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墨:成都公安局当时已经猜测到你的意图了。
古魁:猜测到了。
回到成都后,古魁为爆破做了周密准备。他把两辆越野车的后座拆掉用来放炸药,并精确计算了所需的炸药数量。此外,还多次测量车子从区政府大门开进地库所需的时间。他甚至在区政府对面租了一套房子,密切监视政府官员的一举一动。古魁成了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一旦他靠近区政府大门,保安就会很紧张,在对讲机里不断重复:“古魁来了,古魁来了。”有人曾开玩笑地说:“古魁到区里,全区都要紧急集合。”
政府叫律师来帮我打官司,那不是天下最大的笑话?
古魁:我测量到车从成华区政府大门口开进地下车库的时间,可能也就5…10秒钟,还看了哪里能实施,找大楼受力的地方。
子墨:应该说做过精心的准备。
古魁:确实做过,因为那是没办法,我实在走投无路了。
子墨:听说那段日子,只要你出现在成华区政府门前,保安就会非常地紧张。
古魁:到现在还是这样。我来了,保安就对着对讲机到处喊。
子墨:假设你真的炸了政府大楼,这是犯罪,你想过吗?
古魁:说句良心话,我去学爆破,想炸政府大楼,还想活吗?死人还谈得上什么犯罪吗?
子墨:你自己不想活,可是会伤及无辜,你想过没有?
古魁:我为人处世,一向都是先想别人,后想自己。什么叫“人之初,性本善”?性本善,最后成了性本恶,成了恶人,为什么?我是被逼无奈,确实没有办法。
第23节:告官“刁民”(5)
因为扬言要炸政府大楼,古魁一时间成了名人。当这个消息传得铺天盖地之时,事件却出现了戏剧化的转机。成华区政府主动找到古魁,说服他走上法庭起诉政府。区政府随即开出了优厚的条件,给他10万元作为打官司的启动资金。
古魁:成华区这个书记还是挺人性化的,说话坦诚。当时我找他,说你不解决,我真要下毒手了,哪怕你是无辜的,我也知道你无辜。他就实话实说,说这么大的数字,谁敢给你表这个态。他说你通过法律程序搭个平台,我们再通过这个平台来调解,不判,调解就行。最后政府的法律顾问来给我做工作,说打官司的费用,政府可以跟法院协调减免,律师嘛,我们帮你找。我想哪来这么奇怪的事情,你叫律师来帮我打官司,那不是天下最大的笑话?我想了想,跟他说,第一我没钱打官司。他说起诉费我们给你全免,法院院长、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区长、国土局长当时都在。我说第二打官司,我请律师,不要你出律师,你借我10万块钱做启动费。最后他们答应了。
子墨:答应之后做到了吗?
古魁:做到了,确实这么做的。
子墨:在你看来,成华区政府为什么会愿意借你10万块钱做律师费,让你来和他们打官司?
古魁:他们就是想解脱。一脚把你踢到那个地方(法庭)去。你去吧,要干什么,一动就犯法了,你找不着政府了。当时从正面看,我希望政府也是有善意地、有诚意地来解决这个问题。
整个事情的经过是否真的如古魁所说?成华区政府拒绝接受采访。但区政府法律顾问李启军曾公开表态,由于将军汽配城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因而属于非法建筑,强拆合法。但是在古魁看来;成华区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因为土地性质从未被改变。在他出示的一份区政府当年招商时使用的规划图中显示,将军汽配城所在区域确为商贸用地,而汽配城开幕时成华区的多位领导都有出席。古魁还出示了成华区市场商业口岸开发领导小组在2003年3月下达的批复文件,文件内容明确显示在城北商贸区开办将军汽配城,经过了政府的道道审批,用地应属合法。
第24节:告官“刁民”(6)
除汽配城是否属于“非法建筑”外,双方争议的另一个焦点是赔偿金的多寡。成华区政府计算的赔偿金额是878万,而古魁计算的则是2亿多元。成华区认为赔偿应该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的标准,而古魁则认为应按照《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标准。土地的属性成了问题的关键,古魁说将军汽配城所占土地原先确为农村集体土地,但早在2002年成华区就报请上级各部门批准征用,2003年国土资源部下发批文后,这片地的属性已经转为了城市用地。
古魁:他们老是纠结着说我是非法用地。我说,你说我非法就非法吗?你要拿出东西来证明。2003年这块地是成华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是政府立了项的。
子墨:为什么他们会说你这片土地是集体用地呢?
古魁:它(成华区)是强词夺理。他们2002年就已经申报这个土地了。2003年9月3号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征用为城市用地了。
子墨:听上去赔偿金的差异主要和土地性质有关,你为什么没有去找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来进行确认呢?
古魁:我去上面找了,都石沉大海。我到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市政府,包括给市长、书记、人大都写过信,但是都没有结果。
2008年7月,拿着区政府提供的10万元钱,古魁真的将区政府告上法庭,而受理法院正是成华区法院。庭上,控辩双方就汽配城是否是非法建筑,以及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问题激烈争论。2009年1月第二次开庭时,双方激辩长达8个小时。截至目前,此案尚无定论。
在这场罕见的政府主动要求的“民告官”事件中,当事人古魁在五十多年的人生里,并非胡作非为的暴民。他曾资助过一名贫困女大学生。用来“作案”的越野车,在汶川地震发生后,被开到了重灾区彭州的白水河,至今车上还有加盖彭州市人民政府公章的抗震救灾特种车辆通行证。他说自己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辛辛苦苦、白手起家的资产在政府的强拆下说没就没了,而且还没个公道说法,这才走了一条非常之道。现在他赋闲在家,有空的时候,会到汽配城的原址去转转。十余年间古魁在那块土地上经历了三次创业,也遭遇了三次拆迁。面对前两次拆迁,当年的他一度非常配合。
第25节:告官“刁民”(7)
古魁:我是1991年下半年来到成都的。最开始辛辛苦苦建立了一个1000多平米的将军茶厂。1998年由于修三环路的需要,搞拆迁。拆迁补偿不是很理想,将军茶厂基本上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
子墨:这家茶厂投资了多少钱?
古魁:三四百万。
子墨:赔偿呢?
古魁:40来万。
子墨:当时你和政府争了吗?
古魁:没有。我这人可能还是太单纯了,总觉得政府也有困难吧。实际上我的企业受到很大损失,但是如果政府能就地安置,我们企业应该还是有发展潜力的。所以我鼓起勇气,把能利用的资源都利用起来,小孩、亲戚、朋友和我一起又重建了将军茶厂,修了个5000多平方米的综合楼,当时茶厂就基本上生存了下来。
然而2002年,就在他的新茶厂的厂房刚刚盖好之际,又传来了三环路扩充绿化带,且三环内不得修建厂房的消息。古魁只得看着5000多平米的茶厂再次被推土机铲平,这一次他又损失了1000万左右。不过他还是响应了政府号召,拆掉茶厂。此后不久,将军汽配城建设完工,古魁红红火火地办了开业典礼,还邀请区政府的领导前来剪彩。为了汽配城的未来,他努力地和政府搞好关系,甚至还借钱帮助政府完成过税收任务。
子墨:听说有一次成华区要紧急上交一笔税收,钱不够,你还垫付了一笔钱。
古魁:这也是让人心酸的事情。当时他们说税收任务有点紧张,差几百万交上不去。我是纳税大户,本来年底才应该交税嘛,他说能不能提前交一下。
子墨:交了多少钱?
古魁:60万。当时我资金相当紧,手里没多少钱,还是从民间借钱交的。利息很高,两三分的利息。
子墨:高息借贷去交这笔税是为了和政府搞好关系吧?
古魁:也有这个成分。但我想交税也是我的一个责任。
子墨:你当时对汽配城未来的展望是什么?
古魁:我想把这个汽配城做大做强,做成西南最大、最红火的汽配城。如果能做到,对我个人而言,也是事业上的一个肯定。
第26节:告官“刁民”(8)
四年后汽配城再次被拆,被一片商品房所取代。城市规划的变更,也变更着一个个小民百姓的生活轨迹和悲欢离合。拆迁问题专家王才亮说,古魁案件中的一些主要情节,恰是国内拆迁领域某些不良风气的缩影。
王才亮:成华区对这块地的规划,八年之中变了三次,这说明他们在发展过程中缺少一种长期性的、战略性的眼光,导致用地规划变来变去。其实,这种现象很普遍。我们国家对于土地规划的严肃性,始终没有应有的认识,换一任领导就换一个规划,导致社会财富的大量浪费。这也就是胡锦涛同志说的“折腾”。我想“中国式折腾”反映在经济建设上,最大的“折腾”就是拆迁和土地规划的任意变更。这几年拆迁之所以会成为社会焦点,主要原因就是这种“折腾”。像古魁这样的反复被拆的,不是个案,全国各地这种情况多得很。中国的拆迁这两年出现了一个倾向,就是政府为了节约成本,喜欢走两个旁门左道:一是明明是城市拆迁,偏要给你搞成农村集体土地拆迁,从而降低拆迁成本;二是跟你谈不拢,协商不好的时候,他不是去考虑为什么协商不好,是不是补偿标准低于市场价格,怎么来解决问题,而是想到另外一个途径——找你的碴儿,查你的手续全不全,把你的工厂当成违法建筑来拆除,用“拆违”替代“拆迁”。这是不符合现行拆迁政策的。古魁的案子发生后,我认为政府现在的态度是正确的。政府与公民都是市场活动的主体,如果发生争论,需要依法办事,应该请法院来公断。我认为这是个进步。
尽管如此,王才亮还是表达了对这场官司的担忧。他担心古魁可能会被诱入另一个死胡同而难以脱身。他认为,正如有的学者分析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规定,起诉标的一亿元以上的案件在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这起案件的标的已经达到这个标准,一审应在高院,二审便在最高院。而现实是一审在区法院,二审只能在成都中院。为何连中院都没有作一审呢?而且告成华区政府的案件正好在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善意地说这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是个考验,但谁又能保证这不是一个管辖陷阱呢?
第27节:告官“刁民”(9)
至于古魁自己,他不相信能把政府告赢。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此事的可能性被他直接排除。但是他觉得政府的态度也让他感到了诚意,只要有诚意,他还是愿意与政府和解的。毕竟今日的落魄与做老板时有着巨大落差,2000多万如泰山压顶般的债务仍在他身后盘旋。
我认为不是我威胁政府,是它在威胁我。它几次拆得我倾家荡产。我属于弱势群体
古魁:我相信政府是有诚意的,政府是要树立形象的,政府你说话是要算数的。如果政府有诚意,我尽量还是和政府达成共识。
子墨:假设不能达成共识呢?
古魁:我想撤诉。
子墨:撤诉之后,会继续用暴力手法吗?
古魁:我什么也不想用了。我想把这个事情留给后人去想,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子墨:听了你这番话,成华区政府会不会觉得你又在进行威胁?
古魁:我认为不是我威胁它(成华区),是它在威胁我。它几次拆得我倾家荡产,是它在威胁我。我属于弱势群体,我怎么能威胁它呢?
子墨:你的种种做法,家里人支持吗?
古魁:我不告诉他们。我给儿子写了委托书,没有后顾之忧了。我50多岁的人了,还能想什么?反过来,我辛辛苦苦几十年,是这么个下场!我姑娘说了一句话最让我感到心酸,她说,爸,你现在欠了这么多账,我对象都找不上,谁都不敢要我了。我儿子结婚的时候,我和我老婆都没参加。房子没有,什么都没有,搞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我老婆几次不想活了。所以我让他们都走开,我一个人干这个事情,好多事情我不告诉他们。
2010年新年伊始,古魁于个人博客发表声明,就“我诉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非法强拆我将军汽配商城及成华区人民法院违法拖延判决期限强行要求我进行调解”一事,表示“拒绝与政府调解”。古魁说:“我不接受调解!不要钱!只要判决书!还我公道!”2010年1月9日,古魁已向最高法院举报,表示这是“最后一次相信法律”。2010年1月10日,最高法院的页面显示已经在处理中,古魁也在焦急的等待中。
第28节:司法决斗士(1)
点评
一边是被强行拆迁的老百姓的无奈,一边是被“刁民”威胁的政府的无奈。我们看到过各种钉子户抗争的姿态,大多都显出了在强大对手威胁下的悲壮,而古魁却得到了特殊的待遇。古魁的官司能否获得最终的胜利,司法是否会受到行政的干预,网民多有议论。但是政府引导民众通过司法来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不能不说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司法决斗士彭北京
五十七岁老汉,向法官发出《决斗书》,以“原始丛林法则”挑战现代司法。九年官司,不满两次判决,用“网络风暴”推动法院重审。
在近十年天真的依法申诉后,我对以尔等无良法官为典型代表的司法黑暗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愿以原始丛林法则,与尔等决一生死!
“本人彭北京,现以五十五岁之身,郑重、正式地向尔等青壮年之躯公开提出决斗!
我自愿接受年龄和体能上的不公平,愿以原始丛林法则,与尔等决一生死!
在一个法治社会,我作为一介老村夫,明知体魄不如正处青壮年时代的尔等,却还要放弃法律途径和其他和平解决方式,转而以一种最原始的血腥方式来与你俩决斗,皆因不满尔等的借权欺民、野蛮无耻和国家机器对百姓利益的沉睡。
近十年来,我曾一直相信法律,相信打着‘人民’旗号的法院,也曾相信尔等所谓法官的人,但我现在终于发现,任何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的行为,在尔等无良法官把持下的所谓人民法院和无良官员把持下的所谓人民政府中,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官方支持。官欺民,民怨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我基于男人的基本血性,愿以一己之躯,让全国民众看到咱湖南郴州人的悲壮和尔等无良官员的残酷……
在过去数年间,我也曾一直寄希望于法院和政府,我为你俩的违法行为和郴州中级法院的违法判决,先后依法提出异议、申诉、控告,我为此足迹遍及郴州、长沙和北京,我不仅找李晓龙、郑建华等平和沟通过,也找过法院、检察院、纪委、人大、信访局和无数新闻媒体。我穷尽所有法定救济途径,也曾因此得到了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等人义正词严的批示,但这些批示一旦落到了尔等无良酷吏把持下的审判机构,也无异于泥牛入海。
第29节:司法决斗士(2)
在近十年天真善良的努力后,我发现我除了获得更多法律知识和对以尔等无良法官为典型代表的司法黑暗面有更深刻的认识,别无所得。正是尔等无良官员的贪婪、残酷和愚蠢,使我对法律和司法机关的态度从充分相信到将信将疑终到彻底绝望!”
……
写这篇文章的人名叫彭北京,是湖南省郴州市一位57岁的老人。2008年11月24日,他通过自己的博客和天涯社区发布了这份洋洋洒洒两千字的《决斗书》,矛头直指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和郴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