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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你都看了一个时辰了”被窝里,一个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的瘦小的姑娘面无表情道。显然有些生气了。一边说,一边从余宇的身后爬起来,拉了拉就要滑落余宇肩头的被子,没好气说道“我都给你拉了十几次被子了!”
小姑娘面色发黄,头发也不如何浓密,蓬蓬散散的,没有一丝生气,眉毛稀疏,很淡,显然是天然的,并没有经过后天的加工,并不好看。有一份纯纯的少女气息,但却少了几分姑娘家的娇柔于灵动。一张嘴,两颗洁白的小虎牙却是非常明显,好像是招牌一样,彰显着女孩儿的不同。
瘦小的身子穿着并不怎么得体的衣服,看上面的走针,手艺着实差了些!她和余宇躺在一起怎么看怎么不协调。余宇看上去十五六岁,颇有几分成年人的成熟味道,胸肌硕大有型,八块腹肌十分明显。不算太过魁梧的身子却也霸占了床铺的大部分面积,浓浓的眉毛下,两个不算太大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块牌子,脸上露出一股说不出的得意于开心,好像比凭空捡了十两银子来的开心更多!
女孩儿家年纪尚小,不明就里的人估计会猜想余宇这个天杀的小混蛋简直是人世间最可恶的混蛋,看上去如此瘦弱的小女孩,他都能辣手摧花,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窗外的青蛙在月光里呱呱呱叫的正欢,真是睡觉的好时节,有倒是春眠不觉晓,讲的便是此情此景了!难怪小侍女有些气恼!
“嗯,这声少爷叫的好,少爷我很喜欢,记住我白天跟你说的了吗,以后到了圣城,不许再叫我的名字,尤其是在人多的场合!”余宇将小牌子小心收起,放在枕头下,放下后复又用手摸了摸,确认了一下,再放好书,这才躺下,仰着脸说道。
“为什么呢,少爷!”女孩儿明显有了睡意,打个哈欠,像个小猫一样,挪了挪身子,像以前的每个夜晚一样,把小脸贴在余宇的胸膛上,有些迷糊的问道。
“这叫气势,懂不懂。圣城里那些贵人老爷们都有侍女,你家少爷我如今考进了天下第一的乾正学府,身边没有个侍女,实在跌份儿的紧。所以你要叫我少爷!”余宇说道。
“哦”女孩儿迷糊着答应了一声,好像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事儿一样,立刻从睡意朦胧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睁着大眼睛问道“少爷,我们去了圣城,大黄怎么办?”
听小女孩这么一问,趴在门口,头贴着地面的一条大黄狗好像听懂了什么一样,立刻抬起头,看着床上的主仆二人,眼睛里写满了焦急的等待。
“那还用问,当然是带着了!”余宇也打个哈欠说道“少爷我以后有两样东西不会丢下,一个是豆豆你,一个是大黄。你是我从狼嘴里捡来的,大黄是你捡来的,你是我的,那大黄也就是我的了,所以我不会丢下!”
大黄狗听到前面的话,明显轻松了很多,复又将头低下,找了个舒适的姿势趴了下来。但一听到余宇话里的后半句,眼睛里明显飘过了一抹浓重的不屑与鄙视。心道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私有物品了,切,我黄狗哥英明神武,俊朗不凡,居然成了你一个穷小子的东西,真他娘扯淡。
不过,为了避免被抛弃的命运,大黄掩饰的还是很好的,多年来的相处,它知道,自己的这个男主人可是贼得很,眼睛太毒,自己有什么想法,他都能看出来。想当年把邻居家的小鸡仔偷吃了两个,那个胖女人来要求收拾它的时候,女主人豆豆死活不承认,她不相信一向听话的大黄怎么可能偷吃别人家的小鸡仔呢。
但天杀的余宇却从它的眼睛看到了事情的真相,事后竟是饿了自己两天,这事儿给它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主人是好骗的,男主人是骗不了的。
豆豆放心的哦一声,再次将脸贴在余宇的胸膛上,问道“少爷,听你说圣城人很多,菜很贵,房子也贵,我们的钱可不多!”
“嗯”余宇想了想道“这的确是个问题”说着,余宇伸出手将豆豆抱在怀里,用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似乎在深深的思索着刚才的问题。
“也不知道圣城有没有黑帮,如果有黑帮的话,去杀一通,想必能赚个千把两银子,毕竟是圣城的黑帮,想必也会比陌城的富,陌城那些都他娘是穷鬼!”余宇想了半天,似乎找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可是少爷,你不是说圣城之所以是圣城,就是因为那里是焱国最好的地方,连小偷都极少的吗,怎么可能有黑帮呢?”小侍女豆豆立刻提醒道。
像黑帮,黑社会一类,余宇对豆豆的解释是,黑帮就是山贼,盗匪,街头流氓,混混一类。
“嗯,也是!”听了豆豆的疑问,余宇立刻打消了洗劫黑帮的念头,转而去想其他的办法。
“我的女红不是很好,不知道能不能在圣城卖些钱,给少爷你读书!”小侍女豆豆很是担心的说道。
“圣城都是有钱的老爷们,看看我们身上的衣服,怎么会有人看上你那连直线都走不了的女红!”余宇无奈的叹口气道。
“可是,我们的钱的确不多啊,该怎么办呢?少爷你可要想个好法子,不然我们还是不去了吧,陌城也挺好的,你在飞虎帮杀些人,每月也多少能挣二十几两银子!虽说剩不了多少,但多少还是能有富余的,到了圣城,我们该怎么办呢?”豆豆蹙着小眉头道。
“没出息的货,就知道陌城。陌城跟圣城能相比吗?一直教你,要大气些,大气些,你总是这般没出息,什么时候能像少爷我这般大气!”余宇有些恼火道。
“少爷,我们的钱,真的不多啊!”豆豆据理力争。
“哎,我说,你什么时候记性变的这般好了,平常那么笨,记性又那么差,为什么该记的东西你都选择遗忘,这次偏偏不能呢?”余宇非常恼火于豆豆今晚这般聪慧过人。
“明明就是钱不多了,晚饭以后我又将那些银两查了一遍,我们以前的积蓄是一百一十五两,再加上你的赌债,还有邻居胖大婶他们送的,飞虎帮你那些兄弟们给的路费,一共二百三十八两四钱。听你说,在圣城住一晚客栈都要几两银子,这可怎么办呢?”豆豆对于余宇的怒火一点都没有退步的意思,继续说道。
“干嘛非要算那么清呢,糊涂一些不好吗,真是的!”余宇嘟囔着,搂着豆豆,看着窗外明亮的月光,没好气的骂道“真他娘的,一文钱憋倒了老子这条英雄好汉!”
“不过你放心,少爷我自然有法子挣钱,挣大钱,让你住上大房子,穿最漂亮的衣服。每天吃香的喝辣的,你不是喜欢吃鸡腿吗,那么便每天都让你吃个够,再找一百个丫鬟侍女服侍你!”余宇似乎下定了决心般说道。
“真的吗,少爷,能每天吃鸡腿,而且吃够?”豆豆小脸一扬,一脸向往的问道。
“嗯”余宇语气中带着一股子没来由的豪气。
“那我要红烧,清炖的换着吃!”豆豆幸福的说道“可是我不喜欢家里有别人,我不要侍女!”
“嗯,都随你,你说怎样,便怎样!”余宇似乎真的觉得像是老爷般说道。
门口的大黄狗实在听不下去了,无奈的站起身,摇摇尾巴走了出去。心道难道人类都像自己的男主人一样无耻?
太可怕了!
“不过,少爷,我还是很喜欢陌城,你为什么非要上圣城呢上学呢,在陌城也可以买大房子啊,还便宜!而且你不是经常说自己很有学问吗?”豆豆显然还十分担心圣城的花销问题。
“当然,除了让你吃上好的,去圣城还有别的原因!”余宇脸色略显平静的说道。
豆豆问道:“什么原因?”
余宇:“我去圣城讨个东西!”
豆豆:“什么东西!”
余宇:“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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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帮主,各位兄弟,大叔大爷,大婶大娘,大哥大姐们,余宇我要走了,感谢各位多年来对我和我家豆豆的照顾,这里我给各位鞠躬了!”第五日一大清早,余宇便出现在了陌城飞虎帮一条街的街中央,向着围观的各色人等大气的说道。
“臭小子,竟捡好听的说!”飞虎帮帮主党峰穿着灰色长衫,身材魁梧,声如铜钟,拍拍余宇的肩头道“不知道你小子上辈子积了什么德,竟然能进入学府学习,好好干,别给我们飞虎帮丢人!”
“哪能呢!”余宇咧嘴一笑!
“小余子,我可是听说了,圣城是很繁华,那里的姑娘也都俊俏,但那里的人,可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要是过不下去了,就带着豆豆赶紧回来,街里街坊的,少不了你们两个吃喝的!”邻居大妈郑重其事的告诫道。
“胖大婶,你就别操这份闲心了,这小子,贼着呢,只要他别算计别人,那圣城的人,就烧高香了!”
……
余宇一一和众人别过,有人上来紧紧拥抱,也有人送些吃食等等。
按照余宇的想法,他是打算第二日便离开陌城,赶赴圣城的。圣城是焱国的都城,离陌城有近三千里路,虽有官道直通,但就是坐马车,按照每日行进两百里计算,也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但离开学的时间只有三个多月了,他想早一日赶去,早些有落脚的地方也好。顺便找个挣钱的营生。
但豆豆不同意,破家值万贯,豆豆用了五天的时间变卖家当。本来不愿意处理家产的,但余宇说的很决绝,以后陌城不会回来了,如果回来了,那他便一定成为了传说中的暴发户。所以这个家,便可以不要了。
其实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这一点在豆豆变卖所谓家产的时候才深刻的明白。虽然不值钱,豆豆还是坚持变卖,她不同意送人,最后又被余宇数落不大气。
五天的时间,房子已经空无一物,看着空荡荡的房子、院子,豆豆似乎很满意这个结果。
在一干人等的笑骂声中,余宇,豆豆,大黄走向了街的尽头,那里停着一辆豆豆用二十两银子买来的马车,她花了一个时辰将马车的价钱从二十二两降成二十两,卖车的老板差一点口白沫,倒地身亡。
威武的少年,瘦小的侍女,和一条肥壮的大黄狗,静静的行走在狭窄的街道上。渐渐升高的太阳暖暖的抚摸着熟悉的大地,三个平行而又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背影,有一股子说不出的孤单寂寞味道。
余宇身穿一身粗布长衫,歪歪扭扭的走针像是刺眼的光点一样挂在他结实的身板上,他手里拿着自己吃饭的家伙,一杆长枪。就是凭着这杆长枪,他从十岁便开始到山中打猎,养活他和豆豆,十二岁加入飞虎帮。
枪是捡来的,一次到山中打猎时捡的,通体漆黑。枪谱是花了十个铜板在街上买的,名字就叫枪谱。胡子打了捻一脸污泥摸样的老板推销的时候说“此乃绝世枪法,少年,卖给你吧,只要十五个铜板,绝对物有所值!”
值你一脸!
这是当时的余宇最想说的一句话,但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的运气太不怎么样了,除了再次睁开眼后发现还保留那个世界的记忆外,似乎碰到的很多事情都不是那么让人欢喜。既没有获得绝世的神功秘籍,也没有高人指点,一切都是他拼了性命挣来的。
他还记得老舍先生在《断魂枪》中曾有描述“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所以他捡到了那根枪以后就扔掉了破刀,改练枪法。依他想,比别人多一世的智慧,总归要聪明些才对!没有枪谱,他很无奈,又不知道如何才能得到一本绝世好枪谱,他只能求助于路边的书摊。
《枪谱》买回家后,他发现里面内容还挺全,不是残谱,不但有枪法,还有武林中人的内功心法,名为《混元诀》。
所谓病急乱投医,没有方向的余宇当时只能告诉自己,要相信,十个铜板也是钱,姑且练练。
事实证明,十个铜板给他带来的东西还是不错的,内功修炼了一个月以后便已经让他体会到真气的流动,而枪法……练成以后到现在反正是没有碰到过对手,不过陌城很小,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枪法怎么样!
豆豆说他练枪的时候一点都不好看,这让余宇备受打击!
在余宇强烈的要求下,豆豆生平第一次自己去买了成衣,两套。非常漂亮的衣服,按照余宇的想法本来是花十两银子买一套的。豆豆觉得余宇似乎认为圣城到处都是银子,到了那里,他便可以捡到一样。
但我们的豆豆可不这么认为。她觉得五两银子一套衣服也已经非常奢侈了,这些银子是她变卖家里所有财产所得!放在平时,这可是两个人和大黄一个月的饭钱还多——如果余宇不请那些“狐朋狗友”吃饭的话!
穿着崭新的衣服,豆豆走在街上,脸上尽是笑意,时不时的用小手摸摸那绣着鲜艳花朵的衣服,眼睛里全是满足。平实泛黄的脸上也多了几分生气!偶尔抬起头仰着小脸看看昂首阔步的余宇,这感觉,好幸福!
背后,她背着的是家里的全部家当,那二百多两银子。
大黄狗慢慢悠悠的跟在后面,漫不经心的走着!
“架”余宇坐上车辕,扬起马鞭,啪的一声在空中打了个响鞭,马蹄得得得的在青石的路面上发出极有节奏的声调,向着圣城的方向进发!
出了城门,太阳已经升起很高,官道两边开满了各种各样的小花,红的,白的,粉的,绿的,大的,小的,铺满了大地。彩色的蜂蝶飞舞其间,来来回回的忙碌着,大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欢快的唱着歌。枝桠上清脆的嫩芽悄悄的露出了头儿,好奇的打量着这个世界!
春意盎然,盎然的春意!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曾让你心疼的姑娘
如今已悄然无踪影
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
曾让你遍体鳞伤
dilili……
dilili……
dilili……
dilili……
……
飞奔的马车行驶在无人的官道上,车后留下一道烟尘。余宇大声唱着前世最喜欢的那首许巍的《曾经的你》。虽然豆豆曾经无数次说他唱的难听极了!
但,今天,豆豆没有说什么。
车厢里,豆豆坐在柔软的垫子上,掀开窗帘,向外望去,一脸平静,大黄趴在她的脚下,闭目养神,不知道是在享受这次旅行,还是在思考着自己未来的狗生!
“吁吁”
刚出城门不到三里地,余宇远远看到不远处有十几个人站在官道之上,身后是一辆比自己的马车大上一倍的双套马车和十几匹骏马!看样子像是军人!
停住马车,余宇已经打量清楚了面前一干人等的摸样。一共十二个人,每个人的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