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之堂(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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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雅之堂(完结)- 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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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卫队长回答:“有几个是东夷来的,还有几个没摸透,可不象是北蒙的,也不象是南疆的。”

    那就只能是西凉的了?

    秦瀚!

    ——————————————

    如果曾经有人说岑染有一天会去种大白菜,岑染一定会笑到吐血喷饭。就算岑家倒了,程识败了,岑染也完全不会沦落到去种大白菜维持生计的地步。可是……有一天,岑染真的种了大白菜。而且还是趁着玉米收割完毕,地里闲荒的时候种的秋白菜。

    岑染之前根本不懂,原来白菜也分春白菜、夏白菜还有秋白菜的。秋天的白菜是最便宜的那种,因为是用闲下的地种下的,种出来后正值初冬,适用一整冬早春的时候食用。广普,却只因为是闲地出产而变得有些‘下贱’!

    最实用的东西,却顶上那般的名声?如果这世间真有造物主,岑染想问问他,这是为什么?可惜的是,造物主没有给岑染这样的机会,虽然是他老人家或者他家亲戚,一竿子把岑染扔到这个奇里古怪的地方来的。

    但是,没有造物主管,并不等于有些东西就高级不起来。

    “见过世女。”

    韩士林今天办公才完,就听小厮进来传话说,韦尚宫传南太子妃的话,请韩大人晚膳到她屋里用,有事要说。

    难不成是关于回东京过年的事?去年皇上放着满朝文武不管,突然称病却跑来林州的事,外人知道的甚少,可韩士林是知道的。皇上借‘失踪’的机会整治了多少朝臣是一码子事,为什么赶到林州来?韩士林不敢往下深想。依约前来,恭谨行礼后,沈世雅什么也没说,只是请韩士林上桌用膳。

    之前虽说‘从小认识’,可是却从来不曾亲近过。还是这次后,韩士林才知道沈世雅的生活习惯原来很朴素,一日三餐四菜一汤,早晚素食,中午才见荤腥。今天晚膳的内容……韦尚宫一一揭开桌面上的菜碗盖子,韩士林呆住了。

    “这个是奶汁靠白菜,这个是板栗烧白菜,这个是果汁白菜心,这个是如意白菜卷,这道是火腿白菜汤。今个晚上可是荤的,韩大人可不要笑话我的手艺。”

    沈世雅话说得清淡,韩士林却怔了一下:“是您亲手做的?”会不会太隆重些?沈世雅想干什么吗?一时思绪烦乱。可沈世雅不出招,便只有等待的份。况且膳面上说话,实是不雅的。原本是打着将就的心态用的,却不料吃了两箸后觉得味道甚是不错。白菜是贱民们喜用的菜色,士族贵戚的桌面上基本上是看不着这东西的。韩士林也是在随军打仗的时候才吃上的,很有些粗糙的味道今天却变了。

    岑染不喜欢用膳时有太多人服侍,韦菁便是那个布菜的。看韩士林今天大快朵颐的模样,冲岑染微微点了下头。岑染心中也十分欢喜。多少年没动手艺了,总算是还能见人。不过如果是林玖做的话,味道应该会更好。

    “世女的手艺果真不同凡响。”韩士林今夜吃的很畅快,一来是新鲜,二来大概明白沈世雅亲自下厨的用意了,很是欢喜,话也说得比往日更加真挚。和聪明人打交道就是方便,岑染笑道:“我大概还会七八种的模样,做法厨子里有那眼尖的大概学得也差不多了。只要韩大人愿意在宴请时让他们表现几次,很快就会有人仿效。这事上的东西,只要买的人多了,价值自然就不一样了。”白菜其实有很多药用价值,冬季进菜对身体极好。贵族们都不是笨蛋,再加上赶上流行风……只要以后贵族们也愿意吃这些东西,那么白菜的销量和价格自然会提升些许。农户们手里有了散钱,也好再买些别的吃食享用。循环往复,转起来才是好事。

    韩士林受教点头。

    果然第二天,沈世雅又请了韩士林来用膳。菜色自然是以白菜为主:牛肉白菜煲香浓四溢,小白菜做馅的锅贴外焦里嫩,鲜虾白菜包是韩士林吃过膳食中最对胃口的一道,一笼十个他一个人吃了七个。糖醋莲白虽然是韩士林不太喜欢的酸甜口,可白菜清脆的口感在吃完几道荤菜后还是十分利口的。最后一道材料最简单的白菜心海米炖豆腐,瞧着不起眼,可那汤让你喝了一碗还想第二碗,最要紧的是这许多饭食,韩士林用了不少,晚间睡觉时却不觉得肚腹有许多难受,次日起来反觉得肠暖胃适。

    韩士林饭口不错,在沈世雅面前用膳也算痛快。

    有人吃得赏脸,做饭的人自然也有心情。原本说了只剩七八道菜点而已,可灵机来了后,连着半个月韩士林吃的菜色都不一样。上行自然有下效,林州督事府从上到下都开始跟风吃白菜,厨子偷艺开始不敢动作,可在韩大人示意可以大加发扬后,来了精神。吃得府中上下一片称赞!韩士林趁着进了腊月的机会,着意请了当地官员来饮宴。配合些许菜色,加上世人都晓得督事府后宅里住的是谁?菜色一下子便风扬了出去。

    “世女说皇上大概喜欢这道牛肉白菜煲。”

    又到年关,韩士林回京探亲。十三到京,十四朝后晋见的时候自然不忘带上一份煲汤。

    叶锦昭胃口素来好,又是沈世雅的法子,这汤色味道果然对自己的胃口。尝了半份后才是停下,韩士林见机奉上了沈世雅明年的计划书。大概内容韩士林之前已经看过。沈世女说她种地的本地再发挥也发挥不出个长短来了,大炮的研制已经到了最后关卡,运气好两个月,运气不好顶多半年就可见成效了。听韩士林说钦天监预测明年旱情严重,便呈了一部如何开凿运河的计划书上来。从路线到施工诸诸皆林列详细。

    “世女说,与其劳民伤财,不如动用那些平素养着不动的当地驻兵。以炮球开力可以节省许多时间,运河行五百里可设一湖,积水的同时亦可养鱼养虾,多添财入。因河域设计的七绕白弯,尽在山野,所以即使龙江崩涌,也伤不了内地许多。只要在引源口十里设一水坝,加道三处便再水无患了。况且运河开通后,不但可以解决旱情,还可让各地物资鲜货运输起来更加便利,省得许多好物活生生烂在本土,外人尝也尝不到……”

    华昭七年三月,耗时一年半,林州大炮终于试制成功。

    炮球在掷石机上不过可以飞行二三十米,但在大炮口中最远却可击中五百米,击中山头炸出二十米左右大坑。又以一处小山为标,炮车推过去后发炮,半片山头都被炸得松飞开来。叶锦昭看得几乎跳将起来,有了此物坐镇,东夷安敢再犯?即使是西凉葫芦口天险之地,也只能闭门称臣。

    “别太高兴,它还是有缺点的。”

    射程只有一里地,叶锦昭就高兴成这样?岑染很想笑话一下这位土包子,可是想想盛华这里的情形,试炮那日成功后,满场欢呼声几乎倾响如雷。连岑染自己都兴奋得两天没睡着觉,更何况这些古人?是故,那些射程短命中率低,成本过高的事就不用说了,重要项目是:“此物耗损率太高,一门大炮大概也就可以连发百枚炮弹就不中用了。而且施炮之人必须极其小心,否则一旦炸膛,伤的反而是自己。另外这东西到底过于沉香了。八匹马才拉得动,走得的还那般缓慢。真正行起军来怕是要受制许多。”

    “那有什么?北蒙已定,只要在东夷和西凉境口处各安放上四门就足够震摄一二了。”东夷的国力、西凉的战力,叶锦昭早已经心中有数。加上北蒙,这三国加起来一起捣乱可能难以应付,可是只有两家的话成不了大器,一家就更不必提了。进军他地,叶锦昭没有那样的打算,他要的只是这两处安份守已的各在各的地盘,让他有足够的时间重整朝纲,修理内务。

    景帝走得太狠,整个江北那时候就是一团败絮,几年征战之后更是不必再提。吏制、民生、战备、外戚……样样都是难上加难的重重难题。叶锦昭连在睡里梦到的都是官吏结党营私不尊上命、民生不振到处饥苍潦倒、战备中空晌苛扣将士离心以及从开朝起就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外戚军权过重……等等等等的问题,叶锦昭觉得自己真的快累死了。

    当然,如果没有沈世雅来帮自己的话,就连现在的局面都不知道要等到何时?

    “世雅,和我回东京吧!不做初元,做恒一夫人如何?”

    恒为久、一为专。

    “我按你教我的办法,齐氏已经连生三胎都是女儿。皇后是断嗣的,只要你给我生个儿子……”在外人眼里就与皇后无异了!叶锦昭想说那句话,可终究忍住。因为不管是在自己心里是不是皇后,在外人眼里是不是与皇后无异,终究不是皇后,不是元配,不能在百年后享受宗祭祀!甚至只能死在自己前面,不然……景帝走了,可极香庵还在。

    叶锦昭说得很好,岑染也相信他不是叶锦天那般‘书生’,要做的事无人敢挡他。

    但是:“不可能的。你不能亲近我。”证据就是依然留在右臂上的这朵诡异的牡丹花。

    很底层的拒绝理由,不想叶锦昭却是突然大笑了出来,从正位上起身,大步过来把岑染抱起转回正榻上坐好。榻桌上荧亮的烛光下,沈世雅右臂上的牡丹花儿,形状依旧。可是:“你不觉得它的颜色淡了许多吗?”

    未嫁前是正红,出嫁后如果夫君怜爱,颜色便会越来越向金黄发展,呈现出一种金红的色泽。可是:“如果长时间不在一起,颜色便会越来越淡。直到七年之后,消失无踪。”

    叶锦昭说得一字一句,岑染惊得瞪大眼睛,一句话说不出来。

    还有这种事?

    七年过后?这个身体就不再有‘主人’了吗?

    岑染欢喜得几乎想跳起来。可是颊畔传来的轻吻,却让岑染身上突然一凛,兀的把脸转了开来。叶锦昭吻了个空,抬头看沈世雅阴阳莫变的脸色……眼中一阵阵异光流动。

    “你让他那法子弄得心动了?”

    叶锦天那个狐狸,当时没胆子顶撞,事先扯旗放炮,营造出一种当时同意纳南疆公主,不过是权宜之计。存心气沈世雅离开,好借机使力整顿朝纲,清除一切不同意他独宠沈世雅的逆乱份子。灭杀三妃,半个没动,更是‘忠贞’的表现嗯。

    可是……

    “锦昭,母后是女子,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叶锦天这招没用。”事后做得再漂亮,理由再充分,再是‘真’的计划,也弥补不了当时那般情境给沈世雅带来的伤害。哪怕有朝一日,南朝那边君臣一致,请求沈世雅还朝,同意陛下可终生专宠皇后一人,亦是无用。因为:“女人喜欢的是可以依靠的男子。”叶锦天已经变得与沈世宗相离太远,他再也不能够让沈世雅感到安心。背叛过一次的男人,哪怕以后再不背叛,在女人眼里也一辈子都是个叛徒了。

    所以:“只要你把她带回来,那么总有一天,她会是你的。”

    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皇儿一个人的。

    毕竟,锦昭与她从来没有真正的‘开始’过。而以前的那些种种,根本不做数。女人要的不是所有时间的忠贞,而是决定与你开始后的不再伤害。叶锦天完了,而锦昭的路则正要开始。

    齐桢已经彻底相中这个媳妇,她不允许任何人这次再坏锦昭的姻缘。
104、留凉

    事隔三年,再次踏入凉国公府。

    话说,岑染的感觉很奇妙,也很复杂。记得上一次和上官被协来时,心里不是不胆颤的,毕竟凉国公秦老头的性格岑染完全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事不知道,会碰到什么事更不知道。外人看来步步为营,可谁知道其后的辛酸?一如这穿越十几年的生活,在外人眼里沈世雅的际遇千好万好到处都好,哪怕如今沦落到如此地步,也是一个靠山倒下另外一个靠山爬起来。

    很成功的人生吧?

    眯紧眼睛仰望着圆方厅的屋顶,那么高、高得逾制。威后为什么要给秦家这样的恩典?就不怕以后的君主忌讳这样的逾制吗?就算是要给忠心的属下一份绝对的体面,又何必用这样的方法?凉国公府四百余年的风云波荡,诡异的家规门风……话说这个盛华,真的与岑染所了解的那个封建社会差别很大。看着处处相似,可其实上却处处不同。点滴之处,更加难以理解。

    “今后要如何称呼您啊?”

    圆方厅里没有出现秦家的女眷,出现的都是男子。除却秦瀚秦四外,就是秦五秦平济、秦六秦平渲了。噢,对了,秦五已经大婚,以后要叫秦济了。那秦平沆嗯?岑染坦然落坐,微笑的看着秦四:“阁下又要如何称呼?秦平沆?还是秦沆?”花颜的那码子婚事,在秦家估计是不成立的吧?以叶锦昭的脾气,大概也不会承认那样的妹婿。

    这个沈世雅就是有意思!

    秦平沆笑得灿烂:“还是叫秦平沆吧,我可还是单身。”

    “那就还叫沈世雅吧,我现在也是单身啊!”岑染话接得极快,秦平沆听后哈哈大笑。

    秦五和秦六对这位太子妃的印象比较陌生,上次在凉国公府不过几面,突然失踪……不管如何,秦家如何总算是安定了。

    可是:“三哥,你把她接来干什么?”秦平渲今年十二岁,许多话都是敢直接说的。反正他又没有争国公府的打算,直白些更好。

    秦瀚眉毛挑挑,看着客位上正在端着茶碗细看的沈世雅,眼中森森,一直不语的态度便是让厅中的气氛开始有些诡异。秦平沆笑着不说话,秦济和秦平渲却有些心头发紧。上次的事……听说三哥事后都承认了,当然在东京时三哥就认识沈世雅,对其颇有好感。后来交手数次,十分喜爱。只是那样的女子……话说,要喜欢一个明知道不大可能是自己的女人,确实是件痛苦的历程。如今沈世雅前后遭阻,三哥亲自出门把她接回来,难不成是想娶她?

    秦瀚一直没有说话,厅里的气氛越来越压抑,秦五秦六的眼睛一直在三哥和沈世雅身上扫来扫去,可秦平沆却只是盯着沈世雅一个人看。这般的沉默,以前的种种,是个女子就应该知道三哥沉默的原因。可是她依然这般冷静?是自恃那个乾坤丹?还是已经无谓无惧?

    不过不管是为了什么,沈世雅如今的气量比之当年是更好了。怪不得三哥迷她迷得这样,这些年一直没有再续娶。为的就是今天吗?

    轻咳两声,打断气氛:“三哥,我看还是先安排一下沈小姐的住所吧。上次的八院,我看是不能让她再住了。”上次就莫名其妙的跑了,听说那里有地道的入口。这次?秦平沆可不相信沈世雅是乖孩子,虽然如今韦尚宫不在她身边,可这丫头的性子如果真倔起来……没人知道她的底线,还是小心些为好。

    沈世雅依然不说话,秦瀚唇边的笑意越来越大,终在眼光扫过厅口处露了两露的人脸后,开话了:“就让她住八院好了。沈小姐是聪明人!”自然知道怎样才是对自己最好的,更何况她甚是‘有恃无恐’嗯。

    “如此,就多谢了。”

    岑染起身微礼,随后看了一眼秦平沆。秦平沆又忍不住发笑,可这种事他不干谁干?

    请手一扬,沈世雅微笑颔礼,秦平沆想起当初在庆阳时,沈世雅就是和沉香这么打招呼的。

    领头走出圆方厅,厅外执事见状纷纷涌了进去。当然进虽时,都不忘狠狠打量一下这位太子妃殿下。三公子莫非真要娶这女人?

    “看来我在你家很出名了!”

    如何去八院,上次已经走过。这次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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