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神 作者:三金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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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神 作者:三金如玉-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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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路边的土地神果然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很熟悉地理环境,很轻易就跟杜谦介绍清楚了去炎云城的方法。
  杜谦满意的点点头,临走的时候取出一团桃子精气给他,喜得那老头儿眼泪都快下来了,要知道杜谦那福田中的几株果树可都是品质不错的灵种,所结的果实精气也是非常的精纯,就杜谦给出的那一团,便足以抵得上他享用几年香火的功效了。
  一千里的距离,对于能够使用土遁的杜谦来说并不算远,虽然中途为了辨明方位停下来了几次,但他还是在当天晚上就到达了炎云城。
  这炎云城却比稗城要大出四五倍的样子,比之地球上的中型城市也差不了多少,繁华程度也是如此,即使是深夜,有几条不实行宵禁的街道也依然是一幅灯火辉煌的样子。
  杜谦才踏进炎云城没多久,就见到了本城的土地。只见地面上黄光一闪,一阵马蹄声响起之后,一位跨下骑着黄骠马,模样只有二十多岁的英武青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那青年穿着一身狐裘,打量了杜谦一眼便跳下马来,笑着拱手说:“炎云城土地董子睿,见过土伯大人。”
  杜谦心中暗赞一声,这里的土地神倒是一个精神的武将的模样,他笑着回应说:“贸然打搅阁下了,我来此地却是要找个人。”
  杜谦跟董子睿说起了王可修,结果这位炎云城的土地神却是眼睛一亮的笑着说:“哦?土伯大人是要找他么?这个人在下却是识得,不知道大人找他有何事?”
  杜谦本来没想要细说,不过对方既然问起了,他也就没有隐瞒的意思,随口说:“只是来找他叙旧罢了。”
  董子睿似乎对杜谦与凡人做朋友有些奇怪,但却没有多说什么,反倒是脸上笑容更甚的说:“原来如此,不过据在下所知,今日那王可修正好外出打猎去了,恐怕要在山上过夜,等到明日早上才会回来,大人不如先到舍下喝杯酒歇歇脚,等到明日他自然就会回来了。”
  大过年的打什么猎?还要在山上过夜!杜谦眉头一皱,心中嘀咕,却没有说什么,只跟着董子睿去了他的土地庙。
  炎云城的土地庙却是比稗城的还要大几分,就建在城中一处种满了松柏了林园中,庙门外还有一对石雕的马匹塑像,董子睿骑着的那头黄骠马的灵体便住在其中一座塑像里。
  一进入了土地庙内,杜谦首先便看到了一个宽广无比的马场,许多灵体马匹在马场内飞奔着,也有不少鬼卒聚在那里骑着马玩耍。
  董子睿笑着说:“我们炎云城胜产骏马,不少人从生到死都与马匹为伍,因此死后也少不了马灵相伴啊!”
  杜谦点点头。这寻常动植物往往灵智不高,因此死后也没办法凝聚出形体,只能化作基本的灵子,被六道轮回的力量吸进冥界。而只有似人类这般具有高灵智的生物,才能够凝聚出完整的灵体,从而有可能抵御住六道轮回的力量,因此才需要被阴差引渡。
  而炎云城的这些马匹,恐怕是因为终日与人相处,渐渐也有了灵性,才会有这么多都具备完整灵体的鬼马出现。
   


24、光头家 。。。 
 
 
  这个董子睿很有侠士的风范,跟座下的鬼使们都是以兄弟相称,他们喝酒吃饭的地方也是一处宽敞的大厅里,摆着一二十张桌子,大家伙一同吃喝说笑。
  杜谦感觉这有些像自己小时候在家乡吃酒席的样子,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只是董子睿这里的酒都是性子很烈的烈酒精气提炼而来的,饶是他神力深厚,一顿饭下来,喝了十几大碗也有些招架不住了,被人扶下去安排了个房间睡了。
  等杜谦睡了之后,董子睿却坐在大厅里与一干兄弟们议事,虽然他喝得酒比杜谦还要多,却丝毫不见醉意。
  “大哥,这位土伯看着倒还和气,也不以身份压人。”其中一个光着膀子的矮个黑脸汉子首先跟董子睿议论了起来。
  “嗯,说的也是。”董子睿点点头。
  “他有没有提来咱们炎云城做什么,莫不也是来盘剥什么好处的?”一个眼神很机灵的鬼使在一旁思虑着说。
  “说是来找王可修那个傻大个叙旧的。”董子睿说到这里,似乎觉得有趣,呵呵的笑了起来。
  “咦?他一个神灵,怎么和凡人结交呐?”矮个黑脸的鬼使疑惑不解。
  “切,咱们大哥还不经常幻化了去跟凡人中的侠客对饮?”一旁的一个鬼使立刻不屑的反驳。
  “去!”那董子睿笑着喝止那鬼使:“这种事哪能放到明面上说?被城隍老头知道了,恐怕又得念我!”
  四周的鬼使小弟们连忙讪笑点头称是,纷纷表示一定保守秘密。
  只见那董子睿又说:“看情况这位土伯似乎跟那傻大个很有几分交情,不过也说不准,你们最近给我安排下去,多盯着点,别让那傻大个吃亏,也都机灵着点,别被人给发现了。”
  众鬼使纷纷应诺,连连笑着说:“那个傻大个可是很投大哥脾气的,一直惦记着说等他死了以后就收进咱这土地庙里来一起快活的,咱们自然要好生看护着,免得未来的兄弟被人欺负了去。”
  董子睿听了笑骂:“你们少给我填乱,今次来的这位可不是你们能冒犯了,有什么事都回来报给我!”说着便遣散了一干小弟,自己却晃晃悠悠的出来土地庙,在庙门口骑上黄骠马就出门去了。
  杜谦第二天一早醒来,只觉得通体舒泰,神清气爽,倒是没有以前做凡人时候宿醉的难受感觉,才一出门,他就碰到一个满脸堆笑的鬼使,见了他就笑着行礼说:“土伯大人,我们大人昨晚上出去至今没有回来,不过他临走时提醒小的们留意大人要找的人,那人今早已经回来城里了,可要小的领大人前去?”
  杜谦一听大喜,顿时拉上那鬼使就走,因为天已经亮了,所以他便带着鬼使土遁过去,那鬼使即使在底下,对于城中的道路也是极为熟悉的,不一会就把杜谦引到了地方。
  杜谦从角落的阴影里冒头,就看到了一个三进的院子,虽然没有什么奢华的装饰,却显然是个殷实之家,此时正值新春之际,各门上都挂着大红的春联,屋檐下则吊着雕花的灯笼。
  杜谦心说,这就是光头的家了啊,他看在眼里,竟有了些许亲切兴奋之感。
  光头的家境似乎不错啊~杜谦心里稍稍放下了一些,原本还担心他会吃苦呢!
  然而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却见一道大门被“咣!”的一声打开,王可修浑身挂着霜雾的从门外进来,背上却扛着一只大黑熊。
  他本来就高出别人许多,再扛着一头巨大的黑熊,门的高度就完全不够了,进门的时候他不得不将身子弯的极低,几乎是爬着进来的。饶是如此,一进门他第一时间就是对着院内大喊:“娘!大哥,大嫂,俺回来了!”
  “嘭!”光头喜悦的将猎物摔在院子中间,满脸期待的看着屋里,就好像圆满完成了作业等待着表扬的孩子。
  杜谦注意到他的衣服前襟上破了一条爪子撕裂的口子,虽然没有见到血迹,却让人有种触目惊心的感觉,几乎能够想象到他力搏黑熊时候的凶险。
  然而回应他的却是一阵不耐烦的开窗声,只见一个鬓发凌乱的妇人探出头来眯着眼睛斥责说:“瞎喊啥?饭在锅里,自己去吃!”
  “哎!嫂子。”王可修有些讪讪的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答应着往厨房的方向走去。这时候却见一个穿着黑棉裤、黑棉袄的老妇人从一旁的厢房里走出了,一边走一边系着腰带,看着王可修就说:“修娃回来啦,受伤了么?”
  “娘,俺没事。”光头立刻来了精神,乐呵呵的指着地上的黑熊说:“俺昨晚找半夜,才找到个熊瞎子睡觉的洞,把它猎回来啦!”
  “好好。”老妇人笑眯眯的看着地上的黑熊,说:“我修娃就是有本事,娘给你热饭去,你来。”
  刚刚的场景让杜谦皱起了眉头,他没有让光头发现自己,。悄悄的跟在光头身后进了他们家的厨房。
  和普通人家的厨房一样这里黑黢黢油腻腻的,不过案板和灶台倒还打扫的干净,王可修的娘向灶膛里添了细柴,将存的火种引燃,又掀开锅盖看了看,叹了口气说:“昨晚给你留着肉呢,结果你没回来,你嫂子就给隔壁的你张婶端去了,如今只剩下一罐粟米饭和一些山野菜团子了,娘帮你热一热。”
  杜谦看到光头舔了舔嘴唇,似乎对失之交臂的肉很是憧憬,却又憨厚的笑着说:“没事,能吃饱就成。”
  热好了饭,王可修的娘却突然从袖子里抽出一块肥肉来,塞进粟米里端给了儿子,像做贼似的说:“来,快吃,快吃,莫给你嫂子知道!”
  杜谦看着光头欢喜的就着肥肉大吃那粗糙的粟米,心里不由得泛起酸来:这个傻瓜,果然是在哪里都会被欺负啊!
  光头才吃着饭,就听见外面有人泼水的声音,随后他那嫂子尖着嗓子喊叫的声音就传遍整个院落:“吓!这么大一头死熊摆在院子当中,大过年的多不吉利,小叔子你也真是的,赶快挪到后面去,皮子也快点收拾好了,人家段掌柜的可等着要货呢!”
  “哎,俺这就去。”王可修三口两口的吞了剩下的饭,一抹嘴就应声跑了出去。杜谦跟过去一看,只见那女人披头散发的提着一只铜质的脸盆,叉着手,一脸厌烦的说:“跟你说过多少次,别老是俺呀俺的,咱们如今搬进城里,已经是城里人了,你还这么粗俗,可丢咱家的脸了!”
  “哦。”王可修答应着,重新将黑熊甩上肩膀,扛着去了后院。只见后院里码着小山一样高的柴火,都是劈得整整齐齐四棱四角的,他将黑熊放在空地上,摸出一把小刀来准备剥皮。
  杜谦看了下四周没人,于是便从地下现身出来,按捺下心中的激动,从喉咙深处挤出一声:“光头!”
  



25、爱情宣言 。。。 
 
 
  见到杜谦,王可修高兴得呵呵直乐,伸手就往他肩膀上拍,结果大手透体而过,这才想起了杜谦是“鬼”,不好意思的憨笑着缩了手。
  过了见面的热情之后,两人突然相对无言,王可修只知道傻笑,而杜谦也不知道怎么了,没看到人的时候明明很想见,见了面却期期艾艾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光头,你。。。最近过的好么?”好容易挤出这么一句。
  “挺好的。”光头很不给面子,就回了三个字。
  这时候却见后院的门被推开,王可修的嫂子迈步进来后院,见他还站在那里就立刻把眼睛一瞪,说:“小叔子你还站着干什么,我们供你吃供你穿,你也要稍微干点活的吧?总是偷懒怎么像话!”
  光头答应了一声,偷偷看了杜谦一眼,又连忙蹲下去给黑熊剥皮,他嫂子则在翻了个白眼之后,从柴火堆里拾起一抱柴回去了。
  杜谦瞥了一眼那离去的身影,忽然起了心思,于是便过去蹲在王可修的身旁问他:“光头,给我说一下你家吧,我可是第一次来,还什么都不知道呢!”
  “说啥?”光头一边手下不停的剥熊皮一边问。
  “就说,你家里有几口人,人均几亩地,地里几头牛啥的。”有了话题,杜谦就开始满嘴跑马了。
  王可修很老实的挨个回答:“俺家有四口人,俺娘,俺哥俺嫂子和俺。原来有四十亩地,三头牛。不过现在没了,嫂子说要搬来城里住,所以俺哥就把地和牛还有原来的房子都卖了,在城里买了现在的这个房子。”
  “你娘身体好吧?”
  “嗯,除过阴天下雨的时候腰腿疼之外没啥毛病。”
  “你哥是干啥的?”
  “以前俺们都是种地的,现在他给人抬轿子,每天一大早就出门,可辛苦了。”
  。。。。。。
  杜谦就这样明目张胆的打听光头家里的情况,而光头也耐心极好的有问必答,不过貌似光头的世界观与普通人不一样,杜谦觉得自己打听到的讯息始终是与事实根本隔了一层。
  光头手脚很是麻利,不一会儿一大张熊皮就被割了下来,又砍了四只熊掌,被剥了皮的黑熊看上去有些触目惊心,杜谦心中泛起不适,却也没有说什么,他并不打算立刻就回去,见光头还有的忙,于是便告诉他自己先离开一下,晚上再回来看他。
  杜谦才沉入地下,没走多远就遇见了那位刚刚指引自己过来的鬼卒,这鬼卒笑着问他:“大家初来炎云城,可愿随小的四处游览一番?”
  杜谦正有话要问他,于是便欣然同意了。
  那鬼卒说:“我们这炎云城,最有名的便是万马集了,有不少客商不远万里赶过来买马做生意。”说着便将杜谦引到万马集处,只见一圈巨大的原木做木栅围成的场地,绵延足有十几里。
  场地里分割出十几条街,每一条街都是人潮涌动,熙熙攘攘。
  最外面是几条街酒楼林立,乃是卖吃食、百货的街道,沿街有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四处飘散着酒香、茶香、饭菜香。
  而再往里面的几条街,则是一圈圈的马市。马贩子们往往带着上百匹好马,将它们圈在栅栏里,自己则坐在木栅的顶端招呼往来的顾客,那些穿着不同服侍的外地客商们则绕着栅栏,对一匹匹马评头论足,又跟马贩子讨价还价。
  那鬼卒对杜谦说:“此处虽热闹,但也无趣,最有意思的却是咱这万马集最中心的地界,那里的每一匹马都是日行千里宝马,价值都在千金以上。有时候甚至还有异种灵驹出现,引得无数人疯狂竞价,不少身怀异术的修行之人也会来凑热闹呢!”
  杜谦听得眼睛一亮,兴趣盎然的说:“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去见识见识。”
  那鬼卒笑着给杜谦引路,又说:“我家大人有一项职责便是防备这万马集中有修行之人乱来,不过有他的威名在此,这些年来倒是很少有人敢在此处闹事,偶尔有些不识相的,也都得了教训。”
  杜谦笑而不语,心中却想,这董子睿作为一方土地,能够震慑来此的修行之人,想必实力一定不低,至少也是有几样能令人畏惧的手段,否则也达不到这样的效果。
  走了没多久,杜谦就看到一条宽阔的街道,两边搭着挂满彩绸的高大棚子,他们进了一处白绸棚子里,只见内里坐了数百人,都是身穿绫罗绸缎,佩戴珠宝玉石的富商贵人,而这些人面前,则是一个高台。
  高台之上,有位驯马师傅牵着一匹纯黑的骏马展示给众人,这马比杜谦看过的寻常马匹竟然高出一头,一双马目炯炯有神,浑身皮毛犹如锦缎一般油光发亮。
  台上还有位带皮帽的年轻人,正舌灿莲花的做着介绍,台下不少人都被他鼓动的有了意动之色。
  “现在可有异种灵驹出售?”杜谦询问一旁的鬼卒。
  那鬼卒歉意的笑着回话说:“真不巧,此时却是没有。灵驹难得,就算是在我们炎云城,也是隔个三五年才会现身一头,那种时候可比现在要热闹十倍!”
  此时场上的那匹黑马已经被竞价到了三千两黄金的价格,却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而杜谦却和鬼卒转而去了别处。
  转了一圈之后杜谦发现,这里大多数出售的都是俊逸非凡的宝马,不过偶尔也会有一些其他种类的坐骑出现。比如,有些品相十分不凡的骆驼,高大的麋鹿和马鹿,也都在拍卖的行列之中。
  “大人,这万马集只是做买卖的地方,城北还有处赛马集,更是热闹无比,每天都有激烈的比赛,无数人争相下注,赌自己相中的坐骑会赢。”
  却见杜谦笑着摇头说:“今天天色不早了,赛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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