郡,他没有分大城小城,只要是地图上写着丰都的区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