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就基金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纪敏在说,郑翼晨只有聆听点头的份,聊到一个阶段之后,两人开始熟络起来,讲到了一些日常的事宜。
得知郑翼晨在g市的中心医院工作,居住在亲戚的房子,每天都要挤公交车上班后,纪敏开口说道:“那好办,我在g市的天河区的五羊新城附近,有一栋房子,一年到头,没去过几次。那个地方,距离你工作的地点很近,走路不到十分钟的路程,你搬去住就行了,不用跟我客气。”
见郑翼晨面有难色,纪敏瞪了他一眼:“放心,我这栋房子不是送你的,只是给你暂时居住而已,不准拒绝我,要不我叫我的保镖直接把你绑上一块大石头,丢到海里淹死!”
郑翼晨知道自己拒绝了一亿的诊金,已经让纪敏有些不悦,要是连房子都拒绝的话,她面子上就挂不住了,只好点头同意,接过她递给自己的钥匙,认真记忆纪敏提供的地址。
作为回报,郑翼晨当场也给徐少涵写了一张处方,治疗他体内的热毒,又传授了纪敏几招捏脊的手法,叫她每天都给徐少涵捏捏,长久下去,徐少涵体质肯定有所提高,比吃药补身靠谱多了。
一个小时后,这辆布加迪威龙在一栋金碧辉煌,充满异国风情的酒店门前,停了下来,郑翼晨下车后,保镖恭敬送上行李,他接在手中,道了一声谢,又向车内的纪敏和徐少涵挥手道别。
小孩子半个钟头前,早已清醒过来,虽然对郑翼晨心有芥蒂,在母亲授意下,不情不愿,有气无力挥舞着肉乎乎的小手臂,眼睛却瞥向其他的方向,要多没诚意,就有多没诚意。
郑翼晨踩着松软的红地毯,推开玻璃门,进入酒店,打开手机,拨通了李丽珊的电话。
电话才刚响了一声,就听到李丽珊的声音:“你现在在哪里?”
“我已经在酒店的大厅了。”
“哦,那你到四楼的亚洲美食元素阁和我们会合。”
郑翼晨挂断电话,坐上电梯,这是一座圆筒状的透明电梯,上升之际,还能俯瞰楼下熙攘人群,不同于一般住宅区中,电梯环境的幽闭阴森,别有一番风味。
一出电梯门,就见到了笑容可掬的二狗,伸手夺过郑翼晨手中行李,领着他走到一张靠窗的餐桌前,透过窗口,能看到三里屯,国际展览中心等特色建筑。
看到郑翼晨过来,坐在主位的一个矮胖中年人,笑呵呵起身,亲切地和他拥抱,用一种温和的语调说道:“郑医生,终于等到你了,欢迎光临。”
郑翼晨面色疑惑,这个中年人,他从没见过,为什么显得和自己熟络一般。
他定睛一看,依稀从对方眉宇间,看出一丝熟悉的模样,忍不住失声说道:“高导演,原来是你!”
这个满面堆笑,生气勃勃的中年人,赫然竟是高灿森!
此时的他,不复昔日阴森诡谲的古怪模样,温煦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并没有戴墨镜,一双眼睛,黑白分明,神光湛湛,双臂也缺少了遮掩物,看不到半点尸斑,一丝痕迹也没有,青筋虬结,和普通人的手臂,没什么两样。
郑翼晨估计,除了阴气日益消散的因素之后,高灿森应该也是用了回春膏涂抹,才能达到这种效果。
他的头颅,方方正正,留着一个寸二平头,愈发显得英姿勃发,跟之前颅骨凹陷的恐怖模样,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正是因为高灿森现在的形容装束,与之前所见,完全两样,才促使郑翼晨一开始见到,完全认不出来。
高灿森神色激荡,握着郑翼晨的手说道:“没错,就是我,多亏了你,我才能以真面目示人。”
郑翼晨推开两步,仔细打量高灿森的体形和神态,特别是面上神气的观摩,高灿森看上去已经好了七八成,体内阳气日盛,阴气渐衰,此消彼长之下,只要经过两三个月的督脉灸,就能恢复如初。
他小声和高灿森交流,说出自己望诊所得,高灿森听得心花怒放,又是几声爽朗大笑,声如洪钟。
两人交流完毕,高灿森又吩咐二狗先把郑翼晨的行李带到房间摆好,自己则拉着郑翼晨面见餐桌上的人物。
除了高灿森之外,这张桌子,还坐着三个人,一个自然是郑翼晨的干姐姐,昔日巨星李丽珊,今天穿了一件波西米亚风格的碎花裙,裸露后背,云鬓高束,明艳照人。
另一个也是熟人,正是在片场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二号李云飞,上次见面,他打扮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今天却是换上一套纯白的休闲正装,对着郑翼晨挤眉弄眼,依旧不改调皮本性。
而第三个人,剑眉星目,脸泛青光,则是电影的一号男主角吴明道,此人是国内一线当红明星,上次没能见上面,是因为他去参加了某名牌手表的商业活动。
吴明道之所以肯拍摄高灿森这部电影,主要也是打了感情牌,两人有些沾亲带故,从辈分上算,吴明道还要称呼高灿森一声叔叔,当年他能进入娱乐圈,高灿森没少出力,李明道一来尊敬长辈,二来知恩图报,也是零片酬参演电影。
和高灿森等人见到郑翼晨的热情洋溢不同,吴明道如同雕塑一般,动也不动,冷眼旁观,心里很是奇怪。
自家这个叔叔的脾性,吴明道最是清楚不过,从没见他对人这般热情,不知道眼前这人,到底给他灌了什么迷汤,才能让高灿森做出这种大失常态的举动。
李丽珊指着右侧一个空位,轻启朱唇:“为了等你,我们都没吃晚餐,都快要饿死了,快点坐下。”说完挥手招来一个侍应,吩咐他可以叫厨房上菜了。
李云飞笑着说道:“你确实来得太迟了,等一下要自罚三杯谢罪才行。”
郑翼晨也有些不好意思:“没办法,首都的交通路况,你懂的!”
李丽珊扫了一眼他的着装,一件松垮的格子衬衫,蓝白相间,休闲的七分裤,外加双耐克的板鞋,十分休闲随意,忍不住问道:“我有问题,我们明天是去参加首映礼,你要是穿这样子去,肯定会把人雷死,你当是来沙滩渡假吗?”
郑翼晨郑重点了点头:“没错,我连泳裤都准备好了。”
见到李丽珊为之气结,郑翼晨急忙说道:“我开玩笑的,其实我的正装已经放在行李箱了,保证不会丢脸。”
两人谈笑之际,吴明道突然开腔插话,语调阴阳怪气:“高导,我没有听错吧?你准备明天让这个家伙出席首映礼?”
高灿森沉声说道:“有你这么称呼人的吗?他有名有姓,叫郑翼晨,不是什么这个家伙,那个家伙。郑先生是我专门从g市请来的贵客,他明天会跟我们一起出席!”
吴明道面带怒色,戟指郑翼晨:“你在说笑吧?他算是什么贵客?我听都没有听过,莫名其妙冒出来,就捞到了出席的名额。剧组里的人工作了大半年,像是德叔,小涛这些人,哪一个不是兢兢业业?最后也没有资格出席首映礼,这个阿猫阿狗,哪里有资格代表我们剧组?”
他说的德叔和小涛,一个是剧组的场记,一个是剧组的剧务,为了拍摄电影,都是大半年没有回家,一心辅助高灿森,确实当得起兢兢业业四个字。
李丽珊柳眉倒竖,冷冷说道:“讲话客气点,这个人是我的干弟弟,你叫他阿猫阿狗,不是明摆着要骂我畜生吗?”
第282章 史上最低难度的挑战
“丽珊,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就事论事罢了。”吴明道面上一红,“论付出,论功劳,我觉得德叔比你干弟弟更有资格出席首映礼。四月份中旬,他读大学的女儿急性阑尾炎住院做手术,刚好我们的拍摄进程,进行到了收官的重要阶段,没他不行,他两相权衡之下,硬是咬牙不去看望生病的女儿,在剧组最需要他的时候留下来,到现在他女儿还对他黑着一张脸呢。”
高灿森认真说道:“我告诉你,论付出,论功劳,郑先生比德叔大多了,如果没有他的话,我们的电影,根本就不可能拍摄成功!他的作用是无可比拟的,孰轻孰重,我心里明白,用不着你提醒。”
一直沉默不语的李云飞点头表示同意:“我也觉得高导说的很对,他这样做选择,一定有他的道理,明道,你不要再抬杠了。”
吴明道白了李云飞一眼,冲着郑翼晨恶声恶气说道:“我听高导他们说,丽珊上次脚受伤了,多亏你帮她治疗才治好,让我们的拍摄工作能顺利进行,是吗?”
郑翼晨听到这种趾高气扬的腔调,心里有些不爽,按捺下不快,耐心说道:“没错。”
吴明道冷笑一声:“哼!有没有那么神奇?骨头都断了,用一个星期就能正常走动,是不是你和丽珊串通好欺骗我们剧组的人,好比你当恩人一样对待?”
李丽珊怒气冲冲,重重拍了一下桌面,站起身来:“吴明道,你还没喝酒呢,就开始撒酒疯了是吧?一而再,再而三出言侮辱我还有我弟弟,你当我好欺负是吧?”
吴明道淡淡说道:“我都说了我是就事论事,你的腿复原那么快,我一直都觉得事有蹊跷,还有,居然连个手术疤痕都没有,根本就不合常理。”
他的怀疑也算有根有据,李云飞也被说动,陷入沉思:“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越想越觉得郑翼晨治疗李丽珊一事,疑点重重,一个星期治好断骨,三天祛除手术疤痕,无一不是超乎常理的啧啧怪事。
但是照吴明道猜测的那样,李丽珊和郑翼晨只是串通起来演戏,捏造一个神医的形象,一切就说得通了。
一想到这里,李云飞有一种被欺骗的羞辱感,看向郑翼晨的眼光,也不像一开始那么真诚友善了。
吴明道抛出这个问题,原本是想着一口气策反高灿森和李云飞,剩下一个李丽珊孤掌难鸣,让郑翼晨成为众矢之的。
李云飞的反应,落在吴明道眼中,让他颇为得意,当目光转向面沉如水,看不出神情变化的高灿森时,吴明道又不禁暗自嘀咕,猜不透他的立场。
高灿森神情肃穆,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明道,我再说一遍,郑先生是我的贵客,没人比我更清楚他医术的高明。”
斩钉截铁,震耳发聩!
吴明道见高灿森铁了心要包庇郑翼晨,面上色变,不服气的问道:“你凭什么那么信任他?”
高灿森的强势表态,别说吴明道无法接受,就连李丽珊和李云飞,也是面面相觑,丝毫无法理解高灿森的行径。
瞧他的态度,估计就算吴明道逆天到足以策反李丽珊调转矛头,抵制郑翼晨,高灿森也会作为郑翼晨最坚实的后盾,寸步不让!
敢情高灿森才是郑翼晨最忠实的拥趸!
高灿森嘴角划过一丝深邃的弧度:“因为,他的高明医术,我有着切身体会!”
“什么?”除了郑翼晨面色淡定之外,其余三人,一起发出惊叹之声。
高灿森虽是寥寥数语,却透露出了两个重要的讯息:一,他之前身体患有疾病;二,他的病,被郑翼晨治好了。
原来不仅仅是李丽珊受过郑翼晨的恩惠,就连导演高灿森,也曾是郑翼晨手下的一个病号。
三个人听到高灿森自承有病在身,这才想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剧组中最为人好奇的一个现象,就是高灿森的古怪装扮。
关于他的装扮,可谓是众说纷纭,有人说,这是一个导演的特立独行;有人说,高灿森几年前出了意外,全身大面积皮肤烧伤,已经被毁容了,才羞于露出真面目示人;还有人说,高灿森是得了一种紫外线过敏的病症,所以要竭尽所能遮挡阳光,要是在阳光下暴晒,就会有性命之虞。
众人的种种猜疑,伴随着近几个月来,高灿森开始摘掉眼镜,扯去围巾,脱下手套而告终,看起来高灿森还是比较习惯正常的穿着,并没有标新立异的想法,他的身上,别说大面积烧伤,连个烟头烫过的痕迹都没有,而他站在太阳底下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不适,反而十分享受。
如今看来,第三种说法,虽是最不靠谱的猜测,因为高灿森在黑夜开拍电影时,也是穿着那样,可见并不是为了遮挡紫外线,但是关于高灿森患病的猜测,倒是有些接近事实。
高灿森由于患了不知名的怪病,被迫对自己的面目遮遮掩掩,在郑翼晨的医治下,日渐康复,才开始脱掉一身的累赘,将真实面目,显露于人前。
这才是最正确的答案。
高灿森似笑非笑瞄了吴明道一眼:“你该不会也怀疑我跟郑先生串通好,来欺骗你吧?呵呵。”
最后的“呵呵”二字,抑扬顿挫,尽显轻佻和戏谐的本色,比任何刻薄的言语都恶毒三分,郑翼晨大为钦佩,暗想高灿森如果是女儿身,凭借这两个字,估计也能羞煞无数**丝的弱小心灵。
别说**丝了,就连吴明道这种男神级的狠角色,听了这话,也被呛了个面红耳赤,羞怒交加,硬着头皮说道:“不敢,你说的话,我绝对相信,但我还是不服。”
高灿森神色不耐:“你到底有什么不服气?”
吴明道提高嗓音:“反正有他没我,如果他不能让我心服,而你又硬是要让他出席首映礼的话,明晚的首映礼,我不去也罢!”
高灿森面色顿时阴沉下来,吴明道这句话颇有杀伤力,让他接不下去了。
要知他们这几个电影的重要人员中,高灿森沉寂多年,李丽珊是一个过气巨星,李云飞则是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只有吴明道一人是当红巨星,如果他不去的话,整个首映礼一定会失色不少,也会引起多方猜测。
在电影放映的首日,就出现不和谐的音符,对票房的前景,非常不利!
高灿森深谙造势对于一部电影票房的重要性,吴明道绝对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如果他真的耍起无赖,不肯出席首映礼,将会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郑翼晨自然清楚高灿森的两难处境,爽朗一笑:“其实去不去首映礼,对我来说没有所谓,我就当是来渡假,乐得轻松,明天去看看长城和故宫,也不枉来了一趟首都。”
高灿森冲他摆了摆手,深吸一口气,努力使自己的语调温和一点,询问吴明道:“那,你说,要怎么样才服气?”
面前这人,毕竟是自己的叔叔,还是这部戏的导演,吴明道也不敢太过嚣张,故作沉吟,说道:“嗯,你们不是说他医术高超吗?那就让他看看我身体有什么病。我先声明,就只是看而已。”
李丽珊开口提出抗议:“你未免太强人所难了,怎么可能看几眼就看出有没有病呢?他又没有透视眼。”
李云飞心有戚戚说道:“就算有透视眼也不管用,只是看透人的骨头而已。”
郑翼晨突然放声大笑几声,目光灼灼,看着吴明道的脸,吴明道被瞧得浑身不自在,怒斥道:“你,你干嘛用这种目光盯着我?”
郑翼晨哑然失笑:“这倒奇怪了,不是你叫我看面色,观察你患了什么病吗?”
吴明道心中不快顿时消散,阴恻恻一笑:“也就是说,你接受挑战了,对吗?”
郑翼晨点头说道:“没错,你给我的这个所谓考验,简直就是在拿一道普通加减的数学题去询问一个中学生答案,完全是在送分,我哪有不接受的道理?”
实际上,早在见到吴明道的第一眼起,郑翼晨就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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