隘,一经戴上,就会一去不回。父亲犹豫地将那顶早就预备着的帽子戴在爷爷的头上,两只手刚挪开,爷爷的眼角便淌出一滴很大很大的泪珠。一辈子害着火眼的爷爷,平常时候的老泪从来都是浑浊的,只有最后的这一颗,非常清澈,与那时候随处可见的碧水清泉毫无二致。一直以来,无论如何我也改不了初衷。事关爷爷的最后记忆,那颗泪水总被收藏在心里,每到需要时,就会自动亮出来,成为困难与困惑时的洞明。爷爷真实地死亡了,那颗泪珠却真实地继续活着。它不是太阳,照耀不了万物的生长。也绝非月亮,穿不透千千万万的暗夜。在我看来,它只是母亲和妻子一类女子手中的针鼻,透过它,能看到细细的线,能引导细细的线,去缝补人生衣衫上种种残缺。或者连细细的线都不需要,就用那针鼻大小的视野,寻找扎在肌肤经脉之上恶毒与非恶毒的杂刺。泪珠的针鼻,还能安妥心灵,特别是当她伤痕累累时。最后的爷爷单薄到不能再单薄了,看上去完全能够随风飘荡,那近乎透明的肌理,不能不让人认识到最珍贵的生命,其实薄得宛如山与山之间的一道浅水清溪。虽然薄到了极限,其中奥秘却是永远地无人能够认识彻底。爷爷生命之薄,正如此理,老来糊涂多年,却在最后一刻清楚明白地用自己的一只食指,做出此生此命的界定。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心有结菩萨敲(8)
在本城,有一位被一帮后辈尊称为老爷子的智者。那年夏天,在洛杉矶交响乐团任小提琴手的儿子,即将举办首场独奏音乐会,他和作为钢琴家的夫人理所当然不能缺席。在出国前的例行体检中,大夫发现老爷子肺部有积水,进一步检查后被确诊为肺部腺样体恶性肿瘤。此类疾病,被发现的,无一不是晚期。无法例外的老爷子,就此留在医院里。记得许多次探望中的一次,他正在输着鲜血,血浆瓶上明白地写着献血者的姓名与住址。那地方离得不远,大地名叫孝感,千古不朽的七仙女从天上下来后,就在那里找到了同样千古不朽的董永。老爷子一如既往幽默地说,又有一位阶级兄弟来帮我。他一说话,眼睛里就不同寻常地亮了起来,过了一阵才又说,农村还是那么苦,不然的话也不会用献血来换几个钱。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我和妻子一道再去同济医院探望,进病房门后十五分钟,老爷子就在我们的千呼万唤中独自远行了。他夫人后来逢人就说,老爷子一直在等,非要醒龙来送,才肯放心地走。老爷子一辈子最不相信的就是神迹,果然如夫人所说,那他一定是在用毕生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真正神迹。在殡仪馆最后送别,给老爷子听的音乐是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那是他一生中的最爱。殡仪馆里提供不了这样的服务。专门带去的那套崭新音响,是我们做了市区南郊一处濒湖住宅区的业主后所中的头奖奖品。依照风俗,拿到那类去处的用品,不好再往家里拿。很久之后的一个深夜,在家中聊天,提起这事时,妻子说,在当时她不是没有发现一些疑似提醒的善意目光,然而她觉得老爷子是那么好的一个人,没有什么可顾忌的!的确,关于老爷子,有一种著名的评价: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晓得如何做坏事的男人。这话是我说的。在认识老爷子之前所写的长篇小说《威风凛凛》里,我曾经用这句话来描述一位惨遭屠杀的乡村教师。属于真理的神迹,洁净无染,本真无邪,莫不是最深情感的结晶。
不相信神迹的好人,却用生命的最后一跃完成了一种完美的神迹。站在人生大限红线上的老爷子,在病床讲过一个故事,刚开始听,故事就是故事。后来就不同了,闭着眼睛冥思,俨然是旷世神话,紧锁眉头苦想,又成了日常哲理。这个故事说的是,某所医院病房里,住着两位患相同绝症的病人,这两个病人,一个来自闹市城区,一个家在远郊乡村。每天,城市病人从没断过亲朋好友上司同事的慰问,这期间家里发生了一次火灾,损失不大也不小,可家人一直瞒着他,众口一词地说,一切都好,用不着他操心;从前总在一起玩的朋友,明明结伴去了他们一直计划着要去的海参崴,由于怕他心里难过,凡来探望的人,绝对不会漏一丝口风;他所承担的工作专业性很强,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替换角色,单位的人却要他放心,需要安排的全安排好了,他只负责安心养病就行;该用什么药,尽管用,任何关于此病的最新治疗方案,只要见到了,就会将那份杂志拿过来与主治大夫讨论,并将近乎虚妄的所谓结果当成好消息,有意在前来探望的人群中传播,以博得城市病人短暂的欢欣。乡村病人则相反,每天用药,总要问清楚是不是还有更便宜的,还一再要求给些去痛片,只要不疼,病就好了一大半。乡村病人只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陪伴,他妻子丢不下家里的事,十天半月才能来一次,每次来总要说这说那,要丈夫拿主意:别处都在闹鸡瘟,要不要给鸡打预防针;该配种的母猪去找谁家的公猪合适;快浸谷种时,更得听丈夫的主意,市面假种子太多,妻子负不起万一失手的责任。其他如邻居家嫁姑娘该送多少贺礼,大女儿要同本垸的女孩子们一起外出打工,听说广东不如浙江安全,收入也低些——妻子一一弄清了,仍旧需要丈夫来做决定。时间不长,城市病人就在一场隆重的仪式中彻底死去。乡村病人却奇迹般地站起来,秋后还特地背上一袋自己种的花生来医院表示救命之恩。老爷子因此在天地的临界点上泪光依稀地重复三遍:阶级兄弟站起来了! 。 想看书来
心有结菩萨敲(9)
乡村的情感总是那样地看似全无,一如已经站在原野之上,却不晓得宽广之缘,更不明白深厚之底。乡村大地习惯先以一派草木示人,一半是家苗,一半是野草,不因肥沃而不长野草,也不因贫瘠而失去家苗,一切皆是天然。纵然起早摸黑丢开重病在身的丈夫而倾心种植家苗,怎么看也还是天然,唯有到秋天才能区分,家苗还需付出收获的辛苦,对野草则是交付于风,等到最终枯黄了,任由哪个孩子划一根火柴丢上去,燃成一片火焰,将没有耕种的野地烧成漆黑。等到春风又吹,去雁重回,野草新生的速度与英姿,一点也不输给那些代表乡土精华的家苗。
神迹理当归于情感,归于乡村,不如此还有谁具备这样的能力!
现在的电视台越来越偏好作秀,本来完全具备动人元素的一件事,让他们拿着机器摆弄一通,通过电子信号传到各家各户的屏幕后,就变得不忍卒读。那一年,却少有的例外。到云南的人,不用走太多路,就能在市内的翠湖,与一群群盘旋在头顶上的红嘴鸥玩到尽兴。我去云南时,昆明的朋友开着车,一下子就将我拖到更远一些的滇池,那里的鸥鸟更多,飞翔起来更让人心旷神怡。朋友的车上放了十几个大面包,到达滇池,才明白那不是我们的野餐,而是用来喂鸥鸟的。漫天飘雪般的白色鸥鸟将五百里滇池遮盖了一半。一个面包刚拿出来,就有鸥鸟来叼。开始时还能感觉到长翅膀的鸥鸟很有力量,剩余的面包越来越细,鸥鸟也越来越温情脉脉,等到来叼手上最后那点面包屑时,感觉里早已没有了那只坚硬的喙,而更像女子温软的手指轻轻划过掌心。回到武汉后,与一位常去昆明的朋友说起这类感觉时,他对我说了一件真实的新闻:在昆明,有一个老人,不似我这样的过客,去了滇池,才记得用面包喂鸥鸟,走了也就走了。老人却不同,他用自己有限的积蓄,买来面包日复一日地喂那些鸥鸟,长年累月从不间断。滇池边有很多摄影写生的年轻人,自然注意到了这位可以作为模特儿的老人。老人只顾喂鸥鸟,毫不在乎那些绕着他,寻找艺术气质的年轻人。在那段时间里,这些成了滇池边又一种风景。直到有一天,年轻人们发现从来风雨无阻的老人缺席了。一天又一天,老人还是没有出现。一打听,才晓得,老人已经逝去了。年轻人非常感动,他们把自己拍摄的老人照片放大到和真人一样,竖在滇池边上。首先感动的不是人,而是鸥鸟。轻如鸿毛的鸥鸟也懂得善良与情感。它们在突然出现的照片上方徘徊,还有两排鸥鸟像仪仗队一样整齐地排在熟悉的老人面前。
鸥鸟也是一种乡土,所以它能以神迹回报老人。
一切的情感之源在乡土,这是不容置疑的。
一切的神迹之根在乡土,同样是不容置疑的。
那是因为我们的一切皆出自乡土,抛开乡土,人能去哪里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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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属于情感(1)
我是个成熟的男人。用我的某一部分经历来看,成熟的男人会情不自禁地为某种不可改变的伟大现实而悲哀,同时还拥有一个可以安心在枕头上做梦的家。不过,我总以为成熟的代价太大了。那天,我丢下手中笔,独坐在自家的阳台上,正起劲地享受着难得的思维空白,一个亮光在思想的最深处冒出来。随之没来由地想:人其实永无摆脱听命他人的可能。因此人才如此珍视自己的情感。
我们的居所靠着碧波万顷的东湖。窗户外面,罕见地生长着许多树木。在过去的很多夜晚里,都能听见这些树木发出一阵阵的林涛声。我很喜欢这林涛声。每当它响起来时,因年龄增长而变得静谧的心中就会涌起让人激动不已的美妙的灵感。为此我时常在太阳刚刚升起或者刚刚下落的时候,沿着熟悉的街道,走向树林的深处,而与这些树林融为一体的时刻也是城市最美丽的时刻。
在绿叶如茵的季节,地平线上的太阳从树林对面透过来,四周光影灿烂色彩迷离,一个人置身其中,就像琥珀里那只一亿年前的小虫。那个专事命运安排的人指派我在冬季来到人世。这种时节,首先是白杨与垂柳的叶子变黄了,随后就轮到被我们叫做法国梧桐的垂铃木叶子与绿色告别。在落叶乔木中,最后让叶子枯黄的总是枫树。在这些卷入城市生活的林木中,还有一种树叫旱柳。这树的名字是童年留给我的记忆。旱柳长在乡村生活的山路旁,从前的姑娘们爱用它来打制装嫁衣的箱子。旱柳长在城市里却无人认识,它那长长的花穗被空气中的粉尘染得黑黑的,样子也不大招人喜欢。城市的人们只当它可以净化空气,只当它是一树绿阴,当它枯黄了就再也无人注意。黄叶飘飘,宛如生命在翻动着画页。
有一天黄昏,在记不清走过多少次的树林里,出现一处没有草茎灌木、也没有苔藓地衣的光秃地面。地面有几尺宽。它在树林的边缘露出一点模样,好像身后还有羊肠小路蜿蜒。
那是一个我从未发现的路口。
或者还应当说,只有像我这样在城市外面生活许久的人,才会将城市里如此细小的地理叫做路口。
曾将自己在这一带的行踪努力地回溯过,终归没有想起什么。但也没有认为这是自己的粗心大意。这样的路口本来就应该属于城市。城市的路口都有醒目的红绿灯,都有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能老远瞧见的指示牌。就是一条小小的巷子,都会在进出口钉上一块老大的铭牌。只有乡村的路口习惯地藏在地理与植被的背后。从记事开始,很长一段时间里,自己就一直是这么对待乡村地理:哪里有小路,哪里有山径,从哪儿能够滑进捞小鱼儿的深涧,从哪儿可以爬上有小兽出没的山崖。一切都像是生长在自己的基因里,无需刻意做什么,只管迈动双腿就能达到想达到的目的。
黄昏的太阳一如往日,满林子的黄叶正在努力地炫耀着最后的辉煌。铺满落叶的湖滨大道见不到别人,与幽静的夕阳做伴,心中纵然有一千种滋味也难说得清楚。在楼群中待了一天一夜以后,猛地见到树林后面的东湖,情绪总是免不了要暗暗惊讶与激动。东湖大得像一个海湾,望着水面无边的前方,感觉那里应是它的出海口,这让我很难将身后那些鳞次栉比的楼群与眼前烟波浩渺的湖水连在一起。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竟会鱼龙混杂到要与人类的雕虫小技息息相关,每每想起这些,就会为人的拙劣而脸红。追究起来,正是它使自己一次次地徘徊在这条路上。
地理属于情感(2)
还是那个黄昏,一个从乡村来的男人冲着我大声说:喂!到新华路怎么走?
从乡村来的男人迷路了,找不到他要去的地方。他的话非常直率,没有先生小姐或师傅老板的导语,一上来就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他一路问了四个人,结果越走越不像先前走的路。要去的新华路在江北,这儿已是江南。两地间的距离,就是坐公共汽车跑也得一个小时。
我只好告诉他,他这样问话,在城市里会被看做失礼,别人有可能故意指错方向。
从乡村来的男人说,他知道这一点,所以总是往别人所指的相反方向走,结果还是走错。今天被逼急了,本打算买张交通图,一问价,却要五元钱,他舍不得花冤枉钱,这才又开口问路的。
从乡村来的男人其实很聪明,我将他要走的路线说上一遍,他就记得清清楚楚,然后招手拦住一辆从面前经过的公共汽车。公共汽车走出几十米又停下来。那个从乡村来的男人半个身子吊在汽车门口,车内像有人在将他往外推。我赶过去。车上的人说出的理由,其实也就是乡村里的人在旷阔自然面前养成的那种一切都有些随意的习惯。我告诉车上的人,这个从乡村来的男人正在汉口最繁忙的街道,整修最最臭不可闻的下水道,这种苦活即使是在乡村中苦惯了的男人,也只有极少数干得下去,所以他们不应该为着一点借口嫌弃这些人。车上的人不做声了。从乡村来的男人却来了骨气,不肯坐这趟车了,要售票员将钱还给他。男人拿到车票钱后,跳到马路上,瞅着远去的公共汽车,恶毒地说,明天开工后,他就带一块砖头进下水道里。从乡村来的男人决意不再坐公共汽车,他要一路走过去。一个人走在路上不会有那么多的管束。
听着步步远去的声音,我感到那口音很耳熟。这种因素使我在他消失之后还想着要寻找他留下的踪迹。结果,我发现了从前一直没有发现的路口。事情的起因就是这样简单。路口就在一排大树下。只要我在过去的时光里,稍作留心就会发现,我却将它一直留到现在。这有点像男人都曾经历过的邻家女孩:天天从她窗前经过就是没能看见,等到经历了太多以后,站在自家门口稍作喘息,蓦然遇上时,禁不住懊恼先前所有的胡闹。
从未走进过的路口前面,有几棵法国梧桐和白杨没有去数,我只数过那三棵土里土气的旱柳。
它们紧挨在一起,不仅像路障,连路本身都挡住了。
紧挨着路口有一扇门。小时候听过传说,只要围着有灵性的大树转上几圈,大树就会变成一扇通向宝藏的大门。在思想和肉体都成熟的今天,我仍旧喜欢神话。神话仍旧是我情感思维的一部分。但我已不再把那些奇怪的门当做通往幸福的捷径。轻轻地推它时,生锈的门轴发出一阵撕裂般的声音。有门的地方就有路。门后的路绕过湖水一角,悄悄地伸向湖心。一群过冬的大雁在水面上无声地掠来掠去,间或有一两声叫唤撞上心头,我清晰地感觉到,在心灵最深处有一种东西回应了一声。这种感觉让我在继续行走时略为迟疑。这样的地方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哩?我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