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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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红-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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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双手抱住她地一条手臂。摇晃着:“那是因为姐姐疼我,我小时候身体便不好。”

    柔荑摸上我的面孔。她看得很仔细,很仔细,连发鬓的位置都用指甲轻轻挑开来看过,那里应该有一颗小小的红痣,小到只有最亲的家人才会知晓:“蝶舞。你还是这么瘦,瘦到好似一阵风能把人给吹走了。”说话地时候,带着疼惜,毕竟是姐妹之间。

    要是早几个月被你看到,我壮得四肢发达,似乎有花不完地精力,你一定不肯认我,这么巧,因为那一场潜伏在体内的病毒。将我地大半健康都啃噬掉。顺便啃噬到我三分之一的体重。

    在总捕司那会儿,莫孤烟会指着我和小苏两个人笑得前仰后翻地:“你们两个以后不能面对面坐着。来一阵大点的风,你们两个纸鸢似的,扑啦啦飞走,我到底要救哪个好。”

    是,白苏岸与我得的是相同的病,我们两个同样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每天加班加点地喝那种顾连山大人亲自熬制出来,淡到能让丧失味觉地解药汤。

    “青廷,你留在这里只有五天,所以,即便觉得难吃也要坚持每天喝六次。”顾连山将厚厚一叠的资料放在我面前,“这些是收集到关于莺歌与蝶舞自小的东西,你多看几回,要是能都背出来当然更好。”

    我抓起一张写得密密的字,还没详细看,眼睛已经花了,苦着一张脸求饶道:“顾大人,这一张纸看完怕是也要一天了。”

    “怎么会,一张纸统共才几百字,谢天谢地,你原本就是识字的,而那个蝶舞也是识字的。”顾连山每次总是能将事情复杂简单化,再繁复的事儿到他嘴里,一句,两句话已经概括掉。

    “要我都看过,背出来也不是不能,求顾大人一件事。”

    “你只管说。”

    “找个人,把这些材料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横着替我再抄一遍,这样我看着省力。”

    顾连山奇怪地再问起,我只说小时候就有这个坏习惯,爹爹宠溺着我,也任由我为之,长大以后,看字少点的还好,要是这样堆积如山的,一定要横着看才行。

    他也没有说相信还是不相信,只扬一扬手道:“小莫,你过来,就爱那个这些都按照洪姑娘地要求另外抄写一份。”

    莫孤烟急得呱啦呱啦地:“为什么是我来抄写,白师兄不是也很空闲没事情做吗,大人怎么不找他来写,他的字比我地还好。”

    顾连山轻轻一咳。

    莫孤烟立马收声。

    效果惊人。

    “你怎么忘记你白师兄练的是谁的字,让他写的话,洪姑娘怎么看,所以觉得还是你比较合适,当然小苏也不能闲置着,洪姑娘看到眼睛酸疼,或者吃饭喝水的时候,你拿一些她还未来得及看的,在她旁边念给她听即可。”他老人家的打算是,这五天的一百二十小时,分分秒秒都必须详细利用。

    毕竟,五天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一些。

    大幸的是,两姐妹分开的日子已经颇长,有些细节,姐姐也应该记得不太清楚,只要我到时候能随机应变,问题应该不大,而且顾连山向我保证,府里头另外还有接应我的人,我不会有任何的生命危险。

    我听了真的想笑,王府里头,后院藏娇之中,能有什么生命危险,如果扮得不像,扮砸了事,大不了,我拍拍手走人,他们又去哪里找这样一个蝶舞的人去。

    顾连山的笑容高深莫测:“清平王府若是你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这般容易,我们也不用大费周章地弄一个你来,乔装着送进去了。”

捕红  第二卷 第三卷 24:鬼画符

    白苏岸真配合他师傅老人家的叮嘱,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宽大的衣袖里安放着一页一页莫孤烟才抄出来的字,有些还没有干透,他拿起来,迎着风,吹一吹,但是墨迹还是无可避免地沾到衣料上头,幸好这里的墨汁不臭,我抓着他的衣袖过来,凑近鼻子闻闻,不但不臭,还混合着淡淡的竹叶香气。

    他眯起眼瞅着我:“大人用的墨汁是特制的,不会有那些奇怪的味道,你看得时间长些,闻久也不会难受。”

    “你的字有什么特别之处?”小莫的字很端正,非常适合中学生临摹用的字帖,没有任何花哨。

    白苏岸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洪姑娘,你可有看到我爹爹写字。”

    “那倒是没有。”白老爷子没有在我面前开过房子,我都是直接喝煎好的药。

    “这世间,有一种人写字,除了是做同等工作的,其他的人都看不懂的,你知道是什么人吗?”

    我想我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由古至今,从大夫到医生,每一个的字都是鬼画符,唯一的区别是写得好看些的鬼画符,和写得难看些的鬼画符,仅此而已。

    “我的字打小便是爹爹亲手执笔教的,所以……”他没有再说下去。

    “今天已经连着看了四个多时辰,便是墨汁再香,字再漂亮,眼睛也吃不消。”我在走廊的长条青石凳上坐下来,

    白苏岸坐在我的旁边:“你闭会儿眼,我念给你听。”

    不然,还能怎么办,我歪着头,靠向另一边的立柱,风里头四散飘飞的还是那种香气浓烈的碎花,闭着眼睛也能够闻得见,白苏岸的声音背起书来很好听,好听地让我昏昏欲睡,立柱枕头好像硬了一点,我的脑袋在半梦半醒之间,尝试着向另一边歪去,虽然也有些硬,不过多了柔韧性,脑袋安置起来要舒服地多——

    莺歌夫人,本姓花,小名莺歌,家中只有一小妹,名蝶舞,姐妹相差六岁,感情甚佳——

    花家主母女红上佳,两女自幼爱穿彩衣,大女儿衣服中绣有黄莺,小女儿衣服中绣有彩蝶,莺歌夫人入府后仍不能改去此习——

    蝶舞自幼身体羸弱,不喜甜食,忌辛辣。

    一句一句,潜入睡梦,细润无声。

    “妹妹在想什么?”我扭过头去,看到的是莺歌夫人凑近来的俏脸,“是不是路上乏累,有些个走神。”

    “是,从前未曾走过这么远的路,连想都不曾想过,若不是……”若不是花家长辈在半年里头,前后因病去世,她应该好好待在家里头,等一门合适的亲事才对。

    莺歌夫人让我在原地转了一个身:“进府之前,那些都已经拿去了吧。”

    “是,这规矩,我还明白。”她所指的是那些为父母戴孝时带的白花,脚上穿的白鞋。

    “嫁入王府后,我已经不再是花家的女儿,连为父母送终尽孝都不能够,原以为我一个人的荣华富贵能给花家带来孰多的尊荣,可是如今爹娘都不在了,还要哪些东西合用呢。”她看着我,这一次是真的要掉下眼泪,盈盈的一层光,终究是忍了下去。

    前头出去的丫鬟,已经捧来了吃食,她拉着我在桌子前坐下来:“不是正餐的时候,只能用些点心,等晚上,再多给你做些小菜,姐姐还记得你爱吃的那些。”

    我坐在她正对面,四个小碟分别是杏仁酥,四鲜烧卖,枣泥糕,蝴蝶虾卷,两甜两咸,另有一碗鸡汤龙须面,黄橙橙的汤头上飘着碧青的菜叶,她替我先夹了一块枣泥糕,还没递到我眼前,我的眉头先皱起来。

    “我倒是给忘记了,妹妹不喜欢吃甜食。”她的筷尖一转,将枣泥糕留在自己面前的小碗里头,“不过以后在王府不比在家里头,除非只有姐姐在场,不然的话,即便是不爱吃,也不可做出样子,大不了回来再补吃其他的,明白没有。”

    我默默地将筷子又伸到她的小碗里,将枣泥糕给夹了回来,放在口边,轻轻咬了一小口,倒是又香又糯的,枣子味道很重,慢慢的倒把大半块吃了下去。

    她赞许地托着腮看我:“蝶舞真是懂事,姐姐一点便都明白了。”

    “姐姐,你也吃点。”筷点才伸出,我犹疑了,莺歌夫人,她喜欢吃的口味又是哪种,我在这关键的时候,居然给忘记了,虾卷看着漂亮,可万一她不爱吃虾呢,烧卖里头裹着的馅子,一时右看不明白,结果一只手停在半空不上不下的。

    “这道杏仁酥是王爷最爱的。”她才说完半句,我已经夹起一个递传给她,“我一直不爱吃杏仁,妹妹想必也还记得。”糟糕,我的动作是不是稍微快了一点,她说的每句话,每个字,我怎么觉得都是陷阱来的,“后来,跟着王爷多吃些,倒是慢慢喜欢上杏仁那微苦的味道,而且太医也说,杏仁补身,对身子骨是大好的。”

    我看着她慢条斯理地吃下小块的杏仁酥,后背上觉得凉飕飕的,才过招这么几句话,差一点,差一点就露出破绽来了。

    好险。

捕红  第二卷 第三卷 25:爱妾

    “夫人,王爷回来了。”这个叫铃儿的丫鬟急匆匆地跑进屋子,凑到莺歌夫人的耳畔低语道,低语是一种习惯,倒并非是为了避着我,至少我还是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听进耳朵里去,“正在前头更衣,夫人要不要理一理妆容。”

    “好。”莺歌夫人缓缓起身,在我手背上一抚而过,“妹妹,你慢慢吃,我换件衣裳再过来陪你。”

    我是一口食物正半咽在喉,说不出话来,她倒是风姿摇曳地走了,留下我,还有两个面生的丫鬟木头人似的站着,这要是王爷先过来,瞧见个陌生人坐在爱妾房里,还不知是什么反应呢。

    爱妾。

    取掉爱字,只有一个妾。

    好听的称谓,莺歌夫人,不过是因为她不是王爷的大房,再宠再喜欢,她的身份永远是比正室矮下一个头的小老婆。

    不过,她比寻常人幸运一点,清平王爷的正王妃已经去世好几年,上头没有大的压着,虽然名分上不太好听,其他的也就都差不多了。

    不过,有件事儿很明显,正牌的王妃绝对不会因为王爷下朝归府而要去特意换一身衣衫,画一个更美的妆,她还是走的以色侍人的老路子,而我呢,便是她世间唯一的亲人,因为父母都不在了,选择投奔亲姐而来,开始寄人篱下的日子。

    在总捕司的最后一日,我想起要紧的问题,赶到顾连山面前,直言道:“顾大人要我冒充的便是花蝶舞对不对。”

    他从满桌的案卷中,抬起头来,静静望着我,像是早就猜测到,我会来问。

    “如果,我能冒充花蝶舞,那她本人又在哪里?”

    顾连山将手中的毛笔搁置下来,沉声道:“我以为你早该想到答案的,不是吗。”

    我脑中轰地一声,其实开口问之前,我已经隐隐了解,想听的不过是个确切的答案,他没有给我答案,却给了我一个落实。

    我安静地从他办公的屋子退了出来,不需要再问得更加详尽,问得太多,难受的怕是只有我一个人而已,白苏岸其实一直站在门口,看着我进去,又看着我退出来:“小莫又才抄好几张,我念给你听听,那么多的材料,想要囫囵吞枣地全部背下去怕是来不及了,能多看一分是一分。”

    他站的是风口处,宽大的衣衫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显得他整个人更加瘦。

    “怎么站在风大的地方。”忍不住想伸手去拉他一把,手却被他反握住,两个人的手都是冷冰冰的,“你光会说我,自己不还是站在此处,风大有风大的好处,墨迹干得快些。”

    我想挣脱开他的手,他握得有些紧:“你不记得小莫说的,要我们两个仔细别给风吹走,其实有个法子能行得通,你看,我们两个要是拉在一起,就吹不走了,不是吗。”

    我真没好意思再挣一次。

    香气袭人,把桌上好吃的味道都给抢走了,我将筷子慢慢放下来,莺歌夫人已经换了身鹅黄的新衣,袖口裙摆都描了金线,前头看看倒还好,她袅袅一转身,背后是整幅的百鸟朝凤图,满目各色的鸟雀,只缺了栩栩如生,那只圣鸟凤凰。

    在她心里头,怕是早已有了凤凰的人选。

    她原先的妆容已经很是精致,我也瞧不出她又多整了那些位置,不过眼睛不似方才的清亮,眼尾处被加重了颜色,媚态更盛,唇上的胭脂也换了个更加鲜嫩可口的,她笑盈盈地问我:“妹妹,看我这样可美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美,姐姐好似这几年都没有变过,甚至比我印象里的还要更美。”

    她扭着腰笑,将脸儿在我脸颊上轻轻一贴,又放开,皮肤真正是又软又滑,如此尤物美人儿,我是男人,我也喜欢。

    “远远都能听到莺歌儿的笑声,是什么事情让我的美人儿这般痛快。”莺歌夫人的身子正好档在我前面,我没有在第一时间看到进来的这个男人,只听到了他的声音。

    身边的丫鬟已经都自动自觉的跪下地去,我还在考虑是不是要学样时,莺歌夫人已经娇笑着迎了上去,半个人都窝在对方的怀里,手指头绕着衣袖:“我有和王爷说过,这几日,我的妹妹要过来王府暂住,王爷怎么给忘记了。”半是娇嗔半是撒娇的,“蝶舞,还不快来见过王爷。”

    我那两个可怜的膝盖今天是躲不过去了:“民女花蝶舞拜见清平王爷。”动作慢点儿再慢点儿。

    “都是自家人,又是在府里头,务虚多礼。”清平王爷果然如我所愿,及时开了口,“以后也不用多礼,你姐姐时常在我耳边絮叨你,虽然没有见过,倒像是熟人一样的了。”

    两个人真是天生一对,都这么会说话。

    我再乖巧不过地低身行礼:“蝶舞见过王爷。”跪是不用跪了,这礼数还是必须的。

    “姐姐是美人儿,妹妹也是美人儿,偏偏这样一对妙人儿还都姓花,花莺歌,花蝶舞,取得名字真是合配这样的人品。”王爷今天的心情应该也很好。

    我不露声色地退一小步,抬起眼来,看着眼前人。

    清平王。

    赵渲。

    当今天子的亲弟。

捕红  第二卷 第三卷 26:人间富贵花

    王爷穿的比我的那位姐姐可低调多了,衣服料子当然也是极好的,不过颜色很素,衬得他的肤色更白,面如冠玉一般,眉眼清秀,这么几眼一瞧,真是没有王爷的架子,更像是个读书的公子。

    他的眼神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下,有转回到身边人那里去了。

    他们每一个人都说,我和莺歌夫人是相似的。

    只有我自己不觉得。

    她是人间富贵花,我不过是乡村小径中,一朵不知从哪里飘来,落地生根的雏菊。

    “你替妹妹准备好住哪里了没有?”他微微俯下头说话,脸上带着温柔的表情,那一刻看起来再真实不过。

    “王爷前天个不是答应把听风居给她暂住,听风居离我这里很近,相互有个照顾,而且那里地方不大,不会招人闲话。”莺歌夫人依偎在他怀里,细细地掰动自己的手指,每一根纤白的手指都染着鲜红的丹蔻,我偷偷低头溜一眼自己的手,指甲都是剪到最短,方便做任何事情。

    王爷轻柔地将她的手握住,嘴角扬起恰当好处的弧线:“你一向行事极有分寸的,听风居果然不错,吃过点心以后,让丫鬟送她过去吧。”最后一句,嘴唇已经隐在莺歌夫人的发鬓之中,姿态暧昧至极。

    我目不斜视地将口中的食物几口咽下肚,站起身向两个纠缠一处的人,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也不管他们是不是能看见。按照辈分上算来,他们是我的姐姐和姐夫,原先我还在担心,姐妹相见,太过亲密。多少会露出马脚。这会儿一看,真是白白担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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