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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的父亲在这三年里过得如鱼得水,他不再满足于“副厂长”的称谓,由于相信小女儿能给他带来无比的财运,他从厂里承包了一个铸件车间,就在厂的对面租了一间很大的房子,像模像样的当起了厂长。当然,这个厂运营得非常好,当所有人还在眼红某某人一年可以赚一万的时候,我父亲已经能每年往家中拿十万了。于是他不用再辛苦地去山西、安徽出差,因为这些事自然有人去做,他的闲暇时间比以往多了很多,这使他迷上了赌博,他打牌和搓麻将的技术也随着他事业的发展而日渐成熟。我的父亲越发痴迷赌博,从一开始一两个小时到后来变成彻夜不归。这也使家中发生了从我妹妹出生后第一件可以称得上不幸的事。
那一天我放学回到家,竟然没有看到母亲,通常这个时候 她会准备晚饭。我做了两个蔬菜,六点的时候父亲回家吃了晚饭,对于母亲没有回家吃晚饭的事,父亲的猜测是大概去了外婆家。他心安理得的吃好饭,然后又出门了。但是到十二点多他回家的时候母亲依旧没有回家,他开始着急,挨家挨户去找,又招呼小叔小婶大叔大婶一起帮忙。那个晚上,我被一种莫名的恐慌笼罩着,在底楼的饭桌旁,等待母亲的消息。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母亲跟着父亲一起进了门,我在昏黄的灯光下打量她,她的头发散乱,黑色的裤子上沾满了泥土,眼睛红红的,明显哭了很久。父亲的手里拿着一瓶已经开启的农药。他没有跟母亲说一句话,把农药放好后就上楼睡觉了。我的可怜的母亲开始抽泣,她对我说:“阿丹,我在你爷爷坟上坐到现在,要不是想到弄玉,我早就把农药喝下去啦……”她这一段话让我感到特别伤心,我的母亲在要终结自己生命的时候竟然想到的只有我的妹妹,至于她为什么在坟上坐了五六个小时而没有把农药喝下去我当时认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舍不得刚刚好起来的生活。这个村上,没有一个人赚钱比我的父亲多。我知道我这么想很大逆不道,但当时这是我的真实想法。总之,我第一次被我的母亲伤到了,那一年我十二岁。
第四章
我十二岁那年还发生了很多事,最有意思的是地震。准确的说,应该是传说要地震。也不知道这个消息村上是怎么得来的,但是大家真的因为这个消息忙活起来了。
每家每户的门前都开始搭起草棚。草棚所用的主材料是稻草,用来做支撑的是芦苇的杆,这样即使地震了来不及从草棚里跑出也不会有什么损伤。每家的草棚都不大,但我家门前的却有旁人的两倍大,主要是因为我的父亲和雷的父亲是表兄弟,两家又住在隔壁,大人们便商量同用一个草棚,那时我便想如果青还在,估计也会同我们住一起,但又想到大人们对他的恐惧,想来他们也不愿意和青住一起吧。反正,在那个深秋,我是和雷住到了一起。
草棚里用来当作床的也是稻草,大人们将捆扎着的稻草解开,然后横向铺了厚厚一层,再在上面铺上棉被,就是一张很大很暖和的床了。雷的父亲还从家里抱来了黑白电视机,我父亲从底楼的里屋拿来了饭桌,大家便像模像样的过起了草棚生活。我那时也疑惑为什么父亲不把家里的彩色电视机拿出来,后来才知道原因似乎太多了,首先是怕弄坏,人多手杂嘛,其次是怕人妒忌吧,毕竟那是村上为数不多的彩色电视机之一。总之,在草棚里的那段时间,大家都只能看雷家的黑白电视机了。
每天晚上,雷的父亲都会把一个啤酒瓶倒扣着放在门口,他说如果地震的话,瓶子会倒地发出声响,这样大家就知道地震了。他还在门右边放了一台黑色的机器,有点像收音机,但他说这是地震仪,具体怎么工作的我至今没有搞清楚,我只能想象当地震来临时,它会发出“哔哔吡”刺耳的声音以作警示。但这两件东西使我崇拜起雷的父亲来,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我想。有了这两样东西,大家都很放心,第一天睡在草棚里的时候,我睡得很早,根本没有注意到雷后来睡在了我的身边。第二天晚上,我就知道了这个事实,我睡在中间,左边是雷,右边是我的妹妹弄玉,父亲说,我最大,地震的时候要负责叫醒两边的弟弟妹妹。这种大通铺让从小就一个人睡的我非常新奇,尽管只有十岁,雷毕竟是一个男生。于是,这天晚上,我翻来覆去,实在没劲的时候就拨开头后面的稻草把头伸出去,看星星。但,没过多久,我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也不再感到新奇,并且我开始对雷感到厌恶,因为他的脚实在很臭,而且他每天晚上都会肆无忌惮的挖鼻孔,然后把挖出来的东西当武器用手指弹出去。我也是从这个时候领悟到距离真的产生美。后来同原也的婚姻也告诉了我同样的道理。人和人真的不能靠得太近。
大家在草棚里生活了两个月,除了有一天晚上一只猫把瓶子弄倒之外,雷父亲的一切地震仪器都没有派上用场。但这两个月却让弄玉和雷更加亲近了。雷很会吃,青在的时候,他总是吃的最疯狂的一个。这除了让他的体形更加圆润之外,也让他学会了一些小窍门,比如说他会弄很好吃的炒面,另外他弄的酱油蛋也是一流的。特别是他的酱油蛋,虽然只是在白煮蛋里加些酱油、糖、味精,但光闻起来就让人垂涎三尺。这门手艺足以让我的妹妹成天跟在雷的后面“哥哥、哥哥”叫个不停。而雷呢,也自然愿意被这么可爱的崇拜者追着,于是,我经常看到一大一小两个人从一个草棚走到另一个草棚。
草棚生活前后持续了三个月,陆陆续续大家都搬了出去,首先当然是因为附近村庄的人也都搬回了家里,并且说地震不会有了,不知是谁在造谣如此云云,另外是已经一月份了,睡在草棚里让所有人都觉得冷得受不了。一开始大家当然有些不习惯,弄玉经常会在半夜里迷迷糊糊得坐起来叫“阿雷哥哥”,但慢慢的,几乎就遗忘掉草棚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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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谁来同情偶一下!
偶今天去考交通法规了,上午下午全部因为必考题错了得了-89
郁闷啊……
还不知道错在哪……
感觉全部对的啊
抓狂ING……
第五章
我十三岁那年的夏天一下子变成了大人。那时候,班上已经有很多女孩子变成了大人,我曾经见到一个叫荷地女孩子白色的裙子上鲜红的血渍,然后慌慌张张地告诉班主任,但是班主任却让我闭口,并且偷偷拿一件外套系在荷的腰间遮住血渍,让她赶快回家。我也在草场早操的时候看到排在我前面的我的好朋友君,从她的身上掉出来的沾满血的草稿纸,有了上一次的教训,我没有提醒她,知道这是令她难堪的事情。尽管知道这是每个女孩子都会发生的事情,但从来没有想过它竟然会发生在我的身上。那天放学后做完作业,当有热热的液体从下身流出的时候,我赶紧跑到厕所,然后意外的看到红色平角短裤上比短裤颜色更深的血。一时间,我心慌意乱,不知到底应该做什么。我只是匆忙的把短裤换下,然后扔到盆里,塞到了床底下。那天晚上母亲找了很久她的洗衣盆。我在所有人都入睡后悄悄起来,看着盆中的血水,我想:我终于成了像母亲一样的肮脏的女人。
我没有问母亲任何关于这方面的事情,下意识的,觉得这是难以启齿的。小的时候,我看到过母亲的月经带,当然,那时我还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那是一条长长的用白布做成的袋子,由于已经用了很久,有些泛黄,这样的袋子总是在我的记忆里挂在晾衣绳上飘啊飘。袋子里应该是可以塞卫生纸的,听君说,古代的女人都用这样的袋子,只不过里面放的东西不一样:有钱人家的小姐用的是上好的丝绸,而穷人家的姑娘用的则是草木灰。我不敢想象把草木灰垫在身体下面,尽管有布隔着,我也想去缝制这样的袋子,因为总觉得很脏,于是每次来月经的时候,我都偷偷地拿家里的卫生纸,实在没有了就用父亲厂里的草稿纸,当然是没有写过字的。直到半年之后,我才在我的小婶家发现了一种名叫卫生巾的东西。当我撕开贴纸的时候,开始赞叹世上竟有这样好用的东西。我发现这种名叫卫生巾的东西不会再轻易的从我的*中滑落,并且也不会零零碎碎的黏附在我的皮肤上。当然,我没有与母亲分享这个消息,我只是偷偷地盘算着怎么去买这样的好东西。我把主意打到了可爱的妹妹身上。我总是给弄玉五块钱,让她帮我买包卫生巾,然后余下的钱归她。弄玉很喜欢这样的差事,因为村上的小卖部离我家只有短短十几米,而且余下的钱她足以让她吃上一个星期的零嘴。因此,她嘴馋的时候常常眨着大眼睛问我:“姐姐,要去买么?”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一章
那年的夏天过后,我进入了镇上唯一的一所中学——泽被中学。弄玉也进了幼儿园。我的父亲依旧好赌,我曾经幻想他会变成赌王之类的人物,赌计出众,然而他依旧有输有赢:我也害怕他会输光所有的身家,甚至把妻女都输掉,但还好他并没有输到这种地步。变化最大的是我的母亲,短短一年时间,她从一个为了劝阻父亲赌博不惜以生命要挟的人变成了一个和父亲一样沉迷于赌博的人。他们两个经常争吵,当然不再是因为阻止赌博,而是为争一个赌席。当然,共同的爱好也使得他们有了更多的共同语言,所以他们的感情竟然好了起来,起码我和弄玉不再看到他们摔东西了。我也开始收到第一封情书。那是一个名字叫做叶建业的人写来的,那天下午传达室的老伯递给我这封信,然后问我是否认识这个人,我很违心的说是我大叔的儿子。实际上我大叔并没有儿子。我当然不知道这是一封情书,这样说实在是很想知道谁会写信给我。为了杜绝早恋现象,传达室的老伯都会问清楚每封信的来龙去脉。我很好奇老伯为什么没有直接拆开来看,大概校长并没有传授他这一特权。总之,我拿到了这封神秘的信,直接带回了家。凭着直觉,我一个人躲到房间后面的阳台上看这封信,字写的很难看,几乎让我认不出到底是什么字,所以,看的很辛苦。大意是他是高中部的学生,在校运动会的时候看到过我,很想认识我等等,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人竟然会在运动会上注意到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就是学校50米和100米的选手,一直到上初中,雷打不动。由于场地有限,小学与小学之间的运动会都是在镇上的泽被中学举行的。四年的运动会我唯一记得的就是四年级时的那一场。那年跑50米的时候,有一个男生因为运动裤宽紧带松了,跑到一半,裤子掉了下来,后来那男生端着裤子跑,居然得了第一名。我短跑从来能进决赛,但从没拿过前三名,我也没有掉裤子这类让人映象深刻的事情发生,所以有人说从运动会上认识了我,让我感到不可置信。于是,我果断地划起了火柴棒,把这封信烧了。
在泽被中学的六年,真正让我觉得有些心动的是一个名叫王筱笛的转学生。他在高一那年转入我们学校,跟当地的很多瘦瘦的男孩子不一样,他有着高大的身形、周正的面孔和与青一样的大而深邃的眼睛。他说他有新疆的血统,妈妈是新疆人而爸爸是本地人。这让我一下子就呆住了,那天当着所有同学的面,我看着自我介绍的王筱笛出了神,在那一瞬间,我真的以为我又见到了青,在我的脑海里,那个黑黑小小的青与眼前的王筱笛重合起来,他们变成了一个人。“青!”我冲着台上的王筱笛叫,并且真的叫出了声。我也是从这一刻才惊觉,原来我竟然没有忘记青,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忘记过青。他一直深深的烙在我记忆的深处。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二章
当然,很快的,我发现他们完全不是同一个人,青寡言,而王筱笛很喜欢说话,尽管他的普通话并不标准,青不愿别人碰他,而王筱笛总是和班上的男生勾肩搭背,青成绩很好而王筱笛成绩差,青,我的青早在八年前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我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但每次看到王筱笛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停下多看几秒,毕竟他的眼睛和青如此相似。最先发现我这样的“痴迷”的竟然是孙海音,这个在班上以脑袋笨,读书成绩差而出名的女孩。她对我说:“阿丹,你喜欢王筱笛吗?”她说这话的时候,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其余的人都在上体育课。我头有些疼,而她说她拉肚子。我完完全全的看到她眼里的挑衅,知道原来王筱笛竟然是如此受欢迎。我没有说话,因为并不知道说什么。我喜欢他吗?我问自己。“他不是你那一国的。”孙海音又说。如果按成绩来划分的话,的确是的,王筱笛属于她那一国。
孙海音很快昭告了她对王筱笛的所属权。那天下午,她经过王筱笛身边时故意撞在桌脚上,然后倒向王筱笛,王筱笛不负她望接住了她,然后他们都坐倒了地上,准确的说是王筱笛坐在了地上,而孙海音上半身坐到了王筱笛的身上。这个姿势让全班轰动起来。毕竟在校园里这样的场面真的特别稀少。理所当然的,全校开始传他们的“绯闻”。从初一到高三,所有人都知道了孙海音和王筱笛是一对。
当然我并没有伤心,我很清楚的知道我只是喜欢王筱笛那一双眼睛而已。我只是有一些诧异,孙海音并不是笨,她只是把用来学习的精力放在学习其他方面的东西罢了。我突然明白了精力有限这个道理,暗暗发誓在读书读到不想读之前,不会让其他的事让自己分心。因为我知道自己多么想离开这里,从青变成鱼游到河里去之后,我也越发的想当纸片飘出这个村庄。
但有趣的是就在我发完誓的第二天,我靠窗的笔洗筒里开始出现或者粉红或者鹅黄的月季花。我不敢确定这花是不是从学校里采来的,能确定的是这花绝对不是买的,因为这个小镇上还没有花店。因为没有人会去买新鲜的花,大家更加愿意在类似二月廿这样的庙会上买些五颜六色的塑料花。塑料花多好,永远不会凋谢,积了灰也只要洗一洗就可以再用,大家都这么认为。所以李嘉诚才能发家。然而我却喜欢这新鲜的花朵。我从小就喜欢,母亲说我在上托儿所时常常会在半路赖着不走,直到母亲去问半路的那户人家讨到一朵种在屋后的月季为止。当然,比起塑料花,送月季要方面很多,第一它不用花钱,不管是在哪里采的,第二它也不会太夸张,有同学问起花的来历,我只说看着漂亮从学校里采的便是。不管怎样,鲜花比塑料花更合我的心意,只是偶尔会从花心里爬出一两只黑色的小虫而已。我不知道谁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