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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默嘴角一撇,光听到五种材料的名字,他都有种蛋蛋的忧伤,不过他对贤者之石的传闻倒是挺感兴趣,便问道:“这五种材料,该如何收集?”
“这个,只有最渊博的炼金师才会知道五种材料是什么东西,那本书上并没有详细记录。”菲利普干笑一丝,不好意思说道。
“喂,活了五百年的那个家伙,你怎么看?”李默叹了口气问道。
菲利普闻言,也是抬起头,好奇的看向背包。
经过两天的接触,他已知道李默有个会说话的空间背包,这种从未见过的、不知是灵魂还是道具的存在,让他惊奇万分,忍不住想要研究一番。
但都被李默拒绝。
而背包言语中流露的渊博知识,也让他自愧不如。所以,李默追问背包时,他也是心怀期待。
“嘿嘿嘿嘿——”背包先发出一串它独有的阴险笑声,听了几秒钟后,接着说道,“五百年前,我叱咤风云之时,的确对贤者之石有所耳闻。那时候,战争进行到了最激烈也是最惨烈的时刻,所有能够动用的力量都已派上了战场。有一天,我的手下里突然多出了十多名新晋神灵。虽然他们力量低下,却是拥有神格的神灵无疑,我随便问了问,才知道是后方的一个炼金术师找到了一种快速将人变成神的方法,用的就是贤者之石的道具。然而——”
背包突然砸了砸嘴巴,没有说下去。
“然而怎么了。”菲利普果然被吊起了胃口,急忙问道。
“嘿嘿嘿嘿——”背包继续发出招牌笑声,“那些人造神灵都是一招被秒的货色,没有丰富的战斗技巧和不屈的战斗意志,这些东西抱团都打不过一个同阶的对手。反正这些神灵就这么一批,以后我就再没见过类似的了。”
“但也证明,贤者之石是真实存在的了?”菲利普眼睛亮亮的问道。
“那我就不知道了。”背包不置可否的回道。
“嘿嘿嘿嘿。”李默突然学着背包冷笑一声,“原来你还有叱咤风云的过去啊,指挥神灵,参加惊天之战。身为一个普通传奇的宝藏看护者,让你做这些超出能力的事,真是难为你了。”
“这个……这个……”背包只图一时痛快,说漏了嘴,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掩饰,最终干咳一声,深沉而忧郁回应道,“人生就像做过山车,有高峰,也有低谷,有惊险,也有喜悦。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巧克力是什么模样。从普通人成为巅峰存在,又从巅峰存在跌落普通人,有人说算了吧,但我不服……过去的事,都已过去,现在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背包而已。”
菲利普大汗:“背包先生,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李默倒没有继续追问背包,而是找到一个偏僻角落,往身上涂抹药膏,然后依照秘籍上记录的锻炼方法,让局部肌肉高速震颤,一方面有利于药膏的吸收,另一方面可以锻炼肌肉的力量和爆发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每个人也有权,保守自己的秘密。)
第三十四章 四大佣兵团
第二天早晨,李默和菲利普都决定返回丧尸城市。
李默是想多猎杀点丧尸,获取魔神力量。菲利普是想收集更多的黑色粉末做研究。
奈何城市里的丧尸似乎知道了李默的暗雷斗气对它们非常克制,任凭两人开车在城市中穿梭,就是没有一头跳出来找茬的丧尸。
而城市太大,两人一时间也找不到丧尸隐藏的地点。
甚至到了晚上,李默单独走入漆黑的城市中,依然没有遇到一只丧尸。这还是闻到生人味就发狂的丧尸吗?
李默很是无奈。
若不是菲利普的丧尸侦测火焰还在燃烧,他都以为整座城市里的丧尸都在那晚上死光了。
在丧尸城市耽搁一天,在丧尸的龟缩战术下,两人没有一点收获,只能一边斥责丧尸太奸诈一边启动汽车,重新上路,赶往蓝海城。
在那里,能打听到天域的信息。
……
蓝海城,遗弃荒原的一颗瞩目明珠,占地面积一万平方公里,常驻人口百万,是遗弃荒原三百五十二座城市里最繁华最强大的一个。
每天都有大量佣兵、商人、冒险者、杀手、情报人员、流浪者进入这座传奇之都,他们携带了奇珍异宝、灵宠魔兽、机密情报,换取同等价值的东西,或者想通过努力和运气在这里博得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在这里,每天都有人死亡,也有人崭露头角,有人一夜暴富,也有人倾家荡产。
这里还是遗弃荒原最安全的地方,因为这里制定了非常详细的规则,以及有维护规则的强者。
无论是谁,在蓝海城做事,必须遵循蓝海城的规则:不得强买强卖,不得杀人越货,不得欺辱妇女,高级职业者对中级职业者动手……这些规则在三十年前,蓝海城建立之时,便被城市的主人印刻在城市中心的不朽之碑上。
据说,这些规则跟中土国家的规则很像,所以很多人猜测,蓝海城的女主人、半步圣域、蓝海玫瑰赫拉朵儿,这个有着诸多称号的神秘女子,其实来自中土世界。
三十年前,这个如玫瑰般娇艳的女孩在一群佣兵汉子的护送下来到了此地,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便奇迹般的清除了盘踞城市中的数十万丧尸。然后自称城主,留于此地。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蓝海城的面积扩大了五倍,人口也在年年增长,甚至一向只在中土繁华世界设立机构的佣兵行会、冒险者行会、魔法师行会、全知晓情报组织,纷纷在蓝海城设立分支机构。
不过,根据惯例,这些行会的评级以及颁发的证书,只限于北荒管用,拿到中土世界,便是一文不值。
因为中土世界,有着一套更完善更标准的评级系统,北荒的一只a级佣兵队伍,放在中土世界,甚至连c级标准都达不到。
在第十天下午,李默和菲利普的皮卡车终于进入了蓝海城区域。
放眼望去,黄褐色的苍凉大地于此绝迹,前方的大地是一片令人沉醉无垠蓝色。亿万棵小型植物生长在这里,它们通体蓝色,结构简单,仅包含茎和叶两部分,根系发达,无论是泥土、沙砾甚至石头都能成为它们茁壮成长的养料。
这种苔藓植物,人们称它为蓝藻。
蓝海城也是得名于此。
蓝海城周围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都生长着蓝藻。它们生命力旺盛,干旱和酷寒都无法阻止它们的生长。即便将一块蓝藻当天铲掉,第二天又会生出新的蓝藻。
据传,蓝藻是最终之战里死在这里的一名传奇强者的血肉衍化而成,所以才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并且只能生长在蓝海城附近,一旦离开这片地方,蓝藻便会立即枯死。
因为蓝藻的存在,蓝海城周边建立起数十座大型牧场。而牧场饲养的牲畜吸引了遗弃荒原大部分魔兽前来捕食。黑石谷、月儿山成为魔兽常年盘踞之地。
又因为魔兽数量太多,每一年的春秋季节,蓝海城都会举行蓝海巡猎盛会。春秋季节是牛羊配种生产的黄金季节,同样是魔兽繁衍后代的黄金季节,蓝海城通过春秋季的蓝海巡猎盛会,募集诸多佣兵团队抵御魔兽潮,消耗魔兽的数量,以达到保护牧场牲畜的目的。
一年两次的巡猎,又以春季巡猎最为盛大。
为了鼓励佣兵队伍大量捕杀魔兽,蓝海城还会设立珍贵的奖品,奖励给猎杀魔兽最多的前三支队伍。
根据菲利普估计,再过四五天,蓝海城的春季巡狩就要开始了。因为他就是在去年这个时候,被金发青年要挟,前往黑雾城的。
果然,只行进了一个小时,远远的,一座跟丧尸城市差不多大的城郭轮廓出现在两人眼前。
“那个,就是蓝海城吧?”李默望着前方的城市问道。一路上听菲利普讲了蓝海城的很多传奇故事,他也对这座传奇之都生出一些好奇。
“不是,这座城市叫做蓝海三号,是蓝海城的卫星城。在蓝海城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四个卫星城,每一个卫星城,都驻扎有一支直属佣兵团队,负责守卫蓝海城的安全。魔兽攻城的年份,这里也会成为战斗的最前线。”菲利普解释道。
李默闻言目光一闪,对蓝海城的兴趣又提升了几分。前方的卫星城市都比黑雾城要大上几倍,那作为主城,蓝海城又是何种的规模。
他透过车窗看向其他方向,距离他们不远,有一支长长的商队也在赶往蓝海三号城。他们的队伍里有二十多辆包裹严实的马车,拉货的动物却是一种头生独角、外形如羊的奇特生物,除了赶车人,还有七八名身着铠甲的佣兵骑着一种披鳞怪马绕着马车来回巡弋。
距离他们不远,有几只健壮的魔兽紧紧跟随,或许是畏惧商队的武力,没有发动攻击。
商队的人也看到了飞驰中的皮卡,对他们来讲,汽车并不难弄到,但这东西燃料昂贵,且容易抛锚。在人烟稀少的荒原,一旦没油或者发生故障,都将是一场灾难。所以,长途跑商的人都不会用汽车。
由于天色将晚,李默和菲利普决定在蓝海三号城休息一晚,明天前往蓝海主城。入城的时候,两人接受了严格盘问。几个守城佣兵听说两人来自黑雾城后,眼中露出明显的讥讽嘲弄之色,让两人前往城市行政大厅等级身份,领取身份牌。并明确告知,黑雾城的不能在蓝海城使用。
守城佣兵的态度让李默异常愤怒,但他不是生气守城佣兵的恶劣,而是生气黑雾城的名声在外面如此恶劣不堪。或许,他应该跟反叛者合作,推翻支配者家族的统治,或者用背包里的所有炸药,将黑雾城的城墙给炸毁。这样做,才是对的。
李默的这种想法,在第二天看到蓝海城的真正模样后,膨胀到了顶点。
离开蓝海三号城没多久,就看到一座以白色为主调的巨大的城市轮廓,宛如蓝色海洋上盛开的圣洁之花。
蓝海三号城已足够大,蓝海城却比它还要大上四五倍。整座城市就像一座浮岛,中心的位置最高,一座座摩天大楼拔地而起,雄伟气派的建筑层出不穷。在城市外围,则是连绵不绝的民房,一律白顶白墙。中间的地方则是高大的仓库及交易市场,也是白色屋顶。
蓝海城道路四通八达,却没有建造任何围墙。因为蓝海城从来不怕魔兽袭击,它对魔兽的态度向来是主动出击。
蓝海主城的周边,分布着一片片井然有序的牧场,每一个牧场里至少饲养着数万头牲畜。这些牲畜的粮食就是地上吃不完的蓝藻,围栏的作用是防止牲畜乱跑。
几支训练有素的佣兵队伍不停的在牧场区域巡逻,只要发现魔兽的踪迹,立即猎杀。
蓝海城的入口极多,每一个入口都有三十六米宽,四条车道,由于出入蓝海城的人和车辆很多,李默和菲利普特意选了一条人流量相对较少的入口,不想刚排上队,就看到里面冲出一队胸绣喷火龙制服的佣兵,要求所有行人、坐骑和车辆靠边站。
李默和菲利普疑惑的对视一眼,双双走出汽车,就听见入口里面传出巨大的哄叫声。
“快看呢,四大佣兵团出城啦。”
“今天他们要通过猎杀魔兽的数量,评出挑选巡狩区域的顺序。”
李默旁边的人闻言,似乎知道一些消息,也露出兴奋的神情,争先恐空看向入口处,纷纷交谈着。
“蓝海城的四大佣兵团,据说遗弃荒原最顶尖的佣兵团,今天评选顺序,他们派出的肯定是实力最强的成员。”
“是啊,平日里我们见到的负责维持秩序的,都是四大佣兵团的外围成员,他们的核心成员,可罕有露面啊。”
“呵呵,真是孤陋寡闻,只要你在蓝海城待得够久,就会对他们的主力成员耳熟能详,因为整座城市都在谈论他们。”
“这话不错。我只在蓝海城呆了三年,就见过苍狼佣兵团的副团长、号称风之剑的九级骑士威廉,以及蓝海城的希望之星、十五岁便晋升五级战士的小天才马儿蒂姆;岩浆佣兵团的火焰之熊怒拉,折锋佣兵团的巨龙之剑巴尔扎克。唯独没见过最神秘的暗夜佣兵团的主力成员。”
“不要说了,他们出来了,这次让你们一次看个够。”
果然,那人话音刚落,就见一队气势非凡的骑士从城门口走出,这对骑士一共十个人,一律银甲银鞍,大红披风,每个人身上都散发着强大的气势。领头的一老一少两名骑士,尤为引人注意。
年老骑士满头银发,身材伟岸,气度非凡,腰间挎着一把两米长的双手阔剑。虽面露微笑,却有种不怒而威的气势。他的坐骑是一头四米多高的银色地行龙。地行龙本就是一种高阶魔兽,这头明显是变异品种的地行龙,品阶更高,甚至觉醒了一丝巨龙血脉,除了一头金瞳金甲的披鳞狼王,其他骑士的坐骑都有意的避免跟它靠的太近。
老者身边的少年面容稚嫩,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浓眉大眼,虎头虎脑,非常招人喜爱,却努力板着脸,装出一副少年老成的神情。
少年跟老者的模样有几分相似,身上背的武器也一模一样,也是把双手阔剑,但比老者的要小一号,即便如此,这把双手剑也比少年的身高要长。少年的坐骑是一头金甲狼王,顾盼之间,威风凛凛,自有一种王者气概。
“这是折锋佣兵团,为首者是他们的团长,号称巨龙之剑的巴尔扎克,他也是亲眼见证了蓝海城崛起的老佣兵。跟在他身边的是他的孙子托尔泰,一身神力,他的坐骑就是他亲手捕捉的。”有人认出了这两人,惊呼一声,喊道。
“咦,那是苍狼佣兵团的团长、智狐卡尔,他们的第一高手风之剑居然没有参加此次评选赛。”
“是啊,苍狼佣兵团是怎么想的,智狐卡尔虽然谋略无双,但此次评选赛几乎不需要什么计谋。而且他只带了马儿蒂姆,虽然马儿蒂姆是百年难遇的天才少年,但还处于成长期。苍狼佣兵团这次的排兵布阵,令人看不懂啊。”
折锋佣兵团离去后,又有一队骑士走了出来。他们穿着笔挺的蓝色制服,胸口绘着一只威风凛凛的狼头,跟折锋佣兵团的一律骑士职业不同,苍狼佣兵团大多是非骑士职业,真正的骑士职业只有一名,剩余的是三名魔法师,三名盗贼,两名战士和一名祭师。他们的团长就是一名魔法师,古旧法杖上镶嵌的一颗拳头大的蓝色晶石,显示他的魔法偏向水系。
由于职业的关系,他们虽然也有坐骑,骑得却是最温顺的角马。只有团长卡尔身边的一个冷冰冰的少年,骑着一头独角烈狮,手持长枪,腰挂宝剑,独角烈狮身上的皮袋里装满了投枪。
他就是蓝海城的天才少年马儿蒂姆。一头火红的头发,骑着一只火属性爆狮,却是一副生人勿近的冷酷模样。如同一块在火焰中沉睡的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