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其中的金银珠宝全都被梁武帝涂上了毒药,凡是拿到了宝藏的人全部中毒。
听到最后,狄云心灰意冷之下带着师妹戚芳的遗女空心菜再度回到大雪山,每个人的心情都复杂到了极点,还有不少人甚至因此而伤心落泪。
尽管戚芳为了救丈夫万圭,而死于万圭的剑下,没有跟着狄云离开。
但戚芳却获得了听众一致的赞赏,或许这个女人很愚蠢,但却忠于家庭而丈夫。
这一点,非常符合宋代绝大多数人的主流价值观。
但赞赏戚芳却并不影响众人对万圭杀死妻子的行为痛斥不已,对他最后的死亡也是甘傲大快人心。
都以为整个故事就要以此种悲凉的风格结束了,毕竟前面《白马啸西风》之中的李文秀也是失去了情人后孤零零骑着白马从瀚海返回中原销声匿迹。
和如今狄云背着大白菜,从中原赶赴藏边大雪山隐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不光是听众们对此感到非常的遗憾,其他的说书人们都纷纷摇头。
但是对他们来说,丁阳这宗作死的行为多一点也好,反正故事这样发展既合情合理,也还偏偏发人深省——就是听众感觉心里欠缺点什么。
“嘿嘿,别说,这故事确实不错。但若是百晓生总是这样,咱们也就不必再担心他会在将来给咱们带来麻烦了。”
“对,这种苍凉的结局或许很多读书人会喜欢,可市井中却肯定不会吃香。看着吧,再稍稍积累积累,咱们便可以利用旁人的想法推波助澜搞臭了他!”
深沉和文青向来是通俗文学的大敌,除了个别少数人,通常没有人喜欢看书听故事最终收获满肚子的别扭。
宋代的说书人们或许没有相应的理论支持,但是常年的经历足以让他们感觉到界限。
让听众感觉到有些不太舒服,那对于这个故事而言就是失败的。
无论艺术价值有多高,都不会有人来买账支持你说下去。
所以看见丁阳又是一个类似《白马啸西风》的结局,所有说书人都在心底高兴坏了。
他们相信,这就是百晓生犯下的错误。而随着他得意忘形下去,最终必然会因此完蛋。
底下的其他听众们也还在唉声叹息,毕竟最后这个结局带来的震撼太大了。
一时间,甚至打架都忘记了追问这是不是就算最后结局了?
正在此时,丁阳却揭开了《连城诀》最后的一抹亮色。
在狄云回到大雪山的时候,远远看见了之前曾与他共患难,而今却被无数流言蜚语所伤害的水笙,正在笑吟吟的等待着他回来。
只是一瞬间,所有人的心情都为之一变。
很多听众们甚至高兴的放声大笑起来,铜钱更是随手摸出一把来就洒了下去。
“水笙,哈哈哈,对了,狄云还有水笙小娘子在呢!”
“这下水娘子肯定已经认清楚了,表哥汪啸风其实并非她的良配。”
“无所谓了,反正汪啸风也已经在天宁寺中毒而死了。水笙小娘子的婚约,也作废了。”
“那今后便是狄云和水笙小娘子结为夫妻,共同抚育戚芳的遗女空心菜慢慢长大了!”
旁人高兴至极,可几个说书人却脸色难看到就像是死了爸爸。
仅仅只是简单的两句话而已,就看着丁阳勾勒出来了未来的清晰画面——充满希望!
非但不影响连城诀的本身故事精彩程度和艺术成就,还给众人的心情带来了抚慰。
“这家伙,简直就是个妖孽!再这么下去,保康门瓦子哪里还有我们的活路?”
“哼,别说是保康门瓦子没活路,再让他这么持续下去,怕是整个东京城都容不下我们再讨生活了呢!”
“不行,咱们要想个办法!尽快把这厮赶走,至少也怒能再放任他继续猖狂下去了。”
尤其是看见阿黄面前的簸箩里面洒满了铜钱金光闪闪的景象,每个人的心里都在滴血。
这些钱本来应该是归他们所有才对,这些听众原本都是来听他们说书的,可现在……
“百晓生,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个怪物呀!”
看见丁阳日进斗金,说不眼红那纯粹胡说。
不过……
“唉?我说百晓生,这《连城诀》就算是完了吗?”
“又完了?话说原来听别人说故事也听多了,从未感觉到时间过的这么快呀?”
天色再度擦黑,事实上这个时间点并不算是瓦子的娱乐时间终结。相比街边上的临时摊,瓦子里面可是有灯火照明的。
火红的灯笼挂出来,很快就把整个瓦子照的亮堂堂一片。
前天晚上在外面说书说到那么晚,周围黑漆漆一片还被人拦着不让走,继续让说书。
可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尽管说话不受影响,但是表情和动作就完全看不见了,说书效果肯定要打个折扣。
但在瓦子里面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不说瓦子里提供的照明灯火,还有很多勾栏也会打出属于自己的特制灯火。所以尽管天色黑了下来,可是各种娱乐项目却丝毫不受损害。
可今天丁阳却不打算再说了,结束了《连城诀》倒不是没有可说的东西,只是总要留给大家相应的时间消化一下这个故事的余韵才好。
这两天他几乎用肉眼都能看见位面活跃度正在可惜的前进,想必其中和说书的影响效果也有关系。
唯独不知道是和故事的穿杨度有关系呢?还是和说书赚到钱有关系?或者兼而有之?
因此丁阳准备缓一缓,今晚回去看看效果再做验证。
毕竟对他而言,满足位面活跃度,早早完成试炼任务才是最关键的。
听众们今天倒也很好说话,听完了《连城诀》的故事后,心情也的确需要个休整。
只是这一幕被其它说书人看在眼中后,顿时大喜过望。
“哈哈哈,看看,我说什么来着?所谓的百晓生迟早是要露出真面目的!”
“哼,看来他肚子里面也就藏着这么多的货色了。只不过几天时间,已经没有可说的东西了。接下来,怕是就要新瓶装旧酒了!”
“那就放心了。不怕他说新故事,就怕他新故事说起来没完,那才是真糟糕呢!”
“趁今晚,干脆去书会找人摸摸他的底。如果识时务,也未尝不可收进来。”
“哼哼,如果不识时务,那就彻底赶绝他!”
“好!”
。。。
。。。
第117章暗流潮涌
东京城里谈起说书的行当,谁都不能忽视了霍四究的存在。
说不上名动天下,至少也是名动汴梁。
他说的三分,精彩演绎,却又不背离历史,很是受到相当一群人的追捧。
甚至有不少人就是凭借着从他这里听到的说书桥段,当做正经历史在激烈讨论。
因此,霍四究非但可以富甲一方,还成为了雄辩社书会的会首。
宋代的文化环境极为宽松,所以随着各个文艺项目兴起,也诞生了不少的会社。譬如杂剧的绯绿社,影戏的绘革社,说话的雄辩社,清乐的清乐社,唱赚的遏云社,耍词的同文社,吟叫的律华社,撮弄的云机社等等。
相应的会社管束着各自社员,也要承担官府的差役。
此时虽说官府也有教坊司承担皇室或者官面上的许多宴会演出,但有时也会指定一些市井艺人承担演奏或者表演。
这时候就是由会社来安排人选和节目,居中周转。
其中可以操作的地方很多,既可以捧人起来,也可以置人于死地。
除了歧路人,他们是走江湖跑单帮为主,其余同行业的艺人若是不加入相应会社,本身演艺事业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丁阳根本就不知道,在他回去和红玉分享喜悦的时候,还有一众说书人前去拜见霍四究。
“霍兄,这个百晓生实在有些过分,照他这样瞎胡闹下去,整个行情都会被他破坏干净!”
“就是说呢!每日里都讲新故事,这不是逼着别人也要学他么?可新故事,哪有那么容易就编出来?引来众人不满,最后只能是坏了行情。”
“这事儿霍兄若是不出面管管,那咱们可就真的忍不下去了。”
听完这些人轮番评述后,霍四究并不以为意。反正他是以讲史说三分出名,丁阳的那些听众根本就影响不到他。
不过众人恳求,霍四究终究也不会拂了大家面子:“好说,好说!诸位所言我知晓了,且再看几日。若果那百晓生还说新故事,我便去约他谈谈。否则,也就罢了。毕竟是个新人,刚入行总是有一些积累在。可诸位也很清楚,故事的积累不是那么简单容易的。我看他也就是这样了,开头三板斧耍完了还是要现出原形来的。到那时,再作商议也不为晚嘛!”
霍四究一番话虽平平淡淡,可却很快让众人的心情都平静了下来。
“这几****虽然没有太多关注百晓生这个人,火爆是火爆了一点点。可谁没有从新人的阶段走过去?刚入行的时候,最差最差,手头上也有1、2个新故事能拿出来,想不火爆都难。可随着时间流逝,新故事迟早有说完的一天。那时候,还不是需要沉淀下来另行摸索。所以百晓生的事儿,不算什么。大家也没必要太上心,随他去吧!”
按常理来说霍四究说的才是正经,谁刚入行的时候不是都有压箱底的新段子和好故事酝酿已久。
一入行,都是凭借全新的故事来打动市场,吸引听众的注意力。
可随着肚子里面的存货用完,终究还要回到老路上来。
新故事的推行,也就是起到个最初入行时候吸引来相应听众群体的效果。
这些人也都是说书时间不短了,谁又会不懂这个道理。
但是丁阳所表现出来的势头却很让他们不安,似乎会打破以往的惯例。
“霍兄的道理是没错儿,可总感觉这个百晓生和别人不一样呢!”
“是啊,这才短短几天的工夫,就已经说出来了四、五个新故事。看他的样子,似乎还有不少。”
“呵呵呵,诸位是身在此山中,才不见庐山真面目啊!”霍四究这些日子的注意力全被新发现的贺兰砚所吸引,并没有过多关注丁阳的势头。
因此他也无法理解众人的担忧心理,总觉得他们都是杞人忧天。
“这件事就先听我一言,过些时日再看也不迟。诸位也是许久不曾登门,今日既然来了,正好请诸位看看我新得的一方宝砚。”
很快霍四究便岔开了话题,引着大家去看他费尽了心机才买到手的新砚台。
众人都知道他平日里就很喜欢搜罗名砚,眼下看他热情满满,那怕心中还都在担忧丁阳所带来的威胁,可却也不好推辞。
彼此对视一眼,只能跟随过去瞧瞧:“哦?霍兄又有新收获?那倒是要瞧瞧的!”
“这方砚台可不好买到,举世之间也不过寥寥。若非我与墨仙相熟,又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许出无数好处,哪里能借来用用。”
这话出口,众人全都惊呆了。
敢情费了半天劲儿,这方砚台居然还只是借来用几天而已。
到董事什么好砚台能这样稀奇,便是其余人不如霍四究这般喜爱砚台,也就心中好奇。
很快,霍四究便引众人来到了自家书房当中,珍而又慎的取出一方砚台来:“这便是贺兰砚!”
贺兰砚?
“恩,对,据说是原石是从西夏境内的贺兰山峰顶采取,殊不易得。举世之间,此砚之数也仅在五指之内。”
全天下也至多才有5方砚台?稀少是足够稀少了,可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之处呀!
虽然看上去能感觉到这方砚台的质地莹润,文理细腻,雕刻手艺确实不凡。然而以霍四究的喜爱程度,不应该只是这样简单吧?
“哈哈,李兄所言极是。此砚非但易发墨而不损毫,还能呵气见水,发墨如透……”
这的确是好砚,但是许多名砚也能做到呀!
“不错,此二者虽然稀少,却不见得稀奇。贺兰砚真正的厉害,是它有存墨过三天的特点!”霍四究看着砚台,甚至脸上的褶子都在释放着光辉。
存墨过三天?
就算再怎么不爱好收集砚台,可说书这行当中很多都是能写会读的人,对于文房四宝并不陌生。因此对其中的道道也都很熟悉,顿时全部大吃一惊。
“存墨过三天?这……这方贺兰砚当真能如此?”
“老夫初来也是不信,可亲眼见识过之后,不信也要信了。”
“却不知这样的好砚台,那潘谷又是从何处搜罗而来?”
“呵呵,听说是有位客人从西夏千辛万苦得来,恰逢他与国子监黄教授辩墨……”霍四究兴趣上来之后,顿时滔滔不绝,将其中的缘故分说出来。
……
丁阳再度满载而归,收入的那些铜钱都先不说了。
这几日故事说的痛快,打赏也日渐增多。比起红玉去任店卖唱赚钱,早就不知胜过多少。
能够摆脱吃软饭的小白脸命运,尤为让他开心。
有美人相伴,又花着自家辛苦赚到的钱,伤势也继续好转当中。
当真是一件喜事接着一件,丁阳的心情又怎么能不好?
何况最关键的是,这几日随着说书生涯的渐入佳境,明显能看出来手背上代表了位面活跃度的红线也在慢慢向手腕延伸。
虽然还只是过了三分之一而距离,但却让他看见了完成试炼任务的曙光所在。
只消继续下去,相信再过段时间就能彻底完成试炼任务。
到时候,说不定也到了和红玉所约定的百日界限。
非但可以光明正大的返回千年之后的本位面,还可以和妹纸滚个床单作为庆祝。
其实这几天丁阳就很开心,每每也想着和红玉滚滚床单。可念及妹纸对他的关怀,人家一心一意只为了他的身体康复着想,他也就不好意思勉强红玉了。
反正妹纸又不会跑,迟早都会被他吃下去,又何必一时急色呢?
红玉对他的深情便是瞎子也能感觉到,丁阳自然也认为应该尊重妹纸的意愿。
何况这几日红玉并没有停下帮他每日清洗身体,毫不避嫌的温柔侍奉。见他涨的难受,偶尔也会照例亲口帮他释放一二。
再说红玉也对他没有任何防范,除了最后一步还没突破外,每日上下其手,搂着美人相拥而眠也是逍遥自在的很。
近来眼见试炼任务完成曙光已经出现,丁阳的心情也格外激动。
今晚吃了几杯浊酒,烛光下看着美人如玉,愈发的意气奋发起来。
“玉儿,你是我在这里所遇见对我最好的女人了。你也知道,我本不是这里的人。终有一天,我还是要回去的……”
丁阳说的当然是完成了试炼任务后,还要返回千年之后的原位面。
可红玉却只以为他要离开东京,回去老家——至少还在大宋境内。就算不在,也肯定是在周边,无非是辽、西夏、大理和吐蕃之类境内。
“唔,奴奴知道。无论郎君要去哪里,若郎君方便,带了奴奴去,能是为郎君铺床叠被,奴奴也会满心欢喜不尽;若不方便,奴奴便在这里等着郎君回来,无论天荒地老,绝不相负!”
眼看妹纸温婉,吐气如兰。语气虽不强硬,可态度却极为坚决。
丁阳也能从中听出来红玉的心志,明显是一腔柔情全都系在了他的身上。
不过说到带她回去,红玉倒是愿意做妾,哪怕没有名分也愿意跟着他身边伺候。就算是带回千年后,也不会影响太多。
。。。
。。。
第118章心声
虽然现在他还不确定未来马雨佳的态度,甚至还掺杂着顾雪在里面,未来的感情之路可能很复杂,
但丁阳可以确信,红玉妹纸可以和任何他所选择的正牌女友相处。
假如他想保密红玉的存在,红玉肯定会完全按照他的要求去做。
红玉的心态可不像二十一世纪很多情人小蜜们,总是不甘于默默无名的付出青春。随时随地都想找到机会,挤开正房而小三上位。
以目前丁阳对红玉的了解,她的心态根本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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