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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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养女- 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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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辛夷在初遇林然时说过的话,他们是朋友,将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年少时的暧昧,经不起风吹雨打,更经不起生离死别。

    辛夷很抱歉,她只是不能免俗的凡夫俗子。英雄救美的次数多了,她也会对那个从天而降的英雄动心。

    她没有将两个人放在一起对比,这是对两人的不尊重。喜欢一个人应该是纯粹的,对比出的爱情,掺杂了太多功利。

    林然黯然离去,一句简单的我心悦你,他整整等了三年才说出口。然而,他的喜欢来的太迟,林然很后悔,如果他没有选择到白露。如果,陪在辛夷身边的人是他,那么现在会不是另一个结局。

    这一切只是幻想,林然头一次发现,原来万众瞩目的英雄,离他那么近。近的让他被柳元景身上的光环,刺的睁不开眼睛。能被辛夷喜欢的男人,被所有人称颂的少年,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茫茫旷野,柳元景伏下身子,借着连天碧草遮挡着身子。月亮高悬在空中,银辉照亮了大地,风吹草动,夜晚的草原如此静谧,偶尔从远方传来的狼嚎让人心惊胆寒。

    空气中浮荡着浓重的血腥味,野狗啃噬着残缺的肢体,远远的避开了人群。

    这是一个不祥的夜晚,对于大华的将士来说,这同样是一个悲伤的夜晚。在大华兵卒心中,他们的军队永远是最强的,恭奴人只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野蛮人,他们不曾开化,他们茹毛饮血。在兵卒心中,他们千里迢迢奔赴沙场,定能将恭奴人驱逐出大华境内。

    然而战争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恭奴人愚蠢,但是两军厮杀时,聪明也没办法避免死亡。当恭奴人骑着烈马,在大华的军队中,肆意冲撞时,血肉之躯抵挡不了利刃的突袭。

    每天,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都会发生数次大大小小的战争。传到朝廷的捷报,只能让远离战场的人高兴,让那些百姓欢欣鼓舞。

    只有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战士们知道,恭奴人到底有多可怕。他们身材高大力气庞大,拥有无数马群,来去如风擅长马背上作战。大华之所以能在抵达南疆后,短短数日内,收复了一座城池,只因为恭奴人根本没有守城的意识。

    恭奴人残暴不仁,他们每每攻破城池,为的就是肆意劫掠,杀掉反抗的强壮年带走女人和小孩儿,将投降的百姓变成奴隶。恭奴人的恶行,这一路来,大华的士卒不知听到了多少。

    他们一路收敛着百姓的尸体,恨得咬牙切齿,却没办法阻止恭奴人在大华境内肆虐。如果世间真有佛祖,为何会纵容恭奴人,肆无忌惮的伤害着无辜的百姓。

    战争让许多人迷茫,永不止息的杀戮,让他们渐渐变得麻木。尤其是那些从未上过战场的新兵,第一次直面淋漓的鲜血,面对着敌人凶残的大刀,他们不是被敌人斩杀的,是被自己吓死的。

    两军交战,最重要是就是勇气。如果未战先气馁,即使赢了也会极其惨烈。这些道理,大华的士卒都懂,他们的军师通晓三十六计读过无数兵书。

    可是,恭奴人悍不畏死,再高深的计谋在绝对的力量前,只能幻灭。大华的边境多草原和沼泽,两方军队对沼泽同样避之不及。但是草原上,人在马背上几乎可以一览无余,三十六计除了跑为上计,根本找不到施展的余地。

    大华的军队要做的太多,安抚流民抚恤在战争中失去父母的鳏寡孤独,还要照顾在战场上受伤的伤兵。

    最困扰大华将士的当属粮草问题,大华倾尽全国之力,供给着军队战斗。但是恭奴人不一样,他们将大华百姓的性命视作草芥肆意践踏,他们缺少粮草时,只要冲到镇上进行残酷的掠夺。

    更可怕的是,恭奴人对于自己的伤员同样冷血无情。他们喜欢偷袭,像是气势汹汹的狂风,扫荡之后,留下己方的伤残,毫不犹豫的撤退。

    对于这样的恭奴人,大华的将士,只能骂他们一声畜生,对于战争却是于事无补的。

    白天,大华以惨痛的代价,打赢了一场胜战。也许,传往朝廷的捷报里,为当今圣上歌功颂德的辞藻,会比从前更加华丽。

    但是,亲历战斗的士兵,心情十分沉重。

    在一场场战争中,还没抵达边关,已经受万人瞩目的柳元景,在所有人的关注下,终究没有堕了英国公府的名声。

    虽说柳元景已经圣上亲自召开的选拔赛上,凭借着实力证明了自己。但是,他毕竟未曾真正的领军打战过。他的年轻让人惊叹,同样让人诟病,柳元景俊美的面容,比他的名声更要恼人。

    军中成千上万的男儿中,挑不出第二个,同柳元景一样姿容秀美的男人。他的容貌,让众多不曾见识过他手下功夫的人,背地里幻想着这个少年校尉的容貌浮想联翩。

    柳元景以昭武校尉的身份领兵,底下的兵卒,刚开始并不是全心全意的信服于他。甚至有刺头,暗地里挑事拖后腿。

    这一切,柳元景都没放在眼里,甚至连解释的话都没有。急行军中,他身先士卒,生活上没有任何特殊化,和众多士卒一样吃着冷硬粗糙的干粮。

    抵达边关之后,面对残暴的恭奴人,柳元景毫无惧色。在诸多将领争先观望之际,柳元景选择了毅然请命,带着不足千人的军队投入到战场之上。

    从第一场战争开始,柳元景的名声,在军队中慢慢打响。当恭奴人的大刀砍来时,柳元景凭着一杆银枪,不知挑翻了多少恭奴人的战马。

    恭奴人起初误以为容貌俊美的柳元景是女人,即使双反语言不通,从他们一脸猥亵的笑容上,众人也能猜出他们嘴里吐出的绝非好话。

    但是柳元景在战场上,从不被外界动摇,他的眼里永远一片清明,即使是在连挑恭奴数位将领时,他的神情依旧平静。

    能胜一场是运气,胜两场是侥幸,胜三场是强横,但当柳元景带着手下胜了十次之后。所有人都要承认,英国公世子昭武校尉柳元景,不愧为天生将种,他生来就是为了战争准备的。

    凶残的恭奴人,到了柳元景手中,就像是让人肆意斩杀的猪狗。

    柳元景没算过他到底打了多少场战争,也没算过胜了多少次。他只知道,他的军功累积的越来越多,刚开始大家叫他校尉,如今大家叫他一声将军。

    从昭武校尉到宁远将军,柳元景手上沾染的鲜血,哪怕在滚滚江流中的,都难以洗干净。

    但是柳元景不在乎,他愿用生命来守护大华的子民,愿意在战场上流干最后一滴血。当受到身后士卒狂热而盲目的崇拜时,柳元景很冷静,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血肉之躯,他同样会受伤。

    刀剑无眼,战场中无处不在的流矢,让人防不胜防。柳元景武艺高强,但是他仍然会受伤。不过,比起旁人血淋淋的伤口,柳元景胳膊上的箭伤,似乎微不足道。

    他要活着,他要成为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两个信念支撑着柳元景永不后退,与悍不畏死的恭奴人,进行你死我亡的战斗。

    到了后来,柳元景的名气甚至传到了恭奴人之中。几乎所有恭奴人口中,都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大华国的百姓如牛羊般任人宰割,大华国的士卒不堪一击,但是大华有一个容貌俊美的少年,他是天神派下的勇士。遇到他,一定要跑!

    能让凶残的恭奴人望风而逃,柳元景的强悍可见一斑。只是这些,大华的军队并不知晓,唯独柳元景有些困惑,为什么最近打战时,见到他露出见鬼神情的人越来越多,敢和你正面相抗的敌人越来越少。

    但是,柳元景又怎会让他们轻易逃离,敢在大华的领土上肆虐,就要做好留下性命的准备。

    白天时残酷的战争,让大华国的将士心有余悸,恭奴人狼狈撤退后,寻找着较大的部队汇集。

    柳元景追踪恭奴一支约莫千人规模左右的军队,好几天了,原本他想在这几天将这支军队灭掉。

    谁知,另一支同样规模恭奴人军队,和大华发生冲突。在大华军士惨烈的战斗下,这支军队抛下几百人的死伤后,狼狈撤退与柳元景追踪的军队汇合。

    两支军队合成了一支,势力无疑壮大了许多。也许正因如此,他们才敢在离白天战争处不足二十里的地方安营扎寨。(小说《炮灰养女》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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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六章 夜袭
    恭奴人没有料到,一向谨小慎微的大华人,在经历了白天的惨胜之后,会在夜晚继续发动进攻。……他们虽然头脑简单,但是将其了解自己的优势,那就是战斗力强悍。

    白天的战役,恭奴人虽然败了,但是他们丢下战场上受伤的同伙逃离,大华的士卒伤亡远比他们惨重。以往的经验中,大华每次战斗之后,都要修整许久。

    何况他们遇到了另一个部落的军队,恭奴人相信,大华的士卒人疲马乏,他们绝对是安全的。正是这份自信,让恭奴人在离战场不足五十里的地方安营扎寨。

    两支军队合在一起,连片的营地,让恭奴人放松了警惕,待天明后他们绝对可以大华一决雌雄。那些绵羊一样的男人,怎么能和恭奴族的勇士相抗。

    就是这些错误的推测,让恭奴人即将面临一个惨痛的教训,一个让他们后悔看轻大华人的惨痛教训。

    柳元景潜伏在草丛中,在他身后是更多的士卒。骑兵在后方驻扎着,等步兵突袭之后,再进行冲锋。他如今已经是宁远将军,行军打仗不必冲在最前线。能够在升迁之后,一直保持身先士卒作风的柳元景,感动了无数人。

    通常在军队中到了一定级别之后,压阵的时间比出战的时候要久的多。所以,柳元景的特立独行,暖了无数将士的心。

    有这样一个将领,如何不让人心悦诚服,行军打仗靠的就是胆识。柳元景的做派显然深得人心。夜晚的‘露’水深重,柳元景的铠甲上,泛着寒光冰凉的贴在身上。

    月亮慢慢往上移。柳元景一直在等,等到丑时三刻。这个时辰。是人体最疲乏的时辰,也是军营守备最松懈的时候。为了这次夜袭,柳元景特地让手下士兵,在白天补充睡眠。

    故而,他身后的士兵,伏在草丛中,‘精’神亢奋,一心想要在夜袭中建功立业。恭奴人残暴不仁。他们誓要将这群野蛮人赶出大华境内,免得让百姓遭受欺凌。为了家乡的兄弟姐妹,为了和平的生活,他们愿意为此而战。

    夜慢慢深沉,柳元景带人小心朝敌军营帐中潜伏着。待‘摸’到营地周围时,他身手敏捷的做掉了几个举着火把,在营地周围巡逻的人。到了这个时辰,恭奴人的营地里鼾声一片,大部分人在沉浸在梦中。

    只是柳元景一人之力,只能阻止消息暴‘露’的慢片刻。当他身后军队举着刀剑朝着恭奴人的军帐冲杀时。恭奴人终于发觉了,一直被他们小觑的大华人,竟然在白天一战后。夜里又‘摸’了过来。

    除了那些睡得太死,被大华兵卒利索解决掉‘性’命的人。反应过来的人,‘交’相呼叫示警,随手拿起了枕边的大刀。柳元景十分遗憾恭奴人夜晚宿营时,仍然保持着衣不解带的作风,武器就压在枕边。

    不过,对方穿铠甲的功夫,还是让大华占了不少便宜。柳元景一路朝着主帐‘摸’去,‘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他的目标是恭奴人的将领。只要将他们的首领斩于剑下,这场战场大华胜利的概率就能大大提高了。

    突然遭到夜袭。恭奴人被打的措手不及的同时,侥幸逃过一劫的。莫不是恨得牙齿咯咯作响。为了不像同伴一样,在一片‘混’‘乱’中丢掉‘性’命,他们举起兵器拼着‘性’命反抗。

    主帐中,朵娜在听到士卒尖叫后,以最快速度穿上了铠甲,手中拿起‘精’铁锻造的双刃剑。恭奴族散落在草原上,大大小小有数百个部落。朵娜是其中一个中等部落的族长之‘女’,她自幼喜好舞刀‘弄’枪,天生的好力气,比起男儿毫不逊‘色’。

    偏巧,朵娜的兄长和弟弟,在以勇者为尊的恭奴,武艺并不是那么高强。在恭奴一切全凭实力,即使是部族首领,如果膝下儿子没有足够实力,也不能将首领之位传承下去。

    如今在大汗的命令下,各个部落出兵,一起到大华进行劫掠。朵娜父亲年事已高,兄长武艺又不能服众,所以她瞒着众人,‘女’扮男装打败了族中勇士,最后在父亲的默许下领兵出征。只因朵娜身材高大,五官硬朗,扮作同胞兄长朵林的模样后,竟无人起疑。

    朵娜虽然是‘女’儿身,但是在行军打仗时出手狠辣,从不心慈手软,在和大华军队的数次‘交’锋中,连连取得胜利。如此一来,众人对朵娜的崇拜之心愈加强烈,她十分享受被人追随的快感,‘交’战之时身先士卒立下了无数战功。

    刚开始时朵娜只是小小百夫长,如今她手下已经有数千勇士,这次朵娜带了一千人马,为的是到离这里约有百里的地方,劫掠一个村庄。白天时,她接收了败给大华人的恭奴残兵,朵娜一方面鄙夷战败的族人,另一面又仇恨大华的军队。

    不过能意外接手几百人,对于朵娜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手中的士兵越多,她能获取的军功就更多,同时还可以分到更多的战利品。朵娜带着部落中的勇士出战,她的爹娘还有亲人都在等候着她的好消息。

    她万万没想到,就在她谋划中劫掠大华,将大华的军队打的落‘花’流水时,自己的军营竟然会被人袭击。朵娜拿起趁手的武器,猫腰钻出营帐,外面已然一片‘混’‘乱’,兵器相撞的声音不时传来。她随手抓了一个神‘色’慌‘乱’的士卒,问到:“到底什么情况?”

    “大、大人,大华人的部队杀来了,他们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由于紧张,朵娜抓着领子质问的人声音颤抖着,神‘色’惶恐的在强调很多人。这同样也是柳元景的计策,故意命手下在偷袭暴‘露’之后,制造声势。

    夜‘色’中,恭奴人没办法明确判断袭营的到底有多少人,草木皆兵下万分惶恐。

    “废物,拿起你手中的大刀,随我一起杀敌!”

    感觉到手下人身体的颤抖,朵娜骂了一声,将他推开,自己则朝着人最多的地方冲去。如今局势并不明朗,朵娜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华人埋伏在周围。

    领兵这么久,朵娜第一次产生了恐惧的心情。她虽然是‘女’子,但是一向勇敢,千难万险从来没有退后过。哪怕白‘色’的脑浆或者红‘色’的热血洒在了手中,朵娜依旧面无惧‘色’,将敌人斩于马下。

    在朵娜心目中,战争没有什么好怕的,她既然是草原上的勇士,就该和男儿一样拼杀。为了她的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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