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个花儿一样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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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个花儿一样的爱情故事-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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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笨拙地学著莉香教我们的乔段,在情人生日的时候偷偷地等著她(他)想製造惊喜,却遇到了情人依偎在别人的怀裡;我们笨拙地对暗恋的人说我会施展魔法,然后低头吻下,结果却被轻巧地推开,说这个魔法我见过;我们笨拙地对著情人说要去你的家乡看一看,却被惊恐地误解为要去见家长而遭到拒绝;我们学著去宽容的,变成了放纵;学著去执著的,变成了纠缠;学著去等待的,便成了拖沓。唯一与剧情相符的情节是,我们常常能和莉香得到一样的臺词:“你的人生要我来背负的话,太沉重了,不要再来找我了。”

    我们以为真正的爱情就该像莉香那样的,勇敢,执著,专一和义无反顾,就像男孩看到了田野中的野玫瑰,勇敢而执著地去采摘,哪怕双手被刺地血肉模糊,依然不住手。

    然而,我们终将长大。会变得迟钝、懦弱以及残忍,我们会遇到足够多的悲伤和背叛,莉香的爱情準则会让我们索然乏味,痛不欲生。我们会找到更轻鬆快意的恋爱方式,并认为那才是真正的爱情,像里美那样的,妥帖、顺从以及符合利益。那位银枪兄弟是早我们悟道的前辈,然而直到现在,这位在肉浪里翻腾的浪里白跳,银枪几进几出,身心却依然无法安顿。不久前去喝寝室兄弟的喜酒,他也在座,说起当年的情形,他愤然甩手:“都过去多少年了,还扯这个,那女人孩子都一大堆了!”转而又嘿嘿冷笑,悄然说到:“上回在街角遇见她,她喊我,我装做没听见,老子才不理她呢!”那神情像个被抢走玩具小熊的孩子,完全不是多年后完治在街角遇见了莉香的情景,那样的情怀或许只能留在陈奕迅的那首《好久不见》里。

    我不知道爱情的真諦是什么,也不知道生活的真諦是什么,一路跌跌撞撞过来,不过证明了我并不是一个聪明人。然而大多数人却都期盼著莉香那样的爱情,最终却都和里美结婚,心安理得地让里美蹲*子在大街上为自己繫好鞋带。

    当年不避*聚坐在电脑前看《东爱》的男孩子们,都有了各自的际遇,他们有的已经结婚,有的依旧单身,他们或许选择了里美,或许和莉香们手牵手快乐地生活在城堡里。但是不管怎样,《东爱》里的莉香永远都停留在青春的光阴里,明眸善睞,巧笑倩兮,每次重温,手心仿佛都能被那个夏天的汗水濡湿。

    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黄韵玲谱曲的《男孩看见野玫瑰》是借了舒伯特《野玫瑰》的曲调,更不知道穷困潦倒的舒伯特暗恋的女子最终嫁给了条件稍微富足的麵包师,而这位痴情的音乐家却是死於梅毒。

    陌上花发,闺中头白,青春的好时光早已过去,当初暗恋的佳人像委顿在角落中的花朵,而自身也如飞舞在虚空中的尘埃,漫无目的却停不下来。

    然而我相信,曾经爱过莉香的男孩子最终都会幸福,因为他们终在青春中留下了记号,不管是头髮花白牙齿掉光,只要他们再遇到莉香那样的爱情,就能顺著那记号被带回青春的时光,依旧像清晨田野上奔跑的男孩,遇见了那朵盛开的野玫瑰。



………【第七章 我的初恋,驶向春天】………

    一

    苏半生说要来这个小城里念书时,我惊得一身冷汗。

    虽然,我和他已经在网上聊了足足半年,且无话不谈,但要知道,那仅是一个虚拟的世界而已。倘若,他真来到这个小城,并与我见面的话。无疑就代表着,我和他之间的那些心间密语,便要顷刻*于现实的天光之下。

    莫名地惶恐不已。我跟苏半生说了许多话,告诉他,我所在的这个小城,有多么多么闭塞,环境有多么多么恶劣。目的,只是希望他能就此打消转学的念头。岂知,他却说了一句让我无法驳回的话。我父母要来这个城市工作,我不跟着他们,你让我去哪儿?

    很久之前,苏半生给我发过照片。那时,他上网不久,又恰好碰到我妖言惑众,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网警,正在秘密追踪一起经济诈骗案。结果,他跟我合作了。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统统发给了我。

    我在电脑这头笑得前仰后合,暗骂,这世界上的傻子还真是不少!接到他照片的时候,我心里有一丝丝窃喜。我想,这样的傻瓜,定然是奇丑无比的吧?于是,我怀着恶作剧的心态,点开了它。

    瞬时,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赫然定格在了我的视线里。他的头发黑亮,微微反射着太阳的光芒。一双亮若星辰的眸子,把整张苍白的脸,渲染得生动异常。

    我记得,那张照片上,他虽然穿了一件黑白相间的衬衫,但还是掩藏不住那让人心疼的清瘦。许久,我给心怀忐忑,等待答复的他写了几个字:小朋友。该多吃点了!也是由于这句风马牛不相及的废话,他识破了我的阴谋。

    僵持了许久,我们开始和对方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在闷热的网吧里。后来,兴许是累了,便不自觉敞开了心扉,摆弄起那些鲜为人知的秘密。

    他对我说隔壁女生的暗恋史,而我,则对他说自己的校园恐龙记。

    二

    苏半生的头像莫名其妙地黑了整整一周。我没有给他留言,即便每次上去,我都心急似火地打开QQ,寻找他的号码。

    我习惯了他的问候,以及略带调侃似的鼓励。甚至,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无可避免地喜欢上他。但我不愿就这样对事实臣服。更或者说,在我心里,一直都潜藏着无处可躲的自卑。

    我从来不相信,一个貌似苏半生这样的男孩,会喜欢上一个身高一米五六,体重五十二公斤的女孩。记得,他曾问过我一个极为厌恶的问题。他说,你漂亮吗?我说,我不漂亮,但我能让人一见难忘。苏半生笑了,那还不漂亮?

    我能清晰地想象出他微笑时的模样。歪斜着脑袋,高耸的鼻梁被扬起的嘴角牵拉着渐近朱唇。这种极富生命力的笑容。仅仅属于苏半生。

    当然,我没有告诉他,我之所以让人一见难忘,是因为那笨重的身形和卑微的背影。我真想告诉他,漂亮的女孩不上网,但又怕,这样的话,会让他从此对我冷漠不堪。于是。我只能对事实保持缄默。

    苏半生亮起头像的时候,我正在网吧的靠椅上慵懒地削苹果。他的头像赫然冲出人群,闪着赤红的光,犹如一面胜利的旗帜,在春风中洋洋招展。我永远记得那天,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说,姑娘,在下已到青岛!

    因为这句晴天霹雳,我无意切伤了手指。我一面按住指头,一面艰难地咒骂苏半生,来了就来了,嚷嚷什么!害我割到了手指!

    话毕,我匆匆起身去了厕所。对着冰凉的水龙头,哗哗冲了半天,而后,在门口的药铺里买了一个廉价的创可贴。

    回来的景状,让我很是感动。苏半生的头像在刺目的显示屏上不停摇摆。关切的语句,压满了整整一个对话框。我吐了口气,镇定地告诉他,没事儿,皮外伤而已。接着,他焦急地问,哪个手指?

    我告诉他,我切伤了右手拇指。他紧接着说,不怕,我可以帮你捏笔写字。我忍住热泪,关掉了对话框。我知道,后面的话,一定会让不争气的眼泪掉落下来。而他之所以如此关心我,大抵是还未曾见过我。

    苏半生,如果你真见了我,恐怕,你再不愿记得我。

    三

    苏半生走上讲台作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正在课桌里摆弄新买的游戏机。同桌大惊小怪地掐我:“快看,快看!咱们班终于来了一个帅哥!”

    我和魔王大战了三十回合后,终于懒洋洋地抬头寻找那位新来的同学。顿时,脑袋轰然大响。那不就是照片上的少年吗?!他依旧清瘦。声音充满了少年的磁性。

    班主任鬼使神差地将他安排在我前面的空位上。同桌欢呼雀跃,一个劲儿扯我衣服。我低着头,手足无措地按着游戏机上的黑键,细细聆听他慢慢朝我走来的声音。

    天啊!我真是倒霉透顶。偏偏在他坐下的时候,按开了扩音键。顿时,滑稽的游戏音乐,滴答滴答地溢满了安静教室。他吓得猛然回头,愣愣地看着我。而在同一时间里,全班同学哗然大笑。

    我拼了命地将游戏机往书桌里藏,可还是躲不过班主任锐利的双眼。结果,在苏半生刚来的那天,我便被老师呵斥罚站,狼狈至极。

    下午,苏半生的头像又亮了起来。他好奇地问我,你在哪个中学念书?要不,咱们见面吧!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我不想让他知道,早晨那个被罚站的女孩,便是他时时惦念的“一路开花”。

    他没再多问,开始和我说一些有趣的话题。我问他,刚到学校,有作自我介绍么?他笑笑,当然,还被一个女孩吓了一大跳!

    我心怀忐忑地问,为什么呢?他说,我刚坐下,她的游戏机就响了。她可真大胆,上课都敢打游戏。不过,她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那么自信。因为,我看她的时候,她的眼睛一直在躲闪。好像,好像有一点点自卑。

    我的眼泪霎时翻涌而来。我起身在外面走了走,接着问他,那你对这个女孩的印象怎么样呢?她是不是奇丑无比?

    殊不料,他竟说,她长得其实不丑,挺可爱的,眼睛特大,像个卡通人物。要是能再自信一点的话,就更好了!

    我多想对苏半生说谢谢。那么多年,从来没有一位异性朋友夸赞过我。我并不是为这样的褒奖所感动,而是,为一份陌生的宽容和善良。

    四

    骆城城的出现,打乱了我与苏半生的交往。当我再三核对,也无法登上QQ,继而又听到骆城城与苏半生交往的消息时,才恍然明白其中的原委始末。

    计算机的成绩好得出奇的骆城城,不但长得漂亮,成绩也是名列前茅。兴许,只有她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苏半生这样的少年。

    我险些忘了,第一次在网吧里见到苏半生照片的时候,骆城城正在旁边的冰柜里挑汽水。毋庸置疑,她看到了那时一脸阳光的苏半生,赫然在我的好友列表里。

    班里开始疯传关于他们的消息。我想,骆城城已经爱上“一路开花”这个名字。而苏半生,也对她的身份,深信不疑。因为,只有骆城城那样的容貌,才配得上这个出尘脱俗的名字。而我,不过是一叶兰草,一丝花香罢了。

    我把另一个QQ上的宠物打开,看着它,慢慢地死去。苏半生不知道,见到他的第一眼之后,我便领养了这个宠物。它的名字,便叫苏半生。只有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我才能肆无忌惮地勇敢一些。

    如今,它已健康得像我心头的一块肉。可我,舍不得就这么一刀切下它,哪怕,还连着最后纤弱的一丝一毫。我被这样的疼痛折磨得泪眼涟涟。我甚至希望,自己从来就不认识苏半生。那么,我的生活,便可以犹如当年一般波澜不惊,平淡慵懒。

    苏半生载着骆城城从我身旁擦过我的情景,我想过很多次,做了很多次准备,可还是觉得有些猝不及防。我站在马路中央,看一脸喜悦的骆城城,隐藏在苏半生的白衫后面,对着我隐隐回头……

    我想,我该在这样的现实中一直卑微下去。可惜,一张小小的校报,却掀开了三人之间的战役。那是一首用我真名书写的短诗,诗里,有两个隐藏的名字。

    苏半生回头看我,我惊得不知所以。当他见到,那条仍旧在我右手拇指上清晰的疤痕时,才喃喃地说了一句,原来,真的是你。

    我不承想过,事情竟会如此百转千回。当苏半生勇敢地将我载出一个夏季,我才知道,自己心中那段自卑而又怯懦的初恋,早已如轰隆隆的地铁般,开向了青春的深海里。



………【第八章 蝶舞的声音】………

    呆望着抽屉里那一条粉红色的绒线围巾,我的心又一次回到了七年前……

    那年,我读的是物理原子能专业,全班只有我和小蝶两个女生,自然是份外得宠,被男生们戏称为“绝代双娇”。

    小蝶是个极其美丽聪慧的女孩,高挑的个头,如瀑的长发直飘腰际,但她的脾气古怪了一些,喜怒哀乐不形于色,是个“万里独行侠”,老是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

    其实,我也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女孩,虽然谈不上拥有兰心蕙质雪肤冰肌,但已是亭亭玉立的一个青春美少女。按理说,我俩之间应是彼此欣赏,性性相措,但我感觉要与蝶朝夕相处需要极大的勇气,因为太出众了,她是焦点所在。

    当然,我的欣赏者也不乏其人。“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譬如中文系的普凡。普凡比我高一年级,他给我的感觉是,他像一个背着行囊要浪迹天涯的浪子形象。他很清秀,经常穿着一件连帽的深灰色的套头衫,外罩一件棉褐色的短茄克,有许多口袋的白色的一条长裤,纤尘不染,样子帅极了!

    普凡每次见到我们都会大声和我打招呼,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微微含着笑,偶尔才会有一下小蝶这只沉默的羔羊。有时,甚至当他与小蝶谈论学校工作时,我悄无声息地经过,他也会有如心电感应般转头,带着一种不知所措的眼神。

    普凡的篮球打得很好,每次只要有普凡上场,我就会及时赴约。每当有我和小蝶在场的时候,普凡就会自己带球,个人突破,冲到对方篮下,来个漂亮的三分篮。每次这时候,我都会忍不住反复对小蝶说:“普凡真棒啊!”小蝶听了,要么不以为然地耸耸肩,要么怪笑着打趣我:“小乖乖,动春心啦!”我就会和她扭成一团,笑声响彻篮球场,场上的人还认为我们俩疯了呢。

    我和小蝶从一开始就准备考研,所以封闭了所有的感觉。但是,我的心中防线已被普凡突破,被他搅乱了,我的目光会追随普凡,我时刻都希望与普凡在一起,知道关于普凡的一切。

    普凡要去英国和他的父母团聚了,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小蝶时,她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人各有志,何必强求”,就继续埋头读书。

    一个月后,普凡果然来与我们辞行,并留下了两份小礼物。送给我的是一条粉红的绒线围巾,披着暖暖的。我记得我曾说过想要一条围巾,不太厚,包得有棱有角的,银亮的包装纸上洒满淡绿色的玫瑰,还用黄丝带打了一个异常漂亮的蝴蝶结,小蝶随手将礼物放进抽屉里坚持不肯当着我的面打开。

    普凡走的那天,有很多人都去机场送他。本想和小蝶一起去,但是小蝶却神秘兮兮地失踪了。没办法,我只好一个人去了机场。

    直到临上飞机的那一刻,普凡还在焦急地张望。他在等谁?忽然,他发疯似地冲到我面前,牢牢抓住我的手。那一刻,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望着普凡那一张一合的*,我什么也没听进去,什么也听不清。直到最后,他苦涩地笑了笑:“有机会来英国吧……”

    那天,我哭得天昏地暗,以后的日子里,如果没有小蝶,我真想放弃了。她说人活着就应该活得有价值。她放弃了系保送研究生的机会,一定要考清华。

    从此,宿舍里多了两只黑眼圈的大熊猫。而小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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