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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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当自强- 第3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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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人生,顾晓晓换了个姿势,眸光在黑暗中熠熠发光。

    她真切的活着,无论是以谁的身份,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一切困难和坎坷,一切波折和困苦,只要活着都将被打倒,都将被抛在身后,化为让人感慨唏嘘的记忆。

    破庙中的宁静连半个月都没能维持,一日顾晓晓正在练剑时,阿飞神色匆忙的冲了进来,顾不上避嫌抓着她的胳膊说:“山下有金钱帮的人,我们收拾一下,快些离开。”

    阿飞罕见的慌张和郑重,让顾晓晓也跟着悬起了心,他们匆匆收好了行李,又毁掉了在此生活过的痕迹,奔向了下一个目的地。

    一个他们两人也叫不出名字的地方,阿飞一个人时,从不怕死更不怕遭人伏击。敌人越多,越能唤起他心中的凛冽杀意,离他扬名天下又近了一步。

    但现在有林仙儿在身边,他一向坚不可摧的自信,突然有了缝隙,就像破掉的铠甲。

    阿飞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危,但林仙儿呢,他们只能逃,阿飞开始痛恨起自己的无能来,心中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如此强烈的杀意。

    金钱帮上官金虹,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要对他们下如此命令。

    林仙儿怀揣巨额财富,阿飞和林仙儿被金钱帮追捕的消息在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

    金钱帮对两人势在必得,发出巨额悬赏,有人为了和金钱帮搭上关系,主动加入追捕两人的队列中。

    形势愈发冷峻糟糕,阿飞和林仙儿愈发狼狈,他们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短。

    江湖,这就是江湖,血染的江湖,当和阿飞一次次冲破众人围堵,当手中剑一次次饮血之后,顾晓晓心目中江湖如同血染过一般。

    在逃亡中,在奔跑中,阿飞的剑越来越快,顾晓晓身上的杀气也愈发凝重。

    兴云庄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狭窄晦暗,终年不见阳光。

    在这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头卖着粗陋的小菜和酒,后面则是三五简简陋的客房,平时多一些布衣之流在此歇脚。

    店主人在这里待了很多年,年纪大一些的人尚记得他来了大约有二三十年了,那些十几岁的年轻人们印象中,从他们出生开始,那个侏儒孙驼子就在这里呆着了。

    他是那么的卑微,卑微的鲜少有人注意到他,也很少有人来寻他的晦气。又或许有人曾找过他麻烦,只是结局不容乐观,所以没人知道而已。

    挣扎在底层的老百姓,努力活着都是一种运气。

    谁也不知道,小店里,一个穿着破旧容颜憔悴的****买醉的中年人,就是名镇江湖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小李要出来了,诗音还会远么~)(未完待续。)

第六一四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3

    油腻腻的桌子,油腻腻的袖子,李寻欢每日昏昏沉沉,只需几壶酒就是一天。无论何时有客人来,他总趴在角落里,要么在喝酒要么已经喝醉。

    很少有人看到他的正面,他总是压低了声音咳嗽,咳起来好像连肺都要咳出来了,让人疑心他是得了不好的病,没有几个人敢近身。

    这个客人实在太古怪,孙驼子忍不住记下了他,每天都是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喝完之后就到后面屋子歇下。

    他这样破旧的店里,碰到这样长情的客人总归是一件稀奇事。

    直到来往的客官谈起了最近江湖上发生的大事儿,唾沫横飞的说起了阿飞还有林仙儿金钱帮追杀追赶之事,一时兴起,恨不得自己就是江湖人参与其中。

    趴在桌子上咳嗽的李寻欢身体突然僵住了,他慢吞吞的直起了腰,单手拎着酒壶,走到了高谈阔论的几人面前,用略带嘶哑的声音喊道:“店家,再上一壶酒,一碟牛肉干,我请客。”

    他抬起头时,只是一个清俊消瘦神情略带忧郁的中年男子,几人面面相觑后,哈哈大笑后拱手相谢。

    进这种粗陋的小店的人,平白得一碟牛肉干一壶酒,心情自然是极好的。

    李寻欢看着他们挨个斟满了酒,神情恹恹的问到:“我听几位兄弟说,金钱帮如今正在追捕快剑阿飞和林仙儿,他二人销声匿迹已久,这又从何说起?”

    他突然想起那夜分别时阿飞明亮的眼睛,还有他离开时愤怒的神色。

    他终于还是选择了林仙儿,剑虽无情人却有情,他到底没能过这一关。

    在阿飞转身离开那一刻,李寻欢其实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他只是没想到,阿飞会不告而别。

    他总要和他说一声的,但李寻欢又明白,他是心中惭愧无颜与他见面。

    但对李寻欢来说,阿飞不仅是他的朋友,更像一个单纯的孩子,他不忍苛责他,也难以放弃他。

    如今听到阿飞和林仙儿有难,李寻欢心中生出了浓浓的担忧。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只记得旁人待他的好,从不去记别人的辜负和亏欠。

    “老兄,你有所不知,这江湖第一美人绝色妖娆,无数裙下之臣拱手献上家产,她的身家可是连金钱帮都垂涎不已的。快剑阿飞与她私奔归隐,结果被人发现,如今岂不是招惹上了大麻烦。”

    冷切牛肉端了上来,众人纷纷举筷,话匣子一打开,就再也收不住了。

    “是也,是也,自古美人乡英雄冢,这阿飞带着一个弱女子能逃过金钱帮的追捕也是了得。”

    “呵,老兄这话就落后了,听金钱帮底下办事的小卒子说,那林仙儿可也是一位蛇蝎美人,一把剑夺人心魄,和她的美貌一样毒辣哩。”

    众人不敢深谈金钱帮下去,话题又转到了林仙儿的美貌上。

    李寻欢得到了想要的消息后,神情有些委顿,他叫来店家结了账,鲜见的大白天走出店门。

    孙驼子手里拿着铜钱,看着这一失意落寞的中年人走在尘土飞扬的弄堂里,忍不住道:“客官,您晚上还回来么,不知如何称呼?”

    李寻欢身子顿了下,没转头,朝孙驼子摆了摆手:“老人家莫要担心,我只是出去一阵。”

    他说着话,又咳了起来,单手握成拳头凑在下巴下,整个人看起来还是那么萧瑟萎靡,但背影中又流露出一种无比坚韧的气质。

    有时候墙里墙外就是天上地下,有时候有的人做了几十年邻居,却不知隔壁人的样貌。

    有时候,人人都听过有关小李飞刀的江湖传说,却有许多人相逢不相识。

    孙驼子将擦桌布搭在了肩膀上,目光变得悠远深邃,一直看着那个挺拔的萧条的身影消失在巷口处。

    他不需要再问他的姓名了,因为他已然猜出了他的身份。

    快剑阿飞为人清冷,初入江湖艳惊四座,一把快剑留下许多成名已久的好汉性命。

    但他除了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这个红颜知己,还有一个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义薄云天的探花郎李寻欢。

    他竟然为了他的名字,孙驼子咧嘴一笑,遥望着兴云庄上琼楼玉宇中高高耸立的小楼。

    刀在鞘中待的再久,待出鞘时仍然是一把锋利的锐不可挡的刀,孙驼子突然不担心离开的人了。

    他会回来的,孙驼子笃定,也许还会带着闻名江湖的少年孤胆英雄。

    到时候,他要请他吃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肉要堆起来,酒水要清亮,分文不取。

    走出小巷的李寻欢有些茫然,触目所及屋舍俨然,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他许久没有走出过巷子了,他许久没有感受过外面的凉风和秋意了,自从那个飘雪的冬天。

    要去哪里找阿飞和林仙儿,李寻欢又咳嗽了一声,苍白的脸色激起一层红晕。他在想着阿飞他们的下落,他的脚却迈向了兴云庄。

    他每天都在喝酒,每天都在清醒中遗忘,在混沌中想起,在悲伤中落寞。

    李寻欢不愿出门,更不愿来到兴云庄的门前,只会让他想起那个让人感慨,让人难以释怀的重归。

    那一次,他废了最心爱女人孩子的功夫,那一次他的结拜兄弟与人联手加害于他。

    但是李寻欢不恨也不愿,他默默的朝前走着,直到一座巨大的宅院出现在面前。

    枯黄的落叶被秋风卷过,门前落满了凄凉的叶子,两扇朱漆斑驳大门从去年冬天开始,就鲜少打开了。

    那扇门,那个宅院,就像这个秋天,秋虫寒泣鸟儿啁啾,爬山虎失去了鲜活的颜色,整个宅院多在凋零着。

    门上的铜环生了锈,李寻欢站在台阶下远远望着,明明只有几十步的距离,只有十几个台阶。

    对他来说像是隔着天堑,他在这里逗留着,他在这里荒唐着,但他却从不敢敲响这扇门。

    如今他就要暂时离开了,这扇门该由谁守护。

    (么么哒大家,今天陵子空调吹多了头疼,大家要小心呀!)(未完待续。)

第六一五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4

    李寻欢长长舒了口气,手中酒壶晃了晃,里面的酒不多了。

    人生如斯寂寞,那些年少时的快活风流,近在咫尺远在天边,他把酒壶别到了腰上,踉跄转身。

    总要快些回来,在那深宅大院中,还有一个人孤灯一盏日月萧索。

    李寻欢转身离去,他不知道,在那栋宅院里,在一栋楼上,一个年轻面容稚嫩的少年,用恶毒的目光狠狠的盯着他的背影。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他此刻已经遭人千刀万剐了。

    恨是可以遗传的,龙小云对李寻欢的恨,大约遗传自血脉,他从素未谋面时就恨着他。

    秋日的风霜到了尾声,冬日裹挟着风雪来了。

    雪从燕山开始下,到长安城时已经到了十一月的光景。

    顾晓晓和阿飞待人在洛阳一个小山村里,遥望长安新添许多愁绪。他们待的地方,若用一句诗来形容,便是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

    当然,换一个角度来说,他们待的地方很荒凉,比他们先前隐居的地方要更偏僻。

    山路上蛇虫虎豹偶有出没,半山上连座庙都没有,他们只能栖身在山洞里。

    两人的日子是愈发不好过了,阿飞每日勤快打猎,尽量减少下山置换吃穿用度的次数。

    山下还是初入冬的光景,偶尔有场小雪,也不见得多大。

    山顶上已经是白雪覆盖,两人栖身的地方寒风凛冽,他们每日只能靠火焰取暖。

    顾晓晓的武功长进很快,她在阿飞面前只显露了六分来,已经让他十分惊叹。

    虽然阿飞执意不肯让顾晓晓去打猎,但她在阿飞离开之后,也常一个人出去打猎,收获比起阿飞来也不逞多让。

    到了后来,阿飞无奈让她和自己一起去打猎,顾晓晓反而拒绝。

    两人都是高手,一起出去打猎,她根本没有出手的机会。顾晓晓暗自和阿飞比较过,她的轻功似乎比他要强些,过招时防御能力也比他强。

    出剑的速度阿飞更胜一筹,但招式上顾晓晓又精妙一些。

    但顾晓晓如今不敢断言她与阿飞孰强孰弱,因为阿飞的剑是杀人的剑,他其实没什么招式,快准狠再加一个稳字足矣。

    夜幕降临,冷风吹着远处的山谷发出呜呜的声音,寒鸦凄切,篝火架上正烤着两条巴掌宽的鲤鱼。

    顾晓晓披着厚厚的披风,手捂在火上烤着,阿飞就坐在她对面,眸中好像有无数火焰在跳动。

    月朗星稀,耿耿寒夜,全都融化在诱人的烤鱼香味中。

    等鲜美的鲤鱼烤熟之后,顾晓晓吃鱼吐刺时,突然来了一句:“等金钱帮的人再追上来,我们不躲吧。”

    正在认真吃鱼的阿飞只是愣了下,郑重点头:“嗯,不躲了。”

    他坚毅的目光,棱角分明的脸庞,脱离了青涩和稚嫩,变得成熟有担当。

    这一路上,他几乎是飞速成长着,从不谙世事如剑一样锐利,从不后退的少年,因为她的缘故,学会了退步学会了和人打交道。

    阿飞身上多了一些人情味,但他如烈焰般燃烧的斗志从未变过。一个女子尚且愿意和金钱帮正面交锋,他又有何退却的理由。

    浩荡的山风,吹的云开月明,吹的星辰寥落。

    夜里的山洞,寒冷潮湿,在这里过夜称不上什么好体验。

    在无数次奔波之中,顾晓晓早就明白了,安稳二字与她和阿飞无缘。金钱帮的人就像猎犬,他们前脚到,他们后脚就能跟上。

    在山上停留的第三天,金钱帮的人再次出现了,顾晓晓和阿飞从山上俯瞰着山脚下身穿黄衫如蚂蚁般移动的身影,相视一笑。

    不再跑路,不再逃避,顾晓晓举起了手中剑:“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阿飞抽出剑,很配合的和她的剑贴在一起,两人眸中全是笑意,好似即将到来的不是杀戮而是郊游。

    他们从山上规划好路线,从小路抄了过去,硬碰硬也是要讲究谋略的,既然对方以多欺少来车轮战,他们就借天时地利来个奇袭。

    杀人与被杀之间,只能选一样,大部分人恐怕都会做出同样的抉择。

    金钱帮虽然都穿黄衫,但是堂主及以上的人黄衫上镶有金边,顾晓晓一眼就瞧见了这次来追袭他们的人里,有四个是衣裳上镶金边的。

    看起来有些棘手,顾晓晓握紧手中剑,一步一步逼近蜿蜒上山的队伍。

    他们大约有三十多个人,但除了走在最前面四人,其他人不足为惧。来的人会是谁?金钱帮的人在阿飞和顾晓晓手中折了不少,这次是衣服上镶金边的黄衫人来的最多的一次。

    按照顾晓晓和阿飞的计划,她从队伍尾端开始偷袭,阿飞则是从队伍中部,一定要尽量遮掩行踪,避免暴露自己。

    山道崎岖,虽是冬日,但仍有许多枯枝残叶可以掩匿行踪,尤其山路向上,旁边就是丛林陡坡,只要将人拖过来一击毙命之后尸体藏起就好。

    顾晓晓从队尾拖人,难度和危险度都要比阿飞小上许多。

    不过在两人合力解决了七八个人后,金钱帮的人终于发现不对,集中在了一起。

    顾晓晓和阿飞也从密林中走了出来,他们所待的地方,正是一处较为广阔的缓坡,风呼呼的吹着,空气中弥漫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

    天很冷,阿飞和林仙儿穿的却很单薄,人只要动起来身体就是热的,太厚的衣服却会让他们失去敏捷。

    以对敌寡的情况下,慢和死亡通常是联系在一起的。

    在数月逃亡之中,顾晓晓和阿飞对江湖事终于不再是一头雾水。他们瞧着眼前四个衣裳上镶金缎子的人,已然看出了他们的来历。

    “你就是林仙儿,你就是阿飞。”

    四人里年纪最轻皮肤白皙容貌秀气,态度斯文的年轻人率先开了口,他只看了阿飞一眼,目光就像粘在了顾晓晓身上一样,露出惊艳痴迷之色。

    不等两人答话,黄衫少年背手看着顾晓晓意气风发的说:“我是上官飞,你若愿意跟我,我可保你平安。”

    在他开口前,顾晓晓已经猜出了他的身份,如今见他心高气傲之态,还有其余三人面无表情的样子,窥出了金钱帮未必是铁板一块。

    上官飞摆出如此姿态,最想动怒的却是阿飞,他抽出剑来笑着说:“金钱帮换帮主了么。”

    这一路来,阿飞和顾晓晓形影不离一同逃命,江湖人早给他们打上了苦命鸳鸯的标签。

    上官飞被阿飞这么一抢白,顿时怒火心生,从怀中拿出了一对子母钢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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