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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先回答警官的疑问,为什么杀不死我。我已经不是魔灵了,而是一个真真实实的人。托他的福,我找到了能够完美融合的身体。魔灵和灵类一样,一旦找到了能够和精神相融合的身体,再辅以人类身的各种精华,就能成为人类。你们的武器丝毫伤不了我,不过,这是你们研究的败笔,我觉得经过这次教训之后,那些人道主义的说辞已经不适应现在的人类与灵类的斗争了,是时候改进你们的武器。为了维持人类社会的平衡,消灭灵类的时候顺便消灭部分人类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克罗列·菲斯将倒在地上的沙发扶正,坐在沙发上悠闲的翘着二郎腿。
“第二,我厌倦了杀人。杀人并不是我的意愿,我只是想要完成那幅画,这幅画是一个把我从画里放出来的人让我必须完成的,我也没有办法。这个完美匹配的身体也是他帮我找的,所以我非常感激他,不能不帮他完成。只有完成了这幅画,我才能平安的作为一个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否则,我的灵魂就会永远的被他们支配,所以,请原谅我。”
克罗列·菲斯站起身,走进厨房拿出一盒咖啡豆,倒出一勺房间咖啡机里,只听咖啡机嗡嗡的搅拌起来,不一会儿,咖啡香味飘散满屋。
“现代科技真是让人着迷,我所生活的那个年代,根本就想不到有这些。哦,不是,是根本就享受不到这些。如果神父也能复活,也能享受二十一世纪的科技成果,该是一件多么让人幸福的事情。”
他倒了一杯咖啡,蹲着咖啡杯喝了一口,小心翼翼的用鼻子使劲的闻咖啡的香味,舍不得把杯子放下,仿佛一放下杯子就会从他的手上消失。
季末然缓缓地睁开眼睛,见兜里的冰锥悬浮在空中,想要伸手去抓,冰锥向季末然的手冲去。涂知枫立即拉下季末然的手,冰锥擦过涂知枫手背,在空中转了个圈回到了客厅中央,锥尖上鲜红色的血低落红木地板,点到地上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
涂知枫用另一只手捂住手背,赵诺儿赶紧走过去检查他手上的伤势。
佟铁仁站在原地动了一动,冰锥锥尖飞到佟铁仁的眼前,还有一厘米就扎了进去。佟铁仁立即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薛强见状,控制住身体,他见赵诺儿拉着涂知枫检查伤势,季末然站起来走到沙发边躺下,非常的劳累。
冰锥似乎只是针对他和佟铁仁,因为他们两人是克罗列·菲斯最有威胁的人。
克罗列·菲斯看了看众人,叹了口气,“第三,我给你们讲讲我的故事吧。”
涂知枫和赵诺儿抬起头来,季末然眼睛剧痛,他只想躺在沙发上休息,佟铁仁和薛强站在原地,克罗列·菲斯端着咖啡走到餐桌边,伸手一把将挂在餐桌上的《拾麦穗》油画扯了下来,露出暗蓝色的另一幅油画——《魔灵的朝阳》。
真正的克罗列·菲斯原作,《魔灵的朝阳》。
我出生在一个穷苦的家庭,从我记事开始就不知道吃饱是什么感觉。我和母亲住在靠近伦敦东区白教堂的地下室里,每天白天,我都是打着赤脚经过一条街到教堂去拿食物,街坊们看见我从来没有好脸色,他们要么赶紧把门关上,要么骂我小杂种,向我吐唾沫。
有个人经常从他所住的两层别墅的二楼阳台上向我扔石头,但我从不生气却非常喜欢那种两层小楼,常常站在花园外凝视着小楼,就算头石头扔出了血也不愿意离开。
因为二楼阳台的白色纱窗后面有一个让我感觉到温暖的眼睛。但每次我都要看到那双眼睛的时候,那可恶的小孩就遮挡住哥特式风格的阳台。
我每天都会遭到街坊们的毒骂,也很不理解街坊们为什么那么讨厌我,我不敢问母亲。其实我问过,总是在问过以后遭到母亲的毒打,母亲打累了就靠着被老鼠钻了很多洞的沙发上哭。
那张沙发是我晚上睡觉的地方,我每天都在一片恶臭中入睡。
十岁的圣诞夜前夕,由于受了风寒高烧不退,连起床都很困难。妈妈用一根棍子捅我,让我赶紧起来去教堂领食物,我咬着牙想站起来手脚却没有力气。
我向妈妈哀求今天就让我休息一下吧,第二天一定去。妈妈用棍子打了我很多下,骂了声婊子生的废物打开门走了出去。
迷迷糊糊我睡了很久,醒了睡,睡了醒,我将沙发上的烂泡沫裹在身上,渐渐的身体开始冒汗,高烧开始减退。等我睡醒的时候,已经是圣诞节的晚上。我推开烂泡沫,喊了声妈妈,妈妈却不在。
由于刚刚醒来,我的身体还很虚荣,肚子很饿。我想妈妈也许在白教堂,她一定享用着教堂提供的免费火鸡。想到这里,我打开门,在漫天的雪花中赤着脚踏雪向教堂走去。
来到教堂,平常发放食物的牧师看见我十分的惊讶,急忙将神父请了过来。
神父看见我将我搂在怀里,不断地抚摸着我的头说着孩子,我可怜的孩子,我们以为你也接受了上帝的召唤。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别人给予的温暖。
牧师带我来到澡堂,给我一件新的衣服,让我洗完澡穿好衣服再出来吃饭。等我洗完澡,来到教堂后院神父家里的时候,烤熟的火鸡,热乎乎粘稠的玉米粥已经摆放在桌上了。
我用怀疑的目光看着神父,“请问,我可以吃这些东西吗?”我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话,说话的时候发音都有些颤抖。
神父微笑着抚摸我的头,让我尽情享用这些美食,吃完了饭。我跟着牧师进入后院一个小小的房间,里面有温暖的床和棉被,还有一个和我差不多高的书架,书架上全是书。
牧师说以后我就住这里了,我确认似的问他,从今天开始到以后吗?
他点点头,说了声圣诞节快乐就关上门。
我看着狭小却干净整洁的小房间,将小床,棉被和书架都反反复复的摸了好多遍,确定这不是在做梦,打开房间的窗户,能看见圣诞夜的月亮,尽管寒风刺骨,但我的心里却是暖暖的。
躺在被窝里,我第一次感受到被窝的温暖,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人生的希望,更是我第一次进行人生总结:没有妈妈,人生才充满希望。
第二天,我开始了新的生活。
白天,神父和牧师教我读书,绘画以及音乐,我在绘画上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十五岁开始,我就已经协助哈吉尔这个著名的教堂画家参与新修教堂的绘画工作。
凯拉,博约尔家族的小女儿总是喜欢到新修的教堂来看我工作,她也总是为我带来亲自做的咖啡和面包。每到这时候,我会感觉到前所有为的幸福。我很庆幸,庆幸十岁那年圣诞夜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如果没有,也许我会在地下室长眠。
凯拉·博约尔,是个非常善解人意的女生,她常常在我做不了决定的时候鼓励我。她也是那个藏在开满紫色郁金香花的二层白色小楼阳台的轻纱窗帘看着我的女生,那双明亮的眼睛让我永世难忘。
我是在一次唱诗活动中认识她的,当时她是站在前台的领唱,而我坐在座位上看着唱诗班的女生们唱着《耶稣基督永远的生父》,用随身携带的画笔画下了领唱的女孩。
后来,我们开始约会。我们总是在她放学之后到森林散步,她给我将博约尔家族轶事,讲她的哥哥在父亲死后作为大家长如何挥霍父亲留下的遗产。
她说她一点也不想呆在家里,那个无情的大嫂也非常的痛恨她,总是让管家赶她出去。而且家族不允许她和我来往,我握着她的手,能够从心里感受到她的孤独。
她提议我们一起努力考上伦敦大学,一起进入大学,这样就不用再理会那些来自家族的烦恼。那时候,真是幸福啊。
经过我们的努力以及神父的举荐,我们两人都被伦敦大学录取,我立志当一名医生,所以选择医学系,她决定成为一名作家,进入了文学系。
就在去往大学的前一天夜晚,送凯拉回家之后,在回教堂的路上,一个人的手臂从黑暗中伸出来将我拉进了黑暗。
是我的妈妈。
她的手如枯木,脸色蜡黄,整个人像一具行尸走肉般的僵尸。我很诧异的看着她,因为十年前我进入教堂的那个夜晚,牧师很明确的告诉我,妈妈被人谋杀了,但是为什么在我二十岁的前夕又出现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克罗列·菲斯(二)
妈妈说她才没有那么笨,她只是暂时离开培养我独立生活而已,现在她厌倦了漂泊的生活想要和我一起生活,她说很饿,希望我为她弄点吃的——我这个小杂种让她苦了二十年,现在终于成为上流社会的人了,她也要享我的福了,以后我去哪里她也去哪里。
你们肯定以为,遇到妈妈我会感到很高兴,错,错,我没有高兴,我感受到的却是无尽的痛苦。她就像个吸血鬼,吮吸着我沸腾的鲜血,直到它干涸。
我瞒着凯拉将妈妈带到伦敦大学,在伦敦大学外面租了一个房子供她居住。为了供养她,我根本没时间上课,更别提和凯拉约会。
白天我在教堂帮助画师们画图,晚上则到酒吧帮工,赚来的钱妈妈全都拿去,消失半个月之后又出现,等着我给她下一次的工资。
后来,她要求我只要她在我面前出现就必须给她钱,不这样做就打我。我知道你们会问,我已经是二十岁的成年男子,为什么还让妈妈折磨毒打。我不知道,当我看见妈妈那张脸,就颤抖得只想握紧双手。
那之后,我只能都多打一份工,身体超负荷的工作常常让我觉得很累,每次凯拉约我出去散步我都提不起兴趣,因为我实在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和凯拉一起一边散步一边听丛林里的歌声。
我再一次感受到绝望,我进行了第二次人生总结,没有妈妈,我的人生才有希望。
终于,在拒绝了妈妈讨要四倍生活费的无理要求之后,我抽出包里的手术刀割开了她的喉咙,血从血管里喷出来的时候,我没有一点点的痛苦,反而非常的兴奋。
我把她埋进森林的最深处,做完这一切。我跳进河里洗了个澡,第二次感受到了人生的希望。
洗了澡,换了身衣服,我约凯拉在伦敦大学外的小酒馆见面,我想告诉她,从今以后,我人生的所有时间都会陪伴她度过,我心又开始热血沸腾。
当身穿深蓝色晚礼服的凯拉和一位穿着黑色燕尾服的男士牵着手走进小酒馆的时候,那句“今后的人生全交给你”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我怕,我怕会被凯拉拒绝,但我知道她一定会拒绝的,所以我才不说。
我面带笑容的祝福他们,祝福他们的时候心却非常的痛,那把割破妈妈颈动脉的手术刀还是我的挎包里,我感觉不到它的重量,却分明的感受到它在我的心上慢慢割,割断了连接心脏的每一个血管。
和凯拉分别以后,我又回到了掩埋妈妈的地方,我对着她骂了好久,我痛恨她,是她让我失去了凯拉,是她让我对生活感受不到作为人的价值。
此后,我努力的学习,大学毕业之后成为了一名私人医生,每次给人看病的时候我总是想在病人跳动的颈动脉上割上一刀。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只要割破动脉,我就能看见鲜血喷流,我喜欢看鲜血如鲜花般盛开的景象。
它能使我变得兴奋。
当我站在建在泰晤士河旁边的一座深灰色古堡前时,我都会痛哭流泪。当我喜欢站在那里,喜欢看着凯拉·博约尔,我最爱的女人牵着她的小孩坐上镶着金边的马车,骏马缓缓的向前,从我身边走过,慢慢的走到我不能到达的另一边。
每次见到凯拉,我都无比的痛恨妈妈,是她让我失去了凯拉。
在一次医疗服务中,躺在病床上的小孩沉沉睡去,我拿着手术刀,慢慢地靠近他。我想割破他的喉咙,就像那天用手术刀割破妈妈的喉咙一样,刀刃即将要深入皮肤的一刹那,我清醒了过来。
我觉得不能这样,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就破坏别人的幸福。在小孩睁开眼睛的一刹那,我毅然决定放弃医生职业,我选择当一名画家,只有画家会用艺术影响别人的心灵,而不会伤害别人的肉体。
放弃医生职业的那晚,我来到掩埋妈妈的地方,用一种特别的方式纪念我的重生之旅。是什么?你想知道吗?知道了你确定你晚上睡觉的时候不会做噩梦?
我想将妈妈的骨骸挖出来烧掉。
吓了大家一跳吧,是的,我就是这样没人性,不过,我却没有。夜晚太黑,我在森林里迷了路,走错了地方,走到了另一处坟墓。
什么坟墓?
艾肯斯伯爵之墓。对,十六七世纪最有名的吸血鬼,但他还有一个名号:画家。
月光下看着他的坟墓我都能感受到血液从身体里流向坟墓。我的心剧烈跳动起来,用尽全身力气将掩埋艾肯斯伯爵的土地刨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就像是有着某种指引。土地挖开以后,他的墓是空的,盒子里只有一直银色的笔,写着“阿弗洛狄忒之吻”。
此后五年,我的油画的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开始得到认可,但我却越来越不满足自己的画。我想画一幅别人从来没有创作过的画,我在生活中经常出现幻觉,无数的魔鬼在我的眼前出现,然后又消失。
于是我决定,利用幻觉的表现画一幅《魔灵的朝阳》。
可是,无论怎么画都不如人意,反反复复过了三年多,《魔灵的朝阳》依然停留在想象中。
让我生命转折的是那件事情。
某天我正在家里作画,一个非常邋遢的男人来找我。是一个带着恶心口臭的老男人,他手里还拿着一瓶酒,酒糟鼻看着就让人恶心。他敲开我的门,用醉醺醺的话告诉我说他是我的爸爸。
我当然不会相信他说的话,用非常坚决的语气让他离我远点,并告诉他我没有爸爸。他却用让人讨厌的笑容说我妈是个妓女,他和我妈上过床,只要和我妈上过床的男人都可以是我的爸爸。
这句话彻底惹怒了我,我问他的目的是什么,他说要钱,要我给他买酒的钱。我当然不会给他买酒的钱,看见他仰着头喝酒露出的脖子,我先想着用手术刀划开鲜血绽放的景象,一定非常美妙。
手上的画笔变成了刀,我用力的将“阿弗洛狄忒之吻”之吻插进了他的喉咙,可是我却并没有看见鲜血如喷泉般喷放,“阿弗洛狄忒之吻”就像一只血吸虫一样,吮吸着他身体里的精华,直到他变成一具枯木般的干尸。
我拿着画笔开始作画,无论色彩,线条,意象所有的一切都是我所希望画成的样子,可是画不到几个小时,笔上的颜料就消耗完了。看着残缺的图画,我终于明白了这支笔的用处,我开始计划用什么人的精华来完成这幅画。
首选我要杀掉神父和牧师,为什么?
他们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亲近的人,也是给我人生希望的人,就像这位小姑娘说的,不该杀他们。可是,如果不从他们开始,我就会有恻隐之心,我就会对杀人有负罪感,如果有一天神父和牧师知道我的所作所为,他们会来劝阻我,我会受不了内心的折磨。
我要断绝一切后路,让自己享受到创作之中。看着躺在地上的神父和牧师,我哭了好久好久,我发誓要完成这幅惊世杰作,要让所有的人为我这幅画击节赞叹,只有这样,才对得起神父和牧师的贡献。
当然,神父和牧师身体的精华并不能满足那幅画的要求,我又来到紧靠着泰晤士河的那座灰色城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