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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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欲望-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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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想冒着这个险,宁愿失去这个虽然潜力不错的歌女,也不会冒这个险,何昆虽然信誓旦旦的说一个月不低于三万,那可是以前的两倍,他实在不会相信在这个小乡镇里,会有人把这么多钱全放进他腰包,多年做生意的经验告诉他,不可做赔本的买卖。
  “那好吧,李老板,话我也不多说了,这段时间我先帮你看着,你要是找到人来代替我了,我就离开。”何昆已经无心再继续纠缠下去,简直就是浪费唇舌,对牛弹琴,没有多大用处。
  不管李老板怎么挽留,何昆去意已决,趁早弃暗投明为好,他仿佛已经看到粉红歌舞厅门可罗雀的景象,到时候也给自己一个好的台阶下,不至于那么丢人。
  接下来又将是一场大的风暴来临,何昆决定还是及早抽身为好。
  23。…第二十三章  遇见彩霞
  次日,芬芳就跳槽来到了乐呵呵歌舞厅,接待她的还是那个矮个男人,从别的人口中,得知这个男人是这里的管事,也就相当于何昆的职位,也姓陈。
  虽说一切都没有粉红歌舞厅的要好,唱歌的还是固定着的,不能自由活动,台长也就是几块木板子搭拼起来的,甚至连灯泡也有一个是坏的,既然能这么大手笔的给自己这么多钱,换点好的也不是为你吧,想是这么想,但只要钱多,芬芳就觉得一切都无所谓。
  手里捏着五百大钞,这是刚给她的,芬芳心里掩饰不住兴奋,她这辈子还从来没有一下子得到过这么多钱,而且不费吹灰之力,她乐颠颠的骑着自行车乐颠颠的把钱存了进去。
  每一天,她都在算自己账户里有多少钱,本本里加上这五百块钱就上千了,想到以后每天都有一百五十块钱,还不算小费,不出半年,自己就会有上万的存款了,这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全村子里恐怕除了村长家还没有万元户呢。
  而她,一个女流,就轻轻松松的做到这些了,比一个男人还要厉害,甚至连阿贵爹妈都没有本本,芬芳走路的时候也把头抬得高高的,人家都说,看哟,粉红那里的芬芳跑到乐呵呵哪里去了哦,以后不仅可以听她唱了,说不定还有意外惊喜呢。
  至于是什么意外惊喜,人们彼此都心知肚明,但是也不是所有唱歌的女人都会那么的奔放,但生活总是要有希望的嘛,所以大家对于芬芳的意外之喜还都是保存着一点幻想,多事的人甚至开始期待起今晚的芬芳该是多么的惊艳。
  至于进去的票,都不愁卖不出去,那些男人们挣破了头皮要往里面挤,不一会儿就一扫而空,整个时间不到三分钟,大家都是自备零钞,很快就只剩下一些没有买到票的人在那里唉声叹气,在这三分钟之间,也少不了一些插曲。
  为了一张票而破口大骂,甚至大打出手,最后票也被撕成了两半,最后谁也没有得到,接下来,两个男人自然又加到了抢票的行列中。
  当然还有一些女人也在这里面,她们也是闻声而来,不要以为这些泼辣的家庭妇女也会参加到这里面,她们只是来寻找她们的男人,消息灵通的早已经胆小的躲了起来,也有一些直接打人的男人,几个身材臃肿,黄不拉几的女人趴在地上顿首驻足,哭爹骂娘,整个场面就是泼妇骂街。
  还有的有贼心没贼胆的男人,只有站在远处的电线杆旁唉声叹气,身后总有一个如狼似虎的女人全神戒备的观察这一举一动。
  因此,抢到票的大多是男权主义者,要么就是老婆回娘家,再者就是单身汉了,此时,他们才会体会到单身就是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芬芳站在对面的小阳台上看着为她疯狂的男人们,心里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又有几个女人有她这么大的魅力,会将让全县的男人都为之着迷,一阵带着热气的风吹过来,芬芳短短的头发似乎也长长了一些,她挑了挑眉,将耳鬓头发全撩到了后面,清秀的脸就全部的露了出来,一个女人能活到如此地步,她也算是值了。
  看着那一个个被揪着耳朵回家的男人,一个个都是怕妻的主儿,可又改不了偷腥的习性,在大街上丢人现眼也是常有的事,好在这些男人早已经习惯,并不觉得有什么丢脸的,就算是大街上有人当面笑他,也就只是一笑了之,依旧和那些男人们讨论着新来的小太妹怎样的正点,争辩着胸大好还是脸蛋漂亮好。
  新的老板体恤芬芳,特意的给芬芳放了一天的大假,让她好好的到城里转转,下午来上班。并且说以后都是晚上上班,这会儿,芬芳才知道乐呵呵舞厅竟然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相比直下,似乎比在粉红歌舞厅是苦那么一点,这样也好,钱拿得也安心。
  今天放假,芬芳也没有打算会陈家屯,来回也要个把小时也不划算,就准备在城里溜达溜达,这个时候就碰到了彩霞。
  彩霞今天也没有画什么妆,眼睛就显得有些呆滞无神,耳朵上的那个金耳环似乎也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和大街上的一般居家过日的女人也没有什么两样,算一算,彩霞也是三十出了头的女人,却从来没有听她说过有什么家人孩子,也不知道家是哪里的,就像是一个来之别的世界的人,什么都没有人知道,仿佛没有身世一般。
  芬芳有些不好意思去打招呼,想起那天下午的事情,芬芳也很想说一声谢谢,却又觉得不好开口,觉得种事情还是忘记的好,不要再重新提起,揭伤疤好了,正准备绕过去的时候,彩霞叫住了芬芳,“唉,妹子,去哪的呢?”
  芬芳有些尴尬的抬起了头,彩霞的眼角也早已有了皱纹,一笑就凹进去的很深,皮肤也有些干燥,昨天一天也没有见着彩霞,今日一见却觉得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几岁,连忙换做了一个惊讶的表情,叫道,“彩霞,是你啊。”
  “呵呵,是我呢,听何台长说你去乐呵呵歌舞厅去了啊。”彩霞有些单薄的身子靠在芬芳自行车上,嘴唇也是乌紫色的,芬芳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相反觉得这种紫色和芬芳的气质有些相符,加之彩霞今天穿的也是紫色流苏衫,给人感觉就像是带着一丝淡淡的神秘色彩的悲伤女人,要是这个时候再点上一支烟,或许这种感觉就会给人更加的强烈。
  唯一有些美中不足的就是细长柔弱的脖颈上的那一个熊吊坠,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小女孩,还带着几分幻想的那个年代的女孩,很是不搭调,芬芳就有些纳闷,彩霞是一个很时尚的人,就连她也觉得不妥的装扮,彩霞想必也是发现了,却不知道为何她还要坚持戴着,好奇归好奇,芬芳还是没有追问。
  芬芳有些不好意思的眨了眨眼睛,冲彩霞笑了笑说道,“是的咧,昨天就准备跟你说的,可是你没有来。”
  “哦,是吗,昨天我有点事就耽搁了,后来看你在上面唱得很高兴,我就没有打扰你。”彩霞抿了抿干燥的嘴唇,向四周望了望又说道,“今天你不唱啊?”
  “恩,金老板给我放假呢,叫我晚上去的。”芬芳原本还以为彩霞会不高兴的,这会见彩霞也没有说什么,心里也放下心来,又把包里的油递给彩霞润润嘴。
  “晚上?”彩霞一听是晚上,眉头就微皱起来,,一失神,涂着嘴唇的手也抖了一下,涂得满嘴都是,晚上做事给人的感觉总是不好,她有些担忧的看着一脸笑嘻嘻的芬芳,或许她还没有意识到晚上做事会有一些什么情况吧。
  但这事又不能乱说,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这种情况,只是偶尔会发生,彩霞也就只能旁敲侧击的提醒道,“芬芳,那你晚上住哪里啊?”
  “哈哈,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金老板给我找了一间房子,房租他出呢。”虽说房租也只有两块钱,而且里面还有一个唱歌的女人,但毕竟自己也没有损失,彩霞一直就觉得自己占了一个大便宜,看着彩霞还担心自己,也是有几分感动的,或许这就是姐妹吧。
  彩霞看着一点防备心理都没有的芬芳,也不由的有些担忧,她毕竟做这个行业比芬芳要长,一些暗地里的事情多多少少也是有一些了解的,就假装自己有些不舒服的叫芬芳晚上过去陪自己。
  芬芳想想也就答应了,一是彩霞的要求不忍心拒绝,二是同一屋子的那个女人脸色也不好,看见芬芳搬过去了,虽说不睡在一个房子里,只是公用着厕所,但也是死了三年没埋的倒霉相,一张惨不忍睹的脸就像是被驴踢过似地,估计也有三十多了吧,却没有彩霞这么爱琢磨打扮,所以看起来就像是到了更年期的女人。
  这几天,彩霞全都请了假,今天也没有事情做,就想到了上次说要烫头发的事情,就问芬芳想不想去,芬芳立马就答应了,本来她就准备今天去的,这下有彩霞作伴,也可以帮自己出出主意。
  一切对于芬芳来说都很新奇,看着彩霞熟练地讨价还价,选择各种各样芬芳根本没有见过的东西,芬芳暗自庆幸幸亏遇到了彩霞,要不然今天来了什么都不懂,还不被活活的给宰死,原来要三十块钱的染发钱也被彩霞磨到了二十六,又省了四块钱,芬芳就越发的觉得彩霞很能干,这次带来没有错。
  接下来,芬芳就像一个木偶,任由着彩霞和那个女人摆布,一会儿说这种颜色不好,一会儿又要换一个位置,全是一些琐事,芬芳倒也乐得清闲自在,眯着眼睛躺在椅子上想象着自己待会儿的样子。
  24。…第二十四章   小插曲
  芬芳再次睁开眼睛看到自己的头发时,那就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惊艳。
  微微卷曲的头发已经变成了焦黄色,整个人就像是上了一个档次,皮肤也越发的觉得水灵,镜子里的人有着完美的脸型,配上这颜色,配上这发型,简直就是巧夺天工,芬芳的眼睛很大,又有些深凹进去,本来就显得与众不同,这下子配上这焦黄色的头发,就更加的让人觉得不是中国人。
  钱都是彩霞出的,当芬芳掏钱包的时候,别人就告诉她说彩霞已经付钱,看着彩霞一脸无所谓的笑意,包含着无数的关爱的摸了摸芬芳的头发,夸赞着真漂亮,芬芳就觉得她是真的感动了,除了她爹妈,从来还么有人这么对她好过。
  芬芳于是就决定去请彩霞吃一顿,来凤酒,店她是不敢请的,但也不能太掉档次,就选择了旁边一家比较小的餐馆,店不大,但也算干净整洁,现在来吃饭的人不多,也就零零碎碎的几个眼睛都还没有挣的人在喝着稀饭夹着咸菜,一副很惬意地样子。
  两人自然是所有男人中的亮点,虽说彩霞没化妆,神色也有些憔悴,但在芬芳耀眼的光环下,也显得有一种病态美。
  镇上的男人对于彩霞,大部分的人还都是认识的,以前年轻的时候,她也红过,只是当时的环境还没有这么开放,所以也没有人聚在一起讨论,更不用说传播了,所以要不是经常进歌舞厅的人恐怕还真的不知道彩霞也曾经有那么风流的一段时间。
  人们也就又开始揣测了,两人在粉红歌舞厅的时候关系就一直很要好,这下子会不会姐妹情深,那么也一起跑到乐呵呵歌舞厅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粉红歌舞厅的那根支柱没了,恐怕也难以支撑下去。
  慢慢的人就开始多了起来,从后面,从正面,从侧面,从各个角度,开始欣赏这个完美的女人,芬芳也不介意,要是视线和这些人碰到一起了,也不会觉得有尴尬的,妩媚的一笑就足可以让男人心绪不宁,神魂颠倒。
  这一切注目礼,甚至男人们心里对她的各种想法,让芬芳觉得很是满意,其中家境殷实的人也有很多,面对于他们的追求,芬芳也不是不心动,一开口就是好几千给她,这让芬芳感到了的她的价值存在,她竟然可以值这么多钱,有好几次就准备答应,可是最却始终张不开。
  她知道自己是别人的女人了,是结了婚了,不管再怎么骚,也绝对不能干出格的事情,阿贵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她,虽说也是自己引诱的,但毕竟是让自己有了一口饭吃,她还是很感激的,她不想对不起阿贵。
  再说了,要是这事情让阿贵知道了,那还不活活的打死自己,阿贵虽然没有什么本事,却还是一副横行霸道的样子,忍受不了别人给他戴绿帽子当王八,又没有娘家撑腰,恶毒公婆的助阵,那简直就是人间炼狱。
  芬芳不敢有什么别的念头,只求一心一意的靠唱歌挣钱,偶尔被吃点小豆腐,让人摸摸,多赚几十块钱,她就满足了,这也是她的最大尺度,所以在这一带,芬芳的口碑也不是那么的糟糕。
  人潮越来越多,整个商铺里已经是座无虚席,有的甚至一张桌子坐了五六个人,生意一下子就火爆了起来,也不知道男店主是对于芬芳的仰慕,还是因为给他招揽了这么多的生意,竟然赠送了一盘荤菜,还有一壶酒。
  价值听彩霞说也就是十块钱不到得样子,但芬芳就很是满足了,只要是占得便宜,就算是一毛钱也足够让芬芳乐上一天,不过今天对于彩霞给自己付钱的事情,那个是二十六块钱啊,可以给她买一双时髦的鞋了,按理说应该很高兴的,但芬芳却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才会有了这顿饭。
  一顿饭小斟小酌的,吃了快两个小时,期间还又上了一盘菜,和一瓶酒,名字芬芳也是不知道的,但听说是店里最贵的,要二十八块钱,芬芳一方面很好奇这酒是什么味,是不是和她男人在家喝的一样,另一方面也有些心疼,不过话已经说出去了,也只好忍着,谁知彩霞半晕半醉的就又叫了一瓶,让芬芳喝的也不是滋味。
  这酒听说不分男人女人的,全都可以喝,这倒也是真的,芬芳从来不喝酒,那股辣味很是烧喉咙,但是今天却觉得很是清凉,开始的时候有些不适应,慢慢的就尝到了里面的甘甜,难怪也会有那么多的女酒鬼,看来就像你彩霞今天的样子。
  眼睛朦胧的睁着,说话也有些打结,一句话芬芳要说上半天才听得到,两瓶酒几乎全都让彩霞喝了,芬芳就一直是这一杯,她决定这就真是好喝,应该慢慢的品尝,可彩霞却不心疼,端起一杯就是一阵豪饮,引得周围的男人一阵唏嘘。
  只知道彩霞是个烟枪,没想到喝酒也是这么的痛快,丝毫不亚于一个男人,相对于对面比较斯文,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的芬芳更具有女人气质,残残留在杯口的那一圈淡淡的红色更是让人觉得无法拒绝。
  彩霞开始说话也很大声,咒骂着男人怎么怎么样,或许这个就是她男人吧,慢慢的就渐渐的弱了下来,最后就只是嘤嘤的哭,芬芳也不知道该怎么收场,只能做到一边搂着彩霞慢慢的劝慰,彩霞却越哭越带劲,最后就在芬芳的怀里大嚎起来。
  从断断续续的言语中,芬芳大致听出来什么意思了,看样子芬芳的男人嫌她不能生孩子,于是就离婚,彩霞在那里做不了人了才来到这里,什么都不愿意提起,今天却自己醉酒后说了出来,这样的事情压在心里也的确不好受,听到这件事的人不止芬芳一个,还有单独做了一张桌子,点了一大桌菜地男人,带着一副眼镜,听到彩霞说到这些的时候,他明显的有些惊讶,手中的酒水也一抖撒了出来。
  看样子是不能在继续呆下去了,可彩霞现在已经醉的不醒人事,她也弄不动,就叫了叫那个戴着眼镜的男人过来,眼镜男有些怀疑的指了指自己,有些不敢相信的样子,芬芳就有点按耐不住了,就直接大声的叫道,“旁边那个戴眼镜的,过来一下啊。”
  声音虽然有些大,却带有那么一种撒娇风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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