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就是她。
虽然没有看见这个毛尸的真正面目,但黄耀祖可以肯定,每晚入梦来和自己纠缠的,就是棺材里这个东西。
他挣扎着,试图将那条舌头吐出去,但那根舌头却伸进了食道,咽喉,胃里。
你做过胃镜吗?
没错,就是那种感觉,有什么东西,被强制性的探入了你的内脏里。
当然,那条舌头很软,比起做胃镜来,它的进入似乎没那么难受。
但那种湿软黏糊,散发着**恶臭的味道和触感,却让人足以崩溃。
它要干什么?
这时,黄耀祖仿佛听见耳边有一个声音在跟自己说话,确切的说,那个声音是从他脑海深处响起的:“谢谢你放我出来。”
“可是你为什么要害我呢?”
“我们每晚在一起,难道你不喜欢我吗?”
黄耀祖瞪大眼,黑暗中,明明没有光,但他发现自己的眼睛忽然可以看到东西了,他看到一张长毛红毛的脸和自己的脸贴在一起,对方的舌头不停的往肚子里钻,一双青色的眼珠子中间有白色的瞳仁,那对眼睛,就那么近距离的盯着自己。
最后是怎么样的,黄耀祖不清楚,因为他最后已经晕过去了。
醒来时,他发现,被挖的土已经被回填了,棺材也不见了,自己的身上全都是泥,而时间,已经从昨天中午,到了第二天早晨。也就是说,自己整整晕过去了一晚上。
最奇特的是,自己手里还拿着铲子。
难道是那个东西,操控自己将土给回填了?
黄耀祖摸了摸自己的脸,转过头哇哇大吐,他吐出来了很多带着红毛的粘液。
回到房间后,他洗了个热水澡,匆匆离开酒店,那个鬼地方,他再也不想待了。
第二十二章 古槐
那片酒店的原身是一片荒地,满地里都是老树,据说在抗日战争时期,曾经有过人烟,散住着几户村民,随着时代更迭,原驻居民搬离后,这个小村子曾经有过的秘密,也被掩盖其中。
而他们修建的这家酒店,无意间,便出动了这个秘密。
老头子姓黄,业内斗称呼为黄总,黑道上的人称之为黄爷。他漂白的时候,儿子才出生,所以说,他这个儿子,属于很少接触黑道那一类。再加上黄爷一心漂白,所以他儿子接受的还是比较高端的教育,从mba商学院毕业,海归归来,打算子承父业,大展拳脚。
黄爷是个粗人,做黑道起家的,养出这么个高端儿子,将老黄家的低俗出身一下子就刷新了。名利名利,人一但利益足够了,就想着图个好名声了,毕竟书香门第怎么也比暴发户好听吧?
对这个儿子,黄爷是寄予厚望,所以,当儿子回国后,想着大展拳脚再开一家酒店时,黄爷二话没说就答应了。竞拍、买地、出资、建酒店,让儿子先进入酒店管理,慢慢上手家族里的事业。
修建酒店的时候出了一件意外的事,在清理植被的时候,施工队发现了一棵深藏其中的古树,是一棵古槐树,原本也不打紧,但这槐树上,竟然还有神像。
确切的说,是一棵大树瘤,长成了神像的模样,细看仔细,像是一个钟馗的造型。
与此同时,在槐树底下的泥土里,还挖出了一个祭祀用的四足石鼎。
难道说,这里以前有人祭祀这可槐树?
这槐树上的瘤子怎么会长成这种稀奇古怪的模样?
中国人骨子里毕竟还是很敬畏这些东西的,便将这事儿报了上去,问该怎么办。
黄爷的儿子叫黄耀祖,挺通俗也挺清楚的一个名字,代表着黄爷对他的期望。作为一个接受过高端教育的海归,怎么会信这些牛鬼蛇神的东西?他开着宝马到工地上转了一圈,给古槐树上的奇特瘤子照了个照片,然后在微博里晒了一下,便大手一挥,道:“砍了。”
古槐树被挖了出来,酒店开始修建起来。
刚开的酒店,生意自然还不是太好,门庭冷落。黄耀祖并非是一个二世祖,除了祖上的出身不好以外,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高富帅,而且是个很上进的高富帅,不嗜赌,不吸毒,心中全是雄才大略,想着让家族事业在自己手上再创新高。
所以刚开业的那段时间,他都是住在酒店里的。
黄爷很疼这个儿子,但男儿子在四方,黄爷疼爱儿子,自然不像女人那样希望时时刻刻都陪在身边,他鼓励黄耀祖好好干,一切有老爹给你当后台。
就这样,父子两一个多月没见过面,黄爷也有些想念了,给黄耀祖打电话,说再忙也抽空回来一趟,都在深圳市内,还没出国呢,哪有一家人一个多月都不见面的。
于是第二天晚上,黄耀祖回来陪黄爷吃饭,这一回来,黄爷就看出黄耀祖不对劲了。
自己的儿子,从小吃的好穿的好,营养也跟的上,所以黄爷本身虽然个头矮小,基因不那么好,但黄耀祖却是长得身材挺拔,面白肤嫩,怎么自己健壮高大的儿子,一个月不见就瘦了这么多,脸色也蜡黄下去了?
黄爷有些担心了,但想着男人创业不吃苦怎么行,便也没有多加关怀,只说了句别太累,也就没管了。
接下来,每过几天,黄耀祖都会回家看看家里人,神色一天比一天憔悴,回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多,黄爷终于意识到,自己儿子现在的状态有些不正常。
他拉了儿子进书房长谈,书房的书架上摆放着各种名著和时下的畅销书,当然就是用来装裱门面的。黄爷问儿子是出了什么事,从实招来。
黄耀祖终于忍不住,大哭出声,黄爷一下子惊了,自己这儿子从小样样出挑,心高气傲,自打上了初中就没见他哭过,怎么这都二十好几的人了,今天居然哇哇大哭起来了?
这得受了多大的委屈!
黄爷一颗慈父心顿时伤透了,一边安慰儿子,一边询问怎么回事,黄耀祖面露惊恐,说:“爸,我受不了了,这酒店我不开了。”接着,他将自己在酒店这两个多月的经历说给了黄爷听。
自打他住进酒店后,几乎就每晚做噩梦,噩梦的内容不一而足,有时候是梦到鬼怪,有时候又是一些非常香艳的春梦,一做就是一整夜,第二天早上起来整个裤裆都湿了。
黄耀祖这小子挺实诚的,想着自己八成是最近天天忙工作,没有找女伴所以憋的每晚做春梦,也没在意。他一高富帅,想爬上他床的女人很多,因此当下就找了个女友作伴。
当天晚上,黄耀祖正和女伴颠鸾倒凤之际,忽然觉得周围的空气骤然一冷,紧接着,他耳边听到了粗重的喘息声。像是女伴的喘息声,但那喘息声很不对头,就像是她的喉咙被堵住了一样。
黄耀祖正趴在她身上努力耕耘,一听这声音,便抬起头一看,刹那间,他整个人都软了,老二也跟着一阵萎靡,你猜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的,不是自己女伴的脸,而是自己每晚在噩梦中见到的那张鬼脸!
猛地,黄耀祖抽身而起,惊骇之下一脚朝着身下的人踹过去。
便听一声惨叫,眨眼间,哪里还有什么女鬼,只剩下赤身**的女伴抱着腹部哀嚎。
一个大男人,在惊恐之下狠狠踢出的一脚,而且是从上至下踩到对方最柔软的腹部,这一踢,就踢出事儿了,他将女伴赶紧送医,折腾到第二天,安置完毕,这才疲惫的回到酒店。
他是个不信邪的人,虽然脑海里也冒起过诸如撞邪之类的念头,但这个念头很快便被他压下去了。接下来的几天里,他还是每晚做噩梦,有时候是噩梦,有时候是春梦,半个多月整个人就消瘦了一圈。
梦由心起,黄耀祖虽然不信邪,但却相信心理学,现代心理学表面,梦是人心里情况的象征,于是他去看了心理医生,心理医生给的答复是,减压。
噩梦是典型的一种减压方式,之所以会频繁做噩梦,很可能是现实生活中压力太大。
黄耀祖信了。别以为富二代的生活很轻松,老祖宗有句话,守业更比创业难,黄耀祖从早到晚的日程都是安排的满满当当的,确实压力很大,于是回去之后,他让秘书将一些不必要的应酬都推了。
可即便如此,晚上该做的噩梦还是照样做,最后一次噩梦,他梦到了更加惊悚的场景。
他梦见自己走到了那棵自己曾经拍摄过的古槐树下面,古槐树流着血,上面的钟馗树瘤被一把无形的刀给割破了。就在树瘤被割破的当口,他忽然觉得自己脚腕一紧。
低头一看,却是一只青白的手从泥土里伸了出来,抓住了他的腿,紧接着,一个女人的头也从泥土里冒出来。这就是那个每晚在春梦中和自己纠缠的女人。
她慢慢从土里往外爬,脸上的肉一寸寸撕裂,最后变成了一张极度恐怖的脸。然后她将黄耀祖压在了地上,开始亲吻他,没亲吻一次,就会有一块肉被吸下来。
梦里,黄耀祖甚至感到了一阵清晰的疼痛,整个晚上,他就这样被一块块咬着肉。
第二天早上醒过来时,黄耀祖大汗淋漓,他到浴室照镜子时,发现自己的脸色很难看,最恐怖的是,他看到自己身上,有一块块青色的痕迹,密密麻麻的,仿佛快要腐烂的尸体。
这些痕迹是怎么来的?
黄耀祖打了个寒颤,终于开始去联想一些他从前根本不相信的事情。
思来想去,他经过熟人的推荐,找了一位所谓的大师。
谭刃说过,在这个圈子里,越是有本事的人,越是懂得韬光养晦,很少会有人将自己暴露在大众之中,他找了个所谓的大师,确实有那么两把刷子,但道行毕竟低了。
那大师在他的酒店转了一圈之后,很快找到了问题的结症点。原来,他们之前砍的那棵槐树是有讲究的,而槐树的底下,更是大有乾坤。
第二十一章 噩梦起始
我听完谭刃这一番话,顿时觉得自己以前不止见识少,而且无知,因为在认识谭刃之前,我将那些算命的、驱鬼的、跳大神的都统称为神棍,全以为是骗人的东西,现在看来,这帮神棍中,固然有欺世盗名之徒,却也不乏有真正的高人隐匿其中。
想到高人,我便想到了包子西施,谭刃上午和包子西施聊了那么久,二人也不知道在说什么。想起包子西施温和的笑容,我觉得心里有些暖洋洋的,人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觉得弥足珍贵。我其实不喜欢沈兰那样妖媚而心机深沉的女人,对我来说,一个温柔的老婆就是全部的梦想了。
我从小不知温柔是什么东西,记忆中是福利院员工常年不变的公式化脸庞,进入社会后,是老板严苛的脸和公司同事张扬灿烂的笑容,他们显得快乐而耀眼,相比之下,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老鼠。
想起早上的事儿,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额头,原本是不打算再打听她的事情,一不留神,却已经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包子铺的老板娘来历也很厉害吗?”
谭刃闻言,面无表情的脸上忽然勾起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凑近我,说:“怎么,对老板娘有兴趣?”
我没想到自己心里这点儿隐晦的想法,居然一下子就被他给看出来了,顿时觉得尴尬。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老板娘年纪比我大,具体大多少我不知道,但估计有也就在二十六七左右,身材窈窕,面容姣好,脾气性格又是一等一的好,这样的女人,想必有很多追求者,再不济也是谭刃这样的,哪里有我的资格。
想到此处,我压下心中那阵不舒服的感觉,道:“老板别瞎说了,我就把她当成姐姐。”
谭刃挑了挑眉,皮笑肉不笑的说:“这年头,干哥哥干妹妹,干弟弟干姐姐是最容易产生奸情的。”我正喝着茶,闻言忍不住一口茶就喷了出来,喷了谭刃一脸。霎时间,他脸就黑了,抽出几张卫生纸擦脸,然后张嘴欲言。
我心知他要说什么,沮丧道:“我知道,扣工资。”
谭刃脸色缓和一下,道:“算你识相。”我现在严重怀疑,之前他开出来的四千块钱的月薪,是不是虚高的,照这么扣下去,我这个月工资能到两千吗?
我奔向小康的人生目标还能实现吗?
纠结中,谭刃抹干脸上的水,说:“林回雪的出生她到没有提过,不过她说自己家族行医,但从她治疗你的手段来看,不是普通的中医,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很可能是巫医。”
回雪?我在心里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立刻联想到了曹植的洛神赋,仿佛兮若轻云之避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这个名字和她倒是很相配。
不过,巫医这个词儿对我来说不新鲜,历史课也学过,人类最初的医学就是巫医,是一种结合了鬼神文化和草药文化的医学,也是全世界最原始的医术,相比中医,巫医的某些手段,更显得离奇和难以理解,因此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这一类人也被称为牛鬼蛇神,损伤惨重。
把林回雪和巫这个字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有些违和感。
这时,谭刃瞟了我一眼,道:“还说对人家没兴趣?不过我劝你死了这条心吧。”虽然我确实没有想过去吃天鹅肉,但听谭刃这么一说,还是下意识的反驳道:“凭什么?”
说完,我就知道自己暴露了。谭刃难得笑了笑,而且是哈哈大笑的那种,笑了两声,便朝我投来一个同情的眼神,道:“刚才我本来和林小姐相谈甚欢,但由于她临时来了客人,我就提前回来了。”
“客人?”
谭刃点了点头,说:“捧着玫瑰花,开着兰博基尼,最重要的是,人家长得还帅,我偷拍了一张。”说着,他打开手机给我看,照片里一个男的,捧了很大一束相当于我半个月工资的玫瑰花,风度翩翩的递给林回雪,再看那男人的相貌,身材挺拔,模样还挺帅,我顿时觉得一盆凉水泼下来,心都凉了。
前几天拿手机上网的时候,我看到这么一句话:这世间最厉害的情敌莫过于对方比你高、比你帅、最后还比你有钱。
谭刃安慰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自言自语的说:“一场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情。”说完,抛给我一个同情的目光。我可以发誓,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藏在深处的幸灾乐祸的神情。
“为了体现我是一个好老板,走吧,请你吃失恋豪华晚餐。”他声音不疾不徐,不冷不热,说出来的话完全就是一把刀,一个喜欢拿员工伤口取乐的老板伤不起。
晚饭谭刃请客,去旁边的一家饭店吃鱼头火锅,我们平日里都吃外卖,嘴里早淡的没味儿了,鱼头火锅的滋味儿,将我心里那种失落感给冲刷掉了不少。
吃饭间,我俩随意闲聊着,抛开谭刃偶尔冒出的比如往员工伤口上撒盐这类的恶趣味以外,他人还是不错的,和他在一起,相处的模式更像是朋友,没有那种员工和老板之间的距离感。
我给他倒了杯酒:“老板,我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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