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自己在“楠”饮酒买醉,正喝得起兴,却刚好看到了那白衣小子,一副坐
立不安的傻相,引人发噱,再看他瞧见花轿时那种激愤模样,瞎子也知道他是来抢花
轿的。
本来,自己是对那毛头小子嗤之以鼻的,以东方家的势大,他就这麽冲出去,後
果肯定是有死无生,这等愚鲁之徒,活着也是多馀,正好看他的死相来下酒。可是,
尽避脑子是这麽想,但在自己心里深处,又好似有些羡慕这傻瓜的愚勇,那种为了所
爱豁出一切的傻劲。
结果,花若鸿抢了花轿後,陷身重围,明明四面八方都是刀剑,但他一面挥舞光
剑抵挡敌人,一面却把新娘子护在身後,没走出十步,身上已有七八道伤口,新娘子
却连血也没给溅到半滴。当看到这幕光景时,自己动容了,无可置疑地,这青年让自
己想起了一些往事,尘封已久的往事┅┅
也因为这样,尽避理智不断地提醒,别要多管闲事,但当两名东方家高手凌空发
掌要截下两人,千钧一发之际,自己还是忍不住出手了,一道破空剑气,阻住所有追
兵,让一双新人得以趁隙脱离现场。
那时场面一片混乱,自己出手又极微隐密,若不是源五郎这个怪异人妖旁观一切,
是不会有人发现的。
结果,这就变成了最大的失算。如果说出手的事实,代表自己心中某处的确在乎
着这对小情人的未来,那麽觑准这点的源五郎,无疑便掌握了有利条件。
“你这家伙也真是不简单啊!挑在这种时候突然说出来┅┅”
“一流的赌徒,总会设法扣上一手好牌,然後聪明地在该用的时候,打出最具效
果的那张王牌,我也只不过是奉行了这个原则而已。”
“我从来没有收徒的打算,而且,我记得我说过,不做超过花风流应有能力的
事。”
“哦?那您刚才挥剑砍我的时候,怎麽不对自己这麽说说?”
明明是又败一局了,但不知怎地,凝视着源五郎的笑脸,花次郎发现自己胸中已
经没有怒气的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种似笑非笑的莞尔。
“不过,花二哥刚刚的表现真是令人激赏啊!您对若鸿小弟的那番鼓励,说得慷
慨激昂,不晓得的人,还以为您是过来人呢!”
“你又嫌自己命长了吗?”
“这可不敢当。不过,倘若您非要为支持若鸿小弟的行动找个理由,您那时说的
话,不就是最好的答案了吗?”
“┅┅”
“再没有任何理由,比让一对彼此相爱的情侣结成眷属更具有正当性,因为他们
相爱,所以我们才给予他帮助,期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和这比起来,什麽武林霸业、
权力斗争都是微不足道,这样,不就够了吗?”
聆听源五郎的话语,花次郎无言以对。
有情人终成眷属啊┅┅这个自己曾经一度相信,最後破灭无踪的美梦,如今要寄
托在别人身上来完成吗?
真是讽刺极了。
“你把自己当作什麽?月下老人吗?”
“是啊,还是全副武装的月下老人呢!”
源五郎站起身来,回头笑道∶“事情就这麽办吧!传授武功,也不一定要收人为
徒啊!假如您真的不愿传武功给那个笨小子,就随便教他几下三脚猫剑招,让他在比
武时战死擂台上┅┅总之,这双小情人的将来,就全凭您的打算了。”
有叹气的冲动,花次郎仰首望天,圆圆的太阳,像是嘲讽自己一样,光华炽盛。
可笑的是,看着太阳,自己突然发觉这阳光与源五郎的笑脸无比相像,同样都对自己
笑得那麽嚣张┅┅
时刻已是正午,兰斯洛再度前往沈家梅园。
风声仍紧,但石存和被自己打成重伤,石存忠大概也为着花若鸿被救一事忙着找
人,石家领导阶层乱成一团,正是自己偷跑上街的最佳时机,不趁此时将刀取回,更
待何时。
说来也奇怪,与石存和的血战中,自己身中穿腹而过的那一刀,堪称重伤,但为
什麽没多久自己又可以像没事人一样,四处活蹦乱跳。
那绝不是单纯的忍耐能力,因为刚才撕下包扎一看,所有伤口已经愈合,连结疤
都省掉,肌肉完好得找不出受伤的痕迹,活动也没半点窒碍。
“真古怪!受的伤好像痊愈得越来越快了!”
以前在山上,老头子的教育里,总是鼓励男子汉应该多受伤,他说当肉体适应了
受伤的频率,新陈代谢速度提升,伤势就会好得快。因为如此,自己的内外伤向来复
原得很快。
可是,这样的情形实在太诡异了,前後不满两个时辰,所有伤口愈合如初,就算
自己再怎麽没常识,也晓得这不是人体该有的复原速度。以前痊愈速度快,也不过是
比常人少躺上几天,绝不是这样的诡异情形。
莫非是那女鬼的医治手段太过高明?不,这现象从自己离开杭州後,就已慢慢出
现,绝非一日之功。
“算了,随便吧!好得快总比好得慢强,先不管了。”
深思远虑并非兰斯洛的个性,既然想不出因由,那就不在这方面多做思考,徒增
困扰。
何况现在另外有值得烦心的事。
连续看到花次郎、源五郎的惊人本领,兰斯洛心中也起了极大的波涛。和他们相
比,自己没有相应实力的狂妄,显得可笑而虚妄,也难怪花老二整天在那边冷笑。
当源五郎说到要由花次郎负责传授花若鸿武功时,自己甚至有几分欣羡,想跟着
一起学。但这样一来,老大的尊严就荡然无存,况且以花老二一贯的冷漠,自己主动
上门求教,那大概只会挨到一顿更大声的冷笑吧!
哼!不教就不教,有什麽了不起,武功也是人创的,人家不教,难道就不能自己
创吗?
所以要先把刀拿回来,人家都说内力是武学的基本,自己身上的内力能如斯深厚,
再配上一柄罕有神兵,说不定也能创出什麽一流刀法来。
当然想到这点,兰斯洛也有些泄气,毕竟身上的内力除了震伤自己之外,鲜少发
挥什麽用途。喷血重创石存和的那招堪称妙着,但总不能每次都靠喷血伤人吧!要是
对方人多,自己岂非就此狂喷鲜血而死。
想着想着,已经来到沈家梅园,确认左右无人後,翻墙而入,依记忆中路径来到
後方梅园。只是入眼尽是昏暗一片,枝木错杂中,没有见着那袭白色倩影。
那女鬼说过,自己是寄宿在後园一处古井之中,兰斯洛四周寻觅,终於在东首的
一簇梅树间找到了古井。井底黑黝,微有水波,但看来已乾涸大半。
兰斯洛张口欲唤,对那鬼物仍隐有些胆怯,但既是光天化日,鬼物再厉也是有限,
而那女鬼看到自己总是一副胆颤心惊的模样,自己如果还对她心存畏惧,那就真的笑
掉人家大牙了。
“姑娘,小姐,你在里面吗?”
唤了几声,井底纹风不动,反倒是後头响起人声,冰冰凉凉的感觉,吓人一跳。
“你┅┅你又来了,身上的伤还好吗?移动太过,当心伤口啊!”
回转过身,窈窕倩影俏立在前,美丽娴静的脸庞上,透露着温柔的关怀,兰斯洛
见她这般关心自己,开口第一句就是探问伤势,心下也是感动,原本的几分怯意消失
大半。
风华伸手探向兰斯洛小肮,似想确认一下伤口,指未到,一股沁凉寒意令兰斯洛
汗毛倒竖,下意识往旁一闪,谁知风华这一下扑空,整个身体往前跌去。
(鬼也会跌跤?真荒唐!)
兰斯洛感到好笑,所剩的几分怯意完全消失,本能伸手去扶,只是在伸手之後才
突然想起,自己与风华的触碰只会从中穿过,扶也扶不着。
不过,这次却又失算了,因为当手掌与那幽体接触的一刻,轻软触感立刻在掌心
出现。
(咦?)
方自错愕,耳边响起惊呼声,兰斯洛这才察觉着手处竟是女儿家胸口。
他吃惊,对方的反应只有更甚,像只受惊的白兔,慌乱想站直身子,却因为目不
视物,仓皇间反而整个身体都往後跌去,全贴靠在兰斯洛怀里。
跌来的劲道不重,可是冰寒刺骨的感觉却让兰斯洛往後退去,两具人体就这样跌
坐在井边。
很难去形容那是什麽感觉,无疑她的身体极冷,但搂在怀里的感觉,却不像抱一
块大冰那麽死板。或许是天生丽质,风华的肌肤细致幼滑,碰起来像是细细的雪沙,
是种触觉上的至高享受,教人期待倘若这样的肌肤能有微温,那是多麽一件美事。
回忆伸手误碰的那一瞬,感觉是出乎预料的饱满结实。与外表看来的纤弱骨感不
符,这女鬼似乎有副值得骄傲的好身材。想到这些,兰斯洛心头一荡,侧目看去,怀
中大美人羞得两颊晕红,像是天边晚霞映着白玉壁,更添艳色。
惊艳的美感,甚至是让人舍不得将目光移开片刻。
“你的味道┅┅很舒服┅┅”
咦?什麽意思?
两人靠在一起的当口,风华忽然冒出来的一句,教兰斯洛摸不着头脑。
“平常我听见陌生人的声音,心底都要害怕,可是不知道为什麽,只有你和他们
不一样。”风华怯声道∶“你的胸口┅┅有山的味道┅和┅你在一起,就像和小动物
相处一样,让我很安心┅┅”
这几句话,让兰斯洛更觉得没头没脑,浑然不解其意,但看着怀中美人羞态,被
她喜欢总比被她讨厌要好,当下也就含糊过去。
“沈┅┅沈姑娘!”
“嗯!我不姓沈耶!”
兰斯洛奇道∶“这梅园是沈家的,你不姓沈,那姓什麽?”
风华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不姓沈,也没有姓,就是叫做风华。”
“这就奇了,那你是怎麽来到这里的?”
“不知道。我只记得那天眼睛闭上以後,身体就飘呀飘的,醒过来就身在这里,
再也离不开了。”
兰斯洛心中暗叹,这女的生前必是个糊涂人,才会连死了都做糊涂鬼。只是现在
当然不好意思对她直说,反正知道称呼,有得叫就行了。
“柳公子┅┅”
“呃!别叫得那麽文诌诌的,我会不习惯。我看这样吧!我就叫你风华,你叫我
柳大哥,这样我们都省事点。”兰斯洛迳自道∶“对了,几个时辰前我离开的时候,
把配刀留在这里了,你有看到吗?”
“嗯!我帮您收起来了,现在交还给您。”也不见风华有什麽动作,手一展,自
袖中将刀取出,递还兰斯洛。
拔刀看看,锋刃透着寒光,兰斯洛满意地点点头,有了神兵在手,心中又踏实多
了。
“这柄宝刀不是一般的凡品,更绝不应流於世俗,柳大哥是从哪里取得的呢?”
从获得这柄无名宝刀以来,因为觊觎它的锋锐,前前後後不知惹来多少麻烦,但
像风华这样给予如此高度评价的,倒是头一遭,不过,此刀是兰斯洛在离开杭州後,
於一次异遇中所得,他本身对此刀并无所知,所以只有支吾其词的混过去。
“这柄刀的本身,沾泄了极大的不祥与杀气,是完全为了杀戮而铸造的凶器,但
是,在漫长的岁月里,它又几乎没有沾过血腥,反而被另一种伟大的心灵力量影响,
升华了刀的灵气,使之不致祸及其主,柳大哥能持有它,真是一件难得机运。”
兰斯洛呐呐说不出话,刀上的血腥,多半是到自己手上後才添上的,换言之,在
上任主人手里,这柄刀搞不好从没伤过人命。
只是,这些事风华又怎麽会知道呢?难道真是鬼物通灵,能自动与神兵有所感应?
真是好玄的一件事啊!
“持有宝刀虽然幸运,但如果持有者自负武力,凡事恃之争勇斗狠,多惹伤亡,
最後自伤其身,那麽拥有神兵反而是一种灾祸了。”风华轻声道∶“柳大哥,我之前
两次遇着您,您都身上带伤,这样很不好啊!”
没想到温柔娇怯的风华,突然说出这种观世深沈的语调,兰斯洛一时也答不上话,
胡道∶“这个啊,没事的啦,我的伤好得很快,就算有什麽伤也是三两下就好了,你
看,几个时辰前你包扎的伤,现在已经完全好罗!”讲完,才想到人家是个瞎子,如
何能看?
但风华却对这番话大感惊奇,伸手到兰斯洛早前几处伤口一探,果然愈合如初,
没半点受伤痕迹,心下大奇。
“怎会这样┅┅这不合医理啊┅┅柳大哥,在这几个时辰里,你可有服用或是擦
用什麽特殊药物?没有吗?那麽,是不是有神官帮您施用过回复咒文之类的法术呢?”
连续几个问题,兰斯洛都答没有,结果风华在一番沈吟後,问道∶“柳大哥,您
与雷因斯白家的高人相熟吗?”
“没有啊,为什麽这麽问?”
“我以前听教导讲师提过,雷因斯的白字世家,从回复咒文里钻研出一种叫做乙
太不灭体的奇功,能疗伤祛毒,催愈患部,当功力修练到绝顶,无论受多麽重的伤,
都能在瞬间重组肉体,不死不灭。您的愈合速度异於常人,又没有服用特殊药物,或
是接受回复咒文,所以我才猜想柳大哥是否修练过这门奇功。”
“没有,我既不认识姓白的,也没练过这种东西。”兰斯洛摇头道∶“其实这算
什麽奇功?真正要练,就该去练那个袭击我们的玩蛇变态的功夫,刀怎麽砍也砍不进
去,这才是有用的真功夫!”
“你说的,那是护身硬功,当今世上的护身硬功,除了已失传的睥世金绝,就以
大地金刚身最为优胜,也流传最广,主要的道理,是凭高密度的真气硬化肉体,修为
越强,肉体的硬化程度也越高,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风华娓娓道来,兰斯洛大感惊奇。如果这些剖析,出自花次郎、源五郎之口,那
便不足为怪,甚至由阅历丰富的雪特人来讲,那都算正常,可是现在说出这些的,是
个生前活在封闭环境里,对外务几乎一窍不通的傻女鬼,怎麽她会知道这些东西呢?
“风华,你讲的这些是从哪知道的呢?”
风华轻轻一笑,“也还是有些书能让瞎子看的。”
没尝过当瞎子的滋味,对风华说的东西,兰斯洛只感觉难以想像。
突然,一个想法出现在脑际。从前几次看来,风华在医治的手段上是颇有一套的,
起码不曾将自己医得变成与她同类,假如她也懂得医治武学方面的疑难杂症,那是不
是可以帮忙解决自己身上的怪症头呢?
“风华,我有个问题,就是┅┅”
隐约升起一线希望,兰斯洛赶忙将自己一催运内力,就觉得身体要炸开的怪病,
向风华详细叙述。
早前两次做紧急救护时,风华也隐有所觉,而听兰斯洛的叙述,那明显就是体内
真气太过钜量,兰斯洛无法驾驭,所以才会导致如此。一般习武者修练内力,绝少出
现这种情形,除非是有人强行灌输大量内力入体。
把把脉,探测几处穴道的反应,再询问兰斯洛一些问题後,风华更对自己的发现
感到惊讶。
在她过往曾看过的许多病例中,从没有任何人,拥有这等浑厚无匹的内力,这股
内力的雄强程度,远远非寻常高手所能企及,换言之,那绝不是单单一两百年的修为
而已。
除了量方面的惊人外,质的方面也同样可观。这股内力是以一种极为霸道的形式,
存於兰斯洛体内,它甚至容不下任何异种真气,只要一感应到异劲入体,便立刻狂暴
地将之震溃、消灭,敌劲越强,它也相对的增强。像这麽具有爆发性、毁灭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