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尘中遥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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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尘中遥望-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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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山的路上,宏成对鸡鸣寺这名字颇为不解。因为寺院一般比较少用动物来命名的,即使是用,如白雀寺、金龙寺之类,也显着高雅或威严。鸡是俗物,怎么会拿它来命名庄严的寺院呢?特别是鸡鸣两字,还容易惹人想起“鸡鸣狗盗”一词。他向蓝珊说了自己的想法,并问这寺名是否有传说。

  蓝珊说了句“你这人真有意思”,接着介绍起寺名的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玄武湖边盘踞着一条十分厉害的蜈蚣精,经常*毒害行人和牲畜。玉皇大帝差一只金鸡下凡来对付蜈蚣。最后金鸡、蜈蚣精经过激烈搏斗,蜈蚣精被咬死,金鸡也因中毒太深而倒下了。人们为纪念为民除害的金鸡,便把这座寺院称为是“鸡鸣寺”。

  “原来是只金鸡、天鸡!失敬失敬。”宏成口里念念有词,一边抱拳向山上寺院方向连连作揖。

  蓝珊看着宏成的举动几乎笑出了眼泪。又说:“刚才说的只是一个传说。其实这寺名是朱元彰取的。这座山原叫鸡笼山,朱元璋定都南京之后,他想建造国子监,就亲临鸡笼山选址。但其山名鸡笼不合圣意,就改为了鸡鸣山,有“晨兴勤苦”的劝学之意。鸡鸣寺是因鸡鸣山而得名。”

  “哦,有意思,有意思。”

  鸡鸣山并不高,一会儿就爬到了山门前,匾额上的几个“古鸡鸣寺”大字,据说是康熙皇帝登临此寺时题写的。蓝珊告诉宏成:后来乾隆南巡时也到这里题写了匾额和楹联,还有寺中药师佛塔正门上额题“药师佛塔”四字,是佛教协会前会长赵朴初的手迹。他想:原来有这么大的名头!看来说到南京必到此寺言之不虚。

  此山此寺,与镇江的金山金山寺的格局差不多,至于其它如山门、观音殿、大雄宝殿、藏经楼、法堂等等,与各地的寺院也大同小异。但宏成发现这里的观音与众不同,别的寺观音坐北朝南,这里的观音却是面朝北而望。他正欲问蓝珊有什么讲究,忽看到龛旁有楹联道明了原因:“问菩萨为何倒坐,叹众生不肯回头。”向他介绍这就是鸡鸣寺里著名的“倒坐观音”。他自然又是连赞一番“有意思有意思”,惹得她笑称以后要叫他“有意思先生”了。

  从寺门前坡下山时,半山坡上一亭,亭内有井,旁立一碑,上书“胭脂井”三字,介绍“其井有石栏,上多题字。旧传云:栏有石脉,以帛拭之作胭脂痕”云云。

  见宏成看着这介绍微微点头,蓝珊故意问:“这更有意思了吧?”

  “有意思,真有意思。”说完,自己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真成有意思先生了。”

  “不知道下面这个故事是否也有意思。”

  “哦?”

  宏成从蓝珊的口中了解到:南朝时陈朝最后一个皇帝陈叔宝,史称陈后主,在位期间荒政误国,最后无力抵挡隋军南下。当隋军攻入皇宫时,陈后主走投无路,狼狈地带着最宠爱的妃子张丽华和另一名孔姓贵妃躲进了这口枯井,最后被隋军活捉。

  蓝珊说着说着,语气激昂起来,好像她不是在说历史往事,而是在评说当今时政。她说:“这样亡国悲剧本来是昏君造成的,本来不是妃子的事,美丽也没有罪,但这个故事却被演绎成“美色误国”、“胭脂误国”的经典。张丽华不但被处死,还从此落下了千古骂名,这口胭脂井也被称为是‘辱井’。据说,商朝是因妲己灭亡的,周朝是因褒姒的一次冷笑而丢掉天下的,唐明皇因宠爱杨贵妃而导致安史之乱,明亡是因为陈圆圆……真是岂有此理!” 

  宏成半真半假地说:“是啊是啊,男人太没雅量了。别说是女人没祸国,即使真是女人乱了点国,男人也该表现出一点绅士风度。”

  蓝珊这才察觉自己刚才的情绪有点过火了,哈哈一笑,说:“看不出你还挺会贫嘴的。”

  宏成一笑,觉得这个下午真是美好。

  下得山来,明晃晃的秋阳早已沉到城市的轮廓线下了,北边的玄武湖湖面上已有一层淡淡的暮霭升起。宏成有心想请蓝珊共进晚餐,却又担心被婉拒,并由此导致此次邂逅的猝然谢幕。正犹豫着,她却好像洞悉他的心思,主动提出她要尽地主之谊请他吃饭。与她一起共进晚餐,这当然是他求之不得的,所以他满口答应,只是提出得由他做东。她一笑,不置可否。的天下

第一章(5)
5

  晚饭是在山西路一家叫做“金陵人”的饭店吃的。“金陵人”的特色就是经营南京本土风味,所以这里引得本地和外地的食客纷至沓来。当宏成和蓝珊来到前台询问时,饭店里所有的包厢都已预订一空。两人在导座小姐的引导下,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落了座。另一个服务小姐便拿着菜单跟了过来。宏成便听凭蓝珊点菜。点完几个菜,她仰脸问他喝什么酒。他一时语塞。他平日是喜好喝点酒的,但在今天的晚餐是否喝酒这个问题上,他突然很在乎她对自己的感觉——不知她想不想喝酒?或者,她是否愿意看到他喝酒?总之,她对男人喝酒持什么态度? 

  “我随便,你呢?”宏成谨慎地把问题还给了蓝珊。 

  “不好意思,我不会喝酒。”蓝珊说着,微微一笑。

  宏成也就假惺惺地顺水推舟:“那……我也不喝了。” 

  宏成看到蓝珊的嘴角一牵一牵的,一副想笑而又忍住了的样子,随即听到她说:“想喝就喝点吧,要不给你来瓶啤酒吧,嗯?”她又补了一句,“我以茶代酒,陪你。”

  宏成知道自己刚才的语调语气露了马脚,只得窘窘地说行。蓝珊马上扭头叫服务小姐上一瓶“金陵”啤酒和一杯*茶。

  在南京吃南京菜,喝地产酒,这刚好符合宏成的的食性。他到了外地一般都要品尝一下地产酒。有一年他出差到胶东半岛,那位负责接待的山东大汉向他们一行人吹嘘,到了山东,别的好不敢说,但有的是酒,不要说到哪个地级市,就是到了山东境内任何一个县,也都能保证喝到那个地方的地产品牌酒。这不,从青岛、威海、烟台一路过去所经七八个地方,每餐果然是换一种地产白酒喝,只是最后到了渤海湾中的长岛县,因岛上淡水资源匮乏而不产酒才没喝到地产酒,使这次旅程没有给酒划上一个圆满句号,也使那位好客热心肠的东道主为自己的夸大其词尴尬不已——其实他也没大错:算来山东全省也就惟独这个海岛县没有地产酒。不过,今晚他真正想喝的是号称“苏酒”的洋河大曲,刚才从大街的广告上他知道现在已推出高档豪华型的“洋河蓝色经典”了。想当年他第一次从南京返程,上火车前就买了一瓶简装洋河大曲外加一只煮熟了的南京板鸭。在车上,一酒一鸭替代了一顿晚餐,又带来了卧铺上的一程酣睡,至今记忆犹新。而要想在女士面前表现得绅士一点,男人往往只能选择委屈自己,大绅士大委屈,小绅士小委屈,如此而已。所以,喝“金陵”啤酒是别无选择的了。 

  菜上来了。一共四个菜。一是南京名菜鸭血粉丝汤。据说如果不喝鸭血粉丝汤的话,就等于没吃过南京的小吃。蓝珊介绍,在南京,不管进哪家稍上点档次的风味小吃店,都能品尝到地道的风味小吃。只是“金陵人”的鸭血粉丝汤,沉沉浮浮的鸭胗、鸭肠、鸭肝比别家更加细碎,一块鸭血送入口,*爽滑,再加上翠绿的芫荽,晶莹的粉丝,喝一口汤下去,舌尖便是万种滋味萦绕徘徊。宏成边听边品尝,觉得她言之不差。二是金陵旺鸡蛋,原料就是没孵出来的半鸡半蛋的东西。过去在上海也吃过这种蛋,上海人也叫“旺鸡蛋”,只不过上海的都是用五香酱油煮的,南京的是用盐水煮的。他尝来,似乎觉得上海的浊口一些,南京的要爽口得多。三是南京干丝。干丝实际上就是香干丝。不过南京干丝可不寻常,它有一套独特的制作方法。这些嫩而不老,干而不碎的干丝,均为豆腐店特制而成,切丝细、麻油香、酱油上乘。南京干丝有素荤许多品种,如烧鸭干丝、开洋干丝、春笋干丝、冬菇干丝、蟹黄干丝、鸡肉干丝等等,不一而足。而以小吃闻名的夫子庙永和园的开洋干丝则首屈一指。在“金陵人”,蓝珊点的就是开洋干丝。“如果你喜欢它,下次我带你去永和园去品尝。”

  宏成一边慢饮着啤酒,一边听蓝珊对南京小吃娓娓道来,其乐融融。不经意中的一句“下次我带你去”更让他想入非非、胃口大好。 

  “看来,你对南京小吃很有研究啊!” 

  “你别哄我了。我也只能是在你这外地佬前吹一吹,若碰上个老南京,还不羞死我?” 

  据说,要判断一对男女之间的关系,只要看他们在饭店用餐后的表现就可以了:如果是两人抢着买单的,那必定是一对才相识不久的朋友;如若是男人买单的,那肯定是一对恋爱中的男女;而由女的主动买单的,那他们已经是一对夫妻。饭后结账时,宏成心里颇费一番踌躇:主动买单吧,蓝珊并不能算是他的恋人;再说不让她尽地主之谊,抢着和她买单,那倒真显得相识不久的生分了,毕竟在网上相识也有两年了。在略略的踌躇中,她已从容买单了。他忽又觉得有点不妥:让女士买单,又好像显得他不够绅士。除了这点小小的不妥,另一个不大不小的遗憾就是:一瓶啤酒对他来说实在是不够酣畅。可才初次见面,人家已以茶代酒相陪了,哪能好意思再讨酒喝。 

  饭后,蓝珊驾车送宏成回新联宾馆。车行驶得不快,南京城的夜景在车窗外慢慢晃过,明明暗暗、五颜六色的街光,零乱散漫地掠过,两人的脸庞不时地变幻着色彩……

  不知怎的,两人一下子变得拘谨起来,话也变得有一搭无一搭的,全没了下午在宾馆房间和刚才用餐时的从容自在。 

  不知不觉中到了新联宾馆门口。 

  车刚停下,那不识时务的宾馆门僮就快步趋前,以职业性的殷勤拉开了车门,使宏成想在车内哪怕是再多呆一秒钟的可能都没有了。他悻悻然钻出车子,抬眼望望宾馆那些亮亮的窗口,对蓝珊说:“上去坐一会吗?” 

  宏成没意识到,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会变得不可驾驭。譬如他刚说出的这句话,既可被理解成一种邀请,也可理解成分手前的一种婉辞。 

  在宏成,这是一种邀请,但蓝珊显然选择了后一种诠释,毕竟她和他还是初次面对面交往。尽管这初次的邂逅是多么令人愉快,但如此短暂的交往还无法完全消除她作为一个女子在一个男子面前的矜持。她看了他一眼: 

  “今天你赶了这么多路,该早点休息了。”蓝珊迟疑了一下,又轻描淡写地补了一句:“再说有你的同事在,可能也不太方便吧。”

  说着这些的时候,蓝珊把驾驶座车门微微推开了一条缝,但人并没有下车来。 

  “那……我送你。”宏成刚顺嘴说出这句话,又后悔莫及了——人家开着车,你怎么送啊? 不知为什么,他发觉自己在蓝珊面前竟像是小孩儿似地幼稚,并且词不达意,全不像自己在网上聊天时的从容自在、收放自如。

  “不用吧。”蓝珊闻言豁达地笑了,“今天我很愉快,以后还会有机会的。”说着,她啪地关紧了驾驶座车门,摇低车窗玻璃,伸出一只手与宏成挥别。 

  事情的趋势已无法逆转。 

  宏成眼睁睁看着蓝珊把车窗摇上,驶离宾馆。 

  当蓝珊的车汇入街上车流的一瞬间,宏成才猛然发觉她开的车是一辆红色的“现代”跑车——而在此之前,他竟然像一个全色盲浑然未觉!

  简直是不可思议!宏成捏起拳头,捶了几下自己的脑袋。 。。

第一章(6)
6

  当蓝珊的红色跑车从宏成的视野里消失,他的精神气也像是被她带走了。他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向酒店,在独自一人的电梯里,他这个堂堂汉子竟有一种欲哭无泪的苍凉感觉。

  到了楼上,宏成敲了几个房间的门,都没人应答。同事们都还没回来,不知到哪里撒野去了。他空落落地回到自己的房间,越发感觉到寂寞难挨。呆头呆脑地站到窗前,窗玻璃里仿佛映出蓝珊午后站在这里的身影,一转身看到门,耳边仿佛又传来午后那一串令他心跳的“笃笃笃”敲门声。 

  窗外,夜幕下的南京城霓虹闪烁、灯火辉煌。抬头望望,哪有午后时的湛蓝!零乱迷离的城市之光把天幕映射得无头无绪、茫然无着。霎时,一种深深的孤独感和巨大的失落感如潮水般向宏成汹涌袭来,并将他击倒。 

  宏成无力地把头抵在窗玻璃上。楼下大街上车辆川流不息,车灯飞如流萤。人海茫茫,相隔迢迢,相识不易,相聚却是如此匆匆。世事是这样的无端、无奈……无言的感伤揉合着楼下唰唰的车流声,像潮水一样漫上来,漫无边际地漫上来,把他的身和心漂起来、漂起来…… 

  幸福的开始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结局却各有各的悲伤。

  不。不能!不能就这样结束!

  宏成脑里倏地闪过一个念头,他像溺水者捞到一根救命稻草似地掏出手机,以最快的速度发出了一条短信: 

  “我很后悔刚才没邀请你去唱歌,在网上曾听过你的歌,其实今晚我更想当面听你唱。” 

  发完短信,宏成颓然仰卧到床上。还来不及猜度蓝珊会对自己的短信会作出何种反应,她的回信却几乎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发到了他的手机里。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跃起,打开手机看到了两个字: 

  “真的?” 

  柳暗花明又一村!宏成受到极大鼓舞,赶紧噼里啪啦地按键回信: 

  “当然。” 

  “那好,你稍等,我先找个地方。” 

  “行,等你信。” 

  来往短信的铃声,像天使美妙的声音,驱散了笼罩在宏成心头的浓浓阴霾,沟通了他和蓝珊共同的期盼! 

  这将会是一个多么惬意的南京之夜啊!宏成三下两下扒下衣裤,一身轻松地冲进洗手间,吹着口哨冲凉。 

  刚冲完凉,蓝珊的短信就到了:“你打的过来吧,到‘多来米’歌厅。”

  “‘多来米’在哪里啊?” 

  “傻,你不知道,的哥还会不知道?”

  女人总是故作矜持,否则用车来接一下不是更便当?宏成心里有些小嘀咕,却无碍他此刻的兴高采烈,便兴冲冲直奔楼下。 

  “告别了你呀,

  亲爱的姑娘, 

  揩干了你的泪水, 

  洗掉心中忧愁,

  洗掉悲伤。 

  啊, 

  心中的人儿告别去远方,

  离开了家乡, 

  爱情的星辰永远放射光芒……” 

  熟悉的《南京之歌》又从遥远的地方神秘地传来,在宏成的耳畔响起。他油然记起两年前的那个晚上,他在几个网络聊天室里无聊闲逛,突然间在一个叫“碧海银沙”的聊天室里听到有一个女声在唱《南京之歌》,她的网名叫“宁静”。熟悉又难忘的歌声一下子勾起了他对中学时代、对那一场有始无终朦胧初恋的记忆。他当时就升起一个不免荒唐的想法:这个“宁静”会是自己曾经暗恋过的人儿——转校后不知去向的紫紫吗?他忙不迭地向“宁静”送花、打字。 

  这个“宁静”当然不是紫紫。她是蓝珊。因为这首歌,他和她在网上相识了。 

  只是在今天真见到蓝珊后,宏成有点纳闷:像她这样比他年轻许多的人,为什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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