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爱情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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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爱情的脚步-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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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办?
  “齐。”放不下心的苏珊娜也加入劝说的行列。“凌不会想看见你这个样子,振作点,她爱的男人绝对不会这么窝囊!你听见没有!”
  骆仲齐依然无动于衷。和之前他们每一次的劝说一样,坐在窗棂上的骆仲齐就是宁可从早到晚坐在那看着天空也不愿回头看他们一眼。
  于佑心里更是有愧,私下厉声要凌云配合的人是他,没有留下凌云的人也是他。
  他万万没想到凌云的离开会让骆仲齐失魂落魄到这种地步,如果知道,他一定会将她留下来,只是──
  这一切都来不及,从开始他就清楚地知道凌云无法给骆仲齐安全感,所以他插手,利用凌云对骆仲齐的影响,好顺利实现他们的创业计画,他以为这样做是对的。
  然而事情演变到这个地步,他当初私下警告凌云的作为和眼睁睁看她离开的沉默,到底是为大家还是为自己?这几天,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一味的插手──就像凌云说的,他没有资格插手,可是他坚持要介入,还将事情弄到最糟的地步。
  他很后悔,却无力回天。
  “我、我们拼好了!”唐恩和雷廷文兴奋地冲进来,唐恩手里还拿着一幅相框。
  “我们拼好也粘好了!”总算把被齐撕碎的信拼凑起来,加框保护。
  苏珊娜拿过被好的信走到仍然呆望天幕的骆仲齐身边。
  “齐,凌留下来的信唐恩他们已经拼好,如果你要看就回头,不要这个样子,让我想骂你都骂不出口。”
  本来为了凌,她还有好多怨言要说,但现在看到他这个样子,要她怎么说得出口?
  “我坐在这里还不到三天,身边有你们不断在耳边说话,还是觉得日子难熬──”他开口,语调凄凉:“她呢?坐在这里呆呆看着天空,身边没有人陪她说话、没有人注意她,甚至是到空闲的时候才想到有她的存在和她聊天,或者是在需要她的时候才记得有她这个人,没有抱怨,一点也不像当初我认识的那个会撂下狠话、会出手伤人、会据理力争的凌,而这样的日子她过了两个月。”以她那样的个性,竟然肯忍耐两个月的时间。
  他──竟然让她过了两个月形同牢狱的生活!
  “齐……”
  “我怎么原谅我自己?苏珊娜,你告诉我,我要怎么原谅我自己?”他不遵守约定,还以为自己能谈多成熟的感情,最后还不是和普通人一样,以爱为名,设法束缚她,将她强制在身边,忽视心中的罪恶感,自私地认定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她想要的我没有一件给过,她不要的我却都让她承受──束缚、限制、拘束、要求……我给过什么东西是她想要的?没有,什么都没有……”
  “或许你给过她什么,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苏珊娜低头忍住掉泪的冲动。“你是第一个让凌点头答应交往的人。”
  凌,如果你看到他现在这模样,还会舍得走吗?苏珊娜在心里悄声问。
  但她也知道──凌还是会走的,怕让齐爱得太深,而自己无法回应。
  “也是最差劲的一个。”他说。“谁都能比我对她还要好上千百倍。”
  “也许吧。”她将相框放到他曲起的腿。“我不懂中文,这是凌给你的信,好不容易拼凑起来的,别辜负廷文和唐恩的苦心。”
  “这是你那天丢在会场的东西。”于佑也走向他,将重新包装过的礼物放在相框上。“你原本打算那天送她的礼物。”
  “谢谢。”骆仲齐扯开惨淡的笑回应。
  “不要跟我说这个字眼。”浓浓的罪恶感鞭笞着于佑。“会变成这个样子都是我一手造成的。”
  “不是你的错。”骆仲齐看向窗外。“不是任何人的错,是我没有做到我承诺的事,跟你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是我太自私。”
  是他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仲齐──”
  “你们先走吧,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那,我们明天再来。”苏珊娜试探道,骆仲齐却回到一开始没有反应的状态,让他们只能又抱着和前天昨天一样满心的失望离开。
  那时候在这里呆呆看着天空的她,脑海里在想些什么?
  仰望纽约蔚蓝天际的他试图揣测凌云两个月来的心思,发现自己真的不懂,搅尽脑汁想了三天还是一片空白。
  那么她是如何这样子度过漫长的两个月?
  用力闭上眼忍住夺眶的湿意,低下头深呼吸,再睁开时,入眼的是正对着他的相框和记不得什么时候买的礼物。
  相框中拼拼凑凑的文字还很清晰──
  你没有遵守约定!
  简单的指控,狠狠揪紧他的心。
  说会给我,目由,不会束缚我,最后还是和他们一样只会绑住我。
  是的,他到最后跟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就算这样我还是爱你!
  一行话,令骆仲齐直起上半身注视良久,不断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但反复再反复,还是指着同一个意思。
  她说,还是爱他?死灰的眸复燃希望,开始接着阅读下面的文字──
  献出你们的心,但不要把自己的心交给对方保管。
  要站在一起,但不要靠得太近;
  因为庙宇的支柱是分开竖立的,
  橡树和柏树也不在彼此的阴影下生长。
  等你认为自己已经成为能做到这一点的好男人再来找我,如果你想。
  但我不保证列时候我还爱你。
  要知道,喜新厌旧是一个女人的专长,尤其──
  那个女人是我。
  凌云
  空气中仿佛笼罩了一世纪的寒霜,终于让由浅至深的低沉笑声放纵地打破。
  她没有放弃他!还没有!至少在离开的那一刻,她的心里有他。
  “我会让你重新爱上我。”希望重新回到双眼,骆仲齐暗暗立誓:“凌,我发誓,绝对会。”握紧礼物贴在额前,他发誓!
  总有一天他会将这礼物送到她面前,总有一天!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总有一天”竟花了他七年的岁月!
  七年后,“凌云枓技”正式登陆台湾!
  第十章
  新建的大楼刚敢用,入主的公司是以软体设计在美国称雄,最近又传出将与硬体制造大厂签下合作计画的消息,带着大量资金人才进驻台湾的“凌云科技”。
  外界推敲着,由凌云科技大手笔买下位于黄金地段、高达二十二层大楼的举动来看,足见其打进台湾市场的决心。
  台湾商界关注凌云科技的一举一动,想看出这家公司进驻台湾会造成什么影响,同行小心翼翼提防冷不防的一枪,有心人则在旁观看可有投资机会。
  听说,那主事者即将到台湾,好象是年底吧,将会在美商联会首度公开露脸……外界正沸沸腾腾地如此传言着。
  “如果被外界知道你买下这栋大楼真正的原因,一定会很失望。”于佑走进办公室,声音打扰了站在窗前沉思的男人。
  窗前的男人──骆仲齐,手掌轻抚窗棂,眸里透露藏不住的眷恋。“从设计到装潢都有她的个性,简单明朗自在。”
  “这栋大楼从里到外都由她一手设计。”七年了,他的内疚不安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减轻?于佑觉得自己像一旁急死的,啧──不屑提那两个字。“这是她的怪癖,不想让不适合的夸张装潢毁了自己设计的建筑物。”
  “的确像她会做的事。”他不惊讶。“她在某方面来说是个相当自我的人。”
  “我请人调查过,她人还在台湾,你──不去找她?”这七年来于佑在旁边看得心虚。
  当年骆仲齐为了忘记凌云离开他的事实,疯狂地投入工作,把自己当成一台机器,无情绪地活着,直到三年前在新闻中看见她的消息──欧洲建筑设计银奖得主──才抓回一丝人味。
  也是在那时候,所有认识她的人──包括室友苏珊娜才知她学的是建筑。
  这栋办公大楼,是她甫回国所承接的第一个案子,两年前得知此事的骆仲齐立刻派人与建商洽谈,买下整栋大楼。
  不是为了宣示在台发展的决心,主事者的决策只是想拥有他爱的女子所设计的作品,如此而已。
  疯狂──却让人由衷佩服,但他仍不明白凌云真值得好友如此执着。
  “于佑,我怕。”面对多年老友,话很容易出口。“凌的心思我们之中没有人摸得透。七年是多么长的时间,这段时间她又去过多少地方、遇见多少吸引她目光的人事物我都不清楚。她还会记得在纽约的所遇所见?还记得在纽约谈过一场差点窒死她的恋爱?还记得那个说话不算话的情人?这些都是我害怕面对的问题,还有更重要的──她还爱我吗?爱这个曾让她尝到困兽感、不快乐也不自由的男人?”
  他不禁苦笑。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怕去找她时,她的身边已经有另一个人。”
  “据调查──没有。”先行到台湾打理的于佑这段时间并没有闲着,聘人探访她的下落,这两年她的确在台湾,但在台湾哪处却是个难题,花了不少时间,终于确定她最近的下落就在台北。召吾茫她目前的住址和电话。你跟凌云会变成这个样子全是我的──“
  “不是,是我的错。”骆仲齐打断他的话。“于佑,就算没有人介入,我跟她也会走到分手的地步,原因出在我身上,是我违背跟她的约定。”
  “在爱情面前──虽然我不懂,但我知道爱一个人会想将对方留在身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你并没有错。”他仍然忠实,偏向好友。
  “如果每个人都一样,这世界不是太无聊?”这种说词,是凌云教会他的。
  没有慧根如于佑,听不懂也不想去深究,他只知道一件事。
  “去找她。”于佑将写着电话住址的短笺放进他西装暗袋。“去找她,不论结果是好是坏,至少都有清楚的答案,人一生能有几个七年可以拖?”
  骆仲齐按着胸口,向来以行事果决著称的他竟然犹豫不决,在去不去找人之间举棋不定。
  他该去找她吗?她又会用什么表情回应他?
  鱼鳞状的薄云层次递叠在蔚蓝朗空,只可惜路上行人匆匆,少有闲情逸致抬头仰望,她怀疑有多少人知道今天台北难得地有个好天气。
  一身以随性方便考量的毛衣、牛仔裤,很适合秋爽的气温,坐在老早就在宽阔的前庭中相准的位置,她抬头用母亲看着孩子似的得意眼神欣赏自己的作品。
  这是第一栋,她亲手设计,无论是硬体建筑的部份还是软体的空间设计,全由她一手包办,夹带设计奖的光环行事果然方便多了。
  拿出笔与素描本,她兴致勃勃计画着在今天画下自己第一个作品,然后,前往下一站继续她的旅行。
  她看到昨晚的新闻,电视上的于佑依然像个老古板,一本正经地解说来台的初步计画,也听他亲口说公司龙头年底会到台湾的消息。
  年底──她明天就要前往布拉格了。
  再次证明,两个人无缘,所以注定错过。
  停顿的炭笔一会儿再度沙沙振动,在素描本留下一笔又一笔写实准确的线条,烙出建筑物的原型。
  这图她都不知道画过几次、用秃多少枝笔、撕过多少张纸、折断多少把工程尺,恼火自己无法达到理想中的尽善尽美。
  但这些辛苦懊恼都过去了,沙沙的笔声透露始作俑者的得意,哼着小调,那是她偏爱的诗所改编的。
  如诗中所述──也许她只会在旅程中所遇见的人,心里留下一点点仅供凭吊的影子,没办法长久。
  就像每个在旅程中相遇的友人,总带着惋惜的表情叹说她是东方的吉普赛人。啧,有什么好惋惜的,她可是很欣赏四处为家的吉普赛人呢。
  没法改的,她习惯在相遇时作好分离的准备,旅行到一个地方的时候立刻构思下一站的方向,从不回头看被她留在过去的时间里的人们。
  除了──那家伙,怎么都忘不掉!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的时候想他、躺在公园草地上的时候想他,甚至连到商店买头痛药的时候也想他!
  他仿佛变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毕竟没有人会没事动刀子自残的。
  走到哪,都会想到他,牵牵绊绊、纠纠缠缠的,好麻烦!
  一个人的旅行多了离情,潇洒的味道就减了半,掺进酸中带甜的思念,让她无法再像过去那样豁然自在。
  可她仍然爱这没有拘束、东飘西荡的生活,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人放弃自由飞翔的羽翼。
  如果有,早出现在他面前、回到他身边了。
  总之,错过就是错过,人生总有些时候必须面临取舍,在爱情与自由之间,她选择了──
  “凌!”
  天外飞来一记呼唤,声音是难以忘怀的熟悉。
  凌云僵了下,机器式地转头往大楼出入口的旋转门看去。
  他……他不是说年底才来台湾?
  “为什么要跑!”骆仲齐追逐前方十几公尺远的身影,扯着喉咙逼问。
  “你又为什么要追!”前方把问题丢回给他,脚下步伐加大。
  “你跑我当然追!”该死!
  她会用什么表情面对他,这种怯懦的问题早不知被骆仲齐丢到哪边去,他现在一心一意只想追到她。
  十分钟前的骆仲齐正准备离开公司回到下榻的饭店,怎知台湾媒体消息如此灵通,一下楼便在大门口被逮,在麦克风、摄影机与记者之间推挤难行,苦无对策的懊恼目光忽地瞥见盘腿坐在前庭作画的人影。
  就算再远他都能认出的身影,更何况只距离十几公尺!
  “凌!”骆仲齐忘情喊出声,不单引开媒体目光,也引起作画人的注意。
  然后,他看见她如惊弓之鸟跳起来,搜巡四周发现他后立刻冲离现场,逼得他推开一时间会意不过来的媒体追上去。
  “你追我当然要跑!”前头再丢一句随便的回应,徒惹他恼火。
  “凌云!还记得你当年留下的信吗?”
  好喘……为什么要边跑边回答他,弄得自己那么狼狈?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说一遍!”愤怒的火焰从后方逼近,灼上凌云的背。
  好烫!足以想见后头的人有多火大,这时候停下来让火烧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云庆幸自己有晨跑的好习惯,如今派上用场。
  “除非你停下来!”骆仲齐已脱下西装勾在手臂,催足马力加速。“难道你恨我恨到连见个面说句话都不愿意?”可恶,她难道不累吗?当年在纽约强迫她陪跑的男人气自己当年干嘛拉她陪跑,让她练出好脚力反而苦了自己。
  恨?“我没有恨过你!”他打哪来这个想法?
  她只是恼,恼自己七年来旅行各地总在不经意的时候想到他。
  “那为什么不肯见我?”跑了四五条街,骆仲齐依然气息平稳。
  凌云却开始觉得累,他离她有多远?“我、我没──吓!”猛一回头,她被骆仲齐身后的盛况吓得倒抽口气,被太过急促的换气动作弄疼了胸口。
  那是什么?她眼花吗?为什么有一群抓麦克风、扛摄影机的记者跟在他后头?
  好荒谬!这是上演哪门子大戏?“阿甘正传”?“落跑新娘”?还是“新郎向后跑”?难不成是“全民公敌”?那一票记者到底追在后头做什么?
  “骆仲齐!你回头看你后面!”丢脸丢到太平洋,好糗!
  骆仲齐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记者群无一不闪亮独家新闻的垂涎凶光,直逼向他。
  独家!独家!秘密来台的青年实业家在台北街头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独家,先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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