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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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备忘录-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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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长期的极左路线影响下,我们的社会对作者的精神权利简直是不屑一顾!
  历史已经进入八十年代,那种忽视以至践踏创作者精神权利的事件仍然屡屡发生。在下面将要谈到的这个案件中,它已不是抽象的践踏,而是动用铁器硬碰硬地铲除了。
  1987年1月,陕西骊山脚下,华清池边,大型壁画《杨玉环奉诏温泉宫》正式落成。这幅壁画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历史逸闻,给华清池风景区增添了新的景观。游人们饱览了骊山华清池的山光水色,聆听了关于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种种传奇故事之后,又在壁画前驻足品味,一饱眼福。

正名:精神权利(3)
细心的人在壁画右端发现了这样一行字:“丙寅秋张义潜作于骊山,史国霖、王权协助制作”,旁边还有四枚印章,其中有张义潜的一枚印章和一枚衔章、史国霖和王权的印章。从这些印章和文字中,人们知道了壁画的作者,对他们的艺术创造表示由衷的赞赏。
  张义潜本人也多次来到壁画前,长时间地凝视自己的这幅作品,那眼神,就像是在凝视自己心爱的孩子。
  游人们并不认识他。
  “这个张义潜真不简单!”
  “杨贵妃就应该是这个模样。作者把握住了她的性格和形象……”
  当张义潜听到游人们这些议论的时候,心中便感到一种慰籍,一种鼓舞。那一行字和几枚印章不仅是刻在壁画上,同时也刻在了人们心中啊。它是对创作者的永远铭记。
  但是,8个月后的一天,张义潜突然听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张老师,快去看啊!有人把壁画上的署名和印章铲掉了!”
  张义潜匆忙赶到华清池。
  真的,壁画上的署名和印章不见了,只留下铁器的创伤。
  不该发生的故事真的发生了。尽管他预感到壁画署名的争议迟早会闹出点乱子,但他怎么也不曾料到华清池管理处会采取如此赤裸裸的强硬手段。
  那是在1986年1月27日,华清池管理处与陕西省艺术研究所签订了一份壁画创作协议书,后又续签两份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华清池管理处委托省艺研所创作题为《杨玉环奉诏温泉宫》的大型壁画,由华清池管理处付给省艺研所绘制费三万三千元。
  协议签订后,省艺研所指派本单位画家张义潜创作这幅画。张义潜经过8个月工作,在临潼完成了壁画创作任务,并由史国霖、王权协助放大为×平方米的画稿。
  1986年10月中旬,华清池管理处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对画稿进行审定,决定采用,遂将画稿送长安县大理石装饰工艺美术厂进行腐蚀工艺制作。
  在壁画蚀刻过程中,张义潜在壁画右端刻下了署名的一行字和四枚印章。他这样做,经过了省艺研所的许可,但没有征求华清池管理处的意见。他认为没有必要经过管理处同意。这是他创作的壁画,他有权力在上面署名。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天经地义。但他不曾料到,这一行字在日后引起了多么大的纠纷。
  华清池管理处不认为张义潜具有署名的权利。他们说:这壁画是我们委托省艺研所绘制的,是按照我们的旨意绘制的,我们是出了三万多块钱的。
  为此,管理处召集省艺研所领导及张义潜等有关人员开会商议,但未取得一致意见。
  接着,华清池管理处便采取了“断然措施”,将那一行署名及其中的三枚印章铲掉。
  望着壁画上的创伤,张义潜觉得好似有人用铁铲在铲削自己的心。他的心好疼好疼。他心疼的不仅仅是那19个字,不仅仅是这壁画,而且是自己作为创作者所应当享有的权利,是艺术创造在我们这个社会应当得到的尊重。
  张义潜就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张义潜作为创作者,对壁画拥有著作权,其署名依法受法律保护。华清池管理处作为壁画的委托创作和使用单位,对壁画在其议定范围内的正当权利亦应受法律保护,但擅自将作者署名铲除是错误的。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壁画右端画面线条空白位置处重新署上“丙寅秋张义潜创作”,字体不小于4×4平方厘米;壁画修复工作由华清池管理处承担;壁画上端位置的张义潜名章一枚、左下端位置的画名章一枚维持原状;华清池管理处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壁画一侧适当位置上修建一座说明碑,碑文除记载有关内容外,必须载明陕西省艺术研究所、作者张义潜及王权、史国霖所做的工作。
  这座说明碑,将永远矗立在华清池畔,永远昭示着壁画创作者的名字。面对潮水般涌来的游客,它也在默默诉说那不该发生的故事。
  几乎在同一时间里,邙山脚下的九朝故都洛阳,也落成了一座大型壁画。
  这座仿唐三彩壁画题为《唐乐图》,高一点五米,宽六米,由四百六十多块彩釉瓷砖拼成。画面上,十七位体态丰腴的唐代乐伎吹箫鼓笙,弹筝抚琴,神态煞是动人。如果这些唐代乐伎尚活人间的话,将与杨贵妃壁画一道,目睹一场不该发生的故事。 txt小说上传分享

正名:精神权利(4)
这座壁画的作者名叫韦娜,一个毕业不久的女大学生。她从洛阳工艺美术厂调到古墓博物馆后,接受了为博物馆唐宋大厅设计壁画的任务。经过三十多天的潜心创作,她拿出了《唐乐图》的草图,不久最终完成了设计稿。
  博物馆委托洛阳市美术陶瓷公司烧制。为了保险起见,烧制壁画时按惯例先后烧了两幅。其中一幅在博物馆展出,另一幅却被美术陶瓷公司送到广州交易会上以三万六千港元的价格卖给了港商。卖掉的壁画只保留着“洛阳市美术陶瓷公司烧制”的字样,没有署作者韦娜的名字,公司也未向韦娜支付报酬。
  一场著作权风波由此而起。
  事情闹到了市政府。分管文化工作的副市长对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他对著作权方面的纠纷如何处理缺乏经验和必要的知识,最后无奈地说:“双方都有道理,我管不了啦!市长也管不了这种官司!”
  看来,这事情还得由法院来管。
  法院起初也不知道究竟该如何管,该由谁来管,因为这种官司在当地的审判史上尚无先例。本来,著作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应当由民事庭审理,法院却将此案交给了经济庭。好在法官很负责任,临时学习了有关著作权知识,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耐心的调解。
  困难的问题是说服美术陶瓷公司。
  这家公司并未意识到自己侵犯作者的权利。他们说:制作壁画要经过放大、立线、配釉、施釉、烧制等一系列复杂的工艺工序。这些工作都是我们公司干的。我们投入的劳动占整个壁画创作劳动的80%,韦娜不过只占有20%的劳动。
  天知道这样的百分比是怎样计算出来的。以这样的百分比来决定著作权就更加荒唐可笑。可悲的是,公司提出这种荒唐理由时竟言之凿凿,好像真理真的掌握在自己手中。
  这里,他们不懂得一个起码的道理:韦娜是创作者,公司仅仅是复制者。尽管公司为壁画的烧制提供了原料和必要的加工,但这种劳动仅仅是复制,与作者的原始创作怎能相提并论?再复杂的复制品,也毕竟是复制品,它永远不能与创作者的智力劳动相分离。作品的著作权永远归于它的“创作源”― 作者。
  法院最终认定,美术陶瓷公司侵害了韦娜的著作权,应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陶瓷公司最终认识到不署作者姓名并将其转卖是违法行为,为此付出了一千五百元的经济代价。这点钱付得值得,花钱买个明白。
  至今还不明白著作权是怎么回事的仍然大有人在。心里很明白却在肆意践踏作者精神权利的,也大有人在。作者除了遇到被抹杀姓名的侵权,还遇到了被假冒姓名的侵权。如果说前者是无视作者声誉,后者则是损害作者声誉。
  新加坡假画风波,就是一桩典型的假冒作者姓名侵犯作者署名权的案例。
  “在北京引起风暴,现在来到新加坡!” 1990年2月,新加坡“北京人体画大展”做出这样的广告。
  一年前,由中国中央美术学院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人体画大展曾经轰动京华,轰动中国。
  新加坡的这次人体画展,试图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即这次展出的70幅作品是一年前轰动京华的“油画人体艺术大展”中的油画。
  不明底细的新加坡观众一大早便被吸引到设在中华总商会的展厅。到中午,这个不大的展厅已接待1000余名观众,前来参观者仍络绎不绝。多少年来,新加坡本地的艺术画展从未引起过如此汹涌的人潮。画展票价高达3元,在当地可谓破了历史记录。
  基于观众的热烈反应,画展主办者安排一些画作出售,标价2000元到5000元,这些作品被抢购一空。展室一角,展卖人体素描集和人体油画集的书摊,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一些风华正茂的新加坡姑娘驻足展厅,瞬间决定此生目标:去当人体模特儿。
  新加坡记者对展厅情景有一段生动的记述:“许多观众脸上表情生动,精采百出。有人张目注视,作无限陶醉或叹为观止状;有人依依徘徊,欲走还留,当场打开照相机猎艳留真;有人挤得头顶冒汗,却神闲气定地安抚同伴:‘忍忍!热一热没关系嘛!’本地观众的好奇心不亚于北京市民,‘玉体横陈’毕竟比‘高山流水’诱人。” txt小说上传分享

正名:精神权利(5)
新加坡果然掀起主办者所希望的“风暴”。
  然而,新加坡的画家们却在这“风暴”中冷静观察,发现了许多破绽。他们说:“越看越不对劲,一些画作没有感情、灵魂,缺乏动感,显得死气沉沉。看这样的画,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画家萧学民发现画展中的作品与自己印象中的中国画家的水准、画风不符,当场向画展的主办人提出质疑。
  画家曾纪策说:“这是我参观过的画展中画作水准最低劣的一次。我可以肯定,它们绝对不是当年曾经轰动一时的北京油画人体艺术大展中的作品,因为我有那次画展的画册。”
  尤其是那幅署名靳尚谊的《双人体》让人疑窦顿生。它画面粗俗,人体干瘪,令人不忍卒睹,明眼人一看便知它绝非出自中国油画大师之手。
  叮铃铃… … 中国中央美术学院院长靳尚谊的电话铃声响了。
  “喂,靳先生吗?我是新加坡。请问,你有没有画作在新加坡展出?”
  靳尚谊莫名其妙:“没有呀!我根本不知道那里有什么中国画展。展出的是什么作品?”
  “是人体画。有署名您的《双人体》,还有孙为民、詹建俊、王征华、杨飞云等中国画家的。”
  “这是一个大骗局!”
  很快,新加坡友好人士寄来了一些画展照片和作品复印件。靳尚谊看了,非常气愤。美院的其他画家们看了,也都非常气愤。他们敦促靳尚谊:“快点发个声明,揭穿他们的勾当!”
  中国画家对造假画的歪风深恶痛绝。然而,几乎每位画家一生的创作活动都难以摆脱假画的阴影。这次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促使靳尚谊等一批中国画家对假画问题作了一番认真的思考。
  假画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无论是在美术作品拍卖行,收藏家的画室,国家珍品收藏馆,还是皇室家族的宫廷里,都有大量赝品或至今还被奉为珍宝的赝品。拉斐尔、梵高、毕加索、伦勃朗等几乎所有的世界级画师的作品,都曾被人“鱼目混珠”。伦勃朗一生留下许多传世之作,但究竟有多少是他的真品,至今仍是一个谜。世纪初,人们认为他的作品有1000幅,但目前鉴定的结果表明,真正出自这位光线大师之手的作品不超过430幅。有人估计,到2000年,被认定是伦勃朗真品的画作也许只有250幅左右。
  困扰着画家们的一个问题是:几乎所有著名画家都曾遭到剽窃之苦,同时,几乎所有著名画家又是从“剽窃”他人画作起家的。这种说法也许过于绝对,但有证据表明,印象派画家马奈、现代派画家毕加索等,都曾长期“借用”其同行的作品。专门从事剽窃的画师也大有人在。造假画者的高明技巧及扎实艺术功底曾使他们中涌现出世界级的“画盗”。
  在中国,从明代起就开始出现造假画者。美术家们说:中国有造假画的传统。直到今天,造假画的风气在中国依然很盛。徐悲鸿、吴作人等名家的画作都遭到了隐蔽或半隐蔽的剽窃。
  一般来说,中国的造假画者都瞄准了国画。至于对中国油画的造假,新加坡这次画展是第一次。因此,靳尚谊等画家感到震惊,想不到造假者造到了他们头上。
  新加坡“北京人体画大展”开幕的第二天,《联合早报》等新加坡报纸发表了靳尚谊的一则声明:
  “据闻,近日在新加坡有一个北京人体画展览,其中有部分署名本人的作品。我想澄清以下事实:一、近期内我未提供过任何作品在国外展出或销售;二、本人仅画过一幅双人体作品,此作现挂在我的北京寓所。本人对画展主办者的不当做法深表遗憾。本人将调查此事,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新加坡舆论一片哗然。除中文报纸刊登这份声明外,英文报纸也直接向北京打电话证实真伪。
  24小时后,靳尚谊和中国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孙为民的联合声明又刊登在新加坡报纸上。声明说:
  “现正在新加坡展出的署名靳尚谊和孙为民的人体作品全部是假的。特此声明。”
  随后,新加坡《联合晚报》同时刊登靳尚谊原作《双人体》及展出品《双人体》两幅油画的照片,制作大标题《真与伪》,让读者一起来鉴别。谁都可以一眼识出真假,真品与赝品的艺术质量简直是天壤之别。。 最好的txt下载网

正名:精神权利(6)
一时间,新加坡社会沸沸扬扬。
  观众和油画购买者都感到自己上了圈套,对画展主办者提出谴责。
  警方发言人表示,将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任何人将假画当真货买下后觉得受骗,可马上向警方报案。警方接到投诉后将以欺骗性质着手调查。
  没人敢买这些油画了,不过,前来一睹假画的人潮倒是更加汹涌。第二天,观众增至2700人,第三天增至3000人,第四天又增至3700人。他们在展室议论纷纷,不是在欣赏,而是在猎奇。有人竟要以100万元作赌注,赌一幅画的后面是否有画家的签名。在舆论的压力下,主办者不得不一改“言之凿凿”的态度,承认参展作品中只有50幅原作,其余20幅是复制品。
  主办者又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在报纸上发表了“致靳尚谊的声明”: “这20幅复制品在展出前,我公司遵循律师的劝告,并未标出原作者的姓名,其中几幅可能是复制您的大作,但并未署上您的大名,所以您2月22日给各报的声明与事实不符。另外50幅原作可能不是来自贵院的作品,但北京的艺术天地应该不仅限于贵院,让其他艺术家也有发表作品的机会,我公司认为是公平合理的,我公司所有的广告宣传从未提起贵院。”
  这份声明能够自圆其说吗?新加坡美术界人士认为,它是不能令观众和画家信服的。声明中说几幅画可能是复制靳尚谊的作品,但未署靳尚谊的“大名”,而事实是,展出的人体画的价格标签上写着:O?A:靳尚谊。这是否有鱼目混珠之嫌?声明中说“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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