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掌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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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掌大唐- 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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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让他们都是阴人的好手呢,在林森的心目中,总会和暗箭伤人这类的字眼联系到一起,实在是很难对他们有什么好的评价。

    以前都能出动山贼和杀手,找个机会在自己背后放冷箭,当然也能干得出来。

    “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们,不过也有可能是今上有意借此机会栽培你。无论如何,多加小心都是没错的。

    一旦有人放冷箭,不用客气,直接在战场上做掉对方,这样的人大家都最为痛恨,弄死他别人也只当看不到,放心去搞。

    就怕对方不止一个,再有别的手段……所以叮嘱你的护卫们也要留神。”程咬金宽慰了林森两句,还是叮嘱了一下。

    “明白。”林森重重的点了点头。同时心里也琢磨着到时候真个遭遇了冷箭的话,回来一定要给世家中人一点颜色看看才行,来而不往非礼也啊。

    与此同时,在皇宫之中,李世民也正对着地图上的朔方在沉思着。

    “朕倒要看看这些人的手到底伸的有多长,这都悄悄的渗透到军中来了,这帮人到底想要干什么?”李世民恨声说道。

    “正好顺便也磨练下那木头小子,看看朕的这员福将,到底有多么福缘深厚,连宗圣宫那帮人都为他说好话。

    希望不要让朕失望才好。”李世民摸着自己的胡子,饶有兴趣的又说了一句,这话里的福将自然指的就是林森了。

    送完年以后,林森就开始紧锣密鼓的准备起了出战的各种东西,其实之前也一直都有备着呢,很多能够用到的东西平日里一直都有在积累,倒也不至于抓瞎。

    只是离上战场的日子越近,他这激动和紧张的心情就会越发明显些,总要给自己找些事情做分散下精神啊。

    庄户们就没有这么复杂的情绪了,虽然多少也有点为林森这个庄主担忧,毕竟是这位带给了他们目前的好日子,真个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们的未来就难说了啊,不过更多的还是沉浸在喜悦中。

    入冬后的这段时日里,他们可都没少赚了啊,不仅仅是那些芽菜和山货的收入,最近在这不又多了卖禽畜的收入吗,自然是高兴得很。

    林森送出去的那些个猪肉得到了一致的好评,相比大唐这时代那些个没有阉割过的猪,林家庄子上阉割过的这些公猪和母猪,都有着更好的长势,膘肥体壮的不说,更重要的是没了那腥臊的味道,可不就广受欢迎了吗。

    尤其是在独一味那边增加了林森最为喜爱的菜品之一的红烧肉,和同样美味的美极肉片等等新菜品以后。

    这些一开始就言明用猪肉做的菜品,先是每桌赠送了一两盘,等到客人认可了猪肉的美味以后,很快就成了这边的热卖菜品了,对林家庄子的猪肉的需求量自然也是与日俱增啊。得了实惠的庄户们,当然也乐得眉开眼笑的。

    林森也抽空关心了一下煤矿那边的情况,其实这事去老丈人家送年的时候就聊起过,只是肯定还是没有亲眼见到的来的更直观些。

    他弄出来的那两种炉子,如今基本已经成了长安城里那些勋贵和有钱人家里的标配了,而且往往一家子里都不止一个。

    本来有推广煤炭的意思在里面,这炉子的定价也算不得多高,也算是薄利多销了,在成功占据那些顶层人士的市场后,现在也已经开始向下延伸了。

    有很多身价没有特别丰厚的长安居民,也开始尝试着购入了这些炉子,感受过它们的便利以后,自然会有更多的人变成它们的拥趸。

    而随着炉子的热卖,煤炭的需求量自然也是进一步提升了。

    大概经过了一番私底下的博弈后,那渭北煤田如今已经是林森他们的共同资产了。

    其实那边可以开采的面积太大了,真不是一家两家就能全部吃下的,目前开发的矿区并不算很大,主要还是没有更多人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巨大利润。

    随着长安城这个大市场的逐步开发,以后估摸着怕是少不了竞争者加入进来了。

    如世家这般的庞然大物,很可能也要掺合进来的,以后妥妥的还要和他们有所交锋。

    不过那都是以后了,眼下还是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好周全的准备吧。

    在林森的急切盼望下,年后大战的事情总算是定下来了,目标正是一直占据了朔方这个北方门户的梁师都。

    而统军的人选则选定了林森的顶头上司柴绍,这算是此次出征的大元帅,还有薛家的薛万均作为副将,薛万彻当然也跟着一起去了,算作薛万均的副将,这俩都是出了名的猛将,和柴绍正好形成互补。

    同时被抽调去参与这次战斗的,就包括柴绍统领下的部分勋卫,还有部分十二卫的精锐。

    这里面自然就包括了林森在内,还有暂时归他统属的一队勋卫,只不过不全都是原本尉迟宝琳那队的人,算是个凑班子。

    收拾好了行装,带着精挑细选的那些庄户们一起,林森跑去和程咬金他们告了个别,又好好安慰了一番泫然欲泣的程怀玉,带着第一次奔赴战场的复杂心情,林森总算是正式的加入到了讨伐梁师都的大军之中。

    人生中的第一场真正的大战在等着他!

第二百三十六章 秘密武器(求订阅(T_T))

    其实这次真正出击的战兵并没有太多,当然这只是相对来说规模并不是太大,朔方城那边梁师都的势力倒不是很需要担忧,只靠周边几个州府的边兵就有望拿下,此行主要对付的目标,还是有很大可能会来援的突厥人。

    边兵们之所以一直没法专心对付朔方城,主要也是因为突厥骑兵的牵制。而只要林森他们此去打退了突厥主力,朔方城就成了瓮中之鳖,有很大的可能不战而降。即便他们负隅顽抗,也扛不住多少时间的。

    不过所谓人上一千,彻地连天,人上一万,无边无沿。这话林森以前只在玩骑砍那类的大场面的战争游戏时稍有感触,可真个到了集结地这边看到了庞大的军阵后,林森才真个感受到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震撼。

    正兵加上辅兵足足几万人聚集在临时营地里,那真叫一个无边无沿,要不是林森也曾有过长假出游的经历,见识过各大热门景点摩肩擦踵的恐怖,还真不一定能扛得住这个场面。

    带着十几个庄户一起找到了勋卫们的地盘,林森这才发现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点。

    他老老实实的按照规定,只带了他这个级别最多的十五个部曲,这就觉得自己的阵势已经很夸张了,因为这些部曲来杀敌立功,那功劳都要算到他本人头上的,当然他回去后肯定也要给这些庄户一些回报才是。

    可他手底下这帮子勋卫,哪一个身边都没少了几十号部曲,怪不得程咬金一定要给自己争取一个带队出发的机会。

    这特么手底下人连带着各自的护卫们一起,自己这统领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小队,而是一支小型军队了,怕是千八百人都能有了。

    而且能给勋贵们做家将的,不用说都得是顶尖好手,尤其是唐初这会,怕是都是战场上厮杀了无数回的,这么多好手聚集起来,这阵容绝对称得上豪华啊,当尖刀都够了。

    谁让这时候就是这么个风气,人家老子级别高,给的部曲的编制就多,也就是合法的家将数量就要多许多,家里要是有好几个当官的又没分家的话,一家人的名额是可以全都叠加起来的,因此即便是文官们家中也都有着大把的护卫。

    尤其是关陇世家出身的那帮子家伙,家里都不缺高手在,甚至不会比那些个纯粹的武将手底下来的差。

    当然了,武将们养的庄户虽然名义上不是部曲,可真个有事,这帮子庄户拿起刀枪来,一点都不会比普通的战兵来的差了。

    所以这个部曲的数量,也只是限制了他们出战时身边能带着的护卫们的数量而已,毕竟他们的功劳都要安在家主身上的,是不算在军队的士兵数量之内的。

    后世广为流传的那个斯巴达三百勇士的故事,就选择性的忽视了他们手下的几千号战奴。

    而这帮子勋卫们带大把护卫出战,也是这时候的惯例,勋贵们想把自家嫡子送到战场上去锻炼一下,多赚些功勋回来,可不是让他们去送死啊,没有周全的安排,怎么会让他们去冒险呢。

    从这个意义上说,普通人竞争不过这些个武勋后代们也是很正常的,你一个人再能打能杀,还能比得过几十号老兵油子帮人家刷功劳吗,有这个赚取功劳的速度,升职快一些也是理所应当的啊。

    林森吃亏就吃亏在他家的部曲名额也就只有这么多而已,况且都来到军队中了,总不能再跑回庄子上去招人吧,好在他手底下这些都是以一敌百的猛人,真正的高手中的高高手,倒也不怕抢不过手底下这帮勋卫们。

    没看到林森他们一行人过来时,那些勋卫们身边的护卫,都下意识的围拢到了各自的少主身边,摆出了防卫姿态,可见林森挑选出的这些庄户们给他们造成的压力有多大了。

    都是一帮子尸山血海中趟过来的狠人,也就只有遇到那些真正的杀才时才会有这般的反映。

    而席卫忠他们扫了这些人一眼,眼中仍然淡然的很,围绕在林森身边,还是原本的那副德行,默默的整理着自己的东西。

    相较于手下这帮家境都算是不差的勋卫们,林森准备的东西甚至还要更多也更精细些,趁着真个出发奔赴战场以前,自然是要先做好清点的。

    随着林森他们一件件一样样的整理出来,即便是那帮子见多识广的勋卫们也都有点惊奇和羡慕了,实在是林森这里入眼可见的好东西太多了点,他们都忍不住有些动心了。

    林森他们的盔甲都很不起眼,并没有引起勋卫们的注意,其实反而是林森最大的倚仗所在,他对这些东西又进行了一次升级,由原本的铁桦木材质,换成了事实上更为坚硬的白坚木,这玩意才是真正已知的硬度最高的木材。

    后世有种测试木材硬度的方法,就是测量将一个直径点444英寸的钢珠,压入木头表面二分之一所需的力量,用磅或者牛来表示,称为简卡硬度。

    号称比普通钢材硬一倍的铁桦木,据说在这方面和黑檀以及黑色铁木差不多,都有三千多磅,可白坚木却有将近五千磅!

    也就是说得用两吨多的力道,才能压进去半个钢珠。

    考虑到曾经的很多火枪用的弹丸和这钢珠的直径差不多,那么基本可以说即便是火枪也打不透这样的木材的。

    而且相比而言白坚木的密度还是要小一些的,所以林森才进行了一次升级,换成了这种更轻而坚固的材料。

    另外之前的橄榄球护具也给了林森启发,在白坚木板甲的内层,他又特意加了一层软木进去,这样不论是面对锐器的攻击,还是面对钝兵器的打击,这套盔甲都能有着比较全面的防护。

    当然了类似结构的头盔,面甲以及盾牌,都是少不了的。

    反正林森除了把羚牛骑了过来,还额外准备了两匹高大的战马,平时用来帮忙驮着众多的装备就行了。

    跟他前来的庄户们也都是一人三马的配置,毕竟主攻的对象怕是突厥骑兵吗,坐骑方面也不能落在下风才对,他还存了追袭敌军的心思呢。

    他也没忘了把秘密武器全都带上,万一形势不利,总要有些保命的底牌,心里才比较踏实啊,上战场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够稳赢不是。

    他手底下那些勋卫,就是看懂了其中一部分东西的功用,这才忍不住羡慕的。

第二百三十七章 小心暗箭

    既然是秘密武器,当然要保密才行啊。真正让手下这帮勋卫们看到的,只是一些不那么出格的东西罢了,那些压箱底的好东西,都藏在马鞍带的底部呢。

    勋卫们羡慕的就是这些看上去就很厉害的东西,比如说诸葛连弩这样的群战利器,还有三弓三箭的手弩,都是为了在骑兵突袭时,尽快的泼洒出一片箭雨出去,尽可能多杀伤一些敌人,清空前路,为冲锋留出更多的空间来。

    当然还有三棱状的破甲锥,和有着宽大的双刃面的飞斧,也都装备到了所有的庄户。

    不像后世林森看过的许多小说说的那样,这三棱状的破甲锥一拿出来,那些打老了仗的名将们就各种惊呼,各种夸赞,因为很早以前就有着类似的东西出现在战场上了。

    尤其是曾经重骑流行,甚至是所向披靡的时代,各种破甲箭,破甲锥,以及对付重甲的重兵器,都曾经非常流行过。

    如程咬金他们这些人,都曾经是这类武器的重点对付目标,谁让他们都穿着厚实的铠甲呢,自然不至于对这些东西感到陌生,不过如林森手头这些做工这么好的也比较少见就是了。

    因为他都是用木头做出来的,高硬度的木头做尖头,韧性更好的部分做了锥杆,保证整体平直,而破甲效果最强的同时,也注意到了重心的平衡,让这破甲锥用起来更加方便,还能飞得更快更远。

    飞斧同样是经过林森精心设计过的,飞行距离会比普通的斧子丢出去来的远得多,近乎圆形的刃面,也保证了足够的杀伤力。

    相比起普通的箭枝,这两种东西在有着更强的致死能力的同时,还有着后者所远不能及的止动能力,是能够直接把敌人打飞出去的,基本不存在带伤继续参战的可能。

    被射的跟刺猬似的,还能勇猛无比的敌军,并不是很难见到,可中了这俩玩意任何一种,就只能去马蹄子底下躺着了,能不能留个全尸都难说的很,更别提爬起来继续战斗了。

    用后世的武器来做个类比的话,大概是小口径步枪和霰弹枪的对比吧。

    至于真正的秘密武器是啥,林森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的保密吧,他只打算拿来保命用,目前还不到见光的时候。

    只是必要的时候,这些玩意应该能干掉千八百人,帮助他突出重围绰绰有余了,这才是他的底气所在。

    他带来的众多生活物资,同样让勋卫们羡慕不已。手套就不用说了,林森这边肯定是人手一件的,都是皮毛一体的精致分指手套。

    不过那帮勋卫们也不差了,手下护卫不敢说,反正他们是人手一件的。

    这里面虽然也有一些是出自兰蔻的,那上面的标识林森不可能不认识啊,不过更多的都是不带标识的,也不知道是他们自家做的,还是从别的地方买到的。

    不过这样的东西,本来就没什么太大的难度,以这帮勋卫的身家背景,做不到林森手中的那么精致,也不至于差到哪去。

    这帮勋卫们很明显也都穿着兰蔻出品的羽绒服呢,要不然也不会是现在这个衣服厚度了,可相比林森他们身上的,不论是保暖性还是美观度方面,肯定都要差上一些的。

    林森他们穿的,已经是类似派克大衣样式的最顶级的鹅绒服了,保暖性绝对没的说,只是看上去可能不如某些勋卫穿的皮大衣来的豪气一些罢了。

    当然其实他那也有带的虎皮和熊皮,只不过是用来当被褥用的,更多的还是隔绝凉气的作用,因为他和庄户们都还带了羽绒睡袋,帐篷也是设计更加合理的新款式,这些东西往野外一放,那睡眠质量和军队制式大帐篷的感觉,肯定是天壤之别啊。

    即便是最豪气的那几位勋卫,都不得不表示对林森他们的艳慕了。就这还是因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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