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家同对她似乎是不耐烦,“只有酒,要吗?”
“好,加冰。”
将那杯凉酒一口气喝完,得之似乎放松下来,“宋歆沂当年在加拿大生下小臻,这些年一直在国内,她的设计拿过几次奖,所以生活不错,现在神秘失踪,于是让我把小臻交给你,就这样,谁送我回去?”
她抬眼看着这样两个男人,一个满眼疑惑,一个却像是如释重负,特别是卫家齐,看着她因为酒精微微泛红的脸,竟有种莫测的深情,甚至有一丝伤痛,居然是这个词,得之觉得自己是疯了,这个人怎么会伤痛。
“她为什么要生下孩子?她当年给我看……”卫家同完全没有了平时的慵懒,有些急躁,看来这么多年,他一直不知道小臻的存在。
“为什么?因为她爱你,她可以伪造一份病历让你了无牵挂的去跟别人联姻,可以为了你的志向牺牲一切,卫子同,哦,不对,是卫家同先生,我忘了你已经正式认祖归宗,我不知道她现在何处,也不管你会不会去找她,现在小臻我已经交给你了,好了,我告辞。”
得之像个演员一样说了一长串话,连她自己都惊讶自己表现,实在是完美出色,她快步往前走,卫家齐却从后面追上来,“我送你。”
她听话的上车,说出公寓的地址。
他轻轻说,“你搬家了。”
“是,因为不好的回忆太多,总不好困在一处。”
她不敢看他的表情,因为害怕自己软弱,害怕自己不顾一切的抱住他痛苦,把这些年的一切告诉他,这七年她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
下午的的空气已经渐渐有些冷,街上的人脚步都很快,卫家齐好像恢复了原状,依旧是冷静沉着的样子,两人都没有说话,因为这样的重逢都不在彼此的预料内,而且牵扯着别人的爱恨情仇,完全没有什么叙旧的机会,可是现在,她发现,那些旧事,她仍然不敢触碰。
“得之……”他试探着叫她的名字,“这些年,你都在那儿?”
“还在这个城市,我总是离不开这个伤心之地,没办法。”
“昨天绍琛遇见你,跟我坦白了一些当*****,我想知道……”卫家齐竟然有些害怕,害怕她亲口证实那些事,害怕哪些都是真的,他竟然做了那样的事。
“别说了,卫先生,我不想听。”
她急急打断他,她最怕说从前,叶仰之曾经笑她,“怎么一说七年前就换话题,不就是整坏了我一辆车吗,怎么怕的都装失忆了。”
她不是不想提,只是不堪提,如此不堪,怎能再提。
到了公寓楼下,她急急去解安全带,却被一双大手按住,掌上的温度灼热,她挣不开,“让我来。”
只有这三个字,却像是魔咒一样,让得之所有的动作停滞,眼睁睁看着他替自己松开安全带,下车,拉开车门,好像当年一样。
她突然觉得控制不住,有一些东西仿佛就要爆发,于是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就往大门走,走到一半,她感觉到身后那到目光,终于叹口气说,“那些事,都是真的,当年你说你不想知道,现在,也没必要知道了,因为这和你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她知道,他一只在那里,是她一直不敢回头望去。
第十二章 不信,不悔
得之曾经千万次回过头去,可是每一次都发现身后什么都没有,没有魂牵梦系的那个人,从来都没有。开始的时候,她是恨,恨他也恨自己,后来,疼痛渐渐麻木,她的心也像是长了一层厚厚的茧子,渐渐刀枪不入起来。像一只蚌,只管在心里流泪,直到一粒粒珠子把内心硌得生疼。
冬天的下午,凉气一点点渗进来,她一进家门便觉得虚弱,在门上靠了许久才缓过神来,给自己泡一杯浓浓的巧克力,不自觉来到阳台,看到下面停着的车子,以及靠在车子上抽烟的人,她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十二楼,不是太远,可是她的眼睛居然对不准焦距,他和外面的一切,都是模糊一片。他向来是坚持看到她进到家门再离去,她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站到阳台上跟他挥手,每一次,心中都是满满的幸福。
那时候还不知道,越幸福,越短暂。
她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看了多久,只知道当他终于离去,她的脸上已经是湿凉一片,她懒得去擦,任泪水在脸上干涸。
说来奇怪,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哭过了,最后一次哭记得是在美国,跟叶仰之在一起,她突然失声痛哭,不管不顾,叶仰之一边把她抱在怀里,一面无奈的接受别人注视的目光,无比郁闷。
这几年,别人都说她不再是从前的叶得之,有次她听到大伯母对叶景之说,“这孩子现在把自己藏的太深,虽然是比从前成熟懂事,可是年轻的女孩子眼睛里没有笑容总不是好事。”
确实,那年之后,她的心就再也不会笑了。
可是无奈的是,脸上的笑容是必备的,不然这几年她怎么捱的过来,渐渐懂得用笑容安慰别人,慢慢的也就骗了自己。
得之洗过澡倒头就睡,知道门铃又把她吵醒,穿着睡衣裹着被子去开门,拉开门的差点没晕过去,“大哥,你怎么跟你得力助手一个风格啊,突然袭击啊,来之前不会打电话?”
叶景之皱着眉头进门来,“这才几点?还有我听人说……”
“打住,等我穿件衣服,好吧大哥……”
叶景之这几年在她面前越发婆妈,简直不像是外面传闻的那样,易寻这几年经历了几场恶仗,而叶景之这个创始人恰恰以强硬著称,紧要关头丝毫没有妥协。可是得之知道,在这个人心里,还是有那样一个影子的,只是她也从不敢多问。
穿好衣服出来还没坐定叶景之便开始发问,“我下午看到你。”
得之突然有些心虚,她的这位堂哥其实跟爷爷很像,都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让旁人悄悄噤声。当年的一切他都无比清楚,甚至可以说,是他和叶仰之拯救了自己,此时此刻,她不得不坦白。
“我去见卫家同,卫家齐送我回来。”她的眼睛清澈明亮,不带一丝波澜,让他想起高原上那些大大小小的措。
叶景之叹口气,忽然觉得无力,“作为家人,我真的不愿意你再跟卫家人有什么牵扯,可是我是你大哥,最希望你得到幸福,那些东西,是就此放下还是转身去找,我都会支持你。”
“可是你明明知道,我不相信了……”得之有点感动,那时候在医院,连续几天的高烧已经把她折磨的痛苦不堪,整个人好像是搁浅在河床的上面的鱼,叶景之不断在她耳边说,你还有我们,无论怎么样,你还有我们……
叶景之微笑,“试着相信吧,这样人会快乐一点,不然,人家总觉得我们像怪物。”他拿起搭在沙发扶手上的大衣,“我们去吃饭。”
“饶了我吧,大哥,我不愿意在晚上出门,你知道的。”
“那你做饭给我吃?”
最后还是出去吃饭,天已经黑透,得之从后座跳下车来,亲昵的挽住叶景之的手臂,惹得他不住抱怨,“还是那个臭习惯,把当我们司机。”
“你们乐意啊,不怪我。”
一进餐厅大门便有人迎上来,“叶先生,还是做老位子?”
他们在靠窗的位子坐下,漫长的一餐饭吃完忽然有人走过来,连声叫学长,得之侧着头看那个高大的年轻人,在心中惊呼一声,李弈昊,科技小超人加股市神童,萧玲玲那时候每天都要把他的事迹说个几遍,可惜年纪轻轻就半隐退,拿着银子享受人生去了。如今在这里见到这样的传奇人物,如果是萧玲玲不知道会不会惊声尖叫。
可是她往李弈昊的身边望去,却看到了一个故人,同李弈昊站在一起真的仿佛是金童玉女,无比相配的一对壁人,她还认得那个人,她叫卫莉。
那是卫家的小公主,卫家齐的妹妹,理想中的妹妹就是卫莉个样子的,娇俏可人,善解人意,聪明活泼,可是她和她终究没有缘分。
卫莉见到她也有那么一丝惊讶,只觉的得之比当年瘦,一张脸白的似乎都有些透明,依然是美,可是不是当年那样令人惊艳,而是疲倦,她眼睛里面有深深的疲倦,好像什么都提不起她的兴趣,什么都不关她的事。
“得之姐姐,好久不见。”
“是,有几年了,没想到还可以再见。”
卫莉看了看叶景之,脸上有点讶异,可是随即恢复正常,转过脸对得之说:“什么时候出来坐一坐,我很想念你。”
想念那两个字无声敲打在得之内心,一天之内,见过所有的“故人”,真是一件让人疲倦的事,没有什么比控制自己不要崩溃更加耗费精神。
卫莉没有想到自己会见到得之,在回老宅的路上一直走神,李弈昊打趣道,“怎么,被叶学长魅力打动?”
她并不答话,思绪一直飘的很远,远的仿佛那些画面并不存。
最后一次见得之其实是在2002年的盐湖城,那个时候她和哥哥已经分手,具体原因她到现在才知道一二。那是冬季奥运会的花样滑冰表演,她看见得之从Michell kwan出场表演就开始落泪,当那首fields of gold响起,她已经哭倒在身边的男子怀里,旁人不断侧目,但都是以为她是kwan
的忠实粉丝,不过是情到深处无法接受偶像再次饮恨的结果,她也认为是那样。而且,那时她的身边有另外一个人。
第二天她回到纽约的家里,看到哥哥坐在壁炉旁边的椅子上,看着那场表演的录像,连ABC的评论员的声音都因为Michell
kwan而哽咽,而哥哥的眼神是那样的哀伤,是那么深刻的哀伤,这样的神情,那年父母去世后,她便再也没见过。
这几年,哥哥回国都不愿住在老宅,说那地方太沉重,但所有人都明白是为了什么,因为这里有他最美好的一段时光,虽然短暂,虽然最后的结果依然令人心碎。
回到老宅已是很晚,却看见哥哥坐在客厅的沙发里,深深的陷进去,客厅没有开灯,连头也没有转过来,“小莉,你回来了。”
声音疲倦,好像她在得之脸上看见过的那样,那种渗到骨子里面的疲倦,卫莉心念一动,不由得开口,“哥哥,我见过得之了。”
第十三章 一场绝望而哀伤的游戏
没多少人知道,这份朝九晚九的工作曾经是叶得之唯一的精神支柱。
那年从医院出来,整个人好像脱水蔬菜一般,不仅身体,还有灵魂。她两个月没说一句话,吓得叶仰之找来心理医生来给她检查,看看她是不是得了什么传说中的失语症,结果任凭医生怎样循循善诱,她还是不发一言,叶仰之于是问医生,“要不看看神经内科?”
谁想得之却在这个时候开口,“看什么神经内科,我又没有癫痫!”
这件事一直在叶家被当作笑话,叶仰之为此郁闷了很多年。
第二年春天从美国回来她便开始疯狂的投简历找工作,好像大学时期那个叶得之又回到了她的体内,在公司叶得之是出名的拼命,加班加点仿佛是她最大的乐趣,连程迦闵都讶异,“得之你不需要逛街看电影约会?”
她摇头,哪里是不需要,是不想要,有些事,她已经厌倦。
她只觉得工作给她无限快乐,那种充实和满足的快乐,也只有在工作的时候,她才找得回那个原本的自己。
可是还是喜欢去小酒馆听一首老歌,看着那些男女痴爱缠绵,看着他们醉心于两情相悦,哭倒在露湿台阶。喜欢听程说他跟那个师姐的故事,说她当年如何舌战群儒,他们如何如何,只有这个时候,他的眼睛里面才会有笑容。
那些往事说到最后,程总会说,“其实,这世界上,只有永远走不近的才叫距离。”
是啊,咫尺可以是天涯,寸步却到不了天堂。
得之喜欢公司的茶水间,每天端着杯子向下望只觉得万丈红尘都在脚下,心底一处无限柔软。玫瑰花茶的香气一点点浮上来,在这样的氛围里面最好是无限凄楚的怀想当年,可是同事KIT的声音却自门外传来,“得之,老板召见。”
走进程的办公室得之差点高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程迦闵好笑的看着她。“晚上恒信庆祝酒会,你跟我去。”
得之差点瘫在椅子上,“我这三陪的生涯什么时候才可以结束。”
程似笑非笑,“谁让你是我绯闻女友,我不带你去,怎么以正视听?”
“我就知道,我就是那可怜的豪猪,全身密布着各色美女射来的冷箭。”
可是到了晚上,程只是带她入场便不知去向,让她郁闷至极,好在这样的场合她一向是吃字当头,不过今天……看了看身上这件紫色小礼服,得之豪气顿生,放眼全场来宾非富即贵,认识自己的恐怕没几个,就当是为人家检验一下这家酒店的餐饮水平,顺便填补自己空虚寂寞的心。
会场突然的骚动,不知道哪位大人物隆重登场,得之跑到餐台前面审视着满眼的美食,眯着眼睛露出一个猫一般的微笑。
拿着餐盘吃了一半,忽然觉得有道熟悉的目光射在自己身上,不觉抬起头,殷其雷举着香槟对自己微微致意,得之礼貌的点头,真是夜路遇鬼,怎么忘了这里是人家地盘,这下形象全无。
那殷其雷看来是黑色爱好者,礼服依旧是这个颜色,也许是现场灯光的缘故,他的眼睛越发深邃明亮,远远同她打招呼的样子说不出的魅惑。得之不知道是不是刚才自己香槟喝的有点急,现在竟然觉得殷其雷的脸有点模糊,连眉目都不甚清楚,殷其雷却慢慢走近,朝她伸出手,“叶小姐,请允许我请你跳一支舞。”
她端着盘子迟疑,殷其雷却轻笑,“怎么?不敢?”
得之侧着头想了一下,随即将手交到他手里,跳一支舞而已,有什么不敢?
这是一支探戈,曲子让她觉得分外熟悉,却记不得在哪里听过,殷其雷轻轻将手放在她的腰上,眸光落在她的脸上,脸上依旧是那副微微的笑意,可是得之隐隐觉得不安,因为她觉得那眼神分外熟悉,好像是探索频道里的猫科动物看着猎物的眼神。
他们随着音乐起舞,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这曲子分外忧伤,放纵里面透着深深的绝望,仿佛只有这么一次机会,错过了,什么美梦都会散场,存留下来的全是黯然和忧伤。
殷其雷的舞技精湛漂亮,得之只觉得自己完全被他控制,他灼热的呼吸吹在她的脸上,两个人的上身保持着合理的距离,脚下的舞步确是激越、热烈,似乎有种力量要喷薄而出,他带着她旋转,旋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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