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景之觉得好笑,“你不看读书看报吗?你在振亚那么久连老板姓什么都不知道?”
当时真的是震撼,她进到办公室,看到的竟然是卫家齐,朗眉星目,神色卓然笃定,得之不禁喃喃,“怎么会是你?”
卫家齐竟然笑,“为什么不会是我?”
她只好眼观鼻鼻观心,“我只是没有想到。”
“你叫叶得之,真是个好名字,得之,我幸,我很幸运。”他右手拨弄着左手的袖扣,漫不经心,却又步步为营,“叶得之,你会是个保守秘密的人吗?”
他的目光直接而锐利,直直射进她心底里去,她只得开口,“我是。”
卫家齐工作起来真的很有魅力,那些预算、决策在他手中统统迎刃而解,他开会时沉着笃定,轻轻捉住笔,仿佛掌握着整个世界,可不是整个世界?这么年轻,这样的职业经历,这样的家世背景……
同事间对他的早年经历都有耳闻,眼光精准,出手稳健,甫出校门便成为商场上的传奇人物,同事们对总经理大人的兴趣远远超过了怪兽,一起实习的TINA就对她说,“总经理当年在斯坦福学的是生物科学,多么酷的专业……”
得之骇笑,真的是有意思的专业,他们这些世家子弟怕是只有在十八岁前可以随心所欲,大学拣一些自己喜欢专业来学,此后一生都是家族的奴隶,只能在那条路上走到最后。
后来,这些关于他的种种源源不断的灌到得之耳朵里面来,连父亲都在闲谈中提起说,卫家二少倒真是个人才……
那时候的她并没有告诉父亲自己身在振亚,也就没有听出父亲话中的深意,只觉得这样一个人,绝对将这世界上的一切看得通透分明,凡事要求完美,一点小错在他那里恐怕都是弥天大祸,自己还是小心为上。
那时候她最喜欢在晚上加班间隙到顶楼去,华灯初上的繁华商业区就在自己的脚下,一片灯海,无限繁华,喝一杯咖啡,胸中有份暖暖的小幸福,她喜欢看灯光闪烁,虽然她知道没有一盏是因着自己而点亮,但心存希冀,总会有那样一盏灯的。
那个黄昏,跟以往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得之端着茶杯上顶楼放松,刚想舒展身体伸个懒腰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传来,蓦然回首,只见卫家齐里在灯光的阴影里,挺拔强劲还是那张好看的含笑的脸,可是却让她觉得不真实,好像是在做梦,眼前全是飞舞的流光。
他走到她身边,“看,又被你知道一个秘密。”
她绽放出一个璀璨的笑容,光芒直射到他心里去,两个人的眼睛都看着对方的眼睛,气氛已经隐隐不一样。
得之心想,原来真的是这样,真的有这样一个人,为了遇见彼此,所以一路走到这里,哪怕有天重新降生在这世界,也是为了和他重新相遇。
而他就是那个人。
第二十章 前生(中)
顶楼成了他们的秘密花园,最不可能相谈甚欢的人在一起天南地北的神聊,想想都觉得有些可笑。他们一起说些各自的旅行见闻,比如河内某个小巷里面的牛肉米粉,比如婺源的荷包鲤鱼。
他讲他有次登山遇到天气变化,困在营地不能动弹,觉得生命一点点流逝,却连写遗书交代的对象都找不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后来救援直升机到来的时候差一点就热泪盈眶,毫不夸张。
她有点恻然,是,真的不用交代什么,他的任何意外对于爱他的人来说都是无法交代。
得之也曾经八卦到卫家齐身上来,问他为什么会选择那样的专业,而他只是笑,“我只是想感受一下Die luft der Freiheit weht。”
得之点头,她知道那是斯坦福的校训,自由之风永吹,叶景之也是为了那句话去了那所学校,可是还是忍不住想问,“那为什么那么辛苦的专业?”
“只是觉得生命奇妙,好像宇宙浩瀚,爷爷只想让我念商学院走那条最顺理成章的路,可是十几岁的我偏偏不,我总是喜欢那条艰难的。”
真的是有些自找苦吃的味道,大概人年轻的时候都是那样,有了甜偏偏要苦的味道,想要把世上所有的滋味尝尽,后来才明白,那要付出很重的代价,一转眼,大家的鲜衣怒马陡然灰暗。
每次的相聚都很短暂,因为卫家齐可以休息的时间总是那么少,有此她敲门进去送东西,看见他在椅子上盹着了,睫毛垂下有重重的阴影,他皱着眉,完全不似清醒时那般意气风发。
她不禁有点心疼。
他们见面次数频繁,不仅仅在天台,渐渐的公司里面又是流言四起,都说这叶得之手段高超,现在连十项全优的二少爷都是她的裙下之臣,不简单,真是不简单。
他担忧似的问她是否介意,得之像孩子般的笑,“那有什么,我们根本没什么关系,何况你也对我无意。”她有虎牙,笑起来露出小小的尖,像一只温暖的小兽。
只听他淡淡道,“谁说我对你无意。”
这下轮到得之大叫,“你……你……”
卫家齐做无辜状,“我表现的不够明显吗?我们吃饭看电影听音乐你不认为是约会?”
得之抿紧嘴唇看他脸上神色,好像面对着的是拿着她成绩单的家长,一声不吭,却下意识紧紧咬住下唇。卫家齐听到自己的理智之墙正在喀拉作响,可是他已经不敢轻举妄动。面前的这个女子,总是让他的心莫名柔软,这次上帝又把她带到他面前来,他要牢牢把她攥在手中,不让她离开。
“叶得之,我自那一夜开始便无法忘记你……”他看着她的眼,微笑着低语。
她也笑,“我早知道……”说完便远远跳开,转身走出天台,那时正是黄昏,远处的天空泛着橘红色的光芒,好像整个天都要被烧着了一样。
他看着她的背影,长发在风中飞扬,发香仿佛缠绕在四方,有种虚幻的美,可以让任何人迷失了方向,这么美好,值得任何人妥善收藏。
那天下班,他送她回家,一路上她都在跟着音响哼歌,他看在眼里甜在心头,她住的小区里面种着几株梧桐,不经意就会有些许枝丫落下,有一枝正打在他的额头上。
她笑出声,踮起脚尖想看看他被砸的地方,只是她什么都没有看到他的唇便覆了上来,热切而缠绵,她忘记了思考,也不想思考,只是想抱紧这个人,紧些,再紧些。
第二十一章 前生(下)
那时的得之是一直期待着有这样一个人的。
好像所有二十岁的女生一样,叶得之不过希望可以谈一段正常的恋爱,不需要惊天动地或是缠绵悱恻,只要有人可以免她惊扰,免她颠沛,寒冷时有温暖的怀抱,无力时有强健的臂弯,给她所谓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卫家齐偏偏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恰当的时候出现,给了她她想要的一切,美的好像梦一样,那个时候真的没有想过什么未来,总觉得未来也像现在一样,不会有什么波折,不会有什么变故。有时候她都会不经意的笑起来,觉得自己很是幸运,后一秒又嘲笑自己傻。
同事都待她极好,因为忌惮或是别的什么,每个人对着她都摆出一个有礼有力有节的微笑,得之觉得有趣,真的很有趣,有点像小言里面的桥段,一夜之间飞上枝头变凤凰。
她没有和任何人说这件事,可是叶景之却知道了,约她出来吃饭,颇有些语重心长,“小小,我听人说你和振亚的卫家齐在一起,这有点麻烦。”
他没有说不合适,而是麻烦,得之来了兴致,“为什么麻烦?”
他却不回答,反而问她,“你怎么进到振亚去的,你为什么不去四叔那里,四叔知不知道?”
得之想起父亲便头疼,“大哥,那不是我的世界。”
“这也不是你的世界,我只能说,振亚在有些项目上可是和四叔那里竞争的紧,特别是在新加坡。”
新加坡三个字让得之的心漏跳了一拍,多久了,这三个字像另外三个字一样是她的禁忌,这是个秘密,除了父亲,谁都不知道,也不会让任何人知道。
叶景之见她发呆,以为自己吓到她,连忙说,“其实也不是那样,卫家倒是个极好的人家,相信爷爷会喜欢,只是,你们会走到这一步吗?”
她听见自己坚定的说,“会,怎么不会。”
说完,她自己倒不确定了,因为心虚所以埋头吃东西,差点撑着。
送她回去的时候,叶景之颇为正式的说,“得之,愿你心想事成。”
她点头笑,心里却想:心想事成,这怕是这个世界上最难办到的事,我们渴望的事情,往往事与愿违,连她这个镶钻的大哥不是也留不住自己喜欢的人,这样的念头,让得之颓然。
那一夜得之失眠了,她没有想到会这样,也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月光透着窗纱照进来,在地上印一个暧昧的圈,隐约还有树的影子夹杂在里面,她有点想念卫家齐,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想念他的声音,只要他的一句话,让她做什么都可以。
她发神经的半夜给他打电话,刚一接通她便后悔了,挂掉却又显得太不厚道,只得等着接通。他的声音依旧低沉好听,可能是被吵醒,所以带着一丝慵懒,“怎么了得之,我很高兴你这么晚还想念我。”
她觉得好笑,“我没有啊,我只是问你……”
“问我什么?”
“问你要不要,起来上厕所……”她躺在床上大笑,想象着他的表情觉得开心极了。
卫家齐却忽然说,“得之,我很想念你,我无时不刻不在想念你,刚和你分别,下一秒你的样子就占据了我全部的思维,小时候看的书里面有句古诗,说,思君令人老,我想大概就是这样吧……”
他的声音很轻,好像羽毛拂在心头,思绪也被拉的很远很远,好像再也没办法捉住,好像白流苏和范柳原在电话里面谈月亮,怀疑这不是真的。
她忘记自己什么时候睡着,只觉得醒来后,脸微微发烫,胸口被小幸福填满,甜腻腻的。
这一切,那是都是叶得之最大的快乐,只是因为有他,因为他。
第二十二章 身在情常在
书上总是说,忘记自己深爱的人,只有两个法子,一个是时间,在刻骨铭心爱过的人,只要不见他,一个月,一年,几年过去,什么感情都要变淡,总有一天你会忘记他;还有一种,便是爱上另外一个人,当你开始另外一段感情,所有的前尘往事,都会被抛到九霄云外,你不得不忘……
这就是所谓的万试万灵的疗伤圣法,可是得之觉得一点也不灵,七年,这么久,她都觉得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可是她还是不能放下这一切,难道真的要开始另外一段感情?她以前不敢,她害怕真的忘记这段过去,那些美好就再也不属于她。
可是现在,他的再次出现,对她来说,无疑是一次折磨,她贪恋过去的甜,却又无法忘记最后的痛楚,理智和情感无限纠缠,让人筋疲力尽。
她前一晚在沙发上躺了一夜,连衣服都没脱,早上起床时脚都肿了,洗完澡还得速速上班,萧玲玲时常感叹,“人生最无趣的事便是美梦醒来还得上班……”曾经一度,叶得之认为上班是人生最有意义的一件事,现在也疲态渐露,是不是真的太寂寞了,是不是该试着遇见另外一个人……
上班的路上,她不断在想,如果卫家齐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她要怎么办,再多几次,她不保证自己不会沦陷。脑中百转千回,无数个念头闪过,连车到了公司都没发现,司机连声叫她才反应过来,匆匆拎着包包下车。
桌上铃兰开得正好,一缕幽香萦绕弊端,还没坐定就被程叫进办公室,老板昨日矿工,今天脸色还是不好看,得之也收敛了往日的形态,有点小心翼翼,“那个,卫氏企业旗下的一系列活动不是别的组在争取?”
“进展让人不太满意,他们提到了你,还记得你为美华酒店所得那个宣传片,所以我希望你这组可以接手,卫氏这单生意对我们来说相当重要。过几天你陪我去振亚。”
得之点头,这么快,这样的招数,还真的有点他的风格。嘴上却道,“我怎么不知道美华酒店是卫氏旗下企业。”
程迦闵抬起头来似笑非笑,“我以为你早知道,当年听说是卫氏高层对你的创意极为欣赏,钦点你那个“旅行的意义”。
“原来是这样,我以为自己才华盖世了三年啊,真令人扫兴。”得之撇嘴,程迦闵的表情也略微松动,“怎么样,得之,下班去喝一杯?”
是该喝一杯,这样整下去,离天天加班加点的日子相距不远,她似乎预见到了那苦难的情形,更让人烦恼的是她居然要到振亚去,几年来,自己连上街都要绕着那栋大厦,现在居然还要巴巴上门去,想起来就让她四肢无力。
中午吃饭的时候,Kit还八卦兮兮的跑过来问,“铃兰帅哥到底是何方极品啊,啧啧,我看不错。”
得之咬下一大块鸡腿,细细想想,点头,“他倒是真的极品。”
听得Kit亮眼都放了光,“那就抓紧一点嘛,就算没啥结果,开心一点也好。”
开心,是很久没有彻底开心过,二十一岁过后总觉的人人不是自己那杯茶,现在看来,也许她叶得之要的再也不是茶,也许只有烈酒可以让她忘记内心伤痛。
一下午都在忙碌中渡过,下班时分程在她面前站了许久得之还一脸茫然,“老板你干嘛?”程迦闵一脸不可思议,得之一脸无辜。
随即两人都大笑。
一起喝一杯是从大学时候留下来的默契,从来都是程说,她听,听了这些年,总也没有新内容,也是啊,最美的时刻都已经变成回忆,没有了那个人,从此不识何谓快乐。
“她要结婚。”程终于开口。
原来是这样,深爱多年的人就此走出自己的生命,是任何文字都难以表述的忧伤,得之不会安慰别人,只有陪他喝了一杯又一杯,得之觉得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你怎么和叶景之一样,一样的矫情。”
程的眼睛异常明亮,“我们都是失意人。”
她点头,真的,深知身在情常在,世间唯有情难说,程迦闵不知比叶景之幸运多少,她这个大哥心里那个人,早就已经不在,只留他一人独自想念。
从酒吧出来,得之觉得自己头重脚轻,整个人飘飘呼呼,坐在出租车上连手机音乐也没听见,接起来只听叶仰之气急败坏的声音,“这么晚了你在哪?你喝酒了?我告诉过你很多次了……”
她随手就挂掉,头靠在车窗上,酸凉的触觉,远处是一弯银白色的月牙,寂寞,冷清。
第二十三章 莎乐美
叶仰之近两年面对她总是气急败坏,只有这个词才能形容这个所谓的青年才俊在她面前的状态,比如现在。
“跟你说了多少次,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要喝酒,容易吃亏知不知道?”叶仰之在她身后像个母鸡一样念念叨叨,得之手里面切着香菜,转过脸问他,“你不要是吧,你不要我一个人吃……”
叶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