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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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菀丝-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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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的街头少女那种,又实在有点上不了台面,反正不知道为什么,柳成烟就是不想菀丝明天开始在安婆婆的咖啡馆里出场——太寒碜。

    菀丝从来不在意这些东西,可柳成烟却是莫名地在意,她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暗地里跟那个安如艳掐上了。

    稀里糊涂的菀丝跟着柳成烟在最繁华的大街上逛荡了一天,从商场到各色小店,腿都快走断了。菀丝很想求求柳成烟别那么挑剔,衣服穿出去能见人就好了,这样大费周折实在是于人于己都累得慌啊!

    不出意料,她的这个不求上进的想法立即被柳成烟驳回,威胁她说:“今天不把上班行头置备齐全,你的手机就别想拿到了!”

    菀丝挫败地投降——柳成烟总是能够轻易戳到她的七寸,而且每次都是半****裸的威胁,直到菀丝轻易妥协。

    她们直接逛到月明星稀,都市里燃起了不灭的灯火,亮如白昼。菀丝在心底里发誓,再也不要跟着成烟逛街买东西了,累死个……小兔子!

    好不容易给菀丝买好了几件既不张扬又不俗气的二线品牌服饰,全部在柳成烟的监督下,一一上身试穿,她点头的,就买下。

    最后,终于轮到要给菀丝买手机了!

    这孩子兴奋地一蹦三跳。柳成烟对菀丝可算是相当大方的,拎着大包小包不奢侈却也绝对不便宜的衣服,直接打头冲向手机专柜,傲慢地让柜台小姐拿最新款的大牌手机出来,任菀丝挑!

    菀丝见一个喜欢一个,最后还是在专柜小姐的游说下,买了一个外观可爱,功能齐全的万能机。这个讨喜的丫头还请专柜小姐帮忙给她们俩姐妹照了张相,结果人家见小姑娘可爱,还特别赠送了一个超级卡哇伊的挂件——一只有着红扑扑圆脸蛋的小兔子。

    菀丝简直是爱不释手。

    柳成烟觉得这是她来凡间第一个感兴趣的东西,问她何以对一个普通的通讯工具这样喜爱,菀丝的答案让人很费解,她偏着脑袋想了想,一本正经地回答:“因为总感觉身无长物。”

    一下子,柳成烟不知道怎样回她。付了买手机的钱,干脆利落地分给菀丝几袋衣服,像个凯旋的女将军领着部下,器宇轩昂地喊:“菀丝,让我们回家!明天开始战斗!是你的新的开始!”

    此时,华灯初上。商场里人潮如织。这是个越夜越热闹的城市。

    菀丝跟着披荆斩棘的柳成烟,往外面缓缓流动着。菀丝头脑有些肿胀,因为各种人味儿汗味儿混杂着商场里复杂的香水味儿,脂粉味儿,新衣服的馨香味儿……一齐冲击着菀丝的鼻端猛烈进攻,她还是第一次置身于这样的人海之中。柳成烟应该察觉到了她的窘迫,于是拼命拉着她往空旷的地方挤。

    在她们走出商场大门的那一瞬,菀丝闻见一个似曾相识的味道——是一个人特别的味道,可是又跟她有印象那个气味有所区别,不再隐隐含有火yao味。

    这个味道倒不是像狐臭汗臭那些让人恶心的,也不是像香水脂粉新衣那些馥郁的,而是夹杂一种类似于黑巧克力的气味(菀丝有幸在于岸给她教学期间吃过)……总之这个味道盖过了之前让她几欲昏厥的杂味儿。

    菀丝一时没想起这人是谁,踮着脚尖,左顾右盼,也没见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当她失望地转回头来时,却看见那个人的视线整往这边扫过来,停落在没有察觉的柳成烟的身上,她身后的小跟班——菀丝,在他眼里,彷佛形同虚设。

    菀丝记忆超好,立刻想起这个人来,他就是安婆婆的孙子,在她偷听到的于岸与柳成烟的谈话里,这个男子好像叫做阮袭晨。

    柳成烟已经领着菀丝到达了人潮不甚密集的街边上,正准备跟驶过来的出租车招手,菀丝拉住了她。——阮袭晨一直跟在她们身后几米远的位置。

    柳成烟被菀丝一拉,下意识地回头张望,顺着菀丝若有似无的视线,立刻看见那张巧克力肤色的脸庞,皱了皱眉头,即刻平静下来。她应该也在第一时间认出了这个人。她心里低嘲一句:真不知他们祖孙两个是出的哪个国,将这个小白脸晒成了这样的肤色,不过,倒是很有阳刚气质,尤其是他两瓣菱角分明的嘴唇,薄时候薄了一点,但坚毅,还有那双灰褐色的眼睛,不大,但有神。

    还记得菀丝是这样形容他的,她说:“算是个生气起来也不会丑的人。”她哪里有分明的美丑观念,不过,柳成烟却觉她这次形容得极好。

    可是,他就停在离她们几米远的地方,双唇微闭,眼波流转,情绪却不大。

    菀丝奇怪地看着互相对视的两个人,她没有出声,静等着。柳成烟看了一阵,又转回头来,对菀丝说:“以后,这样不相干的人,你少搭理些。”

    “不是我未来老板的孙子么?”菀丝倒还教起柳成烟人情世故来,彷佛应酬阮袭晨全是为了她未来的饭碗着想,没半点私心,也顺带证明她们不是小气记恨的女子,上次的不愉快权当没发生过。

    “你怎么知道?”柳成烟眯着眼睛逼视着菀丝,菀丝自觉说漏嘴,连忙补上一句,“安婆婆那天不是说过嘛?”

    柳成烟也没再深追究,拉着她继续准备打车。菀丝暗暗松了一口气,这个善意的隐瞒必须按照它原本的模样继续封存下去。

    一直相隔着得阮袭晨突然急速向她们走过来,他的两条腿像长颈鹿的脖子,伸得笔直,张弛有序,他走到近前,冷不丁地出声:“等等!”

    没有称呼,没有客气祈使的辞令,就那么一声淡然带点强硬的呼喊。菀丝已经扭回头来面对着他,柳成烟恍若未闻,将菀丝的脑袋瓜子扳回去,她自己更是充耳不闻,视线始终在即将开过来的出租车身上盘桓,赶紧打车闪人,她实在不喜欢这个傲慢的男人。

    但是,今天老天爷好像在跟柳成烟作对,错过了刚才那辆空车,现在驶来的没有一辆是空车,柳成烟有点沮丧。都怪菀丝那一拉。

    可不,现在那阮袭晨已经站在她们的正面,眼睛炯炯地盯着柳成烟,全无一丝表情。一辆辆呼啸而过的机动车就在他身后紧贴着穿过去,看得菀丝急出一把冷汗,这人是想不开了吗——非要站在这么危险的位置。

    柳成烟不开腔,就那样逼视着他,菀丝被他们之间的气场震住,没敢出口大气。

    “你名字?”句尾微微扬起,表示这是个疑问句,柳成烟有点哭笑不得,这是什么说话方式,国外呆久了不成——连菀丝这个初入凡间的小兔子都不如么?没礼貌,没教养,嚣张跋扈,冷漠地以为自己像是至高无上的主宰。

    柳成烟简直是懒得搭理这样没礼貌没教养的男人,菀丝并没有多么介怀,她已经通过阮袭晨身上的气味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她又小心翼翼地拉了拉成烟的衣角。

    柳成烟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说了一句:“先生,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口吻是客气礼貌的,也是疏淡冷漠的。言下之意彷佛撇清早已认识他的事实,也提示了他的不礼貌。

    阮袭晨深褐的脸庞上看不出窘迫的红晕,不过他说话不像刚才那么有气势了,他有些迟疑地开口:“听说老太婆让你去她咖啡馆上班?”

    “关你什么事?”柳成烟毫不客气地回问过去,也没打算纠正他不知从哪里听来的传言是错的。菀丝也没有多话,她相信柳成烟胜过相信她自己。

    阮袭晨也没有生气,又恢复了他那有些傲慢的口气说:“你最好是不要去。”

    柳成烟挑高了一边眉毛,不问他为什么,冷嘲道:“你彷佛管得太宽。”

    阮袭晨鼻孔里轻哼了一声,他知道这个桀骜的女子不会听他的话,可他内心里又不是不想再见着她,但绝非是在老太婆的咖啡馆,如果她只是需要一个工作,他何尝不可以轻易满足她?可正像柳成烟说的,他好像管过界了,他是个冷漠的人,几曾管过这样的闲事?

    他低低说了声“珍重”,立刻转身就走,孤傲的背影迅速融进街灯的亮黄里,看起来竟有种说不出的苍凉感。

    菀丝轻轻问柳成烟:“成烟,这座城市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为什么这里的人都这样奇怪呢?”

    柳成烟收回幽远的视线,继续拉着她去打车,看来,她是该买辆车了。过来好久,才回头,低沉地对菀丝说:“这是一座光怪陆离的城市,也许每个犄角旮旯都藏匿着我们这样的妖,而最多的还是,那些比妖更狡猾更复杂的人类,他们一般被叫做妖孽……”

    可是,这究竟是座怎样的城市呀?菀丝坐在那辆飞驰的出租车上,没有间歇地想着这个问题……她必须亲自去了解。

第一卷 如此妖孽的凡间 第13章 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柳成烟一路上都在思索着阮袭晨说的话,他以为是她即将去安婆婆的咖啡馆上班,他说,最好是不要去,他说,珍重……

    难道他知道安如艳的身份?或者还有更多的秘密,而他不方便直说,他以为她们是普通的女子,他究竟是怎么想的,又到底想表达什么呢?

    她们回到家里,菀丝缠着柳成烟先讲讲这个城市,后者找出来一本城市手册递给她:“自己先看看,地理环境。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菀丝也猜到,她大概是要去找于岸商量了……她可不傻,今天阮袭晨说的那番话,一定是有原因的。

    可是,这是成烟对她的保护,菀丝还是没有刨根究底地去问,她真的在家里乖乖抱着那本城市手册和大字典,慢慢看起来……

    手册里说,这个城市叫做:成都。古称“蜀”。简称“蓉”,芙蓉的蓉,又叫蓉城。还有别称“锦城”、“锦官城”,自古被誉为“天府之国”……位于四川省中部,是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上面拿得出手的简介好像就这么两段话:2009年,世界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中心(theworldcentreofexcellencefordestinations)已经正式授予成都“世界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称号,成都也从此成为亚洲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201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成都“美食之都”称号,并正式批准成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创意城市网络,成都成为亚洲第一个世界“美食之都”。

    ……等等,现在是凡间的……不是才2009年吗……怎么简介都到了2010年?——一定是成烟加上去的,菀丝想。

    可是——

    那虎山呢?菀丝翻遍那本手册,也没有找到虎山,为什么会没有?成烟不是说过,虎山就在这里不远的附近么?

    ——一定是成烟将它隐藏起来了。菀丝,发现自己总能为一些不合理的事件找到合理的解释,她觉得自己是不是越来越聪明了呢?像不像个人呢?

    难怪后来柳成烟跟于岸说过一句话,她说:“菀丝这小家伙,机灵鬼一个。想要知道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千方百计了解;不想要知道的事情总找得出藉口。”

    菀丝直接翻到最后一页,那里写着一句话:这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不用说,又是成烟写的。

    有什么好的呢?成烟竟然这么喜欢这个城市么?

    她才又继续翻看着那本手册,城市确实在日益繁荣昌盛,只是,这不是属于她的地方,她像只寄居蟹,暂时蜗居在此,别忘记了,菀丝的理想是先做人,后成仙!

    又究竟怎样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呢?似乎只有像于岸说的那样,要爱要生活……更要工作!

    这种时刻,她特别羡慕白娘子跟小青……不过,连成烟都教育她:“人家媚娘不也开了个绣庄自己工作养活自己啊?”

    菀丝无力反驳,只能兴高采烈地准备着去咖啡馆上班……对了,成烟也出去好一会儿了,她跟于岸见着了吗?他们商量好了吗……

    前面说过,于岸是个占卜师。他对一切奇特的人事物都有着最原始的兴趣。也立志要为了家族使命以及他自己的使命而惩处那些作恶的妖孽。

    当初,他比那个老和尚还要先发现柳成烟,他的本能感觉告诉他,眼前的女子不恶,但是愁肠百结。直到,那老和尚要收服柳成烟的时候,他才惊觉这个女子真的是不一般……他没有多想,就救下了她,承诺照顾她……直到今天。

    因为,柳成烟对这个城市最好的评价恰好跟它的标语几乎一致:这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其实她后来又说:“仔细想想。成都也没什么特别的嘛,但到了这里,的确就有不想离开的感觉。或者离开了还想再回去。虽然实在说不出那里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于岸说:“你快被自己给绕晕了吧?喜欢这里,就待下去。直到你不能待了为止。”

    他没问这几年间,有很长一段时间,柳成烟究竟去了哪里又再回来,所以发表了以上几句感叹。

    柳成烟即时缄默,“直到你不能待了为止”,她一直记得于岸的这句话。

    柳成烟根本就没有去找于岸。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夜已经很深了。菀丝饿得头昏眼花,依然不见柳成烟回来,给她发讯号,她像完全收不到,一点回应也没有,打电话就更打不通了。菀丝心里莫名有点恐慌……

    菀丝在家里翻箱倒柜也没找到什么可以吃的东西,她只好打电话给于岸,请他让成烟接电话。

    于岸很惊诧:“成烟没与你在一起?”

    菀丝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只是没有眼泪,她还是很冷静:“于老师,你也帮着成烟瞒我?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事,她要丢下我不管了啊?”

    “傻孩子。你乱想什么!好。你呆在家里,我马上过来带你去找她——有时候手机没信号时很正常的事情。”

    于岸心里也纳闷,柳成烟到底在搞什么啊?却不得不飞快收拾妥当赶去她家,先填饱那个自认为“弃儿”的孩子再说。

    于岸刚开车抵达柳成烟家楼下,就见到一抹白衣白裙的身影正颓丧地往这边过来,不用说,那是柳成烟!她究竟是怎么了?

    于岸打开车门,冲下去,抓住她胳膊,轻唤了声“成烟”。她一张煞白的脸才转过来,有点惊异,见是于岸,跟他点点头,恍惚地问:“你怎么来了?”

    “先上去再说!你家小祖宗快饿死了!”

    两人一起迈进电梯,这个时候,四处都显得静悄悄的,偶尔由其他住户家里发出一点什么声响,愈发显得静谧。

    “你这是怎么了?”

    “于岸,我突然想离开……可是,我不知道去哪里?”

    “成烟,到底出什么事了?安如艳找你麻烦了?你怎么一点不像我曾认识的那个成烟啊?何时见过你做如此丧家犬情态?!——你不是说过,这是一座你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三年前还是两年前,那次,你走了一段时间,我没问你去了哪里。最后,你不也回来了吗?”

    于岸是有些急了,不然他不会一口气说这么多吧。

    “我见过阮袭晨了。”

    “啊?他说什么?”

    “什么也没说。只说,让我,不,让菀丝别去咖啡馆上班。”柳成烟掩盖住内心一闪而过的迷惘,阮袭晨对她讲的,又何止这个呢?

    原来她与菀丝回到家,第一时间想到阮袭晨的奇怪举止言谈,没有跑去找于岸,而是找到了阮袭晨。

    于岸知道,阮袭晨对柳成烟说的话,绝对不止这个,可是她不肯说,他也奈何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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