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噜……嘘……呼。”
虚弱的说话声,打呼噜的声音交映成辉,演绎着怪诞的闹剧。
时间还在继续流逝,尝试无果的吕哲也不说话了,他以前极其讨厌有人睡觉打呼噜,而现在却是觉得这声音挺可爱。有人相伴,哪怕不知道意图,总比刚才即黑暗又安静好。那人除了凶一些似乎也没什么恶意,他心情一放松竟也睡着了。
隔天?似乎是隔天吧?反正吕哲一觉醒来房间又有了光线,他再次发现房间除了自己之外再没有其它人,尝试抬头竟然成功了!那时候,巨大的幸福感涌现心头,能动代表不是半身不遂,只是……
“唔?!”
原本的穿在身上的阿迪达斯T恤没有了,苹果的牛仔裤不翼而飞,脚上的李宁运动鞋也没有幸免,只有那条红色的裤衩子颜色依然鲜艳。
全身被扒得只剩下内裤的吕哲脑袋一阵短路,这么一身百五十斤的肉曝露空气中,那洁白的皮肤,不健壮的一米八五身躯,一个零件都没有少的躺在草堆中。
就在吕哲试图伸手检查菊花有没有被摧残过时,那位形象特像山贼的大叔出现了。
山贼大叔的出现充满了神秘感!并不是说他的出场有多么震撼,而是那身打扮实在太奇怪了。
在吕哲眼中,这位大叔根本不是酷似山贼,而是压根就与“传说中”的山贼几乎一摸一样!
脑袋用布条盘着长发,密密麻麻的绕腮胡,差不多的一字眉,浓眉大眼就是用来形容这样的脸庞;上身套着一件莫名款式的粗麻短袖上衣,露出毛浓浓的手臂与胸膛。当然,透过那些毛发可以看得出来肌肉很发达;下身穿着同样是麻布质量直到膝盖下面一点点的短衩裤,脚毛一如既往的浓浓密密;脚上的物件有些稀奇,分明是一双所谓的韧履,也就是草鞋!最为特色的是……脚趾头上竟然也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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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似乎不妙
不知道几月的天气,闷热的气浪一股一股吹来,穿着粗麻衣背靠茅屋看着前方有些发黄杂草的吕哲显得有些发愣。
从那次醒来已经是一个月的朝起日落,面对只会说某种方言的大叔,语言不通之下吕哲无法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甚至根本不知道这里还算不算中国。
这里看不到高楼大厦,连小村庄通常像极蜘蛛网似得的电线也没有看到哪怕那么一丝丝。没有现代气息的环境,除了天空清澈空气新鲜之外,对于吕哲来说犹如从文明来到蛮荒,一切显得是那么的不习惯,还有强烈的格格不入感。
既来之则安之?吕哲没有没心没肺到这个地步,作为一个就没有吃过什么苦头的“现代人”,他不喜欢那些吃起来难以下咽的食物,更加不习惯喝没有经过煮沸的水,最为讨厌是用杂草随意堆起来的“床”!但是这些又能怎么样呢?他不是没有试图离开,可是连续朝一个方向走了三天,在被大叔揪回来之前,别说四轮的车,两轮的都没见过一辆,最为怪异的是连人都没见到几个,而且还都是说方言的!
吕哲从那之后开始锲而不舍的逃跑,没有一次意外的,几天之后绝对会被大叔揪了回来,庆幸的是没有被揍。
穿越?吕哲压根就没有往这个方向想,他深度怀疑自己是被人敲了闷棍,然后被卖到某个旮旯深山当了儿子。唔?是的!就是那种随着别人姓,只为传宗接代的香火工具。
女人?好吧!到目前为止只出现一位过来不知道要干什么的老婆婆,年轻的女人还没。但是!吕哲深信某一天大叔会带一个女人过来,那天就是种~马生活的开端……
“咥饭!”
似乎是这两个发音吧?吕哲目前为止也就听懂这个音节的意思,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嘛。他转头瞅去时,大叔就像往常那般,站在一张石桌前面,两双手各自端着一个黑乎乎的罐子,示意快点过去。
石桌真的就是大大小小不同的石头堆成的,形成一个椭圆形的竖立堆砌形状。桌面并不平整,罐子摆在相对细碎的石子上稍微有些倾斜,它的造型很简单,圆乎乎且不深,里面装着一些清水拌菽,一点油花都瞧不见。
菽其实就是豆子的一种,这玩意吃起来只为了饱,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味道。
吕哲一直在纳闷一点,这里的人吃这种叫不上来名字的食物也就算了,没有油腥无所谓,但是吃着几乎没什么咸味,不过忍一忍就过去了。可是!为什么就没有筷子,而是用某种稍微改造后像是勺子的植物根部扒呢?
大叔大眼一瞪,捧着罐子“吧唧”地扒豆子往大嘴送,这几乎就是每次吃饭的重复画面。瞧那挤成一团的眉毛,那模样有着一种莫名的狰狞。吃饭都能吃成这样,不得不说……说他像山贼是有根据且形象的。
以往吃饭时,大叔总是蹲着只顾扒豆子,然而今天却是有些不同。他扒了几口总会停下来看看吕哲,那表情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似乎是惭愧或者是无奈。
吕哲察觉出了大叔的反常,甚至是被那种怪异的眼神看得有些心里发毛。他耳朵里听着根本不懂意思的方言,心里不由自主的想:“看来是找着传宗接代的女人了?种~马生活要开始了吗?”,而似乎心里还有有那么点的期待?只祈祷找来的女人不要太糟糕。
十分意外的,大叔吃了一会突然从怀里掏出一个什么东西递向吕哲,一双浓眉大眼一眨一眨,嘴唇不断的张合。
如果能听得懂的话,大叔是在说:“后生,这事有点不地道,但我也是逼不得已,家里没有壮丁服军役了。吃了这肉脯,到了塞外好好保住性命。”
吕哲低头看着像是肉的干疙瘩,还拿到鼻子闻了闻,很坚决的摇头:“大叔,这东西吃了会拉肚子。”能不拉肚子么?这玩意也不知道藏在怀里了多久,汗臭味十足。
大叔听不懂吕哲说什么,不过看动作也明白是什么意思。他似乎被拒绝得有些发憷,很奇怪这后生竟然有肉不吃?他奇迹般的没有像往常大吼大叫,而是放下吃完了的空罐子,叹了口气走向茅屋。
吕哲有种很不妙的感觉,他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大叔左手拎着一个包裹,右手拿着一根酷似戈的长型物体出来了。
刹那间,吕哲彻底傻眼了,那根长型物体不是酷似,根本就是一杆戈!
“脱下,换上。”
大叔根本不管吕哲在发什么愣,将包裹一塞,戈一递,转身又进了茅屋。
吕哲有些愣神地看着手里有些沉的物件,好奇打开包裹一瞧,里面是一套纯灰色的麻衣,瞅着好像有些年代了?往下一翻,竟是碰到金属,他定眼一看再次傻了,那分明是一件缝着青铜片的甲衣!看着,这件甲衣的岁数似乎也有些大。至于手里的家伙,虽然被保养得很好,但是无法掩盖岁月。他往勾刃一敲,似乎还能听见“嗡嗡”的鸣声。
只是……吕哲犯傻就在于,大叔拿这些古董给他干么?他惊愕:“难道……大叔是个文物贩子!?”
大叔再次出来时,很庄重的捧着一个皮盔,背后悬着沉甸甸的包裹。
“那啥……?贩卖文物是犯法的,会被国家请去吃花生米!”
花生米就是子弹,可是大叔别说听不懂吕哲在说什么,就算是听懂了也会不在乎吧?
大叔说了一些什么,对吕哲只站着不换上衣甲表示出了自己的不满。他呼喝一句什么,竟是栖身动手。
最终结果就是吕哲晕乎乎的被扒掉外衣,懵懵懂懂的套上那身灰色长襦,不知所措地穿上甲衣。
这样还不算完,吕哲几乎是目瞪口呆的成了玩偶,除了头发不长没法弄长冠,又是束皮带又是绑腿,最后皮盔往脑袋一扣,再持戈那么一站,配合着壮实的大个头,看去还真有那么点威风。
长襦不是儒生穿的那种款长袖子看起来风度翩翩的衣服,其实就是一种稍微长一些的短衣。按照古代的说法,便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里面的那种胡服。
甲衣也只是镶着极少大小不一的青铜片,这些泛着青光的金属大小不一,最大的是长八厘米宽三厘米,主要护住心脏之类的要害部位。
至于皮盔?它其实更像是一个皮瓜子,几乎没有什么防御功能。
大叔看了几眼好像很满意的样子,大吼一句什么,十分迅捷的跑进茅屋拿了把剑出来。他往吕哲的腰间一阵摆放,然后将剑系上皮带,退了两步,躬身、抱拳、高喝!
“我……我……”吕哲现在算是明白过来了,又是穿甲又是持戈、握剑的,“我……被雷劈的穿越了!”
秦军兵士,身穿长襦,腰束革带,下着短裤,腿扎行縢(即裹腿),足登浅履,头顶右侧绾圆形发髻,手持弓弩、戈、矛等兵器——是为轻兵(轻装步兵)!xh123
第三章:胡思乱想
华夏历史渊源流长,领土广袤,方言多不胜数。
每个朝代一般是将定都的地方,那里的语言体系作为官方语言,既是所谓的官话。
在温饱尚且艰难知识不普及的年代,朝廷很难规定治下子民必需学会哪一种语言,这样一来交流就成了问题。
当然,朝廷的官员们为了自己的前途通常会专门加强一下官话的发音。
几千年的传承和延续,不知道有多少种语言消失,又有多少方言经过历史的沉淀变了腔调和含义。
大叔说的方言其实就是秦朝时期的陕西话,吕哲听不懂也没什么好奇怪。
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吕哲的思绪不断变换着。在网络发达的年代,经常看网络小说打发时间的他当然知道什么是穿越,只是一时无法确定罢了。总不能因为大叔拿出这么一身装备就断定是穿越了,说不准大叔还真的是文物贩子呢!
如果吕哲对秦朝时期的士兵装扮熟悉,他一定能看出自己就是秦时甲士的打扮,可惜的是他仅仅知道一些,太详细的东西一概无知。好吧,他知道统一中华的第一位皇帝叫秦始皇嬴政……
其实,这位伟大的皇帝,他正式的称呼并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而应该是赢姓赵氏。嬴姓赵氏,盖因战国时期主要是以封土(封邑、食邑)的地名为姓。
后续的发展让吕哲错愕不已,军装刚刚换上几乎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就被大叔领着出门,朝东北方向走了大概两天,期间慢慢会合了不少人,向着同一个方向不断前行。
路途中并没有见过什么大城镇,经过村庄时也只是进行短暂的停留。
这些村庄一如既往的没有任何现代气息,房舍的样式基本是土墙草舍,富有一些的人家也仅是多了围起来的篱笆,小园子里种菜或是养着鸡鹅。村民的打扮也只是让吕哲看着眼熟,只是想不起在哪部历史连续剧看过。虽然无法相信,但是他总算反应过来了,眼睛里所看的一切不无在提醒是真的穿越了!
汇集的人大多一身戎装,那些没有身穿戎装的人明显是为自己的亲人送行。
又向西北方走了半个月,等待队伍大概有七百来人时,吕哲开始有些欲哭无泪了,士兵模样的人不断增加,人们脸上的表情既是兴奋又是肃杀,这分明是在向某个战场开拔。
“拜托……我就是一个死跑龙套的,不会打仗啊!”
正确的来说,吕哲是一名校队篮球队员,不过因技术不怎么样,个头也没怎么高(相比两米以上),只能在主力队员累了的时候上去跑跑步,偶尔命好能摸摸球,射篮什么的那是主力干的事,没那种命。
吕哲的胆子不小也不大,属于打架敢上见血腿软的那种。一时间让他知道这是在开赴战场,不至于小腿肚发软无力,可是也忍不住小心肝不争气地“噗通”乱跳。
冷兵器战争的残酷程度看过电影的人都知道,那是刀光剑影、戈矛猛刺的血腥场景,看着电影画面里的人鲜血狂飙是很爽,还会因为某个龙套惨死的叫声不像而讥讽,但是换成自己要去狂飙鲜血了,不被直接吓晕算是见识过大场面了。
吕哲很想逃跑,可是大叔正在旁边虎视眈眈,很有血溅五步的架势,使得他不敢轻举妄动。
耳朵里听着旁边的人用听不懂的语言兴奋交谈,行走在士兵群中的吕哲心里却是难受得要命。
仔细一算,吕哲亲身经历过最大的场面是一次妈祖进香团,人数规模足有上万,可这除了不小心会被踩几脚、被人挤一挤,只需注意点自己的钱包,似乎没什么危险吧?
“见血的?”
吕哲想到什么似得神情一振,他总算想起有见血的场面了!那是一次激动人心的场景,只为一个小小的口角演变成几十人在街头打群架,因为他在同伴中算是个头较高长得又壮实,被当成主要围攻目标,心里一急捡起石块“咔吧”一甩,砸破某个倒霉蛋的脑袋壳。
路途中不是没人试图和吕哲交谈,但是由于时间尚短,他能初略听懂一些,可是无法说。语言障碍迫使想说也无从交流,本就心情沉重的他开始玩起所谓的深沉,因为情绪紧张心里害怕更是一脸的苍白,像极是大病初愈的模样。
自从上路,大叔看待吕哲便换了个模样,可是自以为慈祥的眼神在担忧不已的吕哲看来是那么的凶神恶煞。
此时,正是大秦统一六国的初期,秦王政刚刚横扫了山东六国,南方的蛮族和北方的匈奴却是蠢蠢欲动。
中原烽烟暂止,胡马趁着大秦兵力南调之际大肆南下,南方的越族也是不断的袭击南方边郡。
秦军横扫中原不久,大军驻于山东以及南方各处无法及时调集,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关中的子弟成了被征召的对象。
大叔一家世代为国效力疆场,到了他这一代,男子大多为国捐躯,家中独存两名男丁,那便是年纪已达四十有三的他,还有一名尚在南方(楚地)服役只有十六岁的幼子。
大秦崛起于西,自春秋到战国,与山东诸国结下了不可化解的血仇,每一代的秦人都期望灭掉山东诸国,不但是功名财富疆场上取得,更是为了告慰先祖。到了大叔这一代山东各个国家先后被大秦所灭,这算是国仇家恨都已经得报了吧?
灭掉山东六国后,上层贵人(贵族)的想法不可而知,底层小民却是单纯和干脆了许多。
世间百态,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几代人梦寐以求的事业成功了,这却是心头迷惘的开始,许许多多的人认为山东诸国已灭,商君(商鞅)为了征战六国制定下来的制度似乎没了目标,一时间没明白以后该向哪里获取军功和财富,不由心里显得有些空荡荡,回过神来认为是时候为自己想一想了。
大叔家里略有薄田,他已经老了,田地需要有人去继承,一直想方设法要让幼子过太平日子,可是秦律不可违背,每家每户的良家子都需要为国效力,他老迈了可以农耕,但是幼子却是服兵役的年纪。正在大叔无法可施之际,吕哲从天而降。
有这么一个长得壮实又没法说人话(至少听不懂)的家伙,那不是可以替代幼子服兵役了吗?大秦律法又没说不能让人代替服役,只是秦人习惯在战场上取得财富,所以没人舍得找人顶替。然而,现在的情况不是不一样了吗?有些头脑的大叔当机立断,也就有了随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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