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朗把棍子扔到了一边,终于拿手抹掉了脸上的血。
“第一下让你们,欠你们的也还清了,怎么,你们一起上吧,不要耽误我回家打游戏。”
叫骂声此起彼伏,这帮混混都被轩朗激怒了。他们毫不客气地拿出各种凶器向轩朗身上招呼。而轩朗却灵活地在他们中间闪躲避让,只要一出手,必然会有一个人闷哼倒下。
眼前的情景,令我感觉不可思议。从小,我最讨厌的就是肮脏和混乱,比如打架、酗酒、闹事。我以为所谓的打架不过是野蛮和暴力,可是轩朗打架的样子却可以说是——动人心魄。速度与力量同时存在于他身上,他打得让人沉迷,就像奔跑中的马,就像撕扯猎物的豹,浑身都是自然而原始的蛮力。完美的力度,敏捷的转身,这是他一个人的表演,在雨夜中显得那么自然,我早已看得浑然忘记一切。
对方人多势众,手里都有武器,轩朗的身上已经有了七八处伤痕,有几处还是刀伤。我隐隐为他担心,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不留退路地激怒这些混混。
混混们仗着人多占了上风,但是被轩朗打中的人必然呲牙咧嘴地蹲在地上,好一会儿才能再站起来,显然轩朗的拳头有着惊人的力度。渐渐地,轩朗身上的伤越来越多,可眼神却透露出一种兴奋。混混们却显得越来越体力不支,我看出他们不过是强装凶狠。
轩朗——仿佛是为了战斗而生的,他也许是战神,或许是恶魔。他一出手,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敌人也包括我,都想到了这一点。混混们已经有了恐惧和退意,三三两两地停在一边扶着腰喘着气,好像都不愿意再重新回去。
一声惨叫划破了雨夜冰冷却媚人的脸。在雨水中撞击、殴打、互相伤害的人们都因这声惨叫而停滞了自己的动作。我注意到了一个之前没看见的角落。在肌肉男的脚下,蹲着一个同样穿着我们学校制服的男孩。他哆哆嗦嗦地半蹲在地上,肥软的身躯像是注了水的廉价猪肉,脸上的表情只让我想起一个词——魂飞魄散。
肌肉男不知何时拿出了一把水果刀,温柔地在“猪肉”的手臂上一划,“猪肉”便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可他却一点也不敢反击伤害他的敌人,甚至可以说是一动不动、任人宰割。
轩朗愣了一下,然后似乎是觉得很好笑:“叫什么叫啊?我还以为哪里在杀猪。”
围着轩朗的混混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停手的好机会,瞬间离开轩朗,远远地围着他,脸上甚至连凶悍的表情也不见了。他们知道,这表情连自己也骗不了,更不要说轩朗。
“猪肉”带着哭腔囔囔地不知道在说什么。轩朗收起了笑,皱起了眉头:“闭嘴!哭什么,你妈又没改嫁!”
可是“猪肉”的哭声却越来越凄厉,肌肉男都懒得再拿刀划他,好像是怕脏了自己的刀,只是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猪肉”一巴掌。有时候,肌肉男不过刚抬起手,“猪肉”就已经发出了惨叫。
轩朗似乎很崩溃:“别在这儿丢人了,行吗?”
“猪肉”终于说出了几句能让人听懂的话,喊着让轩朗救他。肌肉男似乎很得意,耀武扬威地看着不远处的轩朗。
“还要打吗?不打我要走了。”轩朗脱下制服外套,扔到一边。
“你走可以,不过他就得留下了。”肌肉男边说边用脚尖点了点“猪肉”。
轩朗冷笑了一下:“随便你们,我只想对那个任人宰割的猪说——活该。”
轩朗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而混混们却包围了“猪肉”,一起对他拳打脚踢。“猪肉”惨叫连连,夹杂在混混们的嬉笑声中,淅淅沥沥的雨也被压住了。
轩朗越走越慢,终于还是翻了回来。混混们彼此得意地互相看了一眼。
“说吧,你们想怎么样?”轩朗似乎懒得再和混混们废话。
“简单,虽然事情是小胖子挑起的,不过我们只是看你不爽,小胖哥还挺讨人喜欢的。”肌肉男边说边拍了拍“猪肉”的嫩脸。
“只要你跟小胖子一样,乖乖的不要反抗,让我们出了气,一切就好办了!”另一个混混说。
轩朗似乎听到了什么笑话:“我没听错吧,你们让我为了一个死胖子被一群废物揍不还手?”
肌肉男二话不说,抬腿一脚踢在“猪肉”脸上。“猪肉”这次没有叫喊,似乎被打懵了,过了一会儿,才听见他哑着嗓子的抽噎。混混们再次对“猪肉”拳打脚踢,“猪肉”似乎已经连吼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轩朗无奈地叹口气:“好了,好了,打他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打沙袋,冲我来吧!”混混们终于露出了胜利的表情。
轩朗被人群包围了,黑压压的一片,我已经看不见他了。混混们动作幅度很大,我听见雨水中传来钝重的打击声,还有微弱的闷哼。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手心被指甲抠得特别疼。
我仔细听着,除了雨声、打击声就是我的心跳声。不行,怎么办?我应该做什么?我哆哆嗦嗦地翻着衣服口袋想要报警,偏偏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今天根本没带手机。
雨水、血水、汗水,摔倒在地时的泥水全都粘在他制服里面的白衬衣上,他侧身倒在地上,像是死去了般一动不动。从头到尾,不管混混们使出多大的力气,不管他们是拿砖头还是拿棍打,轩朗都没有发出什么声音,也没有还手。我现在才理解一种恐怖,撕心裂肺的声音并非是最残酷的,毫无声息的暴力,更让人觉得压抑。连混混们都害怕了,他们毕竟不是亡命徒,并不是真的想杀人,只是出于报复的兴奋让他们失去了下手轻重的分寸。他们走得很快,像是仓皇逃跑。
我静静地看着躺在地上的轩朗,血从他身体四周流了出来。那个小胖不知所踪了,估计在混混们围着轩朗打时,他就趁乱偷跑了。我慌乱地冲上去,轻轻地托起轩朗的头,他紧闭着眼,身体微微动了一下。我颤抖着喊他的名字,他却毫无反应。忽然,他咳嗽起来,一只手捂着嘴,血从指缝里渗了出来。
雨已经停了,他的身体冷得让人害怕,我毫不犹豫地抱住了他,想要让他暖和一点。不行,他还在流血!我翻出包里的一件衣服披在他身上,立刻就要跑去找人。在我站起来的时候,他拉住了我的袖子,我回头看他,他依然闭着眼睛。我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想要把他的手放回到他自己身上,可是他却张开手,一颗带着血的牙齿掉到了我的手心里,就是他刚才咳嗽时掉出来的牙。
我握住这颗牙,六神无主地冲向后门,但是等我找来人的时候,轩朗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测验
我拿出口袋里的透明小盒子,把它举到阳光下面,里面是轩朗的牙。
对不起,轩朗,我要离开你了,可是请你允许我留下这颗牙。这是你打仗的武器,是你荣誉的徽章,请原谅我自私地据为己有。这是脆弱的、胆怯的我唯一的护身符。
那晚,我回到家,脱掉外套,偷偷洗掉了上面留下的血迹。把轩朗的牙冲洗过后,放进了透明的小盒子里。也不知道是出于做贼心虚、害怕被人发现,还是什么别的当时的我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我把这颗牙随身带着。这件事,没有一个人知道,包括姗姗。
第二天,轩朗没有来学校,对于逃学旷课的他来说再正常不过,可是我的心却从早到晚忐忑不安,又不能和别人说。没过几天,我看到他生龙活虎地和篮球队的男生们一起打球,完全看不出不久前刚受过伤的痕迹。这怎么可能!他受了那么严重的伤,现在却又剧烈运动,实在太不符合常理。不过,我的疑问被无法抑制的幸福感淹没了——令我自己也莫名其妙的幸福感。
当时的我根本想不到,一周后,我成了轩朗的女朋友,再一周后,我们分手了……
轩朗为什么会追我,我一点也不明白,但我敢肯定,那天晚上,他受伤之后便一直没有睁开眼睛,他大概完全不知道学校里还有我这么一个人。或者他听说过,白姗姗还有一个姐姐……
我把手插在口袋里,紧紧地握着透明小盒子,回到了教室。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事情已经糟糕到这样了,还能再坏到哪儿去?下午的教室有着往日熟悉的味道,慵懒而惬意,时间仿佛被无限延长了,好像永远都过不完这个下午。这个味道让我安心。
萧岚正和别人聊得起劲,葛天和杨熙也都不在,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也许,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严重。
我回到座位,萧岚看了我一眼,说还以为我下午不来了,之后便没有再多说什么,继续像往常一样和别人说说笑笑。没有安慰,没有体贴,没有哪怕是故作的关心。其实,当初和萧岚做朋友,也是喜欢她不像别的女生那样矫情,现在我又何必自怨自艾?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比起冷漠、冷淡,恐怕虚情假意更加令我不知该如何应对吧。
“听说下午要测验800米!”萧岚撇撇嘴,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啊?”
听到这个消息,我仿佛毫无防范地一脚陷入了沼泽中,黑暗的、潮湿的,阴晦的,像魔爪一样把你往下拽的泥沼中。那种感觉就像——天塌了。
萧岚翻翻白眼:“你干嘛一副大难临头的表情啊?”
“对啊,遭殃的是我们!”
“最讨厌你们这些明明分数很高,还要假装害怕考试的好学生了!”其他人附和着萧岚。
我真的不算是什么好学生,数学成绩普普通通,语文成绩还算不错,剩下的文科综合时好时坏。只能算是个中等生吧。
我的脸微微有些烫,不是这样的,我不知该如何向他们解释,其实我并不是虚伪或者故意和他们炫耀什么。不过,我确实并不像文科班的大多数女生那样跑不下来800米,其实我可以跑一万米。
每隔几天,我都要进行一次长跑,有时候则换成瑜伽。妈妈嫌我偏要选择黑漆漆的晚上出去跑步,认为这只是我的一种怪癖。确实,我不喜欢在健身房和跑步机上运动,也基本不在白天运动。我的皮肤属于偏薄的那种,很容易晒伤。更何况,我最害怕晒黑。我知道自己不是什么风味别具的美女,即使是黑色的皮肤,也可以性感迷人。对我来说,白净就是最好的样子了。
其实姗姗在保持美丽方面并没有我严苛,也没有我付出得多,但是她就是比我有魅力。女孩,或者女人,她们的美丽不在于穿着打扮,不在于多浓或多淡的妆,甚至不在于脸蛋儿漂亮与否。有些女孩就是能吸引异性,魅力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对于我来说,跑步和800米测验是不一样的东西,不管怎么说,我是一个惧怕测验的人。
跑步是一个人的事情,跑多久、跑多快,都是自己和自己身体的对话。而测验不一样,是规定,是要把人分出三六九等,是霸道,是强权。我讨厌测验。测验,尤其是体育测验总是能勾起我不愉快的记忆,不管我可以跑多快跑多久,都无法摆脱体育测验带给我的阴影。这个阴影强大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我各式各样的噩梦中,总有一个站在800米测验的跑道上的情景……
秋阳似火,干燥宽敞的操场上,满眼都是明晃晃的日光,让人更加觉得像是身处桑拿房,浑身上下又粘又湿。可是,我的手心却是冰冷的。
今天没有排队,同学们站在跑道的两旁,用手扇着风,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体育老师张莉一手拿着硬板的记分册,另一手拿着计时器,脖子上戴着一个口哨,紧身的红白短运动服像红灯般触目惊心。这个跑道,在我的眼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大案板,而我就是迟早要被放上案的鱼。
张晴。
王伦。
赵亚楠……
张莉开始点名。被点到名的同学站在了跑道上。
操场上,还有别的班的同学在上体育课,但是因为只有我们班正在进行800米测验,所以吸引了全场的目光。被点名出来跑步的同学,在整个操场上都分外显眼。我的胃一阵抽搐,我讨厌这种感觉。
我抬起头向别处看了看,有个人在跟我打招呼,是南茜,她们班也在上体育课。我很勉强地冲她笑了笑。南茜正在和一个男生打羽毛球,她挥舞着球拍,似乎把矮胖的身材都拉长了。
“白露,白露,叫你呢!”
旁边的同学拍着我的手臂,我猛地回过神来。
“白露没来吗?”张莉问身边的同学,同学指了指我。
“等什么呢!快上来!你这是在浪费大家的时间!”张莉用严厉的语气说。
浪费大家上刑场的时间吧。我脑子里胡思乱想着,一边快步走到跑道上。跑道上的同学们都摆好了预报跑步的姿势,只有我像个幽灵一样站在白线上。
张莉瞪着我:“还不快准备?”
“我已经准备好了。”我说,感觉整个人都虚飘飘的。
张莉似乎生气了,她大步冲我走来,看也不看我,直接拿脚粗鲁地踢开我的一条腿。“你小学没学过怎么跑步?弓步压腿!”
张莉的口水溅到了我的脸上,我抬手擦了一下。她好像更生气了,一只手用力地压在我的背上,我被压得弯下了腰。
“体前屈伸!别那么弯!”张莉又抓着我的肩膀往后拉。她的手劲很大,我的头发被她拽掉了好几根,有些痛。
张莉摆好我以后,又回到原位,但是我能感觉到,怒气冲冲的她还是狠狠地瞅着我。
“预备!”张莉将口哨放在了嘴边,举起了手。我的心不由自主地缩紧了,不知道不觉地又站直了身体,站得笔直,比张莉扳我前更直。我的手紧紧地抓着衣服的一角,心里在数着数字,一、二、三……要开始了吗?还没开始吗?一定要跟上!一定要跟上!
“嘘!”
口哨响了,我的心跳似乎停了。是口哨响了吗?我没有听错吗?短短的一秒钟,我的脑子闪过很多念头,但是脚却一动也没动。
“你在等什么!”张莉瞪着我,她张大眼睛的时候,满脸的疙瘩似乎也跟着大了。
我这时候才意识到,别的同学已经跑远了。张莉不由分说地狂吹口哨,摆手让跑出去的同学全都回来。
大家莫名其妙地走回来,全都看向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我。
怎么了?
白露没跑!
她不跑就不跑,干嘛把我们叫回来?
班里的同学们把跑道围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蜘蛛网,他们议论着我、嘲笑着我。我就是在蛛网上垂死的昆虫。
越是害怕什么就越来什么,我还是没有跟上口哨声。不过,等待口哨时的紧张感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踩空的感觉,整个人就这样摔了下去。
“你成心捣乱,是不是?”张莉叉着腰,质问我。
“不是……”
“那是什么?你知不知道大家因为你要重新再跑一次?”
“为什么啊?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同学们抱怨起来。
“一人犯错,全班受罚!没见过你们班这样的学生!”张莉恶狠狠地说,她真的很擅长于激起众怒,然后再轻松地把大家的怒火转移到我的身上。于是,我感觉到了,那几个与我同时测验的同学们都不爽地看着我。
“老师,我刚才没听见。”我赶紧解释。
“没听见?你是耳朵有毛病吗?她耳朵聋吗?”张莉问旁边的同学,旁边的同学笑着摇了摇头。
“不是没聋吗?我说话你也能听见啊!”张莉不依不饶。
“老师,快点吧!”等在跑道上的同学已经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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