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自己好像从来没这么开心过。“嗨,林小姐,我很想去医院的小花园散步,批准吧?”许言的脸上有跟年龄不相称的顽皮。“不能太久,你的腿还不能吃力。”嘴上冰冷,可是林小玄还是不忍心拒绝这样有着无辜神情的男人的请求,扶着他下楼,握住他的手时,竟有些烫。
林小玄习惯性地将手放在许言的额头,还好并没有发烧。“放心了,我没发烧,只是体温比普通人高些。不信,你试。”许言不等林小玄反映,就抓住她的手:“对吧,温度比你高吧。嘿嘿。”“你怎么这么孩子气。”林小玄假装生气地将手抽了回来。这个男人孩子气的神情让她有些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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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时节,许言腿上的石膏终于可以拆了,他孩子气地让林小玄在石膏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说要一生珍藏。林小玄拗不过他,只得签了,许言又顺势在林小玄的签名下写上“ILOVEYOU”。其他病友开始欢呼,林小玄羞得满脸通红,躲闪出去。
整个冬日,林小玄再也不用担心冻手。即使在雪花漫天飞舞时,只要把手放进许言的手掌里,很快就被他的体温暖热。每天林小玄都可以收到许言画的漫画,工作不再像她想的那样难以忍受,日子在快乐中一天天滑过。
许言在林小玄的家里呆的时间越来越长,吃了晚饭,还要蹭在一起,总说舍不得,偶尔的晚上,许言也会赖着不肯走,齐薇就一副不肯*之美的样子,两个人就掐了起来。
看着他们俩像孩子一般争自己的宠爱,林小玄有了深深的满足感。三个人常常是笑做一团,有时林小玄想,跟许言在一起好像自己要把一辈子的笑容全部展现,可是很快才发现,原来和他一起的日子,自己的眼泪也是一样的多。
两个人的争吵越来越多,起因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什么许言用了毛巾总是不肯叠整齐,随手翻过的书也老是乱丢了。可是次数多了,两个人彼此都很受伤。林小玄拉着齐薇诉苦:“许言像个小孩子,总是不懂事。”许言也会很无奈地像齐薇摊手:“我只是没把毛巾叠好,值得发这么大脾气吗?”
真正的矛盾升级,是在盛夏的夜晚。林小玄下了夜班,却不见许言来接自己,打电话过去,接的却是齐薇:“许言喝醉了,在家里,你回来吧。”挂了电话,林小玄的心如羽毛般轻轻飘落,那种失落的情绪击碎了她心中的所有柔情。
打车回家,闷热的空气让林小玄有些呼吸困难。怒气在心中一点点积聚。推开房门的刹那,林小玄看到许言抱着齐薇的胳膊在嚷着什么,许言看来是真的喝多了,林小玄怒气冲冲地站在他的面前,他还是没有松掉抱着齐薇胳膊的手,仍在含混地嚷着“跟她在一起太累了,我怎么做她都不满意,难道非要把我打造成十全十美的人吗?”看到林小玄铁青的脸,齐薇赶忙说:“小玄,快来看看你家许言,喝得一塌糊涂。”
“就让他醉死好了。”林小玄赌气回到自己的房间,门被狠狠地关上。齐薇愣了半天,只得拿了床被子替许言盖上,悻悻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一夜无眠。第二天清晨,一向早起的林小玄还趴在床上抹眼泪,头痛欲裂。许言在外面敲门,说着低三下气的话,林小玄的气还是没消,打开门,一个枕头扔了过去,吼道:“跟我在一起累就去找别人,干吗还赖在这里?”许言的笑僵持在脸上,瞬间凝固,看了林小玄一眼,愤然跨出房门。只是一句泄愤的话,话冲出口就有些懊悔了,可是许言的离开让所有的懊悔都没有任何意义。眼泪慢慢从林小玄的脸颊爬过。可是她的脚却无法移开,把自己剩下的可怜的自尊紧紧地握在手里,直到痛得失去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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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程医生的追求是有些无奈的。毕竟需要有个人来弥补许言离开所留下的空白,那一段时间的寂寞几乎让林小玄窒息,她渴望抓住些什么,程医生是她这个时候所能抓住的惟一的稻草。
冬天来临的时候,林小玄搬到了程医生的家里。怕冷的人只有和别人相依才能抵抗冬日的严寒。可是即使两个人紧紧地相拥,林小玄还是觉得冷,尤其是当程医生冰凉的手滑过她的肌肤,那种冷让她觉得无助且苍凉。程医生不在家的时候,林小玄将空调的温度调到最高,可是那徐徐送来的暖风并没有给她冰凉的四肢带来温暖。那种刺骨的寒意使得林小玄对程医生越来越疏离,即使两个人仍躺在同一张床上。那记忆中曾经温暖她的手常常在梦中回来,许言那灿烂的笑容也总是牢牢地占据了她的脑海,不经意间总会调皮地闪现。
春暖花开,温度在回升,可是林小玄心中的寒意并没有减退,和程医生的关系也没有因为春天的到来而有所缓和。分手的时候,林小玄小声地说:“抱歉,我需要的完美爱情不在这里,她在能给我温暖的手掌中握着。”
………【第二十九章 一转身已万水千山】………
苏生的走,让一切就此落幕。就像是看一场电影,屏幕上打出“END”,观众纷纷起身离开。而她,不肯走。执意不肯走。一个人留下来,从头看起。
回忆,就是这样的吧。
1
她不是一个很有才情的女子,但她喜欢探究那些美丽东西的来处。所以,16岁那一年暑假,她报名参加了一个美术*。那一年,是1986年。
她与他就是那一年相识的。他是班里绘画最好的。那时的他已经工作,在一家提花设计厂做图案设计。那一年,他24岁。
她是班里最小的,也是最爱提各种问题的那一个,教绘画的老先生觉得她的问题实在太简单,就指派得意门生他坐在她的身边,回答她那些刁钻幼稚的提问。她早已知他叫苏生,早已知他是绘画最好的,但她还是本着少女的骄傲说:“我叫杨梅,你呢?”
从此,他受尽她的恶作剧。不是一个转身后,画得好好的画变了样,就是刚刚画好的画不知怎么就署*的名字。她没见他发过一次脾气。他总是笑着摇摇头,继续做他自己的事。
也许他心里明白,她还是懂事的吧。画具买来都很贵的,她常在不经意间就带来双份,然后给了他。她知道他穷,家里瘫痪的父亲和读书的弟妹都靠他一个人。
美术班她一学就是两年。高考落榜那天,她心里不是很烦闷,意料中的事情,她一向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她还是按着他的嘱咐打电话到他的单位。她说:“都因为你,叫我坚持学画画,现在好了,我落榜了。”他愣了好半天,才说了一句:“我供你重读。”
掷地有声的那种承诺。
她轻轻挂了电话。家里的环境同时供10个她重读都有余。而他,她太了解了。老先生曾私下告诉她,以他的能力,早就可以不必再来学习的,他却宁愿每天不吃午餐也要省下学习的钱。若他再供她读书,他又要省下什么?
不用他说出来的,但她懂,他之所以一直读美术班,不过是想与她在一起。
18岁,心事猛长的年纪。她懂得他。
2
她是懂得他的,但当老先生代他向她表白的时候,她生气了。她嘟着嘴说:“我刚刚18岁,刚刚高中毕业,还没有工作,我怎么能这样做呢?”老先生很有耐心,只让她记住一点:人生的机缘稍纵即逝,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她相信的是,那个为了她宁愿不吃午餐的男子,可以等她一辈子。
得知她拒绝,他还是一副好脾气,他说:“你现在还小,我不想吓到你。我只是想告诉你,等你长大后,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能记得我,能把我放在你的条件之中进行选择。”他让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她是点头的,点头的时候,心里恨他太为她着想。她不是不想同意的,但她要有足够的尊严。
她拒绝,只是希望他能亲口对她说。
一时找不到工作,她就呆在家里。每天她只做一件事,把买来的一大堆素描纸一张张分开,而后在上面细细刷上清油,拿到太阳下去晒。再然后,用纱布过滤从附近工地要来的粗沙,把细沙均匀地撒在上过清油的纸上。最后的工程就是把这些成品油画纸送到他那里。她说:“我闲嘛,这样很好玩。”
他只是看着她笑。很幸福很踏实也很坦诚的那种。
他们是彼此懂得的。
那是1988年夏。
3
她最终凭着一手绘画本领被一家单位的团委招去,且从一开始就得到重任。因了工作原因,她开始四处出差。他的信总是四平八稳地等在她出差归来的日子。同一座城市,他们见个面不是很难的,但他一直坚持着他说过的话,让她看到更多的天空,让她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青春。他或是太疼爱她了吧,他总希望她得到的是她想要的。
当她因为工作太忙,因为世界一下子在眼前变大,因为身边的人一下多了起来,而压了两封信没有给他回时,他的信就不再来了。等她惊觉再写信过去,才知他已换了工作。
消息就是这样断的。
4
她来不及伤心。身边的男子围得太多,打发他们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他慢慢地就成了她记忆中的哥哥。
1992年,她跟朋友去跳舞,玩得正欢的时候,有人喊她的名字,她抬头,大叫:“苏生。”他走过来:“你还没忘记我的名字。”
他还是那个样子。而她,已出落得美丽异常。
他再次留下了她的地址。
见到他,她只是兴奋,久别之后与亲人重逢的那种兴奋。她的身边依然是那么多优秀的男子。这是一个让她发愁的问题,她没想过让他再来凑这个热闹。
他写信来,还是那么的有分寸,不多问也不多说,倒是常有一些让她爱不释手的画夹在信中。他知道,她就是扔掉他写的信,也不会丢掉那些画。
而这一次的联系,并没有坚持多久,她被调到外市任重职。为她辞行的人很多,那段日子时间总是不够用。等她到了新的城市,熟悉了工作与环境,才想起来,他的地址,她忘了带了。
纵使带了又如何?四年不曾相见,她正值青春,而他,已经老了。她才22岁,他,已经30岁了。
5
常常以为生命中的人或事,就是这样消失的。然而,她与他却不是。
1996年6月,她回到家乡。她已是一个月大孩子的母亲。身体恢复得不是很好,她坐人力车去医院。途中,车突然就坏了,她只好下车,却看到路对面有一个人很眼熟,想都没想,她脱口而出:“苏生。”
正是苏生。时值流行在玻璃上作画,苏生与朋友合开了一家玻璃制品公司。刚刚开张一个月。
苏生不顾同伴提醒客户正等着他,坚持陪她去了医院,又把她送回家。苏生对她说:“你的女儿真美,像你呢。”
她沉浸在做母亲的喜悦之中,连谢都没有对苏生说一句。
苏生偶尔会约她喝茶,偶尔也会打电话问候她的近况。她絮絮叨叨地向他说着女儿成长的每一个细节。苏生只是听。像10年前听她提问题那样,耐心地听。
1997年,苏生没有任何原因,离开了这座城市。走的时候,给她的女儿画了一幅素描。她不同意他放弃经营得好好的公司,不同意他背井离乡。她说:“你的家人怎么办?你妻子怎么办?”
直到这时,她才知,11年来,他都是一个人。一直都是一个人。
挽留的话,她再说不出口。
再次回来,相隔不到一年,他开着自己的凌志车,人也分外年轻。他在大连已经发展得很好了。
她终于说出让他娶妻生子的事情。他说:“婚姻就是一辆车,上晚一次,不怕上晚第二次。”
她再不敢开口。
6
他不常打电话给她,但每两个月,有事没事,他总会开着车回来看看她。每次相见的时间都不长,但给她的感觉很舒服,近30岁的女人了,有这样懂得尊重她的异性朋友,不是不难得的。
但她,最终还是决定放弃。
那是1998年底。
当他打电话来,告诉她新的手机号,她没有记。时值下岗风起,她和丈夫虽然可保住工作,但薪水已不再风光。她调到别的工作岗位,换了另外的城市,她没有告诉他。
1999年夏,他还是打听到她的去处,打电话给她,说他出差在她的邻市,很快就过来看她。听着电话那端他清晰的“喂”,她恍如隔世般。
7
又是三年。
2002年5月,长假,他打电话过来,说自己出了一点车祸,正在医院。等一出院,他就来看她。她问:“严重吗?我去看你?你住哪家医院?”她听得到他在电话那端的笑声:“不用,没什么事。我妹妹在我这儿,有人照顾我。”她放下心,嘱咐他好好看病。
第三天,有陌生女人来找她,女人说:“我是苏生的妹妹。我哥哥在给你打电话的当晚就走了。这是他留给你的东西。”
是记载他们相识这16年来的5本日记,和一条珍珠项链。
她才知道因为她为人母的幸福,他才远离这个城市去了大连。才知道,珍珠项链是他在最流行珍珠的那一年在香港买给她的,却一直没有勇气送。才知道,就因为她一直告诉他,她过得很好,他才一直对她没有别的要求。
她希望他得到幸福,他又何曾不是。
眼泪是第二天才流下来的。
她记得很清楚,从始至终,他没说过一句:我爱你。
她也没说过一句:我爱你。
………【第三十章 番茄妞该有怎样的爱情】………
在这样一个夏天里,一个漂壳的番茄女生爱上了一只青碧的黄瓜仔,不管他们的命运会怎样,有了爱情,蔬菜也会疯狂的——
我是一只番茄女生。我爱上了一只黄瓜,他看上去神秘而忧伤。
还在田园里时,我就注意到了那只黄瓜。那时我们都是青青小小的模样。我是个不起眼的番茄妞,他是个只比人的手指头粗一点的小瓜仔。
主人和一个女孩手挽手地从田埂上走过,主人指着我们得意地向女孩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黄瓜告诉我那个女孩是主人的女友,我不明白什么是女友,但是她满脸幸福的笑容映花了我的眼睛。
“不论做谁的女友,都是件比成长更有意义的事吧?”我忍不住问黄瓜。他哈哈大笑起来,他说:“爱情是一件太无聊的事情。”
我噘起子嘴,不满地摇着我的脑袋,忽然觉得自己摇动起来比以前费力得多了,我打量着自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的皮肤居然像主人女友鲜艳的*一样的夺目:我的身体丰满圆润,也像那个女孩紧裹在衣服里面的身体一样,让人充满想像。
天啊!不知不觉中,我,一只可爱的番茄成熟了!忍不住抬头向我的老朋友黄瓜看看,他修长的身体在风里微微摇动着,头顶着一朵好看的黄花,细细的刺像盔甲一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还是那么神秘,把自己裹在密密的青刺里,我看不见他的内心。他不言,我也不语,只是仰着脸看着他。我等他先开口,我知道在我的目光下,他不会沉默太久。
“笨笨啊!”他的声音忧伤却温存,“你不该这样看着我,我是一只黄瓜,你是一只番茄,我们天生不能相爱,因为我们的生命太短促了。”
我明白他说这话的意思,当我们都长大的时候,我和他就会离开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