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这个圈,如果你不红,那就是大嫂、阿姨。
或者就是绮霞这样的结局。
都很可怕。
她不要。
她在梦中都大叫:“我不要!”然后,冷汗淋漓,湿了一身。
她想,进了这个圈子,她不为自己打算,天诛地灭。
第四章
后来,她遇到了程先生。
这是一个貌不惊人的男人,中年,矮胖,爱穿唐衫,拿着把扇子就如寻常巷陌中走出的男子。闲闲的,无所用心的男人。
错了。他一抬头,是精光四射的眸子,隐隐潜伏的霸气,如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这个男人,是能玩得转江湖的。
在圈中,听说他很有名。很多女明星都巴结他。
华倩结下的好人缘派了用场。有人为她引荐。那一天,好像有很多酒,圈中的女人能喝酒的很多,她平时也不怯场,可是那次,她的脚一踏上花园的小径,就情不自禁的心慌意乱。
是怕。秋日的庭院,本是花清叶秀,天瓦蓝瓦蓝,微风轻轻的,银杏树的树叶如泼翻的金黄,一切都静谧安好,仿佛一首古诗。程先生是个有品位的人,朋友介绍。可是她的脚心硌到了碎石,一阵疼痛,好像痛得眼泪都要出来了。她自己心中纳闷,她,骨子里的泼辣本是市井女子,不至于那么伤感,为什么今天阵阵心发慌?
“怎么啦?崴脚啦?”一个男人微微看着她笑。他中年、矮胖、穿着唐衫。定是程先生。她知道。这个男人初看无出色之处,但是他的眸子,就像豹一样,是那种你以为它睡着其实永远操纵一切的豹,她的心一抖,这个男人,惹不起。
就在这瞬间,她的脚不自觉的往边上一歪,钻心的痛,痛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扶住她,比别的人动作都快,就像闪电一样。他的手很厚很肥也很软,却好像撒下天罗地网的样子。她小时候听老辈人说,男人手,软如绵,福寿源源来。是的,这个男人在圈子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谁不看他的面子?她不知是该荣幸还是怎的?
周围都静了下来,他们知道,程先生看中了这女人。这女人很年轻,很妩媚,很漂亮,就和程先生的很多女人一样,这女人也很放得开。很快她就会出现在他的床上。
但是现在,他们要对她刮目相看了。毕竟,她是程先生看中的女人。
这一刻的程先生一点都没霸气,他很自然的蹲下来,把她的袜子拉开:“肿了没有?”随后用手按按。
他就在这一刻征服了她。强硬成功的男人只需用一点点的温柔,就能胜过那些小男人无数倍无数倍。权力是*,财富是催情剂。任何女人都有这样剧烈的虚荣心,她知道所有的眼光都在看着她,善意和恶意并不重要,这世界本没有黑白的是非,只有游戏的规则。嫉妒怎么样?就是想杀了她也没关系。她不再是庸庸碌碌谁都能差使的小演员了!
她很享受这种感觉,那些目光就是镁光灯,任何一个想做明星想出人头地的女人都会很享受这种臣服的感觉。所有的人都向你低头,就因为他们的老大向你低头。丑,不重要。矮胖,不重要。她很现实,从来没要求过男人漂亮。男人漂亮与否有什么关系?时间会带走一切美貌,但是权力和财富会跟随到生命的永远。
她被他抓住了,这个男人身上有一股气势,能够征服很多,包括她,那么精明的一个女人。
她的心变得软软的,她非常迷恋他,迷恋他身上那种味道。从唐衫,从熏香中透出的动物的味道。在他的骨子里,这是一只激情洋溢纵横肆虐不择手段雄健的黑豹。
她爱上了他,莫名其妙的。
“给你上点药酒。”他又很简单的说。
是在他的书房里。有明式家具、线装书、青花笔洗的书房。大方典雅而又肃静,外面是一个小院子,院中的桂花树开了,一树的金色小花,发出清冽甜柔的香。她觉得耳朵根都是香的,自己变得很小,这个男人让她仰视,有种力量。 。 想看书来
第五章
他拿出药酒,麻利的倒在手掌上。药酒的味道有些冲,很辛辣,仿佛一下子打开人的窍门,直冲天灵盖,她有灵魂出窍的感觉。可是每个毛孔,又如灌满了醉醉的醉醉的春风,如此酥软如此美丽。
她突然哭了。这一刻,她成了真正的姑娘。小姑娘。那种小,是指天真、柔弱、依赖。就如童年时倚在妈妈怀里撒娇,一丝一点的心眼都没有,只希望面前的人疼她,她把所有的都交给了他,躲在这个世界后面,像小时候偷偷的溜进电影院看电影。她觉得很温暖,遇到这个男人,她可以不必像以前那样赤手空拳的面对这个世界,非得在污渍里滚一趟不可。现在的她,能悠悠的像看电影一样来看这个世界。以旁观者的眼光。
她曾经那么老练,有些狡猾,曾经以为自己很小的时候就清醒的知道男人这个动物是什么。可是在程先生面前,她发现,自己原来什么都不懂。
程先生是很懂女人的眼泪的。他轻易不会为女人的眼泪动心。他知道他所遇到的珍贵的女人的眼泪已经在二十岁那年永远的没有了。当他还是一个小伙子的时候,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子。一个满族女孩,端庄美丽,说话是清清脆脆的京片子。在这个女孩子面前,他的心跳就如鸽子的心脏,“噗通噗通”的欢腾。后来,他们就如所有的青年一样相爱。年轻时的程先生觉得爱是一件很纯洁很唯美的事。不,是感觉,是欲生欲死回肠荡气的感觉。在这对相爱的年轻人眼中,时间可以变得那么长,长到一个深情的对视就能穿越时空。
当然,程先生和那个女孩子没有成功。程先生的家境极普通,而女孩子的家族是京城有头有脸的人家。他们为女儿选择的对象中,是非富即贵,或是世家子弟。程先生在他们眼中只是一个小混混。他曾经热血沸腾的冲到女孩的父亲面前赌咒发誓他会出人头地,却换来一个淡淡的眼神。这个眼神让年轻的程先生的心一下子灰了。这是一个连斥责他都不屑的家庭,他的眼神告诉他,在他和那个女孩儿中间,有一道深深的不可逾越的鸿沟,就是阶级、门第。
分手的时候秋凉了,就在胡同的门口。白色的槐花儿一阵阵的落,像下雨一样。女孩儿的眼泪一阵阵的落,也像下雨一样。这是留在程先生脑海中永远的油画——秋日,香气,槐花儿,眼泪。无论多少多少时间过去了,无论他的心变得多少厚多少黑,多少没有原来的颜色,他总忘不了这个。想起来就痛,就痛。
后来,程先生富贵了,在这个圈子里跺跺脚就能来上一阵小地震,他就遇到很多廉价的眼泪。他有时想起初恋情人的泪,觉得那真是珍珠,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他愿意用一切财富再换得当年重来。
奇怪的是,就在华倩的身上,他好像又看到当年的那个姑娘。也许华倩的脸和那个女孩有一两分相似,也许今日情景和当年有几分相像。也许他今天的心肠有点软。他对眼前的这个女子动了三分真情。
“还疼吗?”他温和的问她,她摇摇头,眼泪还在眼眶中。
“真是个孩子。”他坐下来,抽根烟,一时找不到烟盒。华倩乖巧的递过来一只素白冰纹的器皿。他点点头,又看她。华倩穿了一件月白色的布衫,在今天很是讨巧,添了几分楚楚可怜的味道。程先生的心头,又添了两分好感。这个女孩子还是让人舒服的。
他们并没怎么说话。一时静下来,只有鸟鸣和花香。华倩没有觉得不自在,听见程先生慢慢的说:“我很少带人来这里。”
华倩最是懂得察言观色的,她听得此言,便微笑一下,并不接口,因为她看程先生的脸色很放松,没有欲望。她便明白如果现在说什么,会破坏那份默契的。这是很难得的默契,对于程先生和她来说都是。
过了一会儿,她说:“这儿有很多书。”
她很懂得说话,在程先生面前,她明白,女人不必扮聪明,只需扮傻。因为程先生太聪明,他有一双太洞穿世情的眼睛,他能穿透一切,你的任何细微的欲望都瞒不过他的眼睛。今天,强者有点累,难得有点,却是她的机会。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六章
“你喜欢看书?”程先生又问。
华倩羞涩的一笑:“看不懂,您的书,都是线装的,竖版,像小蚂蚁一样的字,我不懂。”
她说得这样温婉,是谦虚到了极点,她的笑容带着微微的羞涩,让他心中一热。她那月白色的衣衫,沾了茶的香,在这中午的阳光中,反而有种淡极始知花更艳的艳美。他真有一点爱上了她。有一点,只是一点,像丝棉沾着墨,在他石头一样坚硬的心中,抹上了淡淡的一层。虽说日后很快会隐去,但这一刻,到底写上了。
“很容易的,我来教你。”程先生随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是《唐诗三百首》,很老的版本,也许很久没看了,翻开来,纸张有些脆黄,沙沙的,如很多蚂蚁在窃窃私语。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他的手指到这两句,是白居易的《长恨歌》。她的心一咯噔,长恨,她不喜欢。但是程先生眉目如常。对于他来说,对女人,很少会动真情。这个动了,也是瞬间那么一下。就在这么个环境中。过后,还是很快会过去的。
他伏在她的背上指给她看。很是暧昧。他人胖而坚实,但是她瘦。她的背是薄薄的细细的,瘦伶伶清艳艳的,很快不胜负荷。她颈中露出的皮肤白如腻脂,还有淡淡的香气。她的头发又是这样黑,黑得像乌鸦的翅膀,浓密又丰艳。这是青春啊,就那么几年,不施脂粉却美得逼人眼的青春。程先生的心里起了一种恍惚和伤感。这儿,书是老的,家具是老的,笔和墨都是老的,包括程先生也是老的,只有眼前的这个女孩,就如一轮冉冉上升的太阳,澎湃的都是青春。他听见自己骨子里的渴望。是的,他的骨子里有一个衰老的怪兽,需要新鲜的血液。
华倩就这样献出了她的第一次,在那个幽静的书房。她准备了很多的版本,比如欲擒故纵,比如层层叠进。她是个心眼很多的女孩,也是个会耍手段的女孩,但是,她毫无防备的,就献出了她的初夜。哦,不是夜,那时候太阳那么好,他们就在书房的地毯上,那团团金花的地毯,厚的,毛绒绒的,就像动物的皮毛一样。她看见自己雪白的身体,玲珑的身体,映衬在金花中。那图案很典雅,也很古老,就如程先生的书房一样。但是,再古老的地方,世世代代,都有女人献出她们的身体,是吗?
在程先生的激情和喘息中,她很茫然。她曾经无数次的憧憬自己的初夜。或者在一个城堡中,桃花心木的大床上有雪白的帷幔;或者是那种新式的圆床,非常软非常软的圆床,可以从这头滚到那头,灯光是粉红色的。她从没想到的是她会在地毯上,她殷红的血流了出来,很快被吸干了。那些团团的金花就如不动声色的笑脸,一张张吸血的、道貌岸然的、权贵的笑脸。阳光照在这个男人的背上,就像油画一样,是一大片的,他的头发成了琥珀色。他抬起头,他的眼睛也是琥珀色的。程先生是兽,因为华倩童年时听过传说,兽的眼睛会变颜色的。
“你是第一次?”程先生有些惊讶。
华倩的泪顺着耳朵下来。她很委屈。她很努力的保护自己的处女之身。她可以和男人勾肩搭背的喝酒,称兄道弟,甚至肌肤之亲,*都可以。但是她的身体,她一直藏得好好的,却被这个男人轻易攻克。
程先生随手给她披上了衣服,随后,他掏出烟,坐在红木圈椅中,一口口的吸着。一阵风过来,那本唐诗“哗哗”的乱翻着。程先生淡淡一笑:“我倒真成了唐明皇了。华倩,你多大?”
她说了。程先生似乎有点触动,喃喃地说:“还这样年轻啊?”
“你要什么?你看,下一部电视剧,我给你安排第一女主角,怎么样?随后力捧你,若干年后,你会红到发紫。”程先生慢慢的说,很和蔼的笑。
机会来了。只要她一点头,就立刻会成为万人迷。但这一刻,一向精刮的她不知为何,竟会有一种极力表白自己非功利之爱的心。她是昏了头,日后她想起来,自己是昏了头,这样一个大红大紫的机会不抓住,那是因为她还有一种羞耻之心。这样的市井之道,用身体来做交易她那时还有些不齿。
第七章
也或者,她那时,爱上了这个男人,这很危险。这个男人,已是不惑之年,除了名利和权势没有什么能够打动他,但她执意的,要在这高空钢丝走一走。
程先生的眼里有了一种温暖的东西,他把她的扣子扣好,然后让她坐在膝盖上,一遍一遍的抚摸着她的头发。在阳光中,她有流泪的感觉。她以为是爱。很多年过后她才想起来,程先生不过是拿她当宠物,当成一只皮毛光滑的波斯猫。就像很多迟暮的人喜欢养一只宠物一样。
那天的秋日正午,阳光灿烂,她流泪了,她听见桂花缓缓的落下,缓缓的落下。就如她的青春,缓缓的落下,缓缓的落下。那一天,她已经老了。
华倩爱了。那年她二十二岁。
也上了几部电视剧,名气也不小了,报纸上网络上都有她的倩影,问起她的男朋友,一律笑着说:“我还年轻呢,我才十九岁。”
说谎,有什么?娱乐圈里的女人把自己说年轻个十岁没什么了不起。她暗暗的笑,有一天,她会以程太太的身份*娱乐圈,她会让他们大跌眼镜。
和他在一起,她是有危机感的。别看他比她大几十岁,身边蛱蝶穿梭,没有个歇停处。当然,他现在最宠的是她。那些女人,全不见了,她以为。
他那样骄傲的一个人,肯为她亲自下厨。他为她做过一道金丝嵌燕,极其繁琐。一根根细细的豆芽用针剖开,再嵌入细细的火腿丝。做这道菜时他戴着老花镜,神色平和,真是中年了。然后就是那一点老让她放心,让她安稳。她知道,这个男人年轻的时候,她抓不住他,现在他老了,她喜欢的就是老了的他。他太会宠女人了,他真真实实让一个女人有做公主的感觉。和他相比,那些毛头小伙子,都有一股毛拉拉的青涩气。
他说这道菜是艺术,所以要这样精心。她含笑点头,随后走过去,倚在他的身边,轻轻的说:“怕把我宠坏吧?爷。”
她喜欢叫他“爷”,让她有崇拜的感觉。爷是一座高山,高山仰止,她再怎么风情万种,在他面前,也只是个小女子。她喜欢。
他宠她,到了挥金如土的地步。他可以为她包下京城最大的“天上人间”豪华夜总会庆祝她的派对,还可以空运最美的玫瑰博得她的一笑,甚至能用一个班子为她量身定做一部电视剧。他对她,不可谓不经心。
可是她的欲望渐渐高了,她想做程太太。
程太太是有人的,而且是将门之后。高高大大的,站出来气势威猛,就如她打下江山的父辈。程太太也朴实,平时淡淡的,不太多话,华倩想这把年纪,他对程太太已没了感情。
有时程先生喝得性起,也会说当年创业的艰辛。言下之意,和程太太完全是政治联姻。他说,以前她老子在,总有三分怕的,现在……。”他的话多半说到这儿,华倩想,也许他是说,现在她父亲不在了,对于这个老婆,没什么可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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