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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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重生-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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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扬隐隐觉得,这个声音有点熟悉。
  可能是因为出家人慈悲为怀,所以鸠摩智没生气,也笑了笑说:“我地名字不四番僧,四番僧
  无规矩不曾番圆的番,僧刻的僧。“
  就在昨天,叶扬叶君帮着爷爷把那家新买来的小卖部开张了,因为爷爷记性不好,所以叶扬和叶君把价钱一样的东西全摆在了一起。从价格低的向价格高的一路摆起,然后一遍一遍地给爷爷说着,直到爷爷明白为止。原先店里是有香烟零卖的,一根一毛或者两毛的都有,爷爷看到之后。立马把那些烟全扔了。嘴里还嘀咕着说:“这都什么人,竟然卖烟给小孩子抽!”叶扬看着那些被爷爷扔进水沟里的烟。舔了舔嘴唇。
  开学的第一天生意火爆,作业本笔记本等文具卖得不多,因为还要军训,所以暂时还不会上课。卖得最多的是拖鞋、香皂和洗衣粉等住读生的必需用品,一天下来每样最少卖了两百件!
  “真不愧是全市第一同学啊!你太聪明了!就知道今天能卖掉这么多东西,要不是你让爷爷多进了这么多,今天肯定不够卖啊,想想那些家伙买不到拖鞋,晚上就只能光着脚丫走路了,多可怜啊!”叶君看着生意火爆地小卖部,用小胳膊撞了撞哥哥,崇拜地说。
  其实校外还有不少商店,如果这里真没有了,他们在那里还是可以买到的。
  第二天就开始军训了,早上的时候叶扬和叶君都穿上了昨天和书本一起领的迷彩装,扎上了军皮带,叶君看着哥哥挺拔的样子说:“哥哥,你穿这衣服真好看——我穿了一点都不好看,唉,昨天我不好意思试,结果衣服大了,你看看……”
  叶扬看了下妹妹,小人儿穿了一身大大的迷彩,手都伸不出来,两只袖子拖得长长的,那顶军帽下面是一张小巧可爱的脸,带着一脸的委屈。
  “我觉得挺好看地啊,我妹妹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吗?”
  “当然!你现在去唱戏都可以了,瞧瞧这水袖——啧啧,多漂亮啊!”叶扬突然甩着袖子唱起京剧来,“苏三,离了洪洞县,将身来在大街前……”
  叶君忽然明白过来,大怒说:“哥哥,你竟敢取笑我!…爷爷你快看看,哥哥欺负我!”
  军训真是很苦的事情,九月的太阳还是异常厉害,炙烤着铺满煤灰的跑道,一列列地清一色地迷彩,只听得教官们不停的喊着指令。
  叶扬这一个排全是本班地男生,他身边正好又是那日的那个江超,他又小声抱怨说:“唉,早知道我就不长这么高了!你知道吗,咱们班的小个男生全都跟女生一起军训,天啊!”
  叶扬笑说:“不是都是恐龙么?”
  江超惊说:“天!你不知道么?咱们班有个非常非常非常漂亮的美女!我先也没注意,等到她说话的时候我才看见的,她长得……天天天啊!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等你看见她你就明白了!”
  叶扬奇问:“说话?什么时候谁说话了?我怎么没注意到。”
  江超说:“就是那个给班主任取外号的女生啊。”
  叶扬说:“噢,那我真没注意,不过声音……挺好听的。”
  “后排中间的那两个同学!出列!——看什么看,就是说你们!交头接耳说什么呢!!!立即出列,绕操场跑五圈!”
  叶扬和江超无奈只好绕操场跑了五圈,结束的时候已经是累得不行,又见大家都已经坐在一棵大树下休息了,便不管大家的哄笑声,也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拿起自带的军用水壶拼命的往自己嘴里灌。
  “喂!你们!谁是中考状元!站出来给我看看!我想见见他!看他是不是长了三头六臂十只耳朵!”忽然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在这群男生耳边响起,她的声音很是清脆有力,一听就知道是个自信活泼的女生。
  一众男生都茫然,虽然他们也听说过今年全市高考状元就在自己班上,但上次互相询问了一下却没发现。
  江超先是一呆,突然拼命撞着叶扬的胳膊小声说:“快看!就是她!”
  叶扬心中蓦然一惊,抬起头看见了那个女生,她约莫一米六五的个头,也穿着一身的迷彩衣,腰间的小皮带扎得紧紧的,似乎是刻意的要凸显她饱满的胸脯和挺翘的美臀一般,一般的女生穿上迷彩装之后就会黯然失色,可是她完全不会,这一身衣装,反而更加衬托了她那如美瓷一般的皮肤!也掩饰不了她那引以为自豪的身材。
  军帽下的那一张娇艳欲滴的脸蛋被烈日一晒,竟是那么的粉嫩迷人!
  此刻她居高临下气势汹汹的俯视着坐在地上的男生,带着无与伦比的自信,她从来就是个自信的女孩子,上天对她实在太优待了,给了她漂亮的脸蛋,给了她傲人的身材,给了她聪明的头脑,还给了她多才多艺的才华。
  叶扬看着这个女孩的脸蛋,完全惊呆了,他忘记了手里的军用水壶,任由里面的水灌进衣脖子里……
  他夸张的反应也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包括那个女孩子,她用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眸盯住了叶扬,讶异无比——她习惯了别人看见自己时惊艳的反应,却没见过这么夸张的……
  忽然间叶扬的嘴唇动了动,表情有些痛苦的说:“你是——金灵?”
  女孩美丽的瞳孔顿然放大,更加惊诧的问:“你怎么知道?!在这个学校里,我还没告诉过男生呀。”
  第121章 用我的手,托起你的梦想
  叶扬不是没想想过再一次见到金灵,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这么突然,恍如一梦惊醒,睁开眼她就出现在自己眼前一般!
  她一个怎样的女孩子,叶扬也说不清楚,他只记得前世某个眼光明媚的午后,她穿着一身明黄色的衣裳出现在自己眼前,那样明艳绝伦的身姿在眼光下有些迷离,有些晃眼……让叶扬的神智在一瞬间有些恍惚。
  一如今日。
  “喂,你发什么呆呢!我在问你话呢!”金灵不满的说,“快说,你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没等叶扬回话,她一锁眉头,又说:“等等……你先别说,我猜猜——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嗯,对,你的眼睛我好像有点印象——你小学是不是在宁州念的?你是不是那个……”她歪着头开始思考起来,但似乎什么也想不起来……
  叶扬又是一惊,难道她还“记得”自己?!不对啊,前世的那些对自己来说是一种过往,一种记忆,但对她来说应该是没有经历过的事才对,那她怎么会记得自己?真的有什么东西可以穿越时间和空间,残留在她的脑海里么?
  或许是一种错觉吧。
  “喂!你是哑巴还是傻子啊!我问你话你怎么都不回答!”金灵皱了皱眉头,气恼的说。
  叶扬忙说:“我小学是在新江读地。从来没出过新江县,更别说宁州那样的大城市了。”他知道。金灵从小就住在宁州,初二地时候父母离异,她跟着母亲回到了母亲的故乡新江县城,转学到了一中的初中部。叶扬遇见她时,她也已经高二了,不过叶扬从来没问过她读的是什么学校,什么班级。现在已经不可能知道在那个“前世”里,她是不是也在一中一班。或许自己重生的蝴蝶效应。早已带来了变化。
  至少前世她军训时寻找“三头六臂十只耳朵”的中考状元时,找到的肯定不是自己。
  金灵怀疑的看了他一眼,发现他不像是个会说谎地,于是自言自语的嘀咕说:“那就怪了,这双眼睛真的好熟悉啊,我发誓我一定见过它!——对了,那个哑巴的傻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叶扬。”
  一直用嫉妒加不屑眼光看着叶扬的江超。突然大叫:“我靠,原来你就是中考状元啊!怪不得我问你什么名字时,你不跟我说,还想装神秘啊!”
  众人将目光都集中到了叶扬身上,甚至有些冷落美女金灵了。毕竟美女多的是,状元只有一个。
  “你就是叶扬?”金灵打量了下叶扬,发现他并没有三头六臂十只耳朵,有些失望。
  叶扬老实的点了点头。
  金灵又仔细打量了下叶扬,看到他浑身是汗。胸前地衣服已经被刚刚倒出来地水弄得湿淋淋的,不禁笑得花枝乱颤:“哈哈,我就说考状元的肯定是书呆子,果然没错,哈哈
  美女一发笑。大伙都跟着笑了起来。不笑就是不给面子啊。
  叶扬也憨然的笑了笑,在别人看起来显得格外的傻。人家都笑你是书呆子了,你还笑……
  金灵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又对叶扬说:“那个书呆子,我觉得你挺好玩的,哈哈,刚刚被教官罚跑的那个倒霉蛋是不是也是你呀?是不是他看你傻,专门欺负你啊”接着抬起那只秀美小巧的手,看了一眼手上一只可爱的手表,“好咯,马上就要集合了,本姑娘要走啦。”
  说着便心满意足转身离去,步伐很是优雅,她知道身后那帮男生一定都在盯着自己地背影,她习惯并享受这些。
  叶扬在众人的哄笑中,抖了抖自己胸前的湿答答的衣服,希望能快点风干,江超又打趣说:“行啊叶扬,居然知道装傻充愣吸引美女的注意力啊。”他这话取笑地成分居多,他觉得叶扬应该是真地有点傻,而且他不信金灵会看上这么一个傻乎乎的书呆子。
  叶扬没心思辩解,他正在思考着这一世要如何面对金灵,前世自己最对不起地人应该就是她了,在遇见她时,她是一个自信大胆热情奔放的女孩子,她学习成绩不算顶好,但却很有才艺,她母亲是个很有艺术涵养的女子,家境也比较富裕,她从小就学过很多,包括钢琴琵琶,甚至越剧。上天对这个女孩子是毫不吝啬,不但给了她明艳绝伦的容颜,给了她窈窕多姿的身材,还给了她优美婉转的喉咙。前世自己遇见她时,她已经开始自己作曲弹唱了。
  那时候她对他说,她以后去考音乐学院,去当歌手,当大明星,她说着话时一脸的自信,她觉得以她的形象以及才华,绝对可以一炮而红的。
  那些美丽的女子总是过分的自信,却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复杂,等到梦想破灭的时候,她的世界也就毁灭了。
  前世的金灵并没有走上这条道路,因为她的世界早早就被一个叫叶扬的男孩毁灭了。他将她带入了热恋的深海里,又无情的将她抛弃在荒凉的沙漠里,这对金灵的打击绝对是毁灭性的!在这场爱恋中,她丢失了所有的自信和骄傲——那正是她的灵魂!
  叶扬心中一阵割痛,他知道前世最对不起的人可能就是金灵,幸而如今一切都已经重新开始,只要他不再介入她的世界,不再在那个夜晚遇见她,不再在另一个夜晚听她给自己唱了一夜的越剧。
  叶扬的母亲是浙江人,小的时候,只有母亲唱那婉转流连的越剧时,他才能安然入睡。
  或许自己这辈子应该偿还给她点什么,只是那样沉重的情债,要如何才能偿还?
  对了,自己可以帮她实现做明星的理想,依仗自己重生的优势,绝对是可能的!否则她这样自信到有些自大的女孩子,迟早是要栽跟头的,到时候她的结果也不会比前世好多少。
  当然,还不能让她是自己在帮她,他不想在打扰她的世界,她这样心高气傲的女子是他不能承受的,否则前世他就不会弃她而去了。
  这一世,他只想暗中帮她实现那个原本不太现实的梦想,尽量少与她的世界发生交集,只当是对前世一阵补偿和赎罪吧。
  军训继续照常进行着,爷爷小卖部的生意也一直很红火,虽然日用品现在很难卖出去了,但饮料纯净水零食卖得不少,这样的大热天军训,自然不能亏待自己。当然爷爷没忘了两个宝贝孙子,关了小卖部亲自给他们送饮料去了,是小卖部里最贵的那种果汁,于是两兄妹自豪从爷爷手里接过了果汁,然后在别的同学羡慕中咕噜咕噜喝掉——瞧瞧,咱爷爷多疼我们。
  在一年前,这样的日子根本是想也不敢想。可是叶扬用那只隐形之手操纵这一切,将不可能变得成了可能。
  因为经常要集体绕操场跑步,所以所有的军训队伍有机会相遇,每次一班女生路过叶扬这里时,他都能看见金灵朝自己古灵精怪的笑着,在那么多穿着同样迷彩衣的女生中间,竟还是一眼就能看到她,她的美实在是太耀眼了,如一支利剑直刺人心!
  叶君路过叶扬这里的时候,也会偷偷做些小动作,比如向哥哥眨眨眼吐吐小舌头,她的衣服真的很大,更加衬托出她那娇小玲珑的身材,可爱得无以比拟。这叶君这支队伍中,叶扬也看到了林雨晨,她看起来似乎还是很失落,一直低着头,脸色有些苍白。
  期间初中的老班长章喜来找过叶扬一次,他嘴上一直抱怨不停,本来以他的成绩完全可以进重点班的,但今天重点班莫名的多了一个规定,年龄不能超过1周岁!可恨他上学晚,居然刚好超过了一个月,气得他一直想骂娘——不过说真的,这事还真怪他娘,无论是早一个月怀上他,或者让他早一年入学,他也就不会这么倒霉了……
  其实这项规定也不是针对他的,而是针对那些为考好成绩,找关系多读一年初三的学生,可惜殃及到了章喜这条倒霉的胖鱼,他被分到了四班。他还给骂了叶扬一顿,问他那天为什么失约不去关姗姗家里,明知道人家关姗姗要离开新江回宁州了,怎么也不去送送她,害得她等了好久。
  叶扬苦笑,他根本就不知道关姗姗回宁州的事,看来这傻丫头是故意不跟自己说的,唉,真是搞不懂女孩子到底在想些什么。
  章喜又说关姗姗进了全南江省最好的高中——宁州一中,这应该算个好消息吧。
  第122章 一半是火一半是雪的女子
  枯燥而累人的军训结束之后,这段时候里天气热得厉害,太阳仿佛故意要为难这些孩子一样,热烈烈的照射着黑亮的煤灰跑道,听叶君说,她们班居然有个女生中暑晕倒了。
  炎热的天气虽然让这些娇气的学生难以忍受,不过却给叶扬爷爷的小卖部带来如烈日一般火爆的生意,叶扬给爷爷算了一下,平均每天仅仅最便宜的纯净水也得卖掉二百多瓶,再加上其他东西的利润,每天可以有两百块的毛利润,这无疑让爷爷惊叹不已,这可差不多是他以前补一个月鞋子的收入啊。
  放了两天假休息完之后,叶扬就正式开始了他高中的学习生涯了,高大魁梧的班主任方深召开了一次班会,让各个学生上台自我介绍了一番,顺便拉票竞选班委。
  于是每位同学都各显神通的上台展现自己,不过效果却大相径庭,有些人神采奕奕幽默风趣,有些人却激动得连话都说不明白。
  最出风头自然还是金灵,她那样的身材相貌,不论往哪里一站,都是一颗耀眼的明星,她今天似乎弄的是可爱型打扮,穿了一身明黄色的衣裙,一头青丝简单的结了个马尾儿,尽显出她的青春和灵气。
  她优雅的走上了台,完全没有一般少女的羞涩,落落大方笑着自我介绍说:“我叫金灵!郁金香的金!灵敏的灵!我地兴趣很广泛,喜欢唱歌。喜欢跳舞,还喜欢演戏!以后班里要组织活动,一定要叫我哦。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我学过钢琴,学过琵琶,自己写过曲子作过词,有好几篇作文上了作文选,你们可能都读过!我还参加全省的化学竞赛,拿了三等奖哦!……还有我名字里这个灵字!一半是火,一半是雪正如我地性格!我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如果有人对我好。我就愿意对他一万倍的好!为他死都愿意!但如果有人敢惹我,我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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